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开展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
新生代农民工通常指20世纪80年代后出生的登记为农村户籍而在城镇就业的人群,年龄一般在16~35岁之间。为益于实现更高质量就业,近年来,辽源市多措并举,积极关注和解决当前新生代农民工工作与生活问题,不断促进社会管理和构建和谐社会。
加大人力资本投资,创新培训形式,有针对性地进行分层培训指导,提高新生代农民工就业能力。对未能继续升学的农村初高中毕业生,鼓励其参加免费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对于刚外出寻找工作的农民工,重点是进行职业咨询和指导,提高就业成功率;对不稳定就业的员工应加强引导性培训,增强责任意识;对于稳定就业的员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
建立健全新生代农民工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提供均等化的公共服务。新生代农民工流动频繁,缺少土地保障,这些本来就是从农村向城镇转移的劳动力,如再回到农村或在城市出现生存困难,将会加重社会问题。因此,在面临失业、伤病、意外等困难时应得到城市社会保障的“特殊关照”。建立覆盖新生代农民工的“三条保障线”:一是规范工伤保险制度;二是加快建立新生代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和合作医疗制度;三是建立符合新生代农民工特点的过渡性养老保险制度。有针对性地在社会保障、就业服务、子女入学、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领域实现均等化。
保障新生代农民工合法权益,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维权意识。针对新生代农民工就业质量不高、合法权益常常受到侵害的困境:一方面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障。维护新生代农民工权益,推动青年工作政策和制度创新,同时加强维权的组织建设,实现对新生代农民工的组织覆盖。另一方面通过宣传教育,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维权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