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2016-04-02 07:51
中国农民合作社 2016年7期
关键词:特派员特色产业农民



要闻

声音

习近平:

把合作社进一步办好

5月23日至25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黑龙江省委书记王宪魁、省长陆昊陪同下,来到伊春市、抚远市、佳木斯市、哈尔滨市等地,深入农村、企业、林场、科研单位,就贯彻落实“十三五”规划纲要、推动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进行考察调研。

24日上午,习近平来到抚远市的玖成水稻种植合作社,察看机械插秧,了解合作社智能催芽和箱式快速育秧等技术流程,向农民和技术人员询问水稻先进种植模式和科学田间管理经验,并饶有兴致登上一台插秧机体验操作。他指出,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带动农户增加收入、发展现代农业的有效组织形式,要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把合作社进一步办好。习近平强调,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要创新粮食生产经营模式,优化生产技术措施,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着力提高粮食生产效益。

动态

国务院:7月1日起施行《农田水利条例》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第669号国务院令,公布《农田水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6 年7月1日起施行。

《条例》对农田水利规划的编制程序作了规定,要求编制规划要统筹考虑农业生产需求、灌溉排水发展需求、环境保护等因素,广泛征求意见,特别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条例》明确,工程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负责,要求政府投资建设的工程竣工验收邀请有关专家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农民代表参加,并建立工程档案。《条例》指出,要按照不同工程类型和投资主体,确定农田水利工程相应的运行维护主体,明确运行维护职责,加强对履行管护责任的监督,完善工程设施保护要求。《条例》规定,农田灌溉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农田灌溉用水有偿使用并合理确定用水价格,鼓励推广应用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鼓励采取先进适用的农田排水技术和措施,粮食主产区和严重缺水、生态环境脆弱地区以及地下水超采地区应当优先发展节水灌溉。

国务院: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推动科技特派员工作深入开展。《意见》强调,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引导各类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和单位整合科技、信息、资金、管理等现代生产要素,深入农村基层一线开展科技创业和服务,培育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

《意见》对新时期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重点任务进行了部署。一是切实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支撑水平。围绕科技特派员创业和服务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现实需要,积极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二是完善新型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打造农业农村领域的众创空间——“星创天地”,为科技特派员开展农村科技创业营造专业化、便捷化的创业环境。三是加快推动农村科技创业和精准扶贫。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支持科技特派员投身优势特色产业创业。开展创业式扶贫,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

《意见》提出了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保障措施。一是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引导大学生、返乡农民工、退伍转业军人等参与农村科技创业。二是完善科技特派员选派政策。普通高校、科研院所、职业学校等事业单位对开展农村科技公益服务的科技特派员,在5年时间内保留原单位工资福利、岗位、编制并优先晋升职务职称;对深入农村开展科技创业的,在5年时间内保留其人事关系。三是健全科技特派员支持机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支持科技特派员转化科技成果,发挥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

农业部等:发展特色产业促进精准脱贫

经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审定,近日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林业局、国家旅游局、银监会、保监会、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促进精准脱贫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发展特色产业是提高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的根本举措。当前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总体水平不高,资源优势尚未有效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成为农村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瓶颈。

《意见》明确,重点从八个方面推进产业扶贫。一是科学确定特色产业。科学分析贫困县资源禀赋、产业现状、市场空间、环境容量、新型主体带动能力和产业覆盖面,选准适合自身发展的特色产业。二是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发展特色产品加工,拓展产业多种功能,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森林旅游休闲康养,拓宽贫困户就业增收渠道。三是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带动作用。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在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与贫困户建立稳定带动关系,向贫困户提供全产业链服务,提高产业增值能力和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能力。四是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开展股份合作,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等可以折价入股,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受集体收益分配权;有关财政资金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五是增强产业支撑保障能力。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积极培育特色产品品牌。加快有关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加强贫困地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养。六是加大产业扶贫投入力度。各级各类涉农专项资金可以向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倾斜的,要加大倾斜力度。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种养业的,扶贫部门应会同农业、林业等部门加强指导。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进一步加大对产业精准扶贫的支持力度。七是创新金融扶持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符合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鼓励地方积极创新金融扶贫模式。八是加大保险支持力度。积极发展特色产品保险,探索开展价格保险试点,鼓励保险机构和贫困地区开展特色产品保险和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须征收增值收益调节金

近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印发《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管理做出规范。《暂行办法》的出台,旨在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

据介绍,《暂行办法》适用于国家确定的15个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县(市、区),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暂行办法》提出,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环节取得入市收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在再转让环节取得再转让收益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向国家缴纳调节金。

据了解,调节金分别按入市或再转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的20%—50%征收。具体征收比例,由试点县综合考虑土地增值收益情况,考虑土地用途、土地等级、交易方式等因素确定。

农业部:让手机成为农民发家致富的好帮手

6月6日,农业部在北京召开全国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工作视频会议,农业部副部长、农业部农业信息化领导小组组长余欣荣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迅速掀起农民手机培训热潮,通过培训,让农民愿用、会用、用好手机,给农民朋友带来更多便利、更多实惠、更多快乐。

据了解,农业部将从今年开始,联合地方各级农业部门,组织有关单位、企业深入乡村,分层次分类型举办多种形式的培训班,面对面、手把手教会农民应用手机,同时丰富网络课堂内容,满足农民随时随地、想学什么就可学什么的个性化需求。近期,将重点培训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大学生村官、返乡农民工等农村青年,切实发挥他们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形成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让农民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

简讯

安徽:农村新增用地向产业融合倾斜

日前,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通过农村闲置宅基地整理、土地整治等新增的耕地和建设用地,将优先用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意见提出,要完善与新型城镇化发展相适应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充分利用现有产业园区,加强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和产业集群专业镇建设,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新型城镇化建设有机结合,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集中。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到户,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户,让农民获得更多集体资产收益。市、县政府可探索制定发布农用地基准地价,为农户土地入股或流转提供参考依据。同时开展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建设试点,引导农户以土地经营权等入股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形成以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入股的利润分配机制。

(本栏目信息摘编自中国农民合作社网www.jgs. moa.gov.cn/cfc,读者可登录网站浏览相关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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