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罗爱东 本刊记者/江阳生
坚持由点到面持续发力 坚持问题导向破解难题浠水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正向促进作用凸显
通讯员/罗爱东 本刊记者/江阳生
2016年6月16日,浠水县人民法院院长胡福东在浠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用数据、用事实、用变化、用成效,全面展现法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受到浠水县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近三年来,浠水县人民法院认真落实改革举措,坚持由点到面,持续发力,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难题,使改革任务的落地生根,司法体制改革的正向促进作用凸显。
——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保障人民群众依法维权。2015年5月1日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变审查立案为登记立案以来,浠水法院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6个基层法庭的登记立案工作均由法庭负责办理,就地立案,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其他案件的立案工作统一由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集中办理。2015年5月1日至2016年6月中旬,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窗口共接收各类立案申请材料3638份,当场登记立案3597件,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26件,不予登记立案3件,当场登记立案率达到98%,基本解决了立案难问题。
——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在管辖区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浠水县法院是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的黄冈市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三个试点法院之一,管辖罗田县、英山县、黄州区(含市直)、龙感湖管理区及本县的行政诉讼案件。2013年5月至2016年6月中旬,浠水法院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366件,审查非诉行政案件1461件。为方便群众就近参与诉讼,法院坚持到罗田、英山、蕲春等周边县、市开展巡回审判,以案讲法,人民群众在司法为民的实际行动中有拥有了更多的获得感。2015年4月,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秀榕一行到黄冈调研司法改革工作,专程到浠水法院旁听和观摩行政诉讼案件庭审,对浠水法院给予了充分肯定。2016年1月,湖北省委办公厅转发了《浠水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实践和思考》,推介浠水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经验。
——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理念得到树立。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相关主体司法权力清单的规定》《关于审判委员会工作的规定》《关于加强审判及审判监督的工作规定》《关于法官办案责任制的规定》《关于推进司法公开工作的规定》《关于法官联席会议的工作规定》等6份司法改革配套文件,制订了《关于裁判文书由“审签制”改为“阅签制”的暂行规定》《各部门、岗位工作职责(试行)》《2016年度各部门履职尽责重点责任清单(试行)》《法官(个人)业绩考核办法》等相关配套制度和规定,改革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明确司法人员职责和权限,明确审判责任的认定和追究,加强法官的履职保障作出详细规定。坚持放权与监督相结合,院、庭长不再签发未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法官在职责范围内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推行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对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组成审判团队办理案件进行大胆探索,组建法官工作团队,合理配置审判资源,设定工作目标,细化管理规程,努力提高办案效能。
——深化执行体制机制改革,努力破解执行难问题。大力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变革传统的“满地跑找不到目标”的执行模式,建立网上执行、网络查控各类财产、人员信息的执行体系。2015年以来,共开展被执行人财产网上查控702次,冻结、查封财产550宗。加强信用惩戒,对失信被执行人从事民商事行为、担任重要职务等进行全面限制。扩大限制高消费范围,新增限制乘坐高铁和一等座以上动车席位等措施。对363名失信被执行人采取信用惩戒措施,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公开曝光,45人慑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义务。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坚决依法制裁,对21人决定司法拘留和罚款。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罪的适用问题,进行了研究和部署,准备对5名被执行人追究刑事责任,发挥刑罚的打击和威慑作用,维护司法公信和权威。
——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入额法官全部调整到审判岗位,充实审判一线力量。严格按照个人申报、组织审核、参加考试、考核测评、推报遴选等程序,开展首次入额法官遴选工作。浠水县法院原具有审判员资格人员72人,按照核定基层法院法官员额36%的标准,核定首次遴选入额法官为47人。本次报名参加遴选63人,经组织审核符合报名条件62人,予以登记,并参加全省统一考试。综合各项考核测评情况,法院党组研究决定,择优推报入额法官人选45人。经湖北省法官遴选委员会审核批准,首次入额法官为43名。2016年5月10日,浠水法院组织开展首次入额法官宣誓活动,入额法官全部调整到审判岗位,充实审判一线力量,成为审判执行工作带头人。
——深化推进司法公开,让阳光照遍司法全过程。依托“天平工程”,实现法院与上级法院、与基层法庭之间四级专网全连通、数据全覆盖。已建成3个科技法庭,把案件审判过程纳入信息化管理,实现了上级法院通过网络实时查看、调阅庭审现场状况。建成法院案件数字应用系统管理平台,实现案件实时、节点、动态管理,做到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开通了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方便群众诉讼,架起网上沟通互动桥梁。建成了数字审委会系统,实现审委会委员讨论案件发表意见在网上信息留痕,为落实审判责任制提供信息保障。深入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实现法院各项审判工作全覆盖。截至2016年6月,浠水法院公开裁判文书610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363条,案件庭审同步录播83次,在满足当事人知情权、自觉接受监督的同时,倒逼法官提高司法能力和办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