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叶明春 张俊杰
西汉的宗庙乐舞与儒家文化
文/叶明春 张俊杰
西汉的宗庙祭祀不仅仅是向祖先表达慎终追远的思慕之情,更是强调对天子力的继承和宣布;西汉宗庙乐舞的对象服务于故去的西汉帝王,但由于受儒家文化的影响,强调帝王功德的重要性,所以并不是以血缘的亲近来制定帝王的宗庙乐舞,而是依据帝王的功德来确立宗庙乐舞;儒家文化;西汉的宗庙乐舞的核心特点是根据帝王的功德特征形成了“文舞”与“武舞”的分类,这一分类可以追溯到西周,反映了西汉宗庙乐舞对儒家文化的继承与发展。
宗庙祭祀;宗庙乐舞;西汉;儒家文化
宗庙祭祀是指在宗庙对自己的有血缘关系的祖先举行的祭祀活动,它往往表现出一种慎终追远的思慕之情,但就其深层的意义来讲,“宗庙在中国历史上作为物化的‘血缘关系’之体现,对于国家统治者的权力继承、分配起着决定性的作用”[1](43)。在礼乐文化兴盛的周代,已经发展出规范化的祭祖礼仪,其中就包含内容丰富的宗庙祭祀乐舞。这些宗庙祭祀的乐舞已经呈现出对帝王功德的歌颂,所对应的乐舞要求与其功德相称,“天下乐之者,乐所以象德表功,而殊名也。”(《白虎通疏证》)歌颂周公的乐舞名为《酌》,意思歌颂周公辅佐成王,斟酌文武之道而成之;歌颂武王的乐舞为《象》,意思是象征天下太平。两首乐舞的结合就是《大武》,象征武王伐纣而的天下,《诗经·大雅·皇矣》中就歌颂到“王赫斯怒,爰整其旅”。文武之道由此而兴,儒家的礼乐思想也是起源于此,并由此对其后的中国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本文以西汉的宗庙乐舞为研究对象,旨在梳理其中的思想渊源。
◆ 宗庙祭祀
宗庙祭祀是指在宗庙对祖先进行祭祀的一种献祭方式,它是由祖先崇拜发展而来,结合了宗法传统发展而成的一种高级祭祀形式。“祖先崇拜,产生于发展较高的氏族制阶段,相信祖先是他们的庇护者”[1](167);宗庙祭祀的核心是为了宣扬宗法制度,同时也是宗法制度的实际体现。宗法制度是西周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目的在于权力的继承,所谓“宗法”即“宗族法规”,它的核心内容是嫡长子继承制,特点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强调尊卑有序。
根据考古发现,周人已经开始大规模营建宗庙,这些庙的正门往往朝南,他们先王的陵寝就在宗庙的北面 ,他们相信祖先的灵魂不死 ,可以保佑家族的兴旺,所①②以要“事死如事生”。最初的这些宗庙“不仅是祭祀祖先之处,重要的典礼都要在这里举行,重大的决定也要在这里宣布”[2](171),到了战国中期,由于社会政治的发展,君主权力的集中,朝廷的功能渐渐大于宗庙的功能,宗庙也就“只成为祭祀祖先和王族内部举行传统礼仪的处所”[3](36)。但作为祭祀的场所而言,其中很多重要的原则被继承下来,包括:
1. 宗庙祭祀是体现孝道的关键所在,即“灭宗废祀,非孝也”(《左转·定公四年》)。
2. 各个宗族只可祭祀自己的先祖,这就是“鬼神非其族类,不歆其祀”(《左转·僖公三十一年》);
3. 宗庙的祭祀有严格的等级规定,即“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诸侯五庙,二昭二穆与太祖之庙而五;大夫三庙,一昭一穆与太祖之庙而三;士一庙。”(《礼记·王制》)
总而言之,西周的宗庙祭祀不仅仅是向祖先进行献祭,慎终追远的一种方式,更重要的是它还承担着宗法制度的实践功能。
◆ 宗庙乐舞
宗庙乐舞是在宗庙祭祀中所用的乐舞,按照形式的分类包括仪式乐、乐歌、乐舞三个方面。仪式乐指的是为祭祀礼仪程序化的伴奏音乐,而乐歌和乐舞则是歌颂先祖功德、向先祖表达感激和思慕之情的音乐。周代的宗庙乐舞已有丰富的内容,根据《礼记》的记载,成王为了感激周公对国家所做的贡献,命令鲁国世世代代都要用周天子所享有的礼乐来祭祀周公,这些乐舞主要有《大武》和《大夏》,以及《清庙》。
“季夏六月,以禘礼祀周公于太庙,朱干玉戚冕而舞《大武》;皮弁、素积裼而舞《大夏》”(《礼记·明堂位》)。
“大尝,禘,升歌《清庙》,下而管象朱干、玉戚,以舞《大武》;八佾,以舞《大夏》,此天子之乐也,康周公故以赐鲁也”(《礼记·祭统》。
这些乐舞已经形成了文舞、武舞的形式,其中文舞以羽籥为主,由籥师执掌,而武舞则以干戈为主,由司干执掌。由大司乐教授给贵族子弟以及百姓当中的天资聪颖、道德高尚,和那些有功之臣的后代,他们十三岁开始学习音乐、朗诵诗歌、舞《勺舞》,到了成童的年纪舞《象舞》,到了二十岁,施行冠礼以后,开始学礼仪,这时才可以穿锦衣,才能跟随大司乐学习《大夏》之舞。
西周的宗庙乐舞已经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系统,这个系统既包括具体的表演形式,也成为了一个制度化的教育系统,将祭祀乐舞与文化教育结合在一起。孔子讲“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在西周,对宗庙祭祀乐舞的学习必须是在是学乐、学诗、学礼之后,才可以进行的重要内容。由此可见西周的宗庙乐舞、宗庙祭祀与儒家文化已经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成为了祭祀礼仪和文化教育的实践活动。
◆ 西汉时期的庙制
秦汉时期的宗庙祭祀在观念上发生了一些变化,加强了其中对祖先“慎终追远”、“报本反始”,表达思慕之情的内容,弱化了对祖先祈求福佑的内容。“但西周的祖宗崇拜的等级制度却被继承下来”[4](90)。
秦汉时期对于“庙数”的礼制讨论却有一番激烈的争论,高祖刘邦在建国之初,就下令全国(包含诸侯国)都建立“太上皇庙”;到了惠帝时,尊立“高帝庙”为“太祖庙”;到了景帝时又尊立“孝文庙”为“太宗庙”,并在各郡国都尊立“太祖庙”与“太宗庙”;到了宣帝本始二年(公元前72年),又尊立“孝武庙”为“世宗庙”,下令武帝当年巡守所经过的郡国皆尊立“世宗庙”;这样在西汉帝国的前期,宗庙祭祀形成了巨大的体制,除了现有的帝王宗庙,还有皇考的陵寝,这样需要祭祀的宗庙和陵寝一共有30所,一年的祭祀,需要上食24455次,需要出动卫士45129人,需要祭祀的仪式人员(祝、宗)和祭祀的礼乐人员12147人,所要献祭的牺牲更是无法计算。这样庞大的祭祀体制,渐渐成为了国家的负担,到了元帝时,终于有贡禹站了出来,主张要以古礼为依据对现有的宗庙祭祀进行改革。他提议立于各个郡国的皇家宗庙都不合古礼,应去除,还有帝王的宗庙,应建立在以亲亲为基础的“迭毁制”,就是亲在而立,亲尽而毁。可惜的是,天子虽然认可了他的提议,还未来得及实施,贡禹就逝世了。到了永光四年(公元前40年),元帝下诏,罢除了各个郡国的皇家宗庙,他认为汉帝国在建立之初所尊立的各个郡国的皇家宗庙是为了“建威销萌,一民之至权也”(《汉书·韦贤传》),而到了现在天下平定,四方朝贡,蛮夷来服,应当重新讨论宗庙的祭祀礼制。这样对于宗庙的迭毁制度形成了几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是七庙制,以贡禹、刘歆为代表,刘歆则依据《王制》和《春秋谷梁传》,认为“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礼记·王制》)。所谓昭穆,是指祖先的排列顺序,在太祖后,父叫昭,子为穆,孙又叫昭,其中,昭排列在左,穆排列在右。
第二种是五庙制,以韦玄成和匡衡为代表,韦玄成认为应以五庙为汉家的宗庙制度,高祖受命而定天下,立为“太祖庙”世世不毁,其后则应依照昭穆之序,亲尽而毁。匡衡认为“天序五行,人亲五属,天子奉天,故率其意而尊其制。是以禘尝之序,靡过有五。受命之君躬接于天,万世不堕。继烈以下,五庙而迁,上陈太祖,间岁而祫,其道应天故福禄永终”(《汉书·韦贤传》)。
这样经过不断地讨论终于形成了以“高祖庙”为“太祖庙”、以“孝文庙”为“太宗庙”、以“孝武庙”为“世宗庙”的世世不毁的三庙,另外再加上四亲庙的七庙制宗庙迭毁制度。
◆ 西汉宗庙乐舞的基本内容
乐舞作为祭祀礼仪的重要环节,一直伴随着西汉宗庙祭祀的整个过程,如前所述,宗庙乐舞在内容上主要包含“仪式乐”、“乐歌”与“乐舞”三个方面的内容。
“仪式乐”主要是为整个祭祀礼仪的进程而服务的伴奏音乐,高祖时下令叔孙通负责完成。他采用了秦朝遗留的乐人制定了西汉之初的宗庙祭祀仪式音乐。根据宗庙祭祀仪式的进展可以分为五个步骤[5](1043):
第一步,“太祝”迎神于庙门,奏《嘉至》,这个就类似于降神之乐;
第二步,“皇帝”进入庙门,奏《永至》,这个主要是为皇帝走路打好节拍;
第三步,上“乾豆”,奏《登歌》,皇帝独上,歌不以管弦乱人声,欲在位者遍闻之,犹古之《清庙之歌》也;《登歌》再终,这个是指皇帝上前进行献祭;
第四步,皇帝下,奏《休成之乐》,赞美神明享受美食;
第五步,皇帝在东厢坐下,奏《未安之乐》,赞美整个礼仪的圆满完成。
“乐歌”是宗庙祭祀时所唱的歌曲,高祖时曾作有《三侯之章》。《三侯之章》原是高祖十二年时,回到家乡沛国,召集父老乡亲子弟一起喝酒。高祖起兴,击筑自歌,唱起了著名的“大风歌”,唱的“大风起兮羽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并令当地的儿童歌唱员们一起歌唱。这首歌因为有三个“兮”字,被称为《三侯之章》。孝惠帝五年,思念高祖,就下令以沛宫作为高祖的原庙,高祖所歌《三侯之章》的那一百二十的歌童于四时歌诵于沛庙,人数不足则寻找新的歌童补齐。这首西汉的宗庙祭祀乐歌,反映了对高祖刘邦建立汉王朝功勋卓著的歌颂之情,也反映出在西汉的宗庙乐歌中受到了楚地音乐的巨大影响。
“乐舞”是宗庙祭祀的献祭活动中所举行的舞蹈。西汉的宗庙乐舞包括:《武德舞》、《文始舞》、《五行舞》、《四时舞》、《昭德舞》、《盛德舞》。早在高祖刘邦时就开始下令制定汉家的宗庙乐舞,后经文帝、景帝不断完善,到宣帝时基本定型,形成了以昭穆为基础的乐舞制度,根据内容可以分为“文舞”和“武舞”两个方面。高祖时,制定了宗庙乐歌和《武德舞》。汉高祖五年时,命令叔孙通制定宗庙之乐,叔孙通采用秦人的音乐制定了宗庙乐。根据《汉书·礼乐志》的记载,汉初的音乐承袭了秦朝的传统,在汉高祖初年的礼乐的制定中,有制氏家族具体实践,不过他们仅仅只能传承雅乐的形式,而不能知晓其具体的思想内涵③。 文帝时,制定了《四时舞》,以明示天下安和;景帝时,制定了《昭德舞》,该舞由《武德》而改;宣帝时,制定了《盛德之舞》,该舞又由《昭德舞》而改。这样来看,高祖的《武德舞》、景帝的《昭德舞》、宣帝的《盛德舞》,皆由同一乐舞发展而成,这似乎与昭穆制度也有了相对应的发展模式,关于西汉宗庙的迭毁制度,韦玄成提出,以高皇帝庙为太祖庙;孝文皇帝为太宗庙;其余的按照昭穆制度来排列,在当时,昭的序列正是孝景帝、孝昭帝和孝宣帝。由此看来,宗庙乐舞的祭祀制度是与庙数制度是直接相关的。
汉代宗庙乐舞的发展历程,反映出不断增益的一个建设过程,其中特别反映出儒家文化的突出影响,不仅在实践中有一大批儒家学者参与具体的礼仪构建,而且始终贯彻着要以功德相称作为宗庙乐舞制定的基本原则。以叔孙通、贡禹、韦玄成、夏侯胜、匡衡为代表的儒生起了很大的作用。他们都精通儒家的经典,其中夏侯胜,从其夫夏侯始昌学习《尚书》及《洪范五行传》,为学精辟,善说礼服。先后被徵为博士、光禄大夫,还专门教授太后《尚书》,后来又升任长信少府,赐爵关内侯,专门负责宗庙的定废之事。贡禹,以明经洁行著闻,被征为博士,凉州刺史,元帝时又被徵招为谏大夫,正是他向皇帝建议实行皇家宗庙的迭毁制。韦玄成,也是以明经为谏大夫,后来升至大河都尉,后来又被徵招为未央卫尉,又任太常。他引用《诗经》和《春秋》为西汉宗庙迭毁制的施行做出了贡献。
他们从儒家思想的立场出发来改造宗庙,并对宗庙乐舞的施行提出了一些基本要求,形成了一些基本的特点:首先对受献帝王的文治武功进行考察,以此来制定相应的“庙号”和“乐舞”;其次,这些宗庙乐舞形成了以文舞和武舞为特点的分类,这种分类的目的正是为了歌颂帝王的文治武功;再次,这些“乐舞”的确立,反映了对先秦“六代乐舞”的继承与创新。
◆ 根据皇帝的功德制定“庙号”和相应的“乐舞”
西汉宗庙乐舞的讨论中,其中有一条根本的原则,就是必须依据帝王的功德来建立与之配套的祭祀乐舞,功德与乐舞必须相称方可。
景帝十年冬十月下诏:“盖闻古者有功而宗,有德制礼乐各有由。歌者所以发德也;舞者所以明功也”(《汉书·景帝本纪》)。在他看来,对祖先的祭祀、祖宗的谥法都必须建立在对其功德的考量之上,对他们的祭祀必须以功德的多少来相称。景帝在讨论文帝功德的诏书中,评价到:“孝文皇帝临天下,通关梁,不异远方,除诽谤,去肉刑,赏赐老,收恤孤独以遂群生。减嗜欲,不受献,罪人不孥,不诛亡,罪不私其利也;除宫刑,出美人,重绝人之世也”《汉书景帝本纪》。丞相申屠嘉建议:“世功莫大于高皇帝;德莫盛于孝文黄帝。高帝庙宜为帝者太祖之庙;孝文皇帝庙宜为太宗之庙。天子宜世世献祖宗之庙;郡国诸侯宜各为孝文皇帝立太宗之庙。”(《汉书·景帝本纪》)所以,正是依据此功德,才定下了以高祖庙为“世祖庙”和以孝文庙为“世宗庙”。
到了宣帝即位时,开始讨论武帝庙号及乐舞的事情,他说“孝武皇帝,躬履仁义,选明将讨不服匈奴,远巡平氐、羌、昆明、南越,百蛮向风款塞来享;建太学,修郊祀,定正朔,协律吕,封泰山,塞宣房,符瑞应,宝鼎出,白麟获。功德茂盛,不能尽宣,而庙乐未称,其议奏”《汉书·宣帝本纪》。长信少府夏侯胜极力反对为武帝立庙,他认为“武帝虽有攘四夷,广土斥境之功,然多杀士众,竭民财力,泰奢亡度,天下虚耗,百姓流离,物故者过半,蝗虫大起,赤地数千里,或人民相食,蓄积至今未复。无德泽于民,不宜为立庙乐。”(《汉书·夏侯胜传》)当时的丞相蔡义和御史大夫田广明劾奏夏侯胜非议诏书,诋毁先帝。只有左丞相长史黄霸支持夏侯胜,不同意劾奏,结果二人都被治罪下狱。这样到了六月,有司遵照宣帝的命令,尊孝武庙为“世宗庙”。
◆ 乐舞的内容可以分为“文”、“武”两个大的方面,以此来反映帝王的文治武功
乐舞作为一种祭祀的途径,是我国自进入文明之初就已经存在的一种献祭方式,它来自于四方观念的发展,《左传》中隐公五年就记载:“夫舞所以节八音,而行八风”,反映了乐舞和乐音的结合,实现天地沟通的目的,当然这里的“八风”,根据陆德明的注释,是指“八方之风,谓东方谷风,东南清明风,南方凯风,西南凉风。西方阊阖风,西北不周风,北方广莫风,东北融风”,显然是指带有节气性质的八方四时之风。在根据《通鉴集览》的考证,“《武德舞》,舞人执干戚;《文始舞》执羽籥;《五行舞》冠冕服,法五行色”。“舞所以节八音而行八风,所以应八卦。故每佾八人,合而为六十四焉,则重卦之象也。”(《礼记·乐记》)从上面的这些文献记载中,我们可以看出,乐舞献祭功能,已将天地四方的观念纳入其中。所谓“天高地下,万物散殊,而礼制行矣;流而不息,合同而化,而乐兴焉”(《礼记·乐记》),乐舞的施行正是反映了帝王的功德流行于天地的见证,所以“观其舞,知其德;闻其谥,知其行也” 《礼记·乐记》。乐舞之所以分为“文舞”和 “武舞”主要就是为了歌颂统治者的文治武功,所谓以“武”定天下,以“文”守天下。有功有德的皇帝方可制礼作乐,而“文舞”和“武舞”,正是反映了他们的功德达天地,驭八风,至四方。西汉宗庙祭祀中的“文舞”指的是《文始舞》、《五行舞》;“武舞”则是《武德舞》。“武德舞者,高祖四年作,以象天下乐己行武以除乱也。”(《汉书·礼乐志》),到了高祖六年,又作《昭容乐》和《礼容乐》,来配合“文舞”与“武舞”,其中《昭容乐》,犹如古乐《昭夏》,用来辅助《武德舞》;而《礼容乐》则用来辅助《文始舞》、《五行舞》,文武结合、礼乐结合,正是体现了统治者的文治武功,也反映出“雅乐舞蹈的特点是政教性较强,艺术是哪个陈陈相因,永远承袭着文、武二舞的形式,礼仪成分大于艺术成分”[6](1)。
◆ 对先秦的“六代乐舞”既有继承,又有创新
西汉宗庙乐舞是在对先秦的“六代乐舞”的继承中而逐步发展的,其中的《五行舞》原本是“六代乐舞”中的“周舞”,秦始皇时(秦始皇二十六年)更名为《五行舞》。而《文始舞》本来是“六代乐舞”中的属于帝“舜”的《韶舞》,到了汉高祖时(高祖四年),将其改成《文始舞》。西汉乐舞的创新在于各个帝王都下令创作出符合庙制的乐舞,比如高祖四年创作出《武德舞》,目的在于象征高祖兴兵,为天下除乱,实现了天平的开端。文帝时创作了《四时舞》,以此来反映天下的安和景象。景帝时创作《昭德舞》,来歌颂先祖的功德,使其传于万世。宣帝时创作《盛德舞》,歌颂汉武大帝的丰功伟业。
总而言之,从西汉宗庙乐舞的发展来看,我们可以发现儒家文化逐渐取得指导地位的一个过程,这一方面反映了西汉帝国建立之处,经过稳定的发展后,在治国的方略上对儒学的需求;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出儒学对祭祀乐舞的建设,在观念上和思想上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其根本的原因还在于以尊重祖先,尊重祭祀,尊重传统的儒学和宗庙乐舞仪式对于稳定社会秩序,促进皇族内部的和谐,维护社会的稳定有着积极的功用,正所谓“礼乐负天地之情,达神明之德,降兴上下之神,而凝是精粗之体,领父子君臣之节”《礼记·乐记》。
注 解
①“子大叔之庙在道南,其寝在道北”《左传昭公十八年》。
②“众生必死,死比归土,此之谓鬼。骨肉毙于下,阴为野土。其气发于上,为昭明君蒿萋伧,此百物之精也,神之著也”。《礼记·祭义》。
③“汉兴,乐家有制氏,以雅乐声律世世在太乐官,但能记其铿锵鼓舞,而不能言其义。”《汉书·礼乐志》
参考书目
【1】 .刘庆柱、李毓芳.汉长安城宫殿、宗庙考古发现及其相关问题研究—中国古代的王国与帝国都城比较研究之一[J],汉长安城考古与汉文化—纪念汉长安城考古五十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C].北京:科学出版社.2008.
【2】. 杨宽.试论西周春秋间的宗法制度和贵族组织.古史新探[M].北京:中华书局,1965.
【3】.杨宽.中国古代陵寝制度史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4】. 方光华.俎豆馨香—中国古代祭祀礼俗探索[M].西安: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
【5】.[汉]班固.汉书礼乐志[Z].北京:中华书局,1962.
【6】. 袁禾.中国宫廷舞蹈艺术[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04.
The Temple Musical Dance and Confucius Culture of the Western Han Dynasty
叶明春(1965—-),男,云南镇雄人,博士、教授,西安音乐学院音乐学系主任;张俊杰(1984—),男,山西洪洞人,博士,讲师,西北大学艺术学院。
2012年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西汉 廷音乐曲目及表演形式研究"(编号:12JK0336)结题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