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卞文志
“农民科学家”在执著中实现梦想
●卞文志
在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太平街道八间屋村,有一个从小就喜欢钻研农具设计,热衷于帮助乡邻修理农耕用具的青年农民。20多年来,他在这一行业乐此不疲,在为乡亲们的农具修修补补的同时,还持之以恒地钻研创新草帘机,乡亲们送了他一个“农民科学家”的称号。其实,这个称号乡亲们并没有白送,经过十几年的反复试验,这个名叫孙运启的农村青年,在2014年发明出国内唯一的13米宽草帘机的时候,他这个“农民科学家”的称号在当地一下子被叫响。这款经过近20年反复改进的草帘机,不仅得到当地广大菜农的称赞,而且很多外地前来购买该产品的菜农也竖起大拇指;这样的“农民科学家”,确确实实为我们菜农解决了一个大难题。
故事还要从1990年秋天说起。这一年的秋天,霜降尚未降临,冷飕飕的寒风已经开始在大地上漫卷,一些刚刚开始追赶农业科技潮流,学会用塑料大棚种植蔬菜的农民心里开始忐忑了。因为霜降过后,寒冬来临,要给塑料大棚里种植的蔬菜保暖了。往年这个时候,菜农们都是用秋收后从农田里运回来的玉米秸、稻草或其它农作物秸秆遮盖大棚,可是,每当大风吹起,这些秸秆就会被吹得七零八落,大棚内的蔬菜也被冻坏了。菜农们的担心,也让孙运启挂心,为此他夜以继日地琢磨,如何才能用自己的一技之长,帮助乡亲们解除后顾之忧呢?
就在孙运启苦思冥想的时候,一天他听村里人说在离村不远的国道上停着一辆货车,车上拉着一台谁都没见过的“怪”机器,正在向人们推销。孙运启猜测这肯定是一种农用机械,对新型农具充满兴趣的他急匆匆赶了过去。跑到货车旁一打听,开车的司机说,这是一种草帘机,是专门编织草帘子遮盖塑料大棚的。孙运启好奇地围着这台全木制的草帘机转了好几圈,这种从未见过的“怪”机器,一下子吸引了他。就在大家围着那台机器啧啧称奇的时候,他却把那台草帘机的尺寸、规格牢牢地记在了心里。那一刻,他心中便萌生了一个梦想——自己也要制造一台为菜农解决困难的草帘机,而且是铁制制品,形状要大,功能要全。
梦想一旦萌生,便再也按捺不住。回到家里后,孙运启便凭着记忆开始画草图,设计制作草帘机。近一个月的时间过去了,他设计的图纸有近百张,但每一张都因数据不合理难以实施制作。看着容易,做起来难。当时一没图纸、二没工具、三没材料,在要啥没啥的情况下,制作草帘机确实比登天还难。回想起那段日子,现在的孙运启感慨良多。可凭着一股子不服输的劲儿,他经过3年多的钻研,愣是做出了八间屋村的第一台草帘机。当时,那台简单的草帘机虽然编得慢,而且人工也不算省,但已经比单纯的手工编制快多了。
在孙运启的脑海中,他记得小时候村里人都是用手编草帘子,不仅费时费力,而且效率低,一人一天也不过编个10多米。孙运启说,他的父母也编草帘子,用于冬天遮盖花草蔬菜,起到防冻作用。看着他们辛苦一天,双手被麦秸和稻草划得满是血口子,他心里特别不是滋味。那时候他就想,啥时候能研究个机器出来,编草帘子时又快又省人工呢?为这事,当时年龄还很小的孙运启就开始琢磨起来。让他没想到的是,30年后的今天,他的梦想竟然真的变成现实。
说起草帘子,山东农村也叫草毡子,大家首先想到的是用于蔬菜大棚的保温防风,其实,近年来它还在公路建设的养护方面起到极大的作用。笔者得知孙运启设计制造的草帘机所编织的草帘子宽度已不再是过去的2米,而是通过一次次革新改造,新的机器所编织的草帘子已经达到了惊人的13米时,笔者对其深感惊讶,为此特地赶到河东区太平街道八间屋村孙运启的家里探个虚实。
当笔者来到孙运启的草帘加工厂时,最先映入眼帘的就是那台孙运启经过创新改革后制造的“巨无霸”草帘机。当笔者对这台“巨无霸”草帘机给予称赞时,孙运启笑着说,“这台草帘机其实是按照客户的要求定做的,说实话,在做之前我心里一点底都没有。”“那你还敢接?真是艺高人胆大呀。”笔者和他开起了玩笑。“啥艺高啊,就是瞎琢磨。”孙运启被笔者说得有些不好意思。玩笑归玩笑,但不得不说,孙运启在制作草帘机这方面的确有着过人的天赋。今年44岁的他,是八间屋村土生土长的农民,虽然只有小学文化,但特别喜欢在农业机械方面“瞎”琢磨,而且真的琢磨出来了门道。
自从孙运启制作的第一台草帘机“问世”以后,20年来,草帘机设备在孙运启手中不断完善,时至今日,已经有了十几代产品。虽说现在的技术已日趋成熟,但回想起当初的艰辛,孙运启依然唏嘘不已。“草帘机当中,机针是最重要的核心部件之一。”孙运启拿着一根类似于超大号缝衣针的机器部件告诉笔者,刚开始没有车床加工,做机针要找铁匠烧口,用铳子铳出口后再仔细地用砂轮打磨,“一个小小的机针看起来毫不起眼,然而它的制作过程却需要17道工序,技术含量要求非常高。”基于此,这些年来,孙运启在草帘机设计制造方面从未掉以轻心,始终如一地将质量上乘的草帘机供应给有需求的农民朋友。
在一代代草帘机被孙运启不断地研制出来的同时,他也越来越不满足于小打小闹的家庭作坊式生产。2003年,孙运启成立了一家专业的草帘机生产厂,生产数量一下子从之前的每年三五台,提高到了每年上百台,可即使这样,依然供不应求。“这种对庄稼秸秆再利用大有用武之地的草帘机,可以说给稻草带来一个很好的归宿,它不仅使秸秆得到有效利用并增值,为农民创造了经济效益,更重要的是避免了农民因焚烧秸秆而造成的空气污染,为保护环境做出了贡献。”八间屋村村支部书记陈奎自告诉笔者,太平镇作为小麦、水稻等粮食类作物的主产区,每年都会产生大量的秸秆、稻草,“之前的处理方式一般都是便宜销售,卖不掉就干脆烧掉,毕竟靠手工编织草帘,谁也没那么多工夫。可草帘机真正做到了变废为宝,让稻草变成了金条。”陈奎自说,拿八间屋村来说,村里一共有2000亩耕地,一亩地每年平均可产生800斤稻草,按照平均每斤(草帘)3毛钱的价格来算,一亩地就有240元的额外收入。
在孙运启的带领下,目前八间屋村的草帘机生产已经呈现出产业化的发展趋势,不仅增加了农民的收入,而且还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村里妇女的就业问题,带动了整个村子的经济发展。目前,八间屋村生产的草帘机,适用于稻草、麦秆、蒲草以及芦苇等各种草帘的加工,设备不仅销往寿光、威海等附近地区,还卖到了江苏、河南、甘肃等地的全国二三十个城市。
2015年3月初,孙运启迎来了一个新的挑战。有个诸城的客户问他能不能生产13米宽的草帘设备,孙运启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下来。他对笔者说,其实在2014年年底,这名客户就曾想订做个6米宽的。“在我们当地,草帘的规格比较固定,一般在1.2米到2米之间,再宽的话就太重了。但诸城那边的草帘在建筑上运用比较广泛,一般村里盖房子,都要先在屋顶铺一层草帘,然后再用瓦片压实。说实话,当时客户提出做6米宽的,我很有信心,设备几乎是一次性就制作成功了。但年初他又找到我,想做个13米宽的。找到我之前,他也打听过不少生产商,可没人敢接活,所以我就想试试,看看能不能挑战一下自己。如果能成功,说明我在草帘机研制上又迈出了一大步。”
可真正动起手来,孙运启感觉6米和13米的草帘机在设计和生产上完全不是一个概念,特别是在设备主轴的连接上,存在很大的技术难度。“草帘太宽,人工出帘很难做到整齐划一,用滚轴,连接上又存在很大问题。我足足一个月没有出门,反复研究、实验,最终算是不辱使命。”孙运启略显自豪地说,“虽然整个机器重达2吨,但只需两三个人就可以进行操作。制作这么大的草帘设备,可能在全国也算得上首创了吧。”
生产出全国唯一的13米大型草帘机之后,孙运启仍不满足,在生产车间里,他带着笔者来到一台半成品的草帘机前介绍说,这是他自2014年冬天以来一直在研究改进的自动化草帘机。现在的人工越来越贵,他认为以后的机器生产更应向自动化方向发展,所以他一直在进行研究改进。孙运启打算在草帘机上安装红外线感应器,通过电脑进行控制,这样不仅可以自动锁边,还可以控制编织草帘的长度,从而尽可能地减少人工,朝着智能化的方向发展。通过进一步创新改革,让这种农村普遍使用的农业机械更好地为农业生产服务。
(责任编辑:刘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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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放弃财产子女无权主张无效
问:父亲和母亲在我小学毕业时离婚,当时判决我由父亲抚养,后来我父亲再婚,再婚后和继母又有了一个妹妹,我就没和父亲在一起生活,去年父亲和继母离婚,离婚时我父亲把房子给了我继母,什么财产都没有要,我能主张父亲的这种放弃财产行为无效吗?
答:你不能主张你父亲和你继母离婚时放弃财产的行为无效,你父亲和你继母再婚后,你并没有与父亲和继母实际在一起共同生活,所以房子等财产应属于你父亲和你继母的夫妻共同财产,而非家庭共有财产,所以你无权主张你父亲和继母离婚时放弃财产的行为无效。
指定继承公租房需符合承租人条件
问:我父亲承租了单位的公租房,现在他70多岁了,身体也不太好,他想立一份遗嘱,把自己承租的房子指定由一个子女继承,如果立了这个遗嘱,它的效力会怎样呢?
答:您所说的对公租房的处分问题,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现行规定,公租房不属于个人财产,承租人去世了,也不能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但是与承租人同住的子女可以继续承租,只要其符合北京市关于变更承租人所需的条件即可。
房东租房期转让原合同继续有效
问:房东在我房屋租赁期间,将房屋转让给了第三方,那我还可以继续承租吗?
答: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不会造成影响,买受人不得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民通意见》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还有两种例外情形,即出租前被设立抵押或被法院查封的。
用孩子公积金买房应留出资缴税单据
问:我想用我儿子的公积金买房,但怕自己将来会丧失房屋的所有权。如果自己年纪大了,不能挣钱了,手里又没有房子,这样自己的晚年就很被动了。那我应该采取什么方法保证自己能够享有房子的所有权呢?
答:这类现象我们称之为借名买房。一般来讲,借名人只要能够据证证明自己为实际出资人和实际管理控制人,法院就会做出其为实际所有人的认定。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实际出资人应当妥善保管相应的出资缴税单据。最好双方能签订一个持房合同,若真出现了纠纷,法院将会很迅速地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
指定子女继承财产建议做遗嘱公证
问:我已经82岁了,有两次婚姻。现在想立遗嘱,不愿让第一次婚姻所生子女继承遗产。我应该怎么做?
答: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针对此问题,建议您做遗嘱公证,因为公证遗嘱效力较高。
若没有遗嘱,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均享有继承权。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故,若没有遗嘱,第一次婚姻所生子女必然享有继承权,而遗嘱公证的法律效力较高。
父母去世后留有房产子女并非唯一继承人
问:我父亲和母亲相继去世,爷爷奶奶还健在。我的父母遗有房子一套。我母亲在去世前留下遗嘱,表示把自己的财产全给我。请问我对这套房子有多少份额?
答:这套房子是您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在您父亲去世时就开始了继承,继承人是您、您的母亲、您的爷爷奶奶,共继承的财产是房子的二分之一的份额。
在遗产分割前房子处于继承人共同共有的状态。母亲去世时留有遗嘱,就得按遗嘱执行,这样您就继承了母亲的财产,包括房子的二分之一的份额和她继承的丈夫的四分之一的份额,加上您自己继承的父亲的四分之一的份额,共有这套房子的四分之三的份额。
离婚后想减少抚养费需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问:我与前夫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孩子由我抚养,前夫每月支付抚养费五千元。现在我前夫经济困难,支付抚养费颇有困难,遂与我协商减少抚养费。我同意了,具体程序该如何处理呢?
答:离婚后,因客观原因的变化,在男女双方协商同意,并且需达成书面的抚养费变更协议的情况下,可变更孩子的抚养费数额。
如果一方不同意变更抚养费或者双方就减少的抚养费的数额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法院提起抚养费变更之诉;提起诉讼的原告应是双方的子女,被告是应当承担支付抚养费的父或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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