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编辑部
推进科学普及 引领大国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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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大旗扬,创新春潮涌。2016年的头几个月,引力波被探测到,太空探索火箭海上回收成功,虚拟现实产业兴起,“阿尔法围棋”4∶1大胜世界一流棋手李世石九段……一系列引领人类走向未来的事件集中“爆发”,科技与创新的新热潮扑面而来。我们要仔细审视这番新的技术热潮,从中探寻和发掘新一轮科技革命的特点和机遇,提升全民科学素质,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
科学素质是公民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决定着一个国家的科学地位、科技实力和生活水平。加强科学技术普及,提升全民科学素质,既是激励科技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内在要求,也是营造创新环境、培育创新人才、提高生活保障的基础工程。我们要以《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为总抓手,围绕重点人群,培育工匠精神;开展重点活动,保护知识产权;搭建服务平台,推动协同创新。
“工匠精神” 首次出现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一场与大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品质革命”随之呼之欲出。5月11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促进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更好地满足群众消费升级需求。
推崇技术与发明创造的“工匠精神”是每个国家活力的源泉。无论瑞士的手表、军刀,还是德国的汽车、意大利的红酒、日本的家电,正是因为工匠对产品完美形态的不断追求,才最终成就了举世闻名的精品。据悉,中国有220多种主要工业品产量居世界第一,但在一些领域,“中国制造”成为“质次价廉”的代名词。中国的创新驱动发展急需“工匠精神”的回归。
培育“工匠精神”,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让工程教育在高等教育中有更大分量,让实践教育贯穿中小幼教育;强化对工匠的奖励机制,提高工匠们的地位;建立让工匠专心于技术的组织,保护发明家的利益不受大企业的侵害,给工匠们创造适宜的工作环境;营造宽容失败的文化环境,建立创新失败补偿机制。
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和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涉及的客体,尤其是技术发明、工业品外观设计和商业秘密,对于我国实现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我国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从1993年开始设立的知识产权审判庭,到2014年通过的《关于在北京、上海和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大大提高了损害赔偿数额,更有效地保护权利人的利益。但是,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也存在一些不足。如维权者取证难、维权成本高而赔偿低、知识产权价值没有获得应有的承认等。知识产区保护依然任重而道远。
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是一个具有很多环节的系统工程。知识产权所有人应当充分认识自己权利的价值,积极主张和维持权利;其他市场主体应提高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意识,充分尊重他人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和商业秘密;行政执法机关和法院都应当充分评估知识产权的价值,给予权利人以应有的救济。如此,才有可能切实保护知识产权,有力促进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
协同创新,重在“协同”。全球意义的创新竞争,仅靠单打独斗不行。要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赢得优势和主动,必须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集中各方面创新要素和力量攻关攻坚,在核心技术上取得突破。
实现协同创新,要重视搭建创新成果向生产力快速转化的平台,全面释放科技创新的综合效应。硅谷之所以成功,得益于其产学研结合体系。斯坦福大学鼓励教授们积极创业,把实验室自主创新成果第一时间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要积极促成鼓励大众使用创新产品的社会应用“市场”。需求创造供给,高度发达的科技创新产品社会应用体系是带动科技持续创新的源头活水。要健全以税收优惠为主的创新激励机制,对初创高科技企业、中小企业和高级创新人才,给予更加优惠的税收减免措施,减轻创新成本压力。
当前全民创新创业的开展和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兴起,为我国开展科普工作、实施创新驱动、促进成果转化提供了良好机遇。在此形势下,由科技部、科协、中宣部共同主办的一年一度的全国科技活动周于5月14日在北京再次拉开序幕,搭建服务平台,推进科学普及,促进成果落地。新一轮全球增长面前,唯改革者进,唯创新者强。我们要继续推进创新驱动战略实施,加大科学技术普及力度,充分调动全社会创新创造的激情,引领世界大国创新,促进经济跨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