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学斌 李宝新
(河北经贸大学京津冀一体化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河北石家庄050061)
京津冀协同发展与河北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
田学斌李宝新
(河北经贸大学京津冀一体化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河北石家庄050061)
[摘要]京津冀协同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现京津冀地区人口、经济、资源、社会、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大国家战略。在深入分析京津冀协同创新发展现状基础上,梳理国内外协同创新成功经验,提出了在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背景下进一步推动河北创新发展的政策建议,为河北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编制提供决策参考。
[关键词]京津冀;协同发展;科技创新
京津冀协同发展是新时期党中央布新局谋新篇的重大战略部署。落实这一部署将有利于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结构转型、生态文明建设和区域协调发展,而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关键就在于“协同创新”,打造协同创新共同体,构建区域创新体系,整合区域创新资源,是打造全国创新驱动经济增长新引擎的内在要求,是借力京津科技创新发展优势,推动河北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的重大机遇。面向“十三五”,准确把握京津冀协同创新的意义和现状,提出深化协同创新的保障措施,有助于全域创新驱动内涵式发展,有助于促进河北科技创新能力迈上一个新台阶,具有重大的现实价值和战略意义。
协同创新是以实现区域协同发展为目的,突破发展壁垒,推动要素和结构“新组合”,突破发展瓶颈,释放发展潜能,形成区域发展新格局。
(一)京津冀协同创新有利于培育新的战略性增长极
长三角和珠三角这两个增长极对我国经济增长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与二者相比,京津冀有资源优势和发展潜力。京津冀地区拥有全国8%的人口、10% 的GDP,是中国北方经济规模最大、最具活力的地区,其转型发展对带动北方乃至整个国家的转型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的推进,京津冀地区将逐步成为我国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
(二)京津冀协同创新是实现京津冀三地转型发展的必然选择
长期以来,受各种因素的制约影响,三省市创新能力水平落差较大。河北省与京津存在较大的创新资源禀赋差距,若不能合理配置,实现创新资源在区域内共享和自由流动,就不能真正形成京津冀协同创新发展格局。要顺利实现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获得经济增长的持续动力,就必须依靠创新来破解目前发展所面临的诸多瓶颈因素,形成区域发展的新优势。
(三)京津冀协同创新对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引领示范效应
区域协调发展是我国现代化过程中长期未能得到很好解决的重大问题。京津冀地区虽然都属于沿海地区,但三地发展差距非常大,实现三地的协调发展不仅是京津冀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引领全国区域协调发展的需要。而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就需要发挥协同创新的支撑作用,促进知识、技术、资源和信息等各种创新要素在京津冀整个区域之间的高效互动和融合,贯通全产业链发展,以此促进生产力布局在更大空间范围内的优化,增强核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区域转型发展,缩小地区差距。[1](P48-45)
(四)京津冀协同创新是实现京津冀“环境改善和生态修复示范区”战略功能定位的有力支撑
京津冀地区的生态环境问题日渐突出,国家已提出要把治理大气污染和改善生态环境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并要将京津冀建设成为全国环境改善和生态修复的示范区。环境治理能否成功取决于生产生活方式、产业结构、发展理念、治理模式的变革,而这些变革的实现都需要依靠跨区域的“协同创新”推动区域发展模式的改变,为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提供技术支撑,提升区域环境治理的能力。[2](P881-886)
(一)顶层设计取得新进展
在积极配合全省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基础上,认真研究河北推进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的关键问题、战略支点、重大抓手,在全省40个京津冀协同发展重点承接合作平台中,科技方面入列10个;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河北科技创新重大诉求。多次到科技部汇报沟通,努力争取对河北科技发展的有利条件和重点支持,如中关村科技创新政策向河北延伸、加强河北科技园区建设布局、支持河北建设产业技术研发基地等重要事项明确了规划思路框架。
按照“三个率先突破”的要求,研究起草了《河北省推动京津冀产业技术协同创新指导意见》,明确产业科技协同创新的基本遵循、重点任务和重要举措;为争取承接京津先进技术外溢,围绕自身创新能力提升出台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计划、促进我省高校院所成果转化“河北十条”、依靠创新驱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等一批含金量高、突破性强的科技新政。[3](P4-11)
(二)省部会商、省市合作对接取得新成效
围绕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新机遇,推进科技协同创新,力争国家创新资源聚焦地方重点建设,2014年5 月18日,科技部与河北省政府签署了新一轮部省会商合作议定书,以京津冀协同创新为主题,聚焦加快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创新载体、支撑河北产业转型升级、推动重大科技成果在河北转化三个方面,确定了共同推进的13件大事和26项具体省部合作事项。
2014年7月31日,河北省政府与北京市政府签署的“6+1”合作文件,《推进中关村与河北科技园区合作协议》是重点内容之一;2014年8月24日,河北省政府与天津市政府签署的“4+1”合作协议,明确了一批科技合作重大事项。京津冀三地科技部门还签署了科技合作框架协议、共同推动京津冀国际科技合作框架协议、战略研究和基础研究合作框架协议。[4](P1477)此外,河北省科技厅与北京市科委举行了两次工作会谈,明确了9方面30项具体合作事项,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发展工作机制和工作体系初步确立。
(三)创新载体共建、重大项目合作取得新突破
探索合作共建新模式,强化利益共同体支撑创新共同体思路,建立健全吸引京津创新要素、推进创新园区、基地、项目等合作共建、平台载体,京津冀协同创新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突破性、标志性重大成果。
大力推动我省各地与京津合作建设科技园区,吸纳京津创新要素转移、产业转移、成果转化。与中关村的合作取得很大进展,中关村与保定、廊坊、唐山、秦皇岛、承德等地共建园区已纳入京冀合作的重点内容,中关村示范区内159家企业在河北设有分支机构。中关村海淀园秦皇岛分园正式挂牌,重点承接了中关村高端制造、节能环保产业和人才转移,已有千方科技、碧水源、清控科创等一批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和机构落户,双方建立了“四四二”财税机制。与北京合作,在唐山曹妃甸共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在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区共建现代物流创新基地,在沧州黄骅共建北京现代汽车产业基地、“北京·沧州渤海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在石家庄正定共建中关村集成电路产业基地,北京亦庄与廊坊永清开展科技园区合作共建,入驻了一批北京制药企业。与天津合作,在邯郸涉县开展了天铁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等。[5](P4)
(四)创新合作机制,促进京津成果在河北转化
围绕京津科技成果在河北落地,加快建立转化机制。一是设立合作专项基金。已与科技部商定共同出资设立成果转化基金,首期规模达10亿元,二期规模达20亿元,将带动民间资本200亿元。二是发展创业投资基金。与京津创投机构合作,河北科技投资集团先后与驻京央企及北京企业合作设立基金6支,与天津企业合作设立子基金4支,基金总规模达16.1亿元,放大了我省科技基金规模。三是举办“3+1”科技展览。经积极推动,科技部与京津冀三地政府联合举办了“协同创新应对挑战——京津冀在行动”北戴河科技专题展,参观人数超过10万人,并通过组织成果应用对接活动,一批科技成果在河北转化应用。
(五)引智工程对河北创新发展的支撑力得到新加强
围绕抢抓创新驱动发展和京津冀协同发展两大战略惠及河北的有利机遇,强化各类载体支撑,有效开展京津院士高端智力引进工作。充分利用院士专业优势,在节能减排、环境污染治理、传统产业升级、培育新兴产业等领域加强合作,研发应用了一批新技术,转化了一批高水平成果,延长了产业链,为科技创新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持。与京津院士共建创新基地26个,新建院士工作站33家(其中京津院士参与的19家),全省院士工作站总数达到138家。
(一)创新体系和创新政策协同不够
一是创新体系不协同。在现在体制机制壁垒还未消除的状况下,京津冀三地创新体系相对独立,技术市场互联互通、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技术交易一体化服务等程度低,区域间创新体系没有形成有效衔接、优势互补、分工协作的运行机制。二是京津冀三地优惠政策存在明显落差,影响协同创新效果。北京市拥有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天津建有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京津两地在科技人员激励、高新企业认定、高新人才认证等方面享受国家许多先行先试的优惠政策,聚集了相对多的科技创新资源。然而,河北省尚缺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在创新创业政策上处于洼地,三地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新技术新产品区域采购等方面政策未能有效衔接。技术、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的聚集保障机制不健全,与京津差距较大。[6](P51)
(二)创新要素自由流动存在体制机制障碍
一是创新要素自由流动的市场机制不完善。京津冀地区是我国科技资源最富集的区域之一,但分布不均、发展不平衡。北京有全国1/4的国家重点院校、1/3的国家重点实验室、1/2的两院院士,有众多央企、金融、跨国企业集团总部,由于体制分割和三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加之京津的高福利、高收入等优惠待遇,产生的“人才虹吸”效应短期内难以消除,科技人才、技术、成果、资本等难以有效流动,科技资源共享不足,有利于人才交流的体制机制尚未建立,亟需构建跨区域多层次资本市场。[7](P24)二是技术转移机制不完善,技术要素流动不畅。创新链、产业链、功能链对接融合不够充分,区域科技支撑产业发展的协作配套水平有待提高,高校的产业和技术梯度转移对接路径尚未形成;技术和成果跨区域转移转化产业化不够,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发展水平和辐射带动作用还有待加强;京津冀三地在全民创新创业、技术培训服务和产学研合作等方面尚缺乏深层次的合作,京津技术交易市场对河北的辐射带动作用发挥不充分。
(三)协同创新激励机制不健全
在现有科研成果评价体系下,科技人员的创新动力不足,三地产学研创新平台自成体系,创新力量分散、创新项目重复建设现象严重,创新相关配套机制不完善,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保障机制不健全,导致京津冀三地主体自觉协同创新的积极性不高,阻碍了创新资源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四)跨区域的科技综合服务平台不完善
京津冀协同创新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中介服务体系不健全,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的信息交流不畅。科技中介机构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明确,缺乏有效有力的扶持举措和规范管理,科技中介机构的服务功能、服务意识、服务能力亟待提升。金融支撑科技协同创新发展体制机制不完善,现有政府科技资金、企业资金、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和银行贷款等不同性质的资金缺乏协同整合机制,创新科技保险产品和科技担保业务迫在眉睫。
(五)区域创新成果转化和利益共享机制未能有效建立
国家统筹协调的三地政府间科技合作机制尚未形成,发展规划、科技政策和重大项目等区域层面的沟通协调不够,围绕制约区域发展的重大问题联合攻关、共同协作有待加强。在现行税收制度和分别独立考核的制度框架下,京津冀三地的利益诉求和利益目标不尽相容、创新收益和协同红利难以在彼此间实现对等共享,创新资源高密度地区不可能突破“一亩三分地”的自利考量,也不愿意把资金投入到其他地区,很难实现创新要素、创新成果和创新收益在地区间的转移流动,制约了区域整体创新能力的提高。[8]
面向“十三五”,借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全面提升河北科技创新能力,在科学评估已有科技创新、协同创新政策有效性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河北实际,借鉴现有协同创新模式经验,转变科技发展方式,整合全省创新政策资源,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创新政策支持方式,提高政策举措服务协同创新、推进河北创新驱动发展的针对性、有效性。
(一)加强创新驱动组织领导
在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建立“河北省推进京津冀创新驱动发展领导小组,由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全面指导协同创新相关工作,研究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先行先试,协调促进协同创新试验区与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建设和发展等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单位包括科技厅、发改委、工信厅、财政厅、教委、人事厅、政策银行等,具体负责试验区建设的组织实施、考核评估以及其他日常工作。[9]
(二)建立科技协同创新规划管理体制
按照国家部署,制定《河北省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意见》,明确“十三五”全省创新驱动发展思路、目标与重点任务。参照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推进省域科技计划管理改革,逐步建立起省内科技资源高效配置、功能定位清晰、评审公平公正、注重绩效评价的透明管理体系。制定各类科技资源的标准规范,建立促进科技资源共享的政策法规体系,破解条块分割、相互封闭、重复分散的障碍弊端。
(三)建立健全协同创新工作机制
加强河北与京津创新驱动发展相关规划、政策和重大工程项目的对接衔接,建立健全创新驱动发展评估、考核、激励机制。探索建立财政投入分担机制、利益分享机制,设立跨省市产业转移、技术成果转化的税收分享机制。建立“河北省推进京津冀创新驱动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咨询委员,配合国家举办京津冀区域创新驱动发展论坛,联合开展重大专题研究。
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建立部门分工合作统筹推进机制。河北省内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围绕协同创新目标规划,按照职责分工、目标任务和时序进度,制订具体实施计划。其中,省科技厅牵头负责拟订规划、政策突破与体制机制建设,明确跟踪检查、考核评估以及办公室日常工作等;省发改委牵头负责试验区重点项目的组织实施;省工信厅牵头负责落实协同创新推动制造业升级发展;省财政厅负责落实各项财税支持政策;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协同创新试验区建设发展提供有力信贷支持。
(四)建立健全协同创新保障机制
一是以增强创新要素聚集、成果孵化转化能力、带动产业转型升级为目标,以园区为载体,以利益共享为重点,建立健全一体化园区发展规划、园区联动发展财税激励、跨区域多园区的财税转移支付、GDP分计和税收分成等机制模式,创新共建共享共管协同创新模式,开展各具特色的园区试点,扎实提升协同创新能力。
二是加快京津冀技术交易市场的互联互通,推动京津技术向河北的输出与落地转化。加快三地股权交易所发展,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建立区域性股权交易平台,建立河北与京津两地区域股权交易市场以及全国股权交易市场之间的转板机制,推动京津冀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之间的协作关系。构建网络化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组建三地技术转移中心、孵化器、加速器、生产力促进中心等机构的创新服务联盟,围绕成果筛选、中试孵化、集成、市场化开发、投融资等创新链条,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创新支持服务。
三是强化“市场引导创新”意识,加快建立以产业化和市场绩效为导向的科技成果奖励和人才评价机制。实施知识产权强省战略,深入推进科技人员创新收益分配制度改革,积极开展专利权、科技成果投资入股等试点,强化股权激励。在产权确权、价值评估、作价入股、企业创办、人员激励等方面,完善推动“科技十条”落地的配套措施办法。[9]
[参考文献]
[1]孟祥林.京津冀一体化:从“双核+双子”到“双核+七子”模式的发展对策分析[J].中国名城,2014(10).
[2]祝尔娟.京津冀一体化中的产业升级与整合[J].经济地理,2009(06).
[3]孟祥林.京津冀一体化:“4C”+“双三角”的“分步式”发展对策分析[J].中国名城,2014(05).
[4]陈红霞,李国平.1985-2007年京津冀区域市场一体化水平测度与过程分析[J].地理研究,2009(06).
[5]柏素敏,刘雪.京津冀一体化条件下廊坊市主导产业发展途径思考[J].职业时空,2009(08).
[6]张耀军.论京津冀一体化协调发展的路径选择[J].当代经济地理,2014(10).
[7]天津经济课题组.京津冀一体化的综述与借鉴[J].天津经济,2014(04).
[8]庞超,戴绍志.产业创新样本解读:沧州化工园区“变形记”.河北新闻网,2015-01-07.
[9]冯建平,郭伟.河北十条深化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改革.河北日报,2014-12-22.
[责编校对:赵哲]
The Collaborative Development of Beijing, Tianjin, Hebei Province and the Promotion of Technology Innovation Capability in Hebei
TIAN Xue-bin,LI Bao-xin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Center for Beijing-Tianjin-HebeiIntegrated Development, HebeiUniversityof Economicsand Business,Shijiazhuang050061,China)
Abstract :The collaborative development of Beijing, Tianjin and Hebei province is a major decision made by the CPC Central Committee and the State Council. It’s a major national strategy to achive Beijing, Tianjin and Hebei’s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population, economy, resources, social and ecological environment. Indepth analysis of the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development of Beijing, Tianjin and Hebei the status quo, this arti⁃cle carded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success at home and abroad, presents the policy proposals on promoting He⁃bei’s innovation development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building the Beijing, Tianjin and Hebei innovation com⁃munity, helping Hebei make“Thirteen Five”technology innovation plan.
Key Words:Beijing,Tianjin and Hebei province ; the collaborative development ; technology innovation
[中图分类号]F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98X(2016)01-0060-05
[收稿日期]2015-11-25
[作者简介]田学斌(1972—),男,河北武安人,河北经贸大学京津冀一体化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专职副主任、研究员,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产业经济、制度经济学研究。李宝新(1966-),男,河北滦县人,河北经贸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经济统计研究。
[基金项目]2014年度河北省软科学重大委托项目:《京津冀协同创新中的政府作用与政策创新研究》(144576141D);2014年度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河北省产业结构调整的思路与对策研究》(HB14YJ056);河北文化人才专项资金燕赵文化英才工程资助项目: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河北产业转型升级对策研究(2014YZWHYCGCZZ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