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新农村办主任 董国权
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开启幸福美好新生活
省新农村办主任 董国权
(一)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美丽中国的号召,强调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建设美丽乡村的奋斗目标,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工作。同期吉林省委、省政府及时做出了建设美丽吉林和美丽乡村的战略部署。
重大意义:一是建设美丽中国和建设美丽吉林要以建设美丽乡村打基础,没有美丽乡村建设,美丽中国和美丽吉林建设就失去了依托和保障。二是建设美丽乡村是新农村建设的升级版,有利于全面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实现物的新农村和人的新农村同步建设。三是建设美丽乡村是拉动农村消费、改善农村民生、创建农民幸福美好生活的根本途径和重要载体,有利于带动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农村小康社会。
(二)指导思想
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美丽吉林为总体目标,突出农村生态、经济、社会、文化与政治协调发展,加快农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配套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大力保护农村生态和充分挖掘乡村特色文化,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天蓝水清、创业增收、宜居宜业、幸福和谐的美丽乡村,打造一批不同地域、不同类型、不同特点的精品村屯,实现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身心美、可持续发展生态美,整体提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开创美丽乡村建设新局面。
(三)基本原则
——规划先行,因地制宜。充分考虑不同地域的自然条件、资源禀赋、经济发展水平、民俗文化差异,差别性制定各类乡村的创建目标,统筹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形成模式多样的美丽乡村建设格局,贴近实际,量力而行,突出特色,注重实效。
——生态优先,科学发展。按照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要求,遵循自然规律,切实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展示农村生态特色,统筹推进农村生态人居、生态环境、生态经济和生态文化建设。
——注重文化,打造品牌。加强对古村落、古建筑、古文物的修缮和保护,积极挖掘历史名人、民俗文化,赋予特产品文化内涵,创造地域美丽传说,收集祖训家规,弘扬特色文化,提升“软实力”。
——综合建设,整体提升。突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与休闲观光旅游农业综合发展,按照先基础设施后环境整治再提升田园景观的时序整体改变农村面貌,整体提升农村建设水平。
——典型引领,示范带动。根据各地特点,有侧重打造一批现代农业型、生态保护型、文化传承型、环境整治型、休闲旅游型和民族特色型等美丽乡村典型。注意典型集群建设、连点成线、扩线成面、连线成片创建美丽乡村。
——以人为本,强化主体。明确并不断强化农民在美丽乡村创建示范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切实把农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发挥农民群众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加快建设美好家园。
根据国家颁布的《美丽乡村建设指南》,结合多年吉林省新农村建设实际,提出吉林省美丽乡村创建标准和主要要求,共10个方面,45条。
(一)定义
1.美丽乡村是指生态、经济、社会、文化与政治协调发展,规划科学、村容整洁、生产发展、乡风文明、管理民主,宜居、宜业的可持续发展乡村。
(二)基本条件
2.坚持政府引导、村民自愿、因地制宜的原则,按民主议事程序开展建设。
3.具备一定的集体经济基础和公共服务基础设施。
4.近三年内未发生以下情况:重大刑事犯罪和群体性事件;重大公共安全事故;较大(III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破坏古村落和古民居等历史文化遗产现象,毁林开荒、侵蚀林地等现象。
(三)村庄规划
5.因地制宜。根据乡村资源禀赋,因地制宜编制村庄规划,注重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维护乡村风貌,突出地域特色。
6.合理布局。村庄规划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做好与镇域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项专业规划的协调衔接,科学区分生产生活区域,功能布局合理,配套完善。
7.节约用地。村庄规划应科学合理统筹配置土地,依法使用土地,不占用基本农田。
(四)村庄建设
8.建筑风貌。宜选择具有乡村特色和地域风格的建筑图样;保持和延续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新建住房与建筑整治应符合规划要求,注重与环境协调,倡导建设绿色农房。
9.农村住房的改造。推进城镇郊区利用土地增减挂钩试点政策建设城镇化型农民新居,积极引导分散村屯合村并组集中建设中心村。加强对原有住房的改造,鼓励农民采用节能、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型墙体建材、环保装修材料,改造提升民居。
10.农村道路建设。
——村主干道建设应进出畅通,路面硬化率达100%。
——有条件的村,主干道应设置交通指示标牌,村口应设村名标识。
——村内道路应以现有道路为基础,顺应现有村庄格局,保留原始形态走向。
11.农村桥梁建设。
——安全美观实用,体现地域风格,提倡使用当地天然材料,重视古桥保护。
——桥梁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设施,确保安全。
12.围墙大门改造。有条件的地方,对农村围墙大门实施改造,积极推进庭院硬化。
13.小流域和河流治理。村内的小流域和流经的河流、沟和河岸两侧砌浆砌石,清理河沟道,岸上边要绿化美化,铺好人行道。
14.路边排水沟建设。推广石砌、砖砌排水沟建设,也可利用水泥U型槽进行排水。
15.科学储粮仓建设。指导农民建设自然通风、防霉、防鼠、防雨雪的科学储粮仓,解决“地趴粮”问题。
16.安全饮水工程建设。
——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生活饮用水的水质符合国家标准规定;饮水安全覆盖率达到100%。
——加快农村集中式供水水源工程、分散式供水工程和管网工程建设,建立健全工程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确保饮水安全工程良性运行。
——加强水源地保护,加强农村水库、塘坝、深水井、山泉水、河流等水源地保护,清除各种垃圾,杜绝各种有害物质排放。
17.电力建设。
——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因地制宜解决好农村动力电进屯入户和农田生产用电问题。
——实施农村亮化工程,主要街道、巷道和庭院大门两侧设立路灯,主要街路的商铺、企业设置美观灯饰,村部、学校、托老托幼场所、休闲健身广场、旅游景点等全部亮化。积极推广节能灯和太阳能灯。
18.通信建设。电视、电话、网络、邮政等通信服务设施齐全、信号通畅,线路架设规范、安全有序。
19.生产设施建设。
——适合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重点区域,按照相应国家标准的要求进行规范建设。
——基本农田建设,应注重防洪、抗旱、防风等防灾基础设施的建设和配备。
——结合产业发展,配备先进、适用的现代化农业生产设施。
20.村部建设。配套建设村办公室、村一站式服务大厅、村文化科技活动室、村图书室(农家书屋)、村档案室、村广播电视室、村警务(治安)室和村多功能室(农民夜校)等。
(五)生态环境
21.环境质量。村域内主要河流、湖泊、水库等地表水体水质应分别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大气、声、土壤环境质量应分别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
22.工业污染防治。村域内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率应达100%;
23.农业污染防治。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化肥,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农药瓶、废弃塑料薄膜、育秧盘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及时处理。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农作物秸秆得到综合利用。
24.生活污染防治。
——生活垃圾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应达80%以上。合理配置垃圾收集点、建筑垃圾堆放点、垃圾箱、垃圾清运工具等,并保持干净整洁、不破损、不外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垃圾应及时清运,防止二次污染。
——污水处理。有条件的村,可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并由专人负责定期维护。
25.清洁能源使用。大力发展大中型沼气工程,推进农村户用沼气建设与改厕、改圈和改厨,综合开发利用农村风能、太阳能和小水电、地缘热,形成清洁能源体系。同步推广节能灶、吊炕、地火龙等。
26.坑塘河道保护。宜结合自然水体设置,应满足防洪、排涝、灌溉、生态景观功能要求;安全警示标牌应醒目、整洁、美观。保护原生植被,岸边宜种植水生植物,绿化配置合理、养护到位。
27.生态修复。以人工治理与生态自然修复相结合的综合治理方式开展水土流失治理。改善土壤环境,对污染土壤进行修复,提升农田质量;开展荒漠化治理,实施退耕还林还草;规范取砂、取水、取土、取石行为。
(六)村容整治
28.村容维护。
——村域内不应有露天焚烧垃圾和秸秆的现象。
——道路路面不应有大面积的积水;道路及路边、河道岸坡、绿化带、花坛、公共活动场地等可视范围内无明显垃圾。水体清洁,无异味。
——房前屋后杂物堆放整齐,无明显垃圾;农户庭院不应有随地流淌污水。建材、柴火等杂物在指定场所或农户院中存放,整齐有序。秸秆按指定地点集中堆肥或堆放。
——治理违章占道。村庄内宣传栏、广告牌等设置规范,整洁有序;村庄内无乱贴乱画。
——划定畜禽养殖区域,人畜分离。农家庭院畜禽圈养,保持圈舍卫生。实施饲养业“退户入区”工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污染物达标排放,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
29.环境绿化。
——村庄绿化应生态优先,兼顾经济和景观效果;适度彩化,与当地的地形地貌、人文景观相协调;村屯周边、村内企业、学校、村委会等单位都要达到春有花、夏有绿、秋有果、冬有景,没有绿化死角;农村道路两侧全部实现绿化;林草覆盖率应达到20%以上。
——提倡农户庭院、屋顶和围墙实现立体绿化和美化。
——通过设置护栏、护绿(林)标志牌、砌石等方法保护古树名木。
30.厕所改造。
——村内不应有露天粪坑和简易茅厕。
——应合理设置卫生公厕,卫生公厕拥有率高于1 座/600户,并进行粪便无害化处理。公厕有专人管理,定期进行卫生消毒,保持公厕内外环境整洁。
——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6%以上。大力推广室内厕所或水冲厕所。
31.病媒生物综合防治。开展病媒生物消杀活动,有效控制老鼠、蟑螂、蚊子、苍蝇等“四害”密度。
(七)经济发展
32.基本要求。
——制定产业发展规划,产业结构合理,有明显特色的主导产业。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入有稳定的来源,能够满足开展村务活动和自身发展的需要。
33.产业发展。
——农业。鼓励土地流转,发展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鼓励精细化、集约化、标准化生产,培育农业特色品牌。
——工业。结合产业发展规划,适度发展农副产品加工、林产品加工等产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服务业。鼓励发展高质量的农家乐;积极发展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资供应、农业信息化、农产品流通、农业金融服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业;大力发展住宿和餐饮业、家政服务、商贸服务、美容美发、维修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
——地方特色产业。注重传统文化的培育与利用,结合农耕、生态、民俗、民居等乡土风情,发展传统文化产业和手工制作、特色餐饮等传统特色产业。
(八)公共服务
34.医疗卫生。
——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村卫生室建筑面积应大于80平方米。
——村卫生室应配有适当数量的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医疗过程符合卫生操作规范,药品来源符合药品管理规范。
——建立统一、规范的农村居民健康档案,提供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计划免疫、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35.公共教育。
——村庄幼儿园、中小学学校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应规定,并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与安全标准。
——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全面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
——通过宣传栏、广播等渠道加强农民普法、科普宣传教育。
36.文化体育。
——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文化大院、农村文化小广场、农家书屋(图书室)、读报栏、村广播室等文化活动场所;建设篮球场、乒乓球台、室外健身路径等设施。
——休闲健身广场建设,按照城建部门绘制的效果图,建设健身广场,达到广场硬化,艺术性地种植花草树木,配套各类体育健身设施。
——文体活动。定期组织开展民俗文化活动、文艺演出、讲座展览、电影放映、体育比赛等全村范围的群众性文体活动。
——文化保护与传承。发掘古村落、古建筑、古树、古文物等乡村物质文化,进行整修和保护;搜集民间民族表演艺术、传统戏剧和曲艺、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民族服饰、民俗活动、农业文化、口头语言等;挖掘具有历史文化遗存村庄的古民俗风情、历史沿革、典故传说、名人文化、村规民约、祖训家规等乡村特色文化。
37.社会保障。
——农村居民享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鼓励建设农村敬老院机构或老人日托中心,实现农村基本养老服务,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应达50%以上。
——农村居民享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应稳定在90%以上。
——被征地农民应按相关规定享有相应的社会保障。
——农村五保供养目标人群覆盖率100%,集中供养能力达到50%以上。
38.劳动就业。加强农民的素质教育和技能培训,组织农民参加各类实用技术培训,培养新型职业农民。
39.公共安全。
——根据不同自然灾害类型建立相应防灾设施和避灾场所,并按有关要求管理。
——农村消防工作应制定和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
——农村用电安全事项应符合相关的要求。
——健全治安管理制度,配齐村级综治管理人员,应急响应迅速有效,有条件的可在人口集中居住区和重要地段安装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
40.便民服务。
——建有具备综治调解、农业服务、社会事业服务、劳动保障、救助服务、法律服务等功能的村便民服务机构,提供代缴水电费、办证领证、行政审批、计划生育、信访接待等服务。
——有通村的客运班车,利用空余场地、道路周边,适当规划公共停车场(位)。
——按照生产生活需求,建设商贸服务网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行电子商务。
(九)基层组织
41.依法建立村级基层组织,应包括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管理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村民兵连及其它民间组织。
42.制定和实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村务公开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规范各项活动的档案管理。
(十)长效管理
43.公众参与。
——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实际,组织标准实施,通过广播、报刊、电视、网络、会议、标语、科普宣传栏等形式向村民宣传标准。
——依托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及时向公众发布美丽乡村建设动态、乡村旅游资源、商务、农事、防控、民生、村务管理等信息。
44.管护机制。
——建立并实施公共卫生保洁、园林绿化养护、基础设施维护等制度和标准,记录归档各项活动。
——配备与村级人口相适应的保洁、园林绿化养护、基础设施维护等管护人员,比例不低于常住人口的2‰,明确责任,并加强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
——建立美丽乡村建设长效管护机制,利用村规民约,明确责任主体、实施主体,鼓励有条件的乡村采用市场化运作模式。
45.监督考核。综合运用检查、考核、奖励等方式,加强美丽乡村建设与运行的监督和管理。
吉林省美丽乡村建设,必须立足于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将新农村建设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融入美丽乡村建设之中,通盘考虑,协同推进,整体建设。具体工作中,要敢于改革创新,调整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式,完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步伐。具体要实现十个转变:一是在总体安排上,由过去重视村庄建设向协调推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方向转变,要实现新农村和美丽乡村建设的整体推进和全面发展;二是在统筹推进上,由过去重视环境综合整治向统筹推进改善人居环境、新农村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方向转变,要以改善人居环境为基础、新农村建设为统领、美丽乡村建设为目标;三是在建设时序上,由过去重视各项建设一起推进向先基础设施、后环境整治、再提升田园景观3个步骤方向转变,要建设美丽乡村,打造新农村建设升级版;四是在选点布局上,由过去重视均衡发展向连点成线、集中连片、整乡整区域推进方向转变,要集中打造一批高起点、高标准样板村群和示范景观带;五是在建设方式上,由过去重视整齐美观向“一村一特”、“千村千面”、尊重自然生态方向转变,要因地制宜推进各项建设、不搞大拆大建;六是在文化挖掘上,由过去重视典型宣传向保护古村落、挖掘历史文化、打造文化品牌方向转变,要不断增添新农村特色,增强美丽乡村吸引力;七是在增收致富上,由过去重视农民增收向既富村、又富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劳务财产性收入等方向转变,要把规模经营、合作经营、引入社会资本、发展乡村旅游放在突出位置;八是在产业发展上,由过去重视产量提高向发展高产、优质、安全、绿色、生态方向转变,要走一二三产业相融合、环境友好型的农业可持续发展路子;九是在建设内涵上,由过去重视“物的新农村”建设向“物的新农村”与“人的新农村”建设并重转变,要全面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十是在组织推动上,由过去重视政府投入向科学规划、整合社会力量方向转变,要切实落实全党全社会共建新农村和美丽乡村的重大责任。具体抓好八个方面工作:
(一)创建一批省级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借助省综改办、省财政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的有利条件,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组织全省有条件的行政村创建美丽乡村。到2020年创建美丽乡村300个。要注重美丽乡村的整体建设,“十三五”期间全省建成美丽乡村示范县5个。
(二)推进县(市、区)整县美化工程。“十三五”期间,选择30个县(市、区)开展农村房前屋后和公路两旁栽花种草,重点推广步登高、串红、菊花、扫帚梅等品种,实现整县美化目标。同时,着力打造一批美丽精品乡镇、美丽乡村学校、美丽休闲健身广场、美丽休闲农业村庄、整体美化专业村屯、花海旅游基地和特色文化品牌自然村,不断丰富美丽乡村建设内容。
(三)打造一批美丽庭院和干净人家。美丽庭院的要求是:有改造后标准高的围墙大门、房屋、仓房、圈舍、厕所、储粮仓,柴草堆放科学合理,庭院人行道实行硬化,菜园景观化,院内干净,房前屋后绿化美化,具体要实现清洁卫生庭院美、窗明几净室内美、植树栽花景色美、身心健康生活美、文明和谐村庄美等“五美”的目标。干净人家的要求是:室内外干净整洁,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讲卫生、讲文明、讲科学,生活方式健康向上,具体要实现庭院净、居家净、厕所净、畜舍净、仪表净“五净”人家的目标。到2020年,全省打造美丽庭院15万户、干净人家50万户。
(四)整县推进新农村建设。整县推进新农村各项建设,加强农村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改善村容村貌,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生态建设和法制建设,全面提高新农村建设水平,为创建美丽乡村示范县奠定坚实基础。到2020年全省整体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县(市、区)达到10个。
(五)开展新农村建设完善提升。到2020年,全省完善提升1000个村,达到美丽乡村标准。提升内容:建立农村路、水、电、气、房等基础设施长效维护机制;建立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日常保洁机制;完善农村绿化美化建设;打造新农村建设文化品牌,包括完善文化广场、建立宣传栏、丰富墙体文化、挖掘历史名人、保护古井古树等历史古迹、建立村史馆等;完善村级“一站式”大厅服务功能,主要是增加农村电子商务、快递、便民服务等;推动新农村与高效农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结合;积极推动农村连锁超市建设。
(六)整片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以现有新农村、美丽乡村为基础,通过进一步规划和连点成线、扩面成片,加强统一建设、集成武装、提高标准,突出重点,整合投入,打造新农村建设样板,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每个片区3~5个行政村,实行十统一,即:统一规划,分头施工;统一预留植树台,集中绿化美化;统一建设道路、排水沟,实现道路硬化、排水渠系化;统一改造围墙大门,实行庭院综合整治;统一改厨改厕,推广清洁能源和卫生厕所;统一打造美丽庭院和干净人家,建设美丽乡村;统一打造文化品牌,注入文化元素;统一建设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丰富建设内容;统一整合投入,实行片区责任包保;统一建立设施维护和环境卫生保洁,建立村规民约。
(七)整村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实施以清垃圾、清柴草、清粪堆、清院落、清沟渠、清死角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清洁工程,以实现村庄整洁、道路整洁、河流整洁、田园整洁和办公休闲区整洁、工贸旅游区整洁为目标,突出垃圾污水治理、街道庭院改造、绿化美化提升,全面落实保洁经费、保洁设施和保洁队伍,建立健全设施维护、卫生日常保洁长效机制,努力创建天更蓝、水更清、田园更整洁、村庄更美丽的农民幸福家园。2016年整村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00个村,以后每年整村推进1000个行政村环境达标,到2020年,全省农村要实现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配套、环卫队伍整齐、管理规范长效、环境清洁生态的目标任务。
(八)打造美丽乡村文化品牌。注重挖掘历史文化、名人文化、古迹文化和民俗文化,注入现代文明和新时期特色文化,全面丰富新农村建设文化,充分体现各美其美、各具特色,精心打造新农村“软实力”和美丽乡村文化品牌,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继续以村屯自然资源、历史资源、人文资源等特色文化为主题构建吉林省农村特色文化品牌,通过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张扬新农村个性,打造乡土亮点,集中打造百花齐放、绚丽多姿、魅力四射的美丽乡村文化品牌。
(省新农村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