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 超,杨 旭
(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北京 100037)
国际无线电监测系统概述
骆超,杨旭
(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北京 100037)
摘要:本文介绍了国际无线电监测系统的组成、工作任务和开展的主要监测项目,给出了申报国际无线电监测站的方法,汇总和分析了目前部分国家申报国际无线电监测站的情况。
关键词:国际无线电监测;无线电管理
2016年2月,国际电联(ITU)无线电通信局向各国无线电主管部门发出通函(CR/392),称其正在着手编撰新版《国际监测站列表(列表VIII)》,邀请具备相关条件的主管部门,将监测设施纳入国际监测站名录。各主管部门需要根据ITU-R第23号决议《将国际监测系统扩大到全球范围》和ITU-R SM.1139建议书《国际监测系统》,向ITU无线电通信局提交有关监测站的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加入国际监测系统。
目前,我国只有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北京监测站于2004年申报成为地面和空间国际监测站,与其他国家相比数量较少。
在不同国家主管部门间建立国际监测系统,可以掌握关注频段占用情况、消除各类有害干扰。
根据不同主管部门或ITU无线电通信局的需求,国际监测系统开展相应的监测活动以完成监测信息的收集、交换和公布。ITU无线电通信局负责协调监测项目的安排、核对与研究监测结果、向各国主管部门通报监测结果,在这个系统的运行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无线电通信局所关注的监测数据,主要为28MHz以下频段的地面业务以及空间无线电通信频段的地面业务。但在一些特殊的案例中,特别是有害干扰出现时,无线电通信局需要获得其关注的任意频段的数据。利用国际监测系统获得的监测数据,无线电通信局主要完成以下工作:协助消除未经核准的操作或带外操作;协助有关主管部门查找有害干扰发射源;指导有用频需求的主管部门选择频率;向无线电通信大会提供频谱占用报告。
国际监测系统仅包括由各国无线电主管部门指定开展这项工作的监测站。这些监测站的运行主体,可以是一个主管部门,也可以是公共或私人机构,还可以是一些国家联合建立的或某一国际组织建立的监测机构。
对于国际监测系统的运行,《国际监测站名录-列表VIII》是一个不可或缺的文件。列表VIII的信息能使不同国家主管部门建立快速沟通机制,这在出现有害干扰时非常必要。
当一个监测站申报并纳入《国际监测站名录-列表VIII》后,该监测站需要承担ITU直接发送的监测定位任务。但当ITU监测定位任务与国内任务相冲突时,按照《无线电规则》第16.4款规定,国际监测站可以优先执行国内任务。此外,对于加入国际监测系统的各个监测站,ITU无线电通信局直接认可其测量结果。当国际监测站向ITU无线电通信局指出,该监测站已清楚地识别出某个不符合频率划分的发射时,ITU无线电通信会直接提请有关主管部门注意。
ITU无线电通信局组织的监测项目既包括在世界或某一区域范围内的常规监测项目,也包括在若干主管部门辖区内的专项监测项目。
4.1 常规监测项目
国际监测系统常规监测项目的主要目标包括:汇总各监测站所在位置的频谱使用信息;识别不符合《无线电规则》第16.8款规定的发射台站;汇总专门指配给特定业务(即广播、水上、航空)频段的使用信息;为没有监测设施的主管部门提供无线电管理信息。
4.2 专项监测项目
ITU无线电通信局不定期组织专项监测项目,覆盖特定的频段和时间间隔。这些项目在以2周至3周为一个周期的多个周期内实施。每个专项监测项目都以通函的方式通知所有主管部门,邀请他们提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安排,以便有效地参加专项活动。通函中还包括需要监测站采集的参数列表,以及把数据发送给无线电通信局的格式。
在收到ITU无线电通信局关于加入国际监测系统的邀请后,希望加入国际监测系统的监测站,需填写并提交相应表格材料。申报地面业务和空间业务的国际监测站,需分别填写申报表格《Contacts and Terrestrial Services Particulars》和《Contacts and Space Services Particulars》。
主管部门依据ITU-R SM.1139建议书《国际监测系统》对于测量参数的要求,判断台站所遵循的技术标准是否具备对地面业务或空间业务测量能力。主管部门可以核准采用较低技术标准的监测站来参加国际监测,以便符合监测数据的一些特殊要求。经过核准后,主管部门统一将本国申报材料提交ITU无线电通信局。
截至2016年2月,已申报加入ITU国际无线电监测站的国家有81个,共379个监测站,其中地面业务监测站372个、空间业务监测站13个。
无论是与美、德、俄等欧美大国,还是日、韩等亚洲国家相比,我国的国际监测站数量均明显落后。值得注意的是,越南、印度等与我国存在领土争端的国家,其参与国际监测的监测站数量也超过我国。
《国家无线电管理规划(2016-2020)》提出,“十三五”期间,无线电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参与无线电管国际事务,增强我国在ITU等国际组织中的话语权。逐步将一批符合国际监测站要求的地面业务或空间业务监测站加入国际监测系统,有利于规范无线电监测工作程序、拓展无线电管理国际视野,有利于提高我国无线电管理工作在国内外的影响力、扩大我国参与国际无线电管理事务的深度和广度。■
参考文献
[1] List of International Monitoring Stations-List VIII (CR/392)[R]. ITU website. 2016.2.
[2] http://www.itu.int/en/ITU-R/terrestrial/monitoring/
[3] Radio Regulation, ITU, 2012
[4] Handbook on Spectrum Monitoring, ITU, 2011
[5] International monitoring system, Recommendation ITU-R SM.1139, 1995
An Overview of the International Radio Monitoring System
Luo Chao, Yang Xu
(State Radio Monitoring Center of China, Beijing, 100037)
Abstract: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composition, work task and the ongoing monitoring projects of the international radio monitoring system. The method of application for the international radio monitoring station is also provided in this paper. The current situations in some countries of applying for international radio monitoring station are fnally summarized and analyzed.
Keywords:International Radio Monitoring, Radio Regulation
doi:10.3969/J.ISSN.1672-7274.2016.06.0019
中图分类号:TN9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码:1672-7274(2016)06-0048-02
作者简介:骆 超,女,硕士研究生,工程师,通信与信息系统专业,主要从事卫星监测管理和卫星监测技术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