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甘肃省农牧厅农经处
甘肃:加大扶持 强化服务促进农民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
■文/甘肃省农牧厅农经处
2015年,甘肃省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意见》精神,把合作社规范发展作为深化农业经营体制改革,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点,深入推进合作社发展与精准扶贫紧密结合,帮助贫困农户共同发展,使农民合作社发展从数量的快速增长向数量和质量的并重发展转变,继续保持了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预计到2015年底全省合作社发展数量达到5.5万多家,比2014年底4.3万多家,增加1.2万家,增长27.9%;县级以上示范社达到3500多家;加入合作社的农户120多万户,占总农户数的24.5%。带动农户250多万户,占总农户数的50%以上。主要做法是:
一是继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2015年,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十百千万”工程实施方案,把扶持1万家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程,从2015年开始,计划经过3 年-5年的努力,在全省培育7000家县级以上示范合作社和3000家规范运行的家庭农场,作为承担全省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经营主体。甘肃省委、省政府“1+17”精准扶贫工作方案中,把合作社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抓手,鼓励和支持贫困户以土地和农业设施、机械等作价入股的方式,参与或组建合作社,使每个贫困村至少建立1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贫困户参与各类新型农业经营合作组织实现全覆盖。为了贯彻落实好精准扶贫政策,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又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快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社发展的通知》(甘扶领发〔2015〕6号),提出了合作社发展的扶持政策,要求从2016年开始将农民合作社发展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对贫困村每个农民合作社安排一定的启动发展资金;整合农业综合开发、电子商务、农林牧、劳动力培训等各类扶贫资金,优先投入农民合作社,加强农民合作社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增强发展能力;整合双联贷款、妇女小额贷款、精准扶贫小额贷款、蔬菜养殖双业贷款等信贷资金,优先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扶贫互助资金优先投向合作社或作为担保金向合作社担保,撬动金融贷款;引导和支持贫困户要以安排的扶贫资金和贴息贷款进行折股量化作为出资加入农民合作社,参与农民合作社生产经营和收入分配,这些扶持政策极大地推动了全省合作社发展。
二是狠抓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甘肃省一直把规范化建设作为合作社的重点来抓,每年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班,对各级合作社示范社理事长进行培训,重点对合作社管理制度,尤其是财务制度规范化进行培训。同时,把示范社评定作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2015年,在2014年联合认定第一批396家省级示范社的基础上,省联席会议又认定了第二批省级示范社426家。在省级示范社认定的同时,督促市、县两级制定扶持合作社发展政策、制定示范社认定办法、进行示范社认定。目前,全省14个市(州)都成立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示范社认定办法,进行了示范社认定。86个县(市、区)中有51县(市、区)成立了联席会议制度,49个县(市、区)制定了示范社认定办法,76个县(市、区)进行了示范社认定。
三是加大产销对接力度。2015年,甘肃省进一步推进“农超对接”、“农社对接”、“农批对接”、“农校对接”等产销对接活动,合作社产品销路不断拓宽,从田间到餐桌的路径不断缩短。为了进一步拓宽合作社产品销售渠道,甘肃省农牧厅和“千乡万才”科技有限公司合作,为1736家合作社免费开通了网页,打通了网上销售渠道。省政府与阿里巴巴联手启动了甘肃省农村电商推进“千县万村”项目计划,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开设网店,在网络销售工作推进过程中,农民合作社利用生产上的规模优势和销售上的品牌优势,成为活跃在农村电商平台上的一支重要力量,在全省涌现出了礼县良缘果业专业合作社、兰州振兴百合种植专业合作社等一批网络销售明星合作社。礼县良缘果业专业合作社在2015年“双十一”当天共交易1.9万多笔,销售额达190余万元,占陇南市“双十一”当天网络销售总额783万元的近四分之一,成为全国苹果当天网络销售冠军。
四是进一步加强指导服务工作。全省农牧部门把服务指导贯穿于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始终。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由省、市、县各级农经部门以及乡镇政府指定专人,成立了1470人的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其中市级辅导员33人、县级辅导员173人、乡镇级辅导员1264人,负责合作社的指导服务工作。加强培训工作,全省针对合作社需要的种植养殖技术、网络销售、财务制度设立等内容,利用“阳光工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项目,累计培训农民合作社带头人1万多名,培训成员和农民近20万人次。委托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在兰州、靖远、景泰、庆阳等市县举办了4期农民合作社培训班,培训合作社理事长等管理人员400多人。对全省合作社发展情况、国家级和省级示范社认定标准、典型市合作社规范建设经验等组稿在《甘肃日报》刊登宣传,全省形成了重视合作社发展,齐心协力推动合作社发展的局面。
回顾过去,甘肃省农民合作社发展取得了骄人成绩,广大农民群众发展合作社的积极性不断高涨,成为全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一支重要力量。面对未来,全省上下信心满怀,乘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的东风,继续奋发努力、扎实工作,不断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继续抓好合作社发展各项政策的落实。进一步协调各级财政部门把农民合作社发展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各级发展改革、水利、农牧、林业、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对合作社申报实施项目给予支持;税务部门不断完善对农民合作社的纳税服务措施,在税务登记、免税申报、发票领用等环节,为农民合作社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金融部门创新适合农民合作社生产经营特点的金融产品、保险产品和服务。
继续抓好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一是依法规范登记。指导合作社如实向工商部门提交章程、全体成员花名册、成员出资清单等文件,按提交材料进行登记,根据合作社发展情况及时进行变更登记。二是依法规范运行。农牧部门指导合作社建立健全“三会”等内部制度,尊重成员的主体地位,按照合作社各项制度规范运行。三是依法规范管理。明确各种领办主体和合作社各成员之间的产权关系,建立成员账户,加强对财政补助形成资产的管理管护和依法量化,促进产权关系明晰,合理进行盈余分配,加强民主管理,社务定期公开。
切实提高示范社的示范引领作用。要把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民增收、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新品种新技术引进推广、实用技术指导服务、群众满意度作为各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典型示范内容,要把对农民合作社发展的过程监管作为示范社建设的关键,切实提高示范效应,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将培育农业产业作为进一步引导农民合作社发展壮大的重要支撑。要以发展当地优势特色产业为依托组建、发展农民合作社,逐步形成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农业产业集群。按照《甘肃省多部门关于精准扶贫富民产业培育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要求,协调指导帮扶单位按照当地优势产业和农民意愿指导贫困村组建农民合作社,已组建合作社的发挥好合作社在产业培育中的技术示范和对贫困户的带动作用。
加强指导和宣传培训。要问需于农民,围绕解决农民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问题来做好农民合作社的引导、服务,结合目前甘肃省“双联”和精准扶贫,对合作社法律、法规、知识、运行机制和典型合作社进行宣传,通过宣传,使社会各界、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了解成立发展合作社的条件、程序和政策等,引导各组建主体和扶贫单位按法律法规和市场机制组建合作社,并依法指导合作社规范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