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股分红 让长坪不再长贫
——重庆市南川区长坪村“配股分红”制度扶贫案例解析

2016-04-02 07:51刘媛媛
中国农民合作社 2016年7期
关键词:陈俊南川集体经济



配股分红 让长坪不再长贫
——重庆市南川区长坪村“配股分红”制度扶贫案例解析

■ 文 / 本刊记者 刘媛媛

长坪村隶属重庆市南川区河图乡,是重庆市市级贫困村,面积3.4平方公里,全村298户983人,有建卡贫困户26户92人。2015年,南川区政府提出确保2016年“区摘帽、村销号、人越线”的脱贫攻坚任务,积极探索推行扶贫资金入股合作社“配股到户、保底分红”的扶贫模式,让贫困户能够真正分享到产业扶贫成果,加快脱贫步伐。这一政策为长坪村彻底摆脱贫困带来了机遇。2015年,长坪村成功实现整村脱贫“销号”,全部贫困户脱贫越线。

让贫困户享“分红”

在传统扶贫方式中,给贫困户送钱送物往往只能解其一时之困,却不能助其彻底脱贫。如何才能找到一条让贫困户长期稳定受益、直至彻底脱困不再返贫的“增收之路”呢?长坪村第一书记陈俊和村支两委成员经过多方咨询,反复商讨,最终决定按照“入股到村、配股到户、保底分红、脱贫转股、共享收益”原则,将产业扶贫资金投入农民合作社,通过折股量化到贫困户头上,让贫困户当“股东”,共享产业发展成果。具体做法是:

入股到村,配股到户。长坪村建卡贫困户26户92人,按照每人40股,每股100元的标准,从上级划拨的产业扶贫资金中切出36.8万元,分别投入中毅金丝楠木种植专业合作社(14户54人21.6万元)和品丰蔬菜公司(12户38人15.2万元)中。签订扶贫帮困合作协议,确定资金使用办法和双方权责义务。村里专门组建了由村两委成员、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和贫困户代表组成的村扶贫互助协会,这部分资金作为村集体所有资金,从村委会专项划拨到协会,由协会操作并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和上级的监管。

股息保底,分红封顶。合作社或公司拿到这笔资金后,经营过程中需按照一定比例提取扶贫帮困金,定期支付给村扶贫互助协会,发放给贫困户。以品丰公司为例,在销售收入未达到一个确定值(即入股本金8%=销售收入5%)之前,需按照当年9月30日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贷款利息(约8%左右)提取扶贫金,用于给建档贫困户“保底”分红。公司拿到15.2万元扶贫专项合作资金,则这一销售值为25.2万元,每年需支付1.26万元用于资助贫困户。当销售收入在25.2万元至70万元之间时,则按照销售收入的5%支付扶贫金。当销售收入高于70万元时,高于70万元的部分将不再提取扶贫金。

脱贫转股,共享收益。按照“确股确权不确人”的原则,持股贫困户脱贫后可继续享受3年“配股分红”,以稳定收益,防止返贫。3年后,待贫困户确定不再贫困,则终止受益权,相应股份将转移给其他困难户。如果全村不再有贫困户,则入股资金的收益归村集体所有,用于村里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灾害救助、教育扶持等,让全村人都能共享收益。

为什么选择合作社

长坪村有几家实力雄厚的农业企业,但此次参与“配股分红”的有1家企业,还选择了1家起步时间不长的合作社,原因何在?合作社为什么愿意参与?

长坪村第一书记陈俊说:“合作社都是本乡本土的人,比较熟悉,老百姓信得过,不排斥。”

河图乡书记陈刘伟说:“我们也愿意和企业合作,但不是每个贫困村都有企业。现在合作社比较普及,基本上覆盖了所有的行政村,与合作社结合着搞容易些。”

据了解,截至2015年12月,南川区已有合作社1246家,合作社实有成员9.8万户,农户参合率达59.8%。

中毅合作社理事长韦良中说,我们合作社想要扩大生产规模,但是缺钱,又贷不到款,用这个钱很划算。在被问及每年支付扶贫金是否有压力时,韦良中非常笃定地表示:“没有压力。去银行贷款付利息也是这么多,还贷不到。”

长坪村实力最强的合作社——畔园猕猴桃种植合作社负责人李娟说:“我们也想参与进来,但是这部分资金额度太小了,对于我们的发展来说杯水车薪。相比之下,这笔钱对品丰和中毅来说更加急需。而且我们要参与的话,分红比例和方式还要重新商议,因为资金量大的话,他们之前协议的办法对我们就不划算咯。”

“配股分红”成效初现

“配股分红”构建了一个村集体、合作社和贫困户三方共赢的模式,即扶贫资金的所有权归村集体,使用权归合作社,收益权归贫困户,目前在长坪村已经成效初显。

首先,增加了贫困户收入。长坪村第五组村民张忠伦家是长坪村最贫穷的一家。2015年,张忠伦的家庭人均纯收入达到3519元,终于加入了贫困户脱贫名单。张忠伦家有6口人,儿子平时在外打工,家里只有老伴儿、儿媳妇和两个孙子。老伴儿常年卧床,医药费每月高达3000元,儿子打工的钱多数贴补了这笔开支。两个孙子都在上学,为照顾孩子,儿媳妇也无法出门打工。入不敷出,是这个家庭常年需要面临的一个难题。2015年,张忠伦领到了“配股分红”1920元,是村里领钱最多的一户人家。谈起这件事,这个黑瘦的老人脸上露出了难得的笑容:“正好是年底领的钱,办年货不发愁了”。现在,张忠伦和儿媳妇闲时还能在合作社打打零工,一天能赚40元钱,一个月也能领1000多元钱。

其次,促进了产业发展。获得扶贫资金的品丰公司已经建立起100多亩蔬菜基地,年实现总产值达50万元,已经看到了初步效益。中毅合作社则流转了500亩土地,其中部分已经种植上了金丝楠木,下一步还打算在林间套作水果,扩大效益。未来,中毅还计划发展农家乐业务,充分挖掘长坪村的青山、绿水、秀林、鲜果等资源潜力,不断延长产业链条,提升农业附加值。

第三,壮大了村集体经济。长坪村作为一个贫困村,集体经济组织一直是一个空壳子,长期没有收益来源。引进“配股分红”模式后,随着贫困人口的逐步减少,分红收益最终将归村集体所有,用于村里的公共服务建设。村集体经济有了收益来源,村里的公共事务建设发展也有了支持保障。

“长坪模式”之忧

尽管“配股分红”在长坪村已经取得初步成效,然而,仍有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思考和探索。

一是经营风险问题。陈俊座谈时说道:“现在这个模式对于贫困人口只有好处没有风险,风险都在合作社身上。如果合作社经营出现了问题,那这个合作社扶持的贫困户的分红就没有了,这也是我们担心的地方。”尽管合同中已经约定了破产清偿优先偿还扶贫金的条款,但依据《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清偿担保财产债权、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而投入合作社的扶贫资金仅属于普通债权,并不享有优先清偿权。

二是财务风险问题。按照《河图乡长坪村扶贫产业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规定,村民委员会对扶贫资金享有管理权、使用权和收益分配权,并对资金安全负责。村委会应当建立资金专账,指定专人管理核算。事实上,扶贫资金应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由于长坪村没有村级集体经济,亦无相应账户,因此由村委会代行管理。目前,资金账户设立在村扶贫互助协会里,而扶贫互助协会是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虽然按照长坪村在《办法》中列明“乡政府及区农委、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有权对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收益分配实施监督”,但实际上这笔资金的归属、流向和实际财务风控主体仍存在模糊不明的风险。

三是公平风险问题。据陈俊介绍,所有享受分红收益的贫困户在脱贫之后,将继续享受3年的分红,以防止其返贫,巩固脱贫效果。这3年期间,享受分红收益的贫困户收入可能会持续上涨,甚至超过一些未纳入贫困户范围的其他农户家庭,很可能会出现“高收入者拿分红、而低收入者无权享受”的不公平现象,继而出现矛盾和纠纷。这一潜在可能,给农村的稳定治理带来了风险和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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