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 伟
(湖北工程学院 政治与法律学院,湖北 孝感 432000)
公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善”维解读与高教实践*
柯伟
(湖北工程学院 政治与法律学院,湖北 孝感 432000)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公正理念的高校教育策略体现在:其一,宣讲主流意识形态对马克思主义公正观的解读;其二,回应现实社会对公正理念的多元解读并按照文化包容的态度辩证地分析流行观点;其三,从哲学的“善”理念角度整合核心价值公正观与社会多元公正观。选择适合高校教育的公正观念,在高教实践中探索实现大学生公正观念教育的一元导向与多元取向整合统一,是一项有益的教育策略。
核心价值观; 公正; 教育策略;善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使当代中国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方面发生了剧烈变革。时代变迁导致价值观嬗变。当代大学生价值观取向多元化是发展趋势。高校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现大学生价值观导向一元化,是国家民族发展赋予的历史使命。习近平2014年在北京大学考察时强调:“青年要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自己的基本遵循,并身体力行大力将其推广到全社会去。”[1]可见,“加强高校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是一项战略工程、固本工程、铸魂工程”[2]。从公正观念的教育角度,在高校教育实践中探索实现大学生公正观念教育的一元导向与多元取向整合统一是有益的尝试。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共产党在当代多元价值观并存时代条件下提出并不断完善的政治伦理观,其本质是表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发展的共同理想,是在马克思主义伦理观指导下,将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公正与个人自由思想和中国传统文化“仁义礼信和”及现代西方“自由、平等”等价值观交融构建的社会主义伦理观。十八大报告提出,“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导权,坚持正确导向,提高引导能力,壮大主流思想舆论”[3]。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公正理念的要义
公正是贯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灵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国家、社会、公民三层倡导”中,公正占据着基础地位。国家层面富强与公正是正相关,社会层面自由是公正的应有之义,公民层面公正是爱国和敬业的保障。
公平正义与党的宗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有着紧密关系,“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涉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4]。同时,“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贯主张,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5]。社会主义制度的价值感召力是“因为它承诺要创造切实的经济和政治条件,使社会变得更加公平正义,使全体人民都能享受更加平等的政治经济权利”[6]。
十八大报告指出,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要“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3],同时要实现公正价值观的制度化。
(二)高校大学生教育宣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公正观的策略
高校大学生公正观教育是大学生道德品质养成与心理健康发展的双重需要。高校要注重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通过思想政治教育课宣讲,改“说教灌输”为鼓励思考、引导选择,发挥大学生主体性能动性,将教育引导与自我教育相结合,帮助大学生理解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的重要内涵。
其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与资本主义公正观的根本差异是消除等级差异,实现真正公平。
其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是体现国情、历史文化传统、时代要求的具体而不抽象的概念。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观点主张,任何善恶、正义、政治、教育都必须放置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去具体分析判断。
其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层面把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四个概念辩证统一起来。其中,公正在四者中居核心地位;自由和平等是公正应有之义,它不是简单的平均主义;法治是公正的制度化、法律化。公正是保证自由和平等社会主义性质的重要限度,也是衡量法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尺度。
其四,公正的评判标准是社会利益高于任何阶级、阶层利益。列宁说:“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思想,社会发展的利益高于无产阶级的利益;整个工人运动的利益高于工人个别阶层或运动个别阶段的利益。”[7]社会利益,即最大多数人民的最大利益。如果个人利益与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不能两全时,求前者置后者不顾,社会必然解体;如果个人利益与民族利益不能两全时,求前者弃后者,民族独立必然不能维持。
基于上述认识,高校要发挥辅导员优势,在服务大学生过程中融入培养符合公正外延的道德品质与心理素质。
首先,尊重个体天赋差异能力大小,遵守“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接受社会认可的涉及阶层、行业、地区、代际之间的公正规则制度安排。
其次,运用公正价值标准辩证地思考各种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例如,公平与效率、个人与社会、物质利益与道德理想的辩证关系等。
最后,对真善美的追求。树立根植于现实生活的理想信念和“中国梦”,明确树立核心价值公正观是当代大学生的民族历史使命。
由于历史文化差异,不同民族、时代、阶级阶层对公正理解各不相同。列宁在《关于民族问题的批评意见》一文中说:“每一个现代民族中,都有两个民族。每一种民族文化中,都有两种民族文化。一种是普利什凯维奇、古契柯夫和司徒卢威之流的大俄罗斯文化,但是还有一种是以车尔尼雪夫斯基和普列汉诺夫的名字为代表的大俄罗斯文化。乌克兰同德国、法国、英国和犹太人等等一样,也有这样两种文化。……马克思主义者在同前一种‘文化’作斗争时,总是要把后一种文化区别开来。”[8]这段表述说明,一个民族文化有共同的也有不同的方面,共同方面是不同阶层的共同愿望、认识、要求、态度、行动等,如人与自然的关系、本民族与他民族的关系、家庭关系的处理方式等。不同方面是不同阶层、派别之间有冲突、矛盾的问题,如物质利益、发展机会等。这种同中有异在价值观方面呈现为多元特点。
(一)社会多元公正观并存的现实状态
人类自古以来有追求公正的愿望,因为公正是有效维护文明共同体存续的基本保证。公正观古已有之,不同时代有不同公正观,不同学派有不同公正观。我国儒家认识公正问题的经典表述是孔子的“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论语·季氏》)。中国传统哲学关于公正观的讨论主要有两个问题:一是义与利,一是德与力。义与利有多层次含义:公与私、道德理想与物质利益、精神生活与物质生活问题。德与力指道德意识、道德行动与生命力、意志力、体力、军力。生命力是实现道德理想的基础,缺乏道德自觉性的生命力将肆意妄为、贻害社会。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可以体现公正精神的有《周易·大传》的名言:“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和“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有志之士致力于事业学问,尽心竭力、昼夜不懈,同时以宽厚之德包容万物,促进文化发展。[9]
西方哲学与伦理学对公正论述研究历史渊源深厚,思想成果丰富,人文魅力凸显。在信息网络全球化工具推动下,西方哲学与伦理学对高校大学生影响深远,正确分析辨别西方文化视野中公正观的难度较大。
亚里士多德认为,“公正是最主要的,它比星辰更加光辉”[10]。罗尔斯认为,在道德的多元性成为既定现实的情况下,可以将公平正义视为秉持不同道德观的人群得以和平相处的最低层次的一致性认同。他在讨论正义的主题时说:“正义的主要问题是社会的基本结构,或更准确地说,是社会主要制度分配基本权利和义务,决定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之划分的方式。所谓主要制度,我的理解是政治结构和主要的经济和社会安排。”[11]5为了应对西方国家进入后工业化时代遭遇的国家治理困境,罗尔斯提出国家正义理论,他对国家伦理的设想以正义为标准,强调公平、正义、对公共利益的尊重。这对我国建设和谐社会,化解现实矛盾,提供了重要借鉴。他提出“正义的两个原则”,将它表述为最一般的正义观:“所有社会价值——自由与社会、收入与财富、自尊的基础——都要平等地分配,除非对其中一种价值或所有价值的一种不平等分配合乎每个人的利益。”[11]58他还提出“差异原则”和“补偿原则”,认为“为了平等地对待所有人,提供真正的同等的机会,社会必须更多地注意那些天赋较低和出生于较不利的社会地位的人们,这个观念就是要按平等方向补偿由偶然因素造成的倾斜”[11]96。
美国社群主义理论学者迈克尔·桑德尔教授的《自由主义与正义的局限》批判了罗尔斯的《正义论》。他对于与罗尔斯正义理论的争议解释说:“争议的关键不是权利是否重要,而是权利是否能够用一种不以任何特殊善的生活观念为前提条件的方式得到确认和证明。争论不在于是个体的要求更为重要,还是共同体的要求更为重要,而在于支配社会基本结构的正义原则,是否能够对该社会公民所信奉的相互竞争的道德确信和宗教确信保持中立。易言之,根本问题是,权利是否优先于善。”[12]他将现实社会中人们的公正观归纳为三种:一是追求福利最大化的功利主义(代表人物边沁及其“最大多数的最大幸福”正义原则思想);二是尊重个体利益的自由至上主义(代表人物康德及其每个人拥有自由权思想);三是提倡公民德性、“共同善”和“好生活”的政治伦理观(源于亚里士多德的目的论美德伦理)。他认为,第三种公正观是符合历史发展逻辑的实现全社会各阶层各领域和谐的公正观。
社会政治经济发展规律就是很好的佐证。“当市场不完善时,权力和财富的不平等转化为机会的不平等,导致生产潜力遭到浪费,资源分配丧失效率。”[13]7在一个繁荣的社会里,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都应该做到公平,更要有一个能让公众致富的激励机制,“国家间对比数据的基本规律以及历史记述都表明,那些走上促进持续繁荣的制度化道路的国家,是因为政治影响力和权力平衡的公平度增加,才走了这种制度化道路”[13]9。但是,他对第三种公正观中“共同善”具体内容描述的清晰性不够。
李泽厚评价迈克尔·桑德尔的观点时提出“和谐高于正义”。它包括人际和谐、身心和谐、天人和谐(人与自然生态的和谐)。因为中国是家国相联,由家及国,重情理结构,“和谐”才是维系人类生存延续的最高层,它是在“正义”基础上的和谐。“和谐”属于“以德(教)化民”,“正义”属于“以法治国”。
(二)高校应对多元公正观挑战的正面回应
网络新媒体颠覆了大学生获取信息知识的习惯,新媒体传播快、信息多、范围广,增加了大学生价值观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当代社会价值观多元状态对社会和个人带来双重影响。就社会而言,多元避免一元导致的文化思想停滞,也可能带来价值观冲突;就个人而言,多元能促进思想活跃和创新精神培养,也可能使个体因价值观冲突迷失人生方向。
高校教师因独特的传道传统、职责界定与价值取向,在复杂社会利益多元导致大学生思想迷茫与困惑的情景下,应承担起最为关键的教育主体作用,把我国全面深化改革面临的各种现实问题作为教学切入点,关注微博微信等自媒体现象,引导对具体问题的谈论辨析,培养大学生独立思考。课堂教学中可以回应的公正观问题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其一,中国传统文化经典儒家主张“和为贵”(《论语·学而》),以和谐为最高价值标准的可贵思想。“君子义以为上”(《论语·阳货》),指明道德理想至高无上,为了实现道德理想可以牺牲物质利益乃至生命的崇高价值取向。
其二,在社会转型期,“道德沦丧”之所以突出,是因为新秩序、新道德尚未真正建立,而旧秩序旧道德却日益崩毁,人们行为活动失去了可遵循的规范准则而花样百出、美丑并行。由于中国社会转型中前现代与现代交错,使道德标准混乱,败坏分外凸显。
其三,我国权钱交易、贪污腐败和官本位等现象出现主要是因为现代社会性道德尚未能落实在法律上,特权行为可以任意作为,无法可循、有法不依和执法不严。
其四,运用辩证思维方式学习借鉴西方学者的公正理论。西方学者认为,自由与平等不可调和,围绕自由与平等的取舍形成若干学派,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是自由主义,从而存在着自由与平等之间徘徊的理论困境。
其五,对当代大学生公正观方面具有代表性倾向的“个人自由主义”与“功利主义”观点进行重点分析。西方学者认为,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可以自然和谐,这样的观点我们要深入分析。我们要实证地分析社会总体利益扩大与社会成员贫富差距拉大并存的社会现实,更要深刻认识到个人一味追求个人利益而无视社会利益的道德风险与社会风险。
近代以来,西学东渐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我国社会观念发生急剧变化。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需要发挥民族主体性,凝聚共识。民族主体性就是中华民族的独立性、主动性、自觉性。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维护中华民族文化价值观的主体性的集中表达,同时表现中华文明开放包容特质的方式,这是核心价值观对中国传统文化与西方文化的传承与吸纳。在高校公正观教育实践中体现文化包容性与民族主体性交融的特点的途径,这是进行一元核心公正观与多元社会公正观整合的内在要求。
(一)从真善美之“善”维度整合多元公正观的思路与依据
西方哲学、伦理学把真善美作为价值观中的核心概念,主张“真”是知识的价值,“美”是艺术的价值,“善”是行为的价值。在西方伦理学发展的重要阶段——元伦理学阶段,学者们对“正当”与“善”这两个概念的关系进行分析,并受到这种方法的启发,通过探讨公正与“善”的关联,找到整合“一元”与“多元”公正观念的路径。
元伦理学代表摩尔认为,“善”是伦理学首要概念,“正当”的行为结果就是“善”的最大化,善优先于正当。“在伦理讨论中提出的论证往往有两类:一类证明所讨论的行为本身是善的,另一类证明它作为手段是善的”[14]31,“伦理学的特点不是研究关于人类行为之各断言,而是研究关于事物的两个性质,即用‘善的’一术语所表示的性质和用‘恶的’一术语所表示的相反性质之各断言”[14]43。
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提到:“伦理学的两个主要概念是正当和善……一种伦理学理论的结构就大致是由它怎样定义和联系这两个基本概念来决定。”[11]21他在分析“善”的内涵时指出,“如果善被看做是使人的优越性通过各种不同文明形式得以实现,我们就有了所谓的至善主义,这个概念可以在亚里士多德、尼采等人那里发现。如果善被定义为快乐,我们就有了快乐主义,如果被定义为幸福,我们就有了幸福论,等等”[11]22-23。他还提出了“基本的社会善”,就是权利和自由、权力与社会、收入与财富、自尊。从个人道德修养培育的角度,他提出“道德人格以两种能力为其特征;一是获得一种善观念的能力,二是获得一种正义感的能力。当其实现时,前者表现为一项合理的生活计划,后者表现为一种按某种正当原则行为的起调节作用的欲望”[11]548。
这种分析思路认为,公正与“善”是相关概念,公正事物或行为普遍性特点是“善”。其现实意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范畴的“一元公正观”与社会价值观范畴的“多元公正观”整合的维度或路径就是“善”。拓宽思路而言,高校大学生公正观教育要解决“一元”与“多元”矛盾对立统一关系,确立科学思维方式,而消除困惑迷茫的解决之道是从“善”入手,通过理解“善”这个概念的基本内涵与外延来整合各种公正观,把“善”作为评判所有事实与行为是否公正的最高标准和最终尺度。
“善”的伦理学定义是:共同满足为“善”。在被动个体自我意识出于自愿或不拒绝的情况下,主动方对被动个体实施精神、语言、行为的任何一项的介入,皆为“善”。哲学认为“真善美”是价值观最高标准。“真”是符合规律,“善”是符合目的,“美”是二者的统一。“善”本身是一种主观判定结果,随着主体和时间的变化,而被赋予不同的内容。总体来说,在最广时间范围内符合最大多数人的目的(最大最终目的),即为“善”。在最广时间范围内被证明对最大最终目的有利的目的被称为“善心”;在最广时间范围内被证明对最大最终目的有利的行为被称为“善行”。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是善恶必须放置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具体分析判断。
(二)高校整合社会多元公正观的教育途径
从“善”维出发,先确立“善”的出发点,再去解读公正。引导大学生认识发现社会多元公正观根源在于认识角度差异,许多观念其实并行不悖、相得益彰、统一于“善”。从“善”维整合公正观的教学策略是运用课堂讲解、学生分组讨论、案例教学设计等多种教育方式与参加课外实践活动、组织学生社团主题活动、多媒体网络传播等教学渠道。教师要着重讲解如下重点热点难点问题。
首先,构建和谐社会是实现社会公正的基本途径。自然和谐为“美”,社会和谐为“善”,因为和谐的场景特征,如对称性、清晰性、完整性等与“美”“善”的场景特征是一致的。和谐突出体现公正两大基本价值取向:文明发展成果社会共享、保障每个人的自由发展。追求个人自由的公正观其实是以集体主义为中心的核心公正观的多层次体现。和谐社会要形成有利于凝聚合力,就要利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结构多层、经济利益多元条件下生成的多元公正观,促进个人自由发展与他人、社会和自然的和谐统一。
其次,理性公民对社会公正理念与贯彻实施之间的现实差距保持善意容忍度。理解公正社会的建立是需要全社会成员共同努力的长期过程。因为我们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公正赖以实现的资源是稀缺的,公正制度规范的推行需要一个循序渐进过程,全面深化改革中要避免欲速则不达的后果。
再次,把握公正观念的核心内容:公平与公正的细微差别。公正带有“正当性”价值取向,公平带有“工具性”特征,两者功能定位不同。在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公正包括四项基本原则:基本权利的保证、机会平等、按社会贡献进行分配、社会调剂。维护促进社会公正的重要措施是:维护公正原则的基本制度和政策安排,推进经济发展,建立基本民生保障体系,形成“橄榄型”社会分配结构。[15]
复次,理解个人力量与社会公正建设的关系。用“善心善行”践行公正伦理道德,例如,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按照社会标准、秩序规范待人处事,提升自我文化、道德、法治意识等。增加价值观自信,因为价值观自信是保持个体独立性的重要支撑。
最后,回应社会大环境对高校小环境的影响,正确认识“仇富、仇官、炫富、攀比”等复杂社会心态,分析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机会主义等导致大学生迷失自我、幻想不劳而获的错误价值观。利用网络新媒体技术推动高校文化建设,加快建设校园网络平台、微博微信、网络公开课等,利用互联网技术的时效性、便捷性优势把公正教育融入大学生活的各个层面,发挥循序渐进、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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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燕)
Justice: An Interpretation of the Socialist Core Values from the Dimension of “Shan” and Its Practice in Higher Education
KE Wei
(School of Politics and Law, Hubei Engineering University, Xiaogan Hubei, 432000)
The idea of justice in the socialist core values find its expression in university education strategies in the following three aspects: firstly, to preach the interpretation of Marxist belief of justice by mainstream ideology; secondly, to respond to the multi-interpretation of the notion of justice by the realistic society and dialectically analyze the popular views with an attitude of culture contains; thirdly, to integrate the idea of justice in the core values and the multi-variant notion of justice in the society from the angle of the philosophical notion of “shan”. It is a rewarding education strategy to choose a fit idea of justice for higher education and to explore and realize in the practice of higher education the integration and unity between a unitary guidance and the multi-orientation.
core values; justice; education strategy; “shan”
2016-06-14
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新型城镇化视角下社会体制改革与社会稳定长效机制研究”(14JJD810019);湖北工程学院2016年度教学研究项目(2016A38)
柯伟,湖北工程学院政治与法律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政府治理研究。
B82-051
A
1672-0695(2016)04-00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