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文 东
(复旦大学哲学学院,上海200433)
阶级斗争与唯物史观对社会主义新文明道路的理论构想
赵文东
(复旦大学哲学学院,上海200433)
毋庸置疑,不理解阶级斗争学说,就不能说真正懂了马克思主义;更为重要的是,不理解阶级斗争与物质生产方式之间的关系,就不可能把握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理论的真谛。对阶级斗争理论不能纯政治化地加以理解。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开创的唯物史观揭示了阶级斗争与生产方式的变迁和社会主义新文明道路的内在相关性,他们所开创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连同其指导下的西方发达国家进行的对社会主义新文明道路的理论和实践探索,都已成为人类文明和人类历史继续前进的宝贵财富。
阶级斗争;唯物史观;社会主义新文明;理论构想
毋庸置疑,阶级概念是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核心概念之一,阶级分析方法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方法之一,不理解阶级概念以及与之相关的阶级斗争学说,就不能说真正懂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但是长期以来,人们对马克思阶级概念的理解往往存在简单化倾向,其中一种表现就是对阶级概念进行纯政治化理解。这种做法忽视了阶级概念与生产方式变迁之间的内在关联,从而也使唯物史观对社会主义新文明道路的理论构想处于晦暗不明之中。
正如赖特所指出,尽管阶级概念在马克思思想中处于非常核心的地位,但是,马克思本人却从未对之进行“系统的定义和详细的说明”。赖特区分了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的三个层次和六个重点:他首先区分了阶级分析中“阶级结构”和“阶级构成”,前者指决定阶级利益的社会关系结构,后者指阶级结构中的群体构成。在此基础上,赖特进一步把二者各分成三个层次:从“阶级结构”的层面看,主要包括“生产方式”(与之对应的是“两极分化的阶级关系”)、“社会形态”(与之对应的是“既定生产方式中的阶级共存关系”)和“具体事态”(与之对应的是“特定行业中阶级关系下的组织变化”);从“阶级构成”的角度来看主要包括:“阶级间的重大斗争”、“阶级联盟”及其政党、工人组织联盟等“具体的阶级组织”[1]10-11。赖特的研究非常有启发意义,它提醒我们,必须对马克思阶级理论的不同层次进行区分。当然,如同有研究者所指出的,赖特认为马克思的阶级分析主要集中在“两极分化的阶级关系”和“具体的阶级组织”这两个方面,其他方面则要么过于简略,要么根本没有涉及到,特别是存在着“阶级结构抽象分析和阶级构成分析之间的断裂”[1]14。
当然在此不打算具体评价赖特对马克思阶级理论的分析,也不可能对马克思阶级理论的各个层次进行全面分析,而是想借此指出,本文所说的阶级斗争,大致相当于赖特所说的从最宏观和抽象的“阶级结构”即“生产方式”层面来分析的,也就是赖特所说的“两极分化的阶级关系”。不过,正如我们接下来所要论述的,马克思的阶级斗争理论虽然是着眼于生产方式的变迁,但是它并不抽象,其最终落脚点恰恰是“现实的个人”,并且这一层面的阶级关系往往是与其它层面的阶级关系密切相关的。
对阶级斗争理论,人们最熟悉的就是《共产党宣言》(以下简称《宣言》)的论述。马克思恩格斯在《宣言》一开始就指出,迄今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他们把包括自由民和奴隶、贵族和平民、领主和农奴、行会师傅和帮工等所有压迫者和被压迫者之间对立和斗争都看作是阶级斗争,而资产阶级时代的特殊性不过在于使阶级对立简单化,整个社会日益分裂为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这两大直接对立的敌对阶级阵营[2]250。阶级斗争被视为历史发展的直接动力。
马克思并没有妄称自己对阶级斗争理论拥有“专利权”,他坦承,在他之前资产阶级历史编撰学家早已经对阶级斗争的历史发展做过叙述,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也从经济学角度对各阶级做过分析,而他本人不过是在此基础上指明了阶级斗争的起源、过程和终结的历史限制:阶级的存在仅是生产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它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并且这个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从而进入一个无阶级社会的过渡。正如列宁所指出的,“无产阶级专政”思想是区分马克思主义阶级国家理论与其他国家理论的关键所在。当然,这是与生产方式的变革密切相关的。
有研究者指出,在《宣言》中,马克思仅仅是在“历史分析和社会现象概括的层面描述了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冲突”,而没有对之进行“深刻的学理分析”,而在富有深刻学理分析的著作《资本论》中,马克思对阶级的分析却又在关键之处中断了[3]44。不过,在我们看来,其实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中,马克思曾经对阶级斗争与分工和私有制的关系做过比较清楚的分析。《形态》标志着唯物史观的基本确立,只有从唯物史观的立场出发来展开对阶级斗争理论和阶级分析方法的理解,才可能把握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理论的真谛。
在《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唯物史观的一个最基本的立场就是:“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考察现实的生产过程,并把与该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然后必须在国家生活的范围内描述市民社会的活动,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来阐明各种不同的理论产物和意识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并在这个基础上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2]43只有从这个立场出发,才能完整地描述全部历史过程,进一步揭示这个过程中包括生产力、交往形式、国家以及意识等不同方面之间的相互作用。
这个基本立场由于有具体的历史语境作为参照,实际上很好地展示了生产力、交往形式以及人类意识之间的辩证关系,从而不会像后来的基本原理简要表述的那样经常导致种种误解。这种辩证关系与包括“经济决定论”和“阶级还原论”在内的“决定论”和“还原论”没有任何关系,必须仔细加以区分和辨别。在这里,我们需要弄清楚的是阶级在其中所处的位置。
马克思在《形态》中揭示了人类历史活动的三个基本层面:满足需要和新的需要的物质生产活动、社会状况和意识;其实也就是生产力、交往形式和意识*马克思和恩格斯实际分析了人类历史发展的四个基本因素,即满足人类生存需要的物质生产活动;新的需要的产生及其满足;社会关系或者交往关系;意识。但是,在后面总结时,他们又把前两者合并在“生产力”这一个因素中,另外再加上社会状况和意识。。
首先,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因素是满足需要和新的需要的物质生产活动。人类最基本的历史活动就是“生产物质生活本身”以满足自身生存的基本需要,这是一切历史得以存在的基本条件,也是人类历史得以进一步延展的现实场域。已经满足的需要、满足需要的活动、以往活动中使用的工具以及交往方式和社会组织形式的发展又会引起新的需要,而这种新需要的产生是“第一个历史活动”。因为,这种新的需要作为人类实践活动的“结果”现在成为下一个实践活动的“前提”,成为人类能动地创造自己历史的现实环节。
其次,人类历史活动中的“社会关系”因素。人从来都不是独自地、孤立地面对自然。这不仅是指人在满足自身生命需要的同时也满足他人生命的需要,即实现生命的生殖,更重要的是,人一开始就是在某种“社会组织形式”如家庭中展开其物质生产实践的。
最后,“意识”因素。人的精神和意识,只能在人的物质生产过程以及与之密切相关的社会共同活动方式中才能得以现实地展开。因此,“意识一开始就是社会的产物,而且只要人们还存在着,他就仍然是这种产物”[2]34。这样,人类历史活动的三个基本要素即生产力、社会状况和社会意识便得以概括性地勾勒。人类满足生命的生产,具体来说,就是通过劳动满足自身生命的生产,以及通过“生殖”实现他人生命的生产便都同时表现为双重关系:一方面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另一方面是人与他人的关系即社会关系。因此,“一定的生产方式或一定的工业阶段始终是与一定的共同活动的方式或者一定的社会阶段相联系着”,而这种“共同活动方式”本身就是“生产力”[2]34。那么,阶级在其中处于何种位置呢?这要从分工说起。
历史地看,分工无疑标志着历史的巨大进步,也是生产力发展的途径和主要标志。分工与所有制密切相关,从比较宏观的视野来看,分工的发展过程与所有制的发展过程具有内在一致性。“分工发展的各个不同阶段,同时也就是所有制的各种不同形式。这就是说,分工的每一个阶段还决定个人的与劳动材料、劳动工具和劳动产品有关的相互关系。”[2]26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无论是部落所有制和公社所有制,还是封建等级所有制,都是与当时所处历史阶段的生产方式密切相关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们才说:“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2]34换言之,以上不同的所有制形式,本身就是特定的交往形式,它们表现为某种特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这些“社会结构”和“政治结构”在从事物质生产活动的“作为现实中的个人”的实际生活中有其来源[2]34-35。我们知道,马克思和恩格斯不仅指出分工和私有制具有内在一致性,而且还明确指出,“分工”和“私有制”是“同一件事情”,只不过“一个是就活动而言,另一个是就劳动的产品而言”罢了[2]37。马克思和恩格斯前面说过,“分工”和“所有制”具有内在一致性,现在又说“分工”和“私有制”是一回事,这又如何解释呢?
分工及其所包含的矛盾是“以家庭中产生的自然分工和社会分裂为单独的、互相对立的家庭为基础的”,在它这个最初的发展阶段就已经包含着“劳动及其产品的不平等分配”,家庭中存在的、尽管是非常原始和隐蔽的“奴隶制”是最早的“所有制”,这种“所有制”同样符合现代经济学家对其所下的定义,即“所有制是对他人劳动力的支配”[2]37。这当然只能是在类比的意义上来理解。自从所有制产生以来,就其在以往的一切形式中都包含私人占有和支配关系而言,它们都不过是“私有制”的不同表现形式,只不过在前资本主义时代,这些“私有制”形式仍然保留着某种“共同体”的外观,只是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私有制才达到纯粹的状态,因此它是“纯粹私有制”,又叫“现代私有制”。
至于阶级,则必须在分工和私有制的视野下才能得以界定。如前所述,马克思恩格斯在《宣言》一开始就指出,迄今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并把包括自由民和奴隶、贵族和平民、领主和农奴、行会师傅和帮工等所有压迫者和被压迫者之间对立和斗争都看作是阶级斗争。但是,严格说来,纯粹的阶级只有等到市民等级上升为现代资产阶级才真正开始。所以,他们接下来说,“从中世纪的农奴中产生了初期城市的城关市民;从这个市民等级中发展出最初的资产阶级分子”[2]252。这句话实际上简要概括了现代资产阶级的产生过程。
实际上,无论是市民等级,还是现代资产阶级,都是分工不断发展的产物。城乡的分离是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最大一次分工”,这种分离和对立“只有在私有制的范围内”才可能发生,也就是说,这代表人口、生产资料等在城市和乡村之间分配和占有,只不过在城市是以集中的方式,在乡村是以分散的方式;二者的共同特征是人屈从于分工,或者成为受到限制的“城市动物”,或者称为受到限制的“乡村动物”。城市生活中现代国家和阶级的产生过程,也正是以劳动和交换为基础的所有制开始独立发展的过程。
随着交往进一步发展,特别是专门从事交换活动的商业阶层出现,城市之间的联系越来越密切,商业贸易和交往开始反作用于生产,生产工具和生产方式随着交往在不同城市中扩展,并出现城市与城市之间在生产上的分工。而随着交通状况改善和商业贸易活动拓展,不同城市的地方性居民团体开始知道其他同自己一样反对共同敌人的群体,这样就“逐渐地、非常缓慢地产生出市民阶级”[2]59-60。
《宣言》中,马克思以生产方式为标准把现代社会的发展区分为行会阶段、工场手工业阶段和现代化大生产阶段,在工场手工业阶段,作为封建社会中间等级的市民等级开始出现分化,阶级自此开始形成。在行会手工业阶段,市民阶层仍然只是封建制度内部的一个中间“等级”;到了工场手工业阶段,特别是到了封建社会末期,依据严格规定的政治身份来确定社会地位的封建等级制度被资本主义经济力量的发展所侵蚀和破坏,原有的贵族逐渐没落,而现代资产者成为真正的“贵族”。市民阶级的形成既是封建生产方式的产物,因为与他们对立的是同样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下的封建生产方式,又是农奴自身行动的结果,因为是他们自己“主动地”与现有封建联系相脱离。正是这些“共同的”、不以每一个人意志为转移的条件,使他们构成为一个阶级。个人组成阶级,是为了反对共同的敌人,尽管在本阶级内部也存在着一定的竞争关系。阶级对阶级成员来说是独立存在的,是其早已确定的“生活条件”:“阶级决定他们的生活状况,同时也决定他们的命运”[2]60。换句话说,个人作为阶级成员屈从于阶级,受阶级支配。个人屈从于阶级,“和个人屈从于分工是同类的现象,这种现象只有通过消灭私有制和消灭劳动本身才能消除”[2]60。但从积极角度来看,作为现代资产者前身的市民等级,如果不相互之间联合为阶级,就根本无法与封建贵族相对抗,因此也就无法维持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从而作为资产者的个人生存也就无法得到保障。可见,现代资产阶级的形成是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确立和发展密切相关的。
资产阶级只是伴随自身的“生存条件”而逐渐发展起来的。至于后来它自身由于分工又分裂为各种不同利益集团,并把本来就一无所有的群体的大部分以及少部分原本拥有财产的阶级变为新的阶级即无产阶级,则是后来的事。从现代资产阶级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过程可以看出,阶级之间的关系不仅有斗争关系,也有处于同一种社会形态中的既合作又竞争的关系。阶级之间的无论是合作关系还是竞争关系,都与生产方式有或远或近的关系,而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对立,必然涉及生产方式的变迁。
在工场手工业取代封建行会后,美洲和东印度航路的发现,交往和商业贸易进一步扩大,使工场手工业和整个生产有了巨大高涨。新产品输入和大量的金银投入流通,沉重打击了封建土地所有者和劳动者,极大改变了阶级对比关系;而冒险的远征,殖民地的开拓,使市场规模逐渐拓展为世界市场,人类历史进入一个全新发展阶段。到十七世纪,商业和手工业已经越来越集中于英国一个国家,世界市场对手工业产品的需求大大超越了旧有工业生产力,从而促进了大工业产生。从动态角度看,大工业的产生使生产力大大提高,必然要求交往形式发生相应改变。
根据唯物史观,人类社会的一切矛盾和冲突,归根结底都来自于生产力和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从静态结构角度来看,在每个特定历史阶段,交往形式与生产力的发展要求都是相互适应的。换句话说,此时的生产关系、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是相互协调一致的,这些交往关系本身就是生产力,它们本身也是现实的个人以及他们组成的群体进行自主活动的条件,而所谓现实存在所具有的局限性和片面性“只是在矛盾产生时才表现出来,因而只是对于后代才存在的”[2]79。
人类的历史表现为“一个有联系的交往形式的序列”[2]79。生产力与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必然体现为新的交往形式与旧的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历史地看,这些交往条件在历史发展的每一阶段都是与同一时期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因此它们本身就是“生产力”,它们之间相互延续的历史发展与每一代生产力前后阶段的相互延续是同一个历史过程;同时也是个人力量本身发展的历史过程。但是,由于发展的自发性和不平衡性,它们中的每一个起初都不与其他的发生联系,因而只是独立地进行着。甚至在一个民族范围内,“各个个人都有各种完全不同的发展,即使撇开他们的财产关系不谈,而且较早时期的利益,在与之相适应的交往形式已经为适应于较晚时期的利益的交往形式所排挤之后,仍然在长时间内拥有一种表现为与个人隔离的虚幻共同体(国家、法)的传统权力,这种权力归根结底只有通过革命才能打倒。”[2]79这里也会发现,在一个国家的范围内,即使适应新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新的交往形式已经出现,但只有以革命的方式夺取国家政权,才能使新的生产方式得以充分实现和发展。
“由于资产阶级已经不再是一个等级,而是一个阶级了,因此它必须在全国范围内而不是在一个地区内组织起来,并且必须使自己通常的利益具有一种普遍的形式”[2]69,资产阶级超越“等级”而成为“阶级”的关键点在于:它不仅能够凭借国家暴力机构维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其对雇用劳动者的经济支配和政治统治,而且可以借助国家这种特殊的组织形式赋予自身的利益以一种“普遍的形式”,因而在意识形态和合法性上使自己处于“霸权”地位。“那些使一定的生产力能够得到利用的条件,是一定的社会阶级实行统治的条件”[2]69;反过来说,正因为资产阶级的生产条件是建立在其利用国家机器对无产阶级进行压迫的基础上的,一切力图建立新生产方式,“革命斗争的锋芒”必然指向此前的统治阶级。正因如此,无产阶级实现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交往方式的超越,必须以阶级斗争方式实现对社会权力和政治权力的剥夺为前提。
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大工业阶段和普遍竞争中,在纯粹私有制的条件下和普遍交往的前提下,通过物质生产活动现实地占有生产力的总和,成为实现个人自主生活的唯一可能形式。不仅如此,个人即使想要满足最低的生存需要也必须保证自己必须占有现有的生产力总和。因为,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大工业阶段和普遍竞争中,“各个个人的一切生存条件、一切制约性、一切片面性都融合为两种最简单的形式”,即“私有制和劳动”[2]74。私有制和资本是同一个层次上的概念,因为资本是以“物”的形式体现社会关系,它们就是扩大了的“生产力总和”。扩大了的“生产力的总和”体现为“积累的必然性”,个人必须占有现有的“生产力总和”,即占有一定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工具,才能在现实的物质生产过程中作为现实的个人参与到现代的、普遍的交往形式中,才能在维持自身生存的同时实现自身的自主活动,这个过程本身也是个人能力发挥和实现的过程。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恩格斯说,个人占有“不仅是为了达到自主活动,而且一般说来是为了保证自己的生存”[2]74。
其实,个人从属于阶级和个人从属于分工是一致的。阶级关系尽管表面上越来越表现为政治关系和社会关系,但是,在根本的意义上它与物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密切相关。也正因如此,资产阶级和现代国家的形成其实是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确立与运行相适应的。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消极地强调阶级和国家只不过是物质生产的机械“反映”,而是说,包括阶级和国家都是作为相对自主性的社会结构和政治结构,能动地参与到物质生产过程中来。无论是个人从属于分工和阶级,还是个人所在的国家只能作为“虚幻的共同体”,最根本的原因都在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现代性质决定。在现代生产方式和普遍交往的历史条件下,“生产力总和”之所以具有“物的形式”,根本原因在于人们只是自发地形成分工。所谓“自发”,实际上是说,人们所参与的社会生活本质上要求社会的联合,但是,在私有制条件下,每个人或者团体在现实的活动中只是以私人身份去参与,这就必然导致普遍利益与特殊利益之间的分裂,导致个人作为“私人”和作为“公民”的分裂。在自发分工前提下,私有制和资本对个人所具有的“权力关系”与统治阶级通过国家机器所具有的阶级压迫关系,二者具有同构性。
在生产力总和具有一种“物的形式”的情况下实现对其真正的重新“占有”,决定了这种“占有”只能采取“普遍性的联合”这种方式,而且此种占有只能通过“革命”才能得到实现,“在革命中,一方面迄今为止的生产方式和交往方式的权力以及社会结构的权力被打倒;另一方面无产阶级的普遍性质以及无产阶级为实现这种占有所必需的能力得到发展,同时无产阶级将抛弃它迄今的社会地位遗留给它的一切东西”[2]74。可见,以阶级斗争方式实现的社会权力和政治权力之间的斗争,实际上是和生产方式与交往方式的变迁和跃升具有内在一致性。既然“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2]75,那么,反过来说,在资本主义现代国家已经建立的情况下,要想超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就必须借助国家力量,当然,这种国家只能是新型国家,这已经是为社会主义国家的历史实践所证明了的真理。
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关于阶级和阶级斗争的思想,是与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与此相关的资本文明的超越、从而与对社会主义新文明道路的探索密切相关的。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已经指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核心在于资产阶级通过占有无产阶级所创造的超过其劳动力价值的剩余价值而不断实现资本的增值。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是生产方式和交往关系之辩证矛盾的体现,无产阶级实现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交往方式的超越,必须以阶级斗争方式实现的社会权力和政治权力的剥夺为前提,以“自由人的联合体”这种真正的人类共同体取代国家这种“虚幻的共同体”,既消灭了私有制,也消灭作为阶级的资产者和作为阶级的无产者自身,从而实现对全部生产力总和的真正占有。依据当时的历史情境和现实状况,他们设想的社会主义新文明的实践路径为:在生产力和交往形式普遍发展的情况下,资本主义社会的异化达到不堪忍受的地步,资本主义发达国家中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极端尖锐,主要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同时爆发无产阶级革命,在共同的行动中同时夺取国家政权,利用无产阶级专政的方式实现向“共产主义”过渡。在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率先完成共产主义革命、建立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制度后,在他们的帮助下,像俄国那样落后的、保存着完整生产资料特别是土地公有制的国家,有可能在吸收资本主义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的基础上跨越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直接进入社会主义。
然而,真实的历史发展过程并没有按照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预言的那样发展。西方发达资本主义社会并没有出现工人阶级日益贫困、以及由此导致社会结构的简单化和社会阶级矛盾的日益尖锐并爆发激进化的社会革命的情况。恰恰相反,由于技术革命、产业升级、工业革命所带来的生产率提高、剩余资本积累和海外高收益投资等各种因素影响,发达国家的工人阶级也能享受部分高工资和福利,逐渐摆脱贫困化而上升为市民阶级[4]110。西方发达国家的无产阶级革命和社会主义新文明道路的实践探索全部以失败告终。然而,另一方面,在中国等东方社会主义新文明道路的实践探索中,创造性地运用阶级分析方法和阶级斗争思想,在符合各自国情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既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又创造性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方法,使社会主义反而在中国这样落后的东方大地上开花结果[5]73-78。无论如何,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开创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连同其指导下的西方发达国家进行的对社会主义新文明道路的理论和实践探索,都已成为人类文明和人类历史继续前进的宝贵财富。
[1]赖特. 阶级[M].刘磊,吕梁山,译.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3]王浩斌. 马克思的阶级理论难题与新中产阶级理论[J].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5).
[4]王浩斌. 伯恩施坦中产阶级理论的逻辑范式分析[J]. 社会主义研究,2014,(5).
[5]白钢. 中国革命与中国现代文明的建立——以毛泽东思想为线索[J]. 文化纵横,2011,(1).
(责任编辑鲁守博)
2016-06-22
赵文东,男,黑龙江依兰人,复旦大学哲学学院博士研究生,华东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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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2-0040(2016)05-004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