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建议
——以达州市为例

2016-04-05 04:19邓淞月
四川农业科技 2016年5期
关键词:达州基本农田高标准

邓淞月

(四川成都石室中学北湖校区,四川 成都 610000 )



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建议
——以达州市为例

邓淞月

(四川成都石室中学北湖校区,四川 成都 610000 )

摘要:本文以达州市为例,在分析总结“十二五”期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就“十三五”期间如何加快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词: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议;达州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当前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发展现代农业,从根本上提高粮食生产水平的重大举证。积极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是稳步提高基本农田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物质基础,是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现实需求。当前和今后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是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

达州市地处川、渝、鄂、陕4省市结合部和长江上游成渝经济带,是四川对外开放的“东大门”和四川重点建设的百万人口区域中心城市,是四川省的人口大市、农业大市、资源富市、工业重镇和交通枢纽。本文主要研究了达州市“十二五”期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并就“十三五”期间如何加快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提出了对策建议。

1“十二五”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情况

1.1工作开展情况

“十二五”期间,达州共实施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9.87万hm2,涉及土地整理项目165个,总投资约22亿元,新增耕地8729hm2,全面完成了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的“十二五”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其中,改造完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模2.06万hm2,涉及土地整理项目38个,总投资0.93亿元;全面整治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模7.81万hm2,涉及土地整理项目127个,投资规模约21.07亿元。

1.2取得的成效

1.2.1补充数量与提升质量并举,巩固了占补平衡基础“十二五”期间,达州通过实施165个土地整理项目,新增了耕地8720hm2;按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的要求,合理布局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工程,极大的改善了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条件,经整治后的耕地质量平均提高了1个等级,严格落实了耕地数量、质量的占补平衡。

1.2.2护资源与保障发展并重,促进了城乡统筹发展通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达州市在150个乡(镇)、660个行政村建成了9.87万hm2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高标准基本农田,有效保护了耕地资源。同时,通过土地整理提升了土地利用效益、配套了基础设施、改善了生产条件,实现了耕地规模经营、人口集中居住、产业集聚发展,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促进了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

1.2.3土地整理与产业发展同步,实现了农民增收致富达州紧紧围绕农业“四区建设”、2000hm2农建综合示范区建设安排土地整理项目,并加强与农业产业发展的衔接,合理规划布局各项工程措施,一方面改善了农业生产的基础设施条件,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另一方面有效推动了农村土地流转,促进了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农民在获取土地流转收益的同时,还获得了务工机会,增加了收入。据统计,4年来全市实施的165个土地整理项目遍布150个乡(镇),土地整理的红利惠及了660个行政村的130万村民。

2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2.1 统筹协同推进机制尚未形成

在支农惠农不断加强的宏观背景下,国家对农业的投入不断加大,涉农资金快速增长,相关部门都在参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达州市除国土部门的土地整治项目外,还有农业部门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办的“土地治理项目”,烟草部门的“烟水烟田工程”、水利部门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发改委的“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商品粮基地项目”、“优质粮食产业工程”等等。但部门间缺乏配合协作,各自为政,且各个部门的工作重点各不相同,建设标准也不统一:如国土部门的土地整治强调“田、沟、路、林、渠、村”的综合整治,追求区域土地利用结构的优化;农业部门以中低产田改造为重点;烟草部门侧重于“烟叶优质适产”的农田生产环境的建设;水利部门则围绕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核心展开。项目之间常常脱节,甚至存在过程性浪费或重复建设,远没有达到“1+1>2”的效果。

2.2农田基础设施维护机制缺失

现行的家庭承包责任制有利于激发农户的生产积极性和责任心,但也对农田基础设施维护提出了挑战:各家只关注各自承包地的生产,对于公共农田基础设施的维护却缺乏必要的约束机制。通过农田基础设施后期管护,对农田水利及农村道路等设施进行及时修缮,确保其功能的发挥,是维持高标准基本农田的重要保障。目前,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竣工后主要是将项目移交给所在的村委会管护,但村委会并不是一个真正的实施主体,导致农田基础设施管护主体虚化、权责难以落实,从而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重建轻管”的现象普遍存在。部分项目未明确后期管护责任主体和责任人;部分项目虽明确了后期管护责任主体和责任人,但具体管护措施仍未明确到位;部分项目明确了具体管护措施,但项目的沟渠、道路、泵站、标志牌等设施的维护工作不力;部分区县、乡镇、村未安排落实项目的后期管护资金,导致项目的后期管护效果不够理想。

2.3公众参与机制尚未建立健全

农户作为高标准基本农田的耕种主体,只有赋予农民充分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决定权,才能充分征询农民的意见,选址合适的项目区编制出切合当地需求的规划设计,才能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中获得农民的支持。然而,目前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公众参与机制尚未真正建立,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项目选址上,政府出于政绩考虑,将项目、资金集中到一个地方打造亮点工程,导致项目扎堆、工程建设重复浪费;二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立项论证未能充分征求农户意见,特别是项目区涉及的耕地承包经营权的调整等前期工作不够充分;二是规划设计倾向于“闭门造车”,往往是“领导+专家”的规划设计模式,常常机械套用其它区域的设计模式,生搬硬套,结果导致规划与实际不符。

3 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措施

3.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

达州市、县两级政府作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发挥主导作用, 加强统筹协调、合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国土搭台、部门联动、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安排国土、农业、水利、财政等多个部门的项目和资金;严格目标考核,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纳入各级政府部门绩效考核内容,进一步明确要求、加强协调联动、增强责任意识;做到市、区(县)、乡(镇)一级抓一级,确保组织领导到位、实施监管到位、奖惩考核到位,各级各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3.2加强宣传引导,强化公众参与

健全的公众参与机制,是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土地合法权益、确保高标准基本农田符合当地农民需求的根本制度保障。一是应加大宣传力度,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要利用各种工具和手段,广泛宣传高标准基本农田的意义与内容,让农民了解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对切身利益的关联性,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二是要突出参与细节,提高农民参与的总体效果。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选址、现场勘测、规划设计、建设实施,到新增耕地的地力培育、耕地承包经营权的调整或流转每个工作环节,都要充分征求农民意见。

3.3加强管护利用,强化责任意识

加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后期管护力度,有利于保障高标准基本农田发挥长久功效。在进行惠农强农的政策设计时,制定完善长效扶持后期管护的政策;在财政方面,可在项目立项及预算中安排建后管护资金,将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后期管护工作纳入其中,也可将项目后期管护情况与该地的惠农资金下发关联。同时,在项目建设完成后,必须明确后期管护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做到责任明晰;明确工程产权归属,科学协调受益人、所有人、管护人的关系,充分调动群众对于管护工作的积极性,并对建成项目进行定期动态巡查,加强管护力度,落实永久保护。

收稿日期:2016-3-11

作者简介:邓淞月(1998-),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人,成都石室中学北湖校区在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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