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志陶宋建军(.沙洲职业工学院 江苏张家港 5600;.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常州 364)
社会协调解决规划失地农民再就业教育问题研究
史志陶1宋建军2
(1.沙洲职业工学院江苏张家港215600;2.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常州213164)
摘要:为避免规划失地农民被迫就业、政府征地突击性安置失地农民,政府要转变规划失地农民安置模式:由征地→居住安置→再就业工程的突击性工作转变为再就业、创业培训→自主再就业、创业→征地→居住安置的常态工作,通过地方政府的政策与财政支持,有组织、有计划、有实施、有管理地进行规划失地农民再就业、创业培训工作,让规划失地农民能通过自身习得的技能与智慧,及早地融入城镇化的大潮中去,有尊严地、有选择地实现人生的价值,让庞大的规划失地农民变成地方经济建设的优质生产要素,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
关键词:规划失地农民;再就业;教育
2015年7月,《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2015—2030年)》经国务院同意,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复,到时将实现江苏省城镇化水平达80%左右,城镇人口约7 200万的目标。尽管江苏城市发展摒弃“一味贪大”思路,更追求质量和内涵,但依据规划目标仍将形成2个特大城市、15个大城市、12个中等城市、28个小城市和540个镇的城市等级规模体系。各地将依据“协调推进城镇化、区域发展差异化、建设模式集约化、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新型城镇化思路,加快构建沿江城市带、沿海城镇轴、沿东陇海城镇轴与南京、徐州、苏锡常三个都市圈,淮安增长极的“一带二轴,三圈一极”城镇化空间布局,逐步形成“带轴集聚、腹地开敞”的区域空间格调,构建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生态良好、设施完善、城乡协调的城镇体系。随着培育重点中心镇、就近就业城镇化的推进,到2020年全省城镇化水平达72%左右,城镇人口约6 120万;到2030年,全省城镇化水平达80%左右,城镇人口约7 200万。而按现有公开数据,全省城镇人口约5 090万,将有2110万规划失地农民脱离农村进入城镇[1]。如何将这巨大的人力资源化为经济建设的红利而不是一个包袱,规划失地农民的再就业教育迫在眉睫。
城乡一体化的规划失地区域紧挨经济较为发达的中心城镇,城镇交通便捷,社会公共服务较为完善,农民家庭非农经济收入较高,享受着农村改革与城乡发展的红利,生活比较安逸。由于近十多年的高考高升学率,以及中等职业教育的普及,使得在城乡一体化建设过程中,规划失地农民群体在家的主体人员为婚后妇女及40岁以上的男劳力,青壮年男劳力较少。而这部分男劳力有农忙在家务农,闲时离家打零工,当然也有全职务农的。其他人员虽属农民,但长期在外打工或在就近企业全职工作,也属于已经脱离第一产业而进入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就业,即使返乡就业,也已经具备了再就业能力,可以纳入规划失地农民人数的统计范围,但不纳入本研究范围。
规划失地农民的最大特征是以家庭为中心以及自给自足的安逸生活方式。他们都完成了九年义务教育,而部分青壮年育龄妇女还完成了职业高中阶段的学习,但是长期在家务农或养育孩子,学业荒疏,甘于平庸而赋闲在家。
规划失地农民一旦转变成失地农民,其生计将发生突发性改变。规划失地农民悠闲的生活令许多人神往,收入来源或纯农业收入或以农业收入为主商业经营或者打零工收入为辅的家庭经济模式,其衣、食、住、行有基本保障,过着富足的生活。但被城镇化后,他们成为城镇市民身份,其赖以生存的收入来源发生革命性变化,因自由无人管制的第一产业工作状态转变为为生计奔波且高度管控的城市生活工作状态,其家庭收入由“土地收益+城镇工作服务收益”变为纯城镇工作服务收益,家庭生活的保障基础发生了转移,由农业收入为基础的家庭生活转变为以城镇就业收入为基础,且在没有从事非农业再就业技能的前提下被迫谋生,一切从学徒开始,导致家庭收入陡然紧张,甚至不稳定。从而由于缺少必要的就业技能,只能从事笨重或繁杂的体力工作,收入低廉,使得部分失地农民城镇化后返贫,且贫者更贫,从而引发新的社会矛盾[2]。如果当地超前城镇化,则导致失地农民无地可耕,无业可就,仅靠微薄的补贴过日子,更属艰难。
因此,为了使规划失地农民将来拥有选择的权利,选择有意义、有时间的工作,而不是被迫谋生,并能使其感受到工作的意义,体验出生活的成就感、尊严,政府要逐步改变征地安置模式:由征地→居住安置→再就业工程的突击性工作转变为再就业、创业培训→自主再就业、创业→征地→居住安置的常态工作,针对规划失地农民给予必须的教育、必要的就业技能培训,增强其对职业或生活的选择能力,提高社会责任感与社会适应能力,最终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3]。
1)尊重规划失地农民。规划失地农民带有农耕文化的积淀,但文化知识水平较低。在城镇化后,规划失地农民要在农耕文化与周围城镇文化的矛盾冲突、妥协、转化与适应过程中才逐渐被城镇文化接纳,成为城镇人。农耕文化承接着许多中国传统文化精髓,也是城镇一体化过程中传承与发扬祖国传统优秀文化的重要途径,是实现城镇多元文化的重要基础。因此,地方政府要扬弃农耕文化,充分尊重规划失地农民的人格与相关习俗,通过优秀的都市文化与农耕文化的碰撞与包容、接纳,来引导规划失地农民思想、观念的转变,引导其习惯与思维模式的转变,让其顺利适应城镇生活与工作。
2)尽早规划失地农民的再就业工作。地方政府不能将规划失地农民当成一个包袱,只是到了拆迁时,逼迫其就业,这样会造成失地农民与地方政府在就业征地与安置问题上形成对立。同样,对失地农民而言,因失地安置后从学徒开始,不能很快适应新的就业环境而失业,家庭收入急剧下降,加上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基础——土地,很多农民急速返贫,导致很多年龄偏大的农民赋闲在家,造成大量的人力资源浪费。因此,地方政府要为规划失地农民着想,做到未雨绸缪,采取先教育培训后就业、创业的模式,尽早制定规划农民再就业、创业教育培训规划,并灵活安排规划失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工作,让一些规划失地农民在失地前提前进入非农耕的岗位就业。通过这一过程,树就业培训、就业创业典型,或通过传帮带的方式,带动一批规划失地农民提前脱离土地再就业,减轻征地拆迁时失地农民就业安置压力。此外,地方政府要组织相关力量,因地制宜地对规划失地农民进行创业培训教育,让更多的规划失地农民参与到创业中去,这样既可以解决规划失地农民再就业问题,缓解拆迁时相当一段时间的就业压力,又可以繁荣当地经济。
3)将规划失地农民再就业、创业培训教育列入地方社会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一般而言,城镇居民的再就业工程每年都列入地方社会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中,而作为规划失地农民却不能享受再就业基本公共服务。为了使规划失地农民尽早地获得再就业、创业能力,让其有更多的机会择业,地方政府有必要将规划失地农民再就业或创业培训纳入地方社会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中,从政策与地方财政上给予必要的支持与保障,并能从制度上确保规划失地农民再就业与创业培训经常化、连续化。
4)利用一切社会力量加强对规划失地农民再就业与创业培训。虽然各地都设有各类培训机构,但对于不确定的产业布局与发展而言,这些机构并不能满足地方经济发展的要求,而且有可能造成再就业培训结构性失业。此外,面对庞大的规划失地农民群,这些已有的培训机构也是杯水车薪。因此,要利用一切可利用的社会力量,努力挖掘规划失地农民的优质人力资源,为开拓经济发展新路子打基础。
5)制定灵活的再就业与创业培训政策。再就业与创业培训政策主要涉及由谁来培训、考核以及支出培训费用。一个地方的培训机构所设岗位类别不可能齐全,就必然有部分地方经济急需的产业岗位需到外地去培训,这样就涉及到培训质量与培训费用的支付。一般来说,应放开培训机构的属地,促进培训机构之间的生源竞争,迫使其提高培训质量;到外地培训机构培训必须建立备案制度,做到中间过程的检查与委托考核的相关培训质量的监控。此外,如本地有对应岗位培训点与考证资质,也可采用集中统一考核、分散培训的模式。而培训费用支付要一视同仁,可以通过规划一个标准费用,超过部分自负、不超过部分实报实销的方式来解决。
6)加强职业资格培训机构规范化管理。职业资格培训机构规范化管理的目的是确保学员的合法权益、便于培训费用结算与就业上岗相衔接的培训质量。目前,社会上培训机构种类繁杂,培训的侧重点各不相同,培训质量也千差万别。地方社保系统的职业培训机构相对正规,而职业院校、社会民营职业培训机构重理论少实践,企业内部的培训机构重视实践忽略理论学习。对于本地培训机构,要定期组织培训机构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规范化管理知识培训,统一制定职业资格培训大纲,做好定期检查与督促工作,加强职业资格考核工作[4]。对于外地的培训机构,要通过政府相关机构协调沟通,并经过甑选,确定参与本地规划失地农民再就业与创业培训的定点培训机构,并在职业岗位资格培训大纲等方面进行确认,纳入本地职业资格培训体系,保障学员的合法权益。
要改变在征地后规划失地农民被迫就业或失业的窘境,以及政府面对庞大的失地农民拆迁安置时就业机会少、不能开展足够的就业培训的困惑,政府要逐步改变征地安置模式,由征地→居住安置→再就业工程的突击性工作,转变为再就业、创业培训→自主再就业、创业→征地→居住安置的常态工作。在规划征地后有组织、有计划、有实施、有管理地开展规划失地农民的就业与创业培训工作,将庞大的规划失地农民人力资源化解为地方经济建设的优质生产要素,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的蓬勃发展,还可以使部分规划失地农民凭借其掌握的技能与积累的智慧,尽早地脱离土地,进入城镇就业与创业,并通过榜样的带头作用,引导规划失地农民尽早地规划自己的人生,参与再就业、创业的培训学习,并能逐渐地融入城镇化的进程中,减轻征地拆迁安置过程的各方压力,实现社会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史志陶,宗小忠.“互联网+”与高职教育深度融合下教育资源共享体系构建的研究[J].沙洲职业工学院学报,2015(2):32-36.
[2]史志陶.规划失地农民就业转型机制的研究[J].沙洲职业工学院学报,2014(4):16-19.
[3]耿建祥.规划失地农民再就业教育探析[J].沙洲职业工学院学报,2013(1):49-51.
[4]杨忠伟,高燕.工业园区规划与之失地农民统筹发展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09(33):16638-16641.
On Social Coordination to Train Would-Be Landless Farmers for Their Reemployment
SHI Zhitao1SONG Jianjun2
(1.Shazhou Professional Institute of Technology,Zhangjiagang 215600,China;2.Changzhou College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Changzhou 213164,China)
Abstract:Local government needs to change the way of arrangement for the would-be landless farmers,from the original pattern of land requisition→relocation→hasty and passive reemployment to the normal pattern of preparatory training→autonomous business and active reemployment→land requisition→relocation.Government should plan the would-be landless farmers'reemployment by favorable administrative and financial policies.The aim is to make the large population of would-be landless farmers become high-quality labor force to develop local economy and social harmony.
Key words:would-be landless farmers;reemployment,education
作者简介:史志陶(1962-),男,教授,主要研究方向:职业教育
基金项目:江苏省教育厅2012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指导项目(2012SJD630096)
收稿日期:2015-11-20
中图分类号:F 323.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2-2434(2016)01-008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