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措施

2016-03-29 03:49陆剑东
兽医导刊 2016年20期
关键词:病死猪尸体无害化

陆剑东

(靖江市靖城镇畜牧兽医站,江苏靖江 214500)

浅谈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措施

陆剑东

(靖江市靖城镇畜牧兽医站,江苏靖江 214500)

近几年来,由于各级政府、畜牧兽医等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动物防疫工作,有效地控制了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最大程度上减少了动物的死亡,进而保障农业增效、实现农民增收。然而养殖过程中,动物因病死亡无法完全避免,为发展畜牧业生产、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实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已成为当前亟需解决的紧迫任务。

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措施;建议

1 病死畜禽处理的现状

随着动物饲养量逐年增多,动物死亡数量逐年攀升。仅靖城地区2012年生猪出栏数达到3.2万头,存栏1.85万头,母猪存栏0.15万头,估计要处理的死猪量约有900余头,再加上柏木屠宰场的检疫废弃物和不合格肉品,无害化处理数量可观。目前对不合格肉品的无害化处置,屠宰场没有焚尸炉、焚尸灶、蒸汽煮沸池或高压锅等设施,养殖场正常是采取深埋、化尸池等方法。同时也存在违法处置的现象:将病死猪用作动物饲料,饲喂水产动物、犬等,或是将病死猪随意抛于河道、路边、垃圾场(见图1),更有甚者进行违法买卖。

图1 病死猪被丢弃于垃圾场,工作人员在现场处理

今年以来关于病死猪违法处理的现象屡见不鲜:(1)黄浦江惊现大量病死猪事件;(2)滨江新区某垃圾场发现五头死猪,当地居民苦举报;(3)横港、展泗港等城区河道经常出现死猪漂浮,市民举报至市长热线。可见当前对病死动物的处理,情况并不乐观,不法商人为一己之私,将百姓的食品安全问题置之不理,虽有“售卖病死猪肉被判一年半”等有关报道,然而仍然有人怀有侥幸心理,伺机作案。对于病死畜禽的管理必须从源头抓起,从根源解决百姓食品安全问题。

2 病死畜禽四种处理措施的优缺点比较

2.1 焚烧

是通过氧化燃烧,杀灭病原微生物,把动物尸体变为灰烬的过程。焚烧可采用的方法有:柴堆火化、焚烧炉和焚烧窖伉等。

其优点:高温焚烧可消灭所有有害病原微生物。

缺点:(1)需消耗大量能源。据了解,采用焚烧炉处理200kg的病死动物,至少需要燃烧8L/h的柴油。(2)占用场地大,选择地点较局限。应远离居民区、建筑物、易燃物品,上面不能有电线、电话线,地下不能有自来水、燃气管道,周围有足够的防火带,位于主导风向的下方,避开公共视野。(3)焚烧产生大气污染。包括灰尘、一氧化碳、氮氧化物、酸性气体等,需要进行二次处理,增加处理成本。

2.2 深埋

将病死畜禽埋于挖好的坑内(见图2),利用土壤微生物将尸体腐化、降解。

图2 目前靖江普遍采用深埋方式

其优点:成本投入少,就近可以减少病菌扩散。

缺点:(1)占用场地大,选择地点较局限。应远离居民区、建筑物等偏远地段。(2)处理程序较繁杂,需耗费较多的人力进行挖坑、掩埋、场地检查。(3)使用漂白粉、生石灰等进行消毒,灭菌效果不理想,存在爆发疫情的安全隐患。(4)造成地表环境、地下水资源的污染问题。

2.3 化制池

病死畜禽经过自身发酵产生高温、高酸环境灭菌处理,实现油水分离,化制后二次处理可用于农田肥料等。

其优点:(1)处理方便,二次处理可以循环利用。(2)高温高酸,可使油脂溶化和蛋白质溶解,长时间高温高酸环境杀灭病原体。

缺点:(1)设备投资成本高。(2)占用场地大,对化制建筑设施防透水性要求要高。(3)化制产生废液污水,需进行二次处理,但现在养殖户往往不去过问。

2.4 高温生物降解(现行最佳方法)

利用微生物强大分解有机物质的能力,结合特定微生物耐高温的特点,将病死畜禽尸体及废弃物充分灭菌、生物降解成有机肥的技术。

其优点:(1)处理后成品为富含氨基酸、微量元素等的高档有机肥,可用于农作物种植,实现资源循环。(2)设备占用场地小,选址灵活,选择运输方便场地即可。(3)处理过程较简便,病死畜禽无需人工切割、分离,可实现全部自动化操作,病死畜禽整头(只、羽)投入设备中,加入适量微生物、辅料,仅运行24h即成为高档有机肥。(4)处理过程无烟、无臭、无污水排放,符合绿色环保要求。(5)设备设定处理温度高达95℃以上,可完全杀灭所有有害病原体。几种动物疫病病原杀灭条件见表 1。

表1 几种动物疫病病原杀灭条件表

缺点:设备投资成本稍高,约50万元/台,散养户可能无法购置使用。建议以市为单位购置该设备,分片区建立无害化集中处理场。

3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建议

3.1 加大违法惩治力度,完善法规体系建设

2008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不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运载工具中的动物排泄物以及垫料、包装物、容器等污染物以及其他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无害化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三千元以下罚款。对于以获取暴利为目的的违法买卖病死动物的行为,要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从严从重追究其刑事责任,切实起到震慑、警示作用,之所以一定程度上存在违法买卖病死猪行为,打击不力也是原因之一。因此,现行法规需要不断加以完善,真正做到与时俱进,才能更好的保障百姓民生。

3.2 全面推行养殖保险

靖江自2007年国家推出能繁母猪保险补贴办法以来,惠明政策已逐步覆盖到规模养殖肉猪的保险,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但是壮猪参保数量依然较少,保险、补贴覆盖面有待提高,亟需政府完善和推行更加全面的养殖保险和无害化处理政策,全面扩大到散户。加大财政补贴力度,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对病死畜禽的鉴定、确认、理赔,将养殖户的损失降到最低。

3.3 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杜绝违法销售、任意丢弃病死畜禽的行为,确保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保护人民群众健康

相关部门要出台具体政策法规严厉打击贩运、买卖、乱丢乱弃病死畜禽行为,要勤监管,抓违法典型,从重处罚,同时运用媒体的宣传力量,设立举报电话,在全社会形成打击买卖、乱扔病死动物违法行为的良好氛围。

3.4 政府加大投入,采用高温生物降解模式,推动无害化处理进程

动物尸体管理事关公共卫生安全和国家生物安全、动物源性食品的安全,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加快动物尸体无害化基础设施建设,设立专门机构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通过上述四种处理措施的比较,笔者认为采用高温生物降解模式,是至今最为可行、最为环保的一种方法。各级有关部门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统一收集、集中处理方式;或是通过资金补贴给养殖户、屠宰场,让他们各自设立处理场,及时、高效处理病死畜禽;甚至是通过政企合作模式,企业负责实行,政府进行监管和财政扶持,从而达到更好、更快推动无害化处理的进程,保障畜牧业健康、绿色、持续发展。

[1] 郭立民,李铁全,林世武,等.浅谈动物尸体处理现状与危害及对策[J]. 中国动物检疫,2007,24(6):8.

[2] 夏永高,孙立彬,陈炎,等.浅谈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现状、问题及对策[J].上海畜牧兽医通讯,2011,(1):53-54.

[3] 侯桂芳.浅谈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过程中的消毒措施[J].农业开发与装备,2013,(8):56.

[4] 谷振波.浅谈动物尸体几种处理方法的比较和建议[J].河南畜牧兽医:综合版,2014,35(4):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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