张晓哲
摘要:人民银行的集中采购要遵循公开、公平、效益的原则。开展集中采购效益的分析和研究,对做好基层人民银行的集中采购工作具有现实意义。本文旨在研究和分析影响集中采购效益的因素,并提出提高基层央行集中采购效益的途径。
关键词:人民银行 集中采购 效益
一、基层人民银行集中采购管理现状和效益分析
效益是指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化的利益,提高效益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活动的重要原则。集中采购的效益不仅体现在节约预算资金带来的经济效益,还体现在集中采购的“阳光操作”有效抑制腐败、推动廉政建设方面带来的政治效益和社会效益。
目前,基层人民银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和《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工作规程》,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相关的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明确了集中采购的组织管理、操作流程、验收结算、信息统计、档案管理等各个环节,使集中采购有章可循。设立了集中采购组织机构,成立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及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设立了评审人员库,按照人民银行总行每年下达的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实施集中采购。人民银行推行集中采购制度以来,操作流程不断严密,监督体系不断强化,集中采购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每年资金节率在10%左右,取得了明显的效益,但由于一些客观因素的制约,基层人民银行的集中采购效益还未得到充分体现,主要表现在:
(一)采购制度有待完善
目前,基层人民银行实施集中采购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规定的工作流程开展,但在实际工作中,《规程》在个别方面的规定不适应基层人民银行实际,应需进一步完善。一是《规程》中没有制定基层人民银行的集中采购流程,导致各基层行采购流程存在差异;二是缺乏人民银行系统自行编制的统一的采购合同格式文本,基层行对合同难以实施有效审查;三是规定建立供应商信息库,在基层行的可操作性不强;四是未明确纪检部门负责对集中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的内容。
(二)采购意识相对薄弱
集中采购不仅是节约财务资金的需要,更是推进廉政建设,创建和谐社会的需要。由于集中采购的手续繁琐、操作复杂、时间周期长,一些基层人民银行的采购人员还没有转变思想,还习惯于以前想买什么就买什么的采购操作方式,对集中采购存在一定的抵触情绪。
(三)采购部门人员不足
目前基层人民银行没有专门的采购部门,都是由事权部门人员兼职实施集中采购,因此面临的一个实际问题是采购人员明显不足,部分工作人员素质较低。实施采购的事权部门除采购活动外,日常工作也比较繁重,难以在政策性、技术性都非常强的采购活动中注重所有环节,往往只重视具体采购过程,对于计划编制、台账、信息统计分析、跟踪问效、采购效益的综合评价等无法全面兼顾。采购人员不足,影响集中采购工作的规范性,也给工作带来了被动,影响了采购效益。
(四)采购计划与实际执行差异较大
采购计划报送与预算指标下达时间不一致,造成采购计划与实际采购执行差异较大。按照相关规定,人民银行基层行在年初编制本年度的采购计划,并逐级汇总上报。但是本年预算资金指标批复往往等到五、六月份以后才能下达,往往年末还有调整,因此,年初编制的采购计划缺乏针对性,往往造成基层行采购计划与实际采购执行资金两者之间的脱节。
(五)未建立有效的评价机制
人民银行采购评价机制的建设仍是一片空白。个别基层行对此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并取得良好的效果,但还没有在整个人民银行系统制度化。
二、影响基层人民银行集中采购管理效益因素的分析
(一)管理理念
集中采购是人民银行基层行财务管理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随着各项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集中采购被政府和各部门提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如果固守旧有理念,管理意识薄弱,势必影响集中采购效益的发挥。
(二)管理制度
未按要求执行集中采购制度,或制度的修订完善落后于集中采购管理实务的发展,将影响集中采购管理的效益。如未按照集中采购目录随意采购,未按照制度规定流程实施采购,都将对采购的规范化造成影响。因此,推行标准化的采购程序,能够大幅度提高集中采购效益。
(三)管理责任
管理的任务是对人、财、物、信息等各种要素的整合,如果各要素配合不当,必将影响集中采购的高效运转。因此,在管理过程中,如果管理责任不清晰就会造成实质上的管理缺位,影响集中采购效益。
(四)管理环境
从内部环境看,集中采购是全行性的工作,不仅涉及事权、财权部门,同时与行内的其他部门密切相关。如果协调配合不到位,就会影响采购工作的有效开展。从外部环境看,部分省(市)地方政府未建立协议供货商、定点采购供应商或电子商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人民银行开展集中采购活动的便利性,从而影响了集中采购效益。
三、提高基层人民银行集中采购效益的途径
(一)完善管理制度,为提高集中采购效益提供制度保障
根据实际情况重新修订《规程》,对采购计划的编制、采购实施的操作过程、验收及付款、供应商信息库的建立、合同的审定等各个环节制定更加符合实际的管理办法.
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如增加人民银行系统统一的各类采购合同范本,统一基层央行集中采购工作流程,画出集中采购工作流程图。
制定一系列与采购管理和运行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如《集中采购实施细则》、《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评审人员管理制度》等,形成一套完整的采购制度体系,为提高集中采购效益提供制度保障。
(二)规范操作流程,提高集中采购工作效率
推行标准化采购程序,即各业务部门年初统一向事权部门提出全年采购计划,由事权部门确定采购方式,汇总后报会计财务部门初步审定,由管委会审核通过,再由会计财务部门根据本年资金安排情况及采购需求缓急,安排事权部门按照规定采购方式组织采购。事权部门进行市场考察,向管委会推荐供应商;管委会经集体讨论表决确定供应商后,授权事权部门与供应商签订合同组织采购;会计部门根据合同条款约定内容付款。在采购所有事项完成后,事权部门将相应档案资料移交会计部门,由会计部门统一整理、归档。
(三)引进采购人才,强化业务培训,提高采购人员综合能力
人民银行在保证引进金融、会计人才的前提下,有针对性的吸收采购管理人才,优化采购人员结构,促进采购工作良性发展。
强化业务培训,举办集中采购业务培训班,对集中采购制度、采购范围、采购方式、采购中存在的问题等内容进行专题培题,使采购人员进一步了解采购制度、熟悉采购程序。
加强现场操作指导,上级业务部门应定期开展检查,对基层人民银行集中采购工作开展监督,并加强现场指导,使采购人员熟悉采购流程,成为集中采购工作的行家里手。
(四)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提高集中采购预算编制水平
借助人民银行及政府采购系统平台,并充分考虑本年度资金预算及全年业务需求,科学编制采购计划。同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为采购管理委员会提供详实的基础资料。充分发挥采购管理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对采购计划进行审核,确保计划编制的质量。
(五)建立采购工作绩效评价机制,综合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
开展采购工作绩效评价有助于总结经验教训,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基层人民银行应探索建立集中采购绩效评价体系,对采购项目立项、采购方式、抽取评审人员、供应商的确定、履行合同等方面,制定具体的评价指标,使集中采购走向规范化的轨道,确保集中采购做到依法采购,阳光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