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 日前,北京市延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辖区内集中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药品、保健食品专项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一是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销售是否按规定登记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二是对保健食品经营主体是否持有所经营产品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及索证索票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三是对经营单位销售的保健食品是否存在过期进行检查;同时,对是否存在经营、使用假冒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等进行检查。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48人次,检查企业158家次,发现存在销售过期化妆品以及标签标识内容不符合规定的违法行为1起,已依法进行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