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化”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探析

2016-03-28 13:08李翠英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6年3期
关键词:服务体系居家多元化

李翠英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长沙410004)

“多元化”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探析

李翠英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长沙410004)

坚持居家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辅的养老方针,是我国解决养老问题的必然选择。如何进一步完善居家养老,走出认识误区,坚持居家养老,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元化”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创新之路,现提出自愿轮居式居家养老、自愿结合式居家养老、自愿同居式居家养老、自愿互助养老、互助敬老院养老、日间托老所养老六种养老方式。老人的“老有所养”、“老有所护”、“病有所医”、“老有所乐”梦想可以实现,中国“未富先老”的养老问题可得到解决。

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自愿轮居式居家养老;自愿结合式居家养老;自愿同居式居家养老;自愿互助养老;互助敬老院养老;日间托老所养老

居家养老是指老人在家中居住或以家中居住为主、由社会或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一种社会化养老模式。这种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是人们基于传统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和社会化机构养老难以满足老人需求而又必须选择的一种养老服务。坚持居家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辅的养老方针成为政府和学界的共同认识,是我国养老服务新的战略发展方向。2008年1月29日,全国老龄委办公室、民政部等10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标志着居家养老成为我国养老模式发展的重要方向。目前许多省、市已相继展开居家养老的试点,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正在逐步建设之中。笔者就此谈点个人看法,供相关部门参考。

一、我国老龄事业现状及特点

根据我国第一部老龄事业发展蓝皮书——《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2年我国老年人口数量达到1.94亿,老龄化水平达到14.3%,2013年老年人口数量突破2亿大关,达到2.02亿,老龄化水平达到14.8%。到2015年老年人口数量达到2.16亿,约占总人口的16.7%,年均净增老年人口800多万,超过新增人口数量。“空巢老人”、“失独老人”、“留守老人”等的养老问题显得突出。

1、我国“未富先老”,老年人口数量大,“失独家庭”老人问题尤为突出。

我国老龄化独有的特征:未富先老,规模更大,速度更快,赡养负担重。老年人口内部变动将进一步加剧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性。高龄老年人口(80岁以上)继续增长,从2012年的0.22亿人上升到2013年的0.23亿人,年均增长100万人的态势将持续到2025年。失能老年人口继续增加,2012年已达3600万人,2013年将增长到3750万人。慢性病老年人2012年已达0.97亿人,将在2013年突破1亿人大关。空巢老年人口规模继续上升,2012年为0.99亿人,2013年将突破1亿人大关。由于计划生育一代陆续开始进入老年期,加上子女风险事件的发生等因素,无子女老年人越来越多。2012年中国至少有100万个失独家庭,且每年以约7.6万个的数量持续增加,“失独家庭”老人养老问题尤为突出。民政部部长、全国老龄办主任李立国表示,我国空巢和独居老年人近1亿人,要把帮扶困难老年人作为发展老龄事业的重中之重。由于人口老龄化超前于现代化,“未富先老”和“未备先老”的特征日益凸显,老年人面临诸多问题和困难。

2、我国贫困老年人和失能老人养老问题亟待关注

2012年全国贫困和低收入老年人约有2300万人。城镇老年人口的宜居环境问题十分突出,七成以上的城镇老年人口居住的老旧楼房没有安装电梯,其中的高龄、失能和患病老年人出行举步维艰。农村老年人留守现象更加突出,2012年约有5000万人,其中的高龄、失能和患病老年人的照料护理问题亟待关注。

政府投入了大量资金建设公办养老机构,服务对象大部分却是健康和经济收入条件较好的老人,而真正需养老机构服务的无助老人却无法入住。

根据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的3次调查数据显示,中国失能老人愿意入住养老机构的比例为16.6%,即有597.6万失能老人需要入住养老机构,但目前护理型养老床位严重不足,民办养老机构中仅有15%左右以提供“康复护理”服务为主,远不能满足失能老人的长期护理需求。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不断增长,而保障服务能力与之极不适应,这已经成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健康老龄化的一个严峻挑战。总体来看,适合老龄社会要求的专业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尚未形成。

3、我国老年卫生服务资源不足,难以满足老年人养老需求

目前我国老年卫生服务资源不足。全国老年病医院有61家,其中三级医院只有1家,二级医院19家,一级医院18家,其他为未评级医院。与老年健康紧密相关的康复医院全国有265家,其中城市地区219家,农村地区只有46家。全国有护理院41家,全都集中于城市地区,县及县以上护理医院只有11家,护理站全国有65家,其中城市地区59家,农村地区只有6家。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发展仍存在差距。2016年国家实施家庭“二孩政策”,社会“重少轻老”现象更会加剧卫生服务资源不足,难以满足老年人养老需求。

上述这些现状和特点,说明养老机构服务体系跟不上老年人的发展速度,养老机构、服务体系不能满足老年人养老需求。目前只有依靠“多元化”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构建,才能走出养老的困境,使老人安度晚年。

二、居家养老服务现状及其“多元化”居家养老分析

所谓“多元化”居家养老,是指老年人在家中居住或以家中居住社区为中心,能及时帮助提供一些养老服务项目、设施、方式、机制、呼叫、医疗、护理、救护等诸多要素来支撑老人在家中养老或以家中居住社区为中心,安心养老,幸福安度晚年。就是说老人在家养老时,有时心理、身体不舒服时,需要得到社会或社区及时帮助,能及时得到方便、快捷、经济、实惠、周到的服务。

1、对居家养老体系的认识不全面。目前我国90%老人还是要靠居家养老。但是,社会上对居家养老存在认识上的误区和偏差,认为老人居家养老无需多元化服务,把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排斥在外,客观上推掉了政府和社区对养老的责任担当。居家养老是专门针对老年人的一个重大福利工程、幸福工程、安老工程。但现实中发现,许多居民包括不少老年人对它并不十分了解;政府购买服务是整个居家养老体系中的重要内容,由于政府投入的力度很大,产生的实际效益很显著,宣传力度也大,三者叠加导致不少居民误以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就是居家养老,大大窄化了居家养老服务的内涵。当下“多元化”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构建,使一些人产生错位,认为居家养老只是为少数老年人提供服务,与大多数家庭无关。这种认识和现象,导致大多数家庭漠不关心、与己无关。

2、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单一。但社会和社区给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单一,不能满足老人多样化的需求。居家养老服务理应涵盖老年人的方方面面,如生活照料、家政服务、送餐服务、义工服务、紧急呼叫、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等。目前各地开展的居家养老服务,虽然承诺的服务内容和项目较多,但实际上真正提供给老年人的往往比较单一,大部分地区的服务内容多为助洁、助餐、助医等家务料理和生活料理之类,至于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服务,还不能满足老人多元化需求,而且政府购买的服务每天上门服务时间也很短。居家养老服务内容与老人的需求之间存在着较大矛盾。

3、居家养老服务的专业化水平不强。同时,居家养老服务的质量低,不能满足专业化的需求。各地居家养老服务的提供者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是受薪的服务人员,大多为城市下岗工人,40或50岁,还有一部分低龄老年人,他们一般都没有经过专门的知识和技能培训,缺乏专业服务技能和文化素养。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由于待遇微薄而不愿意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工作。二是不受薪的青年志愿服务,目前为居家养老提供服务的人员,绝大多数为社区志愿者,他(她)们缺少为老年人照料、护理、服务相关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志愿服务具有随意性、间断性,很难形成持续性的行为。同时,社会养老中介组织、社会力量参与较少,居家养老服务队伍规模小、素质低,难以满足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这样势必造成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期望难以达到和满足,造成社区服务缺位,服务项目减少,造成目前居家养老服务体系难以形成,服务质量较低。要想切实提高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质量,政府必须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强化技能培训和服务意识的养成。

居家养老要充分利用社区服务资源,让老人在熟悉的家庭和社区环境内养老,花钱较少,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有很高的认同感。阎青春指出,85%的老年人有居家养老的意愿,且老年人对居家养老的认同不受性别、年龄、健康状况等影响;北京、天津、上海和沈阳关于养老生活方式意愿的抽样调查表明,90%以上被调查的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的方式;南京市和苏州市的调查结果显示,高达97%和97.9%的老年人喜欢和选择居家养老。

养老问题的重心在于养老服务,而养老服务的重心在于整合资源、协同创新。因此打造多元化的养老服务体系,让政府、社会组织、社区、市场、社会志愿者(社区之外的志愿者)、老年人群体自身等各个主体充分发挥作用,是养老事业发展的重中之重。所谓“多元化”,一般是“指任何在某种程度上相似但有所不同的人员的组合”。如在工作场所里,人们通常倾向于将多元化联想到容易识别的特性,如性别或种族。在经济学意义理解“多元化”,就是说不单是一种经济体制模式,象我们国家就是多元化的经济模式,多种所有制经济形式共存。过去分为城乡经济,现在就是城乡一体化,多种经济体制并存了,或是混合所有制形式。在评价学生成绩时,也有“多元化”,如闭卷考试评价、开卷考试评价、社会实践评价等。那么,居家养老也应理解为广义的“多元化”居家养老,而不是狭义的居家养老。这样理解,便于老人接受和理解。既然是广义的“多元化”居家养老,就必须要有相应的养老服务体系作补充或支撑,这种“多元化”居家养老才能持续健康向前发展,既使子女接受,老人满意,社会和谐,又体现了政府的责任,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对老人的人文关怀和中华民族的养老传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得到弘扬,并赋予了新时代的人文关怀和价值所在。

三、走“多元化”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创新之路

“多元化”居家养老,表现在除居家养老外,还有自愿轮居式居家养老、自愿结合式居家养老等六种:

1、自愿轮居式居家养老。所谓自愿轮居式居家养老,是指两位同性老人或两位以上的老人,行动方便,生活能自理,在自愿的基础上,老人轮流在自家和对方家居住,仍以自家或他(她)家居住的养老方式,相互关照,共同生活。这种养老方式简便、易行、双方满意,不存在经济费用压力,仍以“家”为中心,环境熟悉,生活方便,自己动手,相互帮助,互相照应,共同安排生活,共享晚年。这种自愿轮居式居家养老方式,在现实生活实践中,正在向我们走来,理应得到肯定和推广。

2、自愿结合式居家养老。所谓自愿结合式居家养老,是指两位异性老人在自愿的基础上,破除旧观念,重新结合组成新的“临时”家庭,仍以“家”为中心,行动方便,生活能自理,相依为命,互相照顾,散步聊天,运动文化娱乐,外出旅游,共同生活,共享晚年幸福生活。这种自愿结合式居家养老方式,要得到老人双方子女的理解和支持,得到社会和公众的呵护和理解。双方儿女忙于工作,忙于事业和前途,没有时间和精力来照料家中老人,理所应当地给予理解和大力支持。

3、自愿同居式居家养老。还有同居式居家养老,是指两位异性老人在自愿的基础上,生活自理,行动方便,不组合新的家庭,只是同居生活,仍以自家或对方家为中心,共同生活,相互照应。当然,这种现象会受到社会舆论和家庭子女的异议。但不管怎样生活,只要双方真心自愿,社会和公众应予理解,在道德观念上不应给老年人施加压力。

4、自愿互助养老。什么是互助养老,它是一种全新的养老模式,作为社区和居家养老的补充,互助养老更强调普通居民间相互的帮扶与慰藉,老人之间互相照料,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年龄轻的老人照料年龄大的老人,行动方便的老人照料行动不方便的老人。这种互助养老模式,必须建立在老人自愿的基础上,是由“村级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政府支持”的农村社会互助养老新模式。这种互助养老模式,较好地解决了老人的生活照料、精神慰藉、文化活动等多种需求,既体现了中国传统的居家养老习俗,又促进了现代家庭和睦,还能让子女安心工作。这种“互助养老”服务体系,在具体操作上,可由老人或由子女申请、老人自愿入住,衣、食、医由本人和子女保障。院内老人年轻的照顾年老的,身体好的照顾身体弱的,互相帮助、互相服务,共同生活,共同娱乐,共享幸福晚年。这种互助养老方式,是居家养老方式的重要补充。

5、互助敬老院养老。互助敬老院,即利用农村小学闲置校舍、适当改造、适合老人居住、集中养老、对“失独老人”吃住免费、自管互助的敬老院,给老人实实在在地解决了最基本、最迫切的生活问题;对个别家庭经济困难的,吃住免费;对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可以收取生活成本费用。护理人员工资由政府或集体解决,互助敬老院要有相对稳定的经济来源,可采取“几个一点”,即县、乡财政出一点,集体经济拿一点,社会爱心人士捐助一点,慈善机构赞助一点,福利彩票支持一点,老人自己支付一点,确保互助敬老院有经费保障。这种互助敬老院的养老方式,同样是居家养老方式的重要补充。

6、日间托老所养老。日间托老所,是指白天老人在家没人照料,早上寄托在托老所中,晚上由子女接回家,与子女同住,享受天伦之乐。这种日间托老所同传统的养老院有所不同,办托老所的条件比较简单一些,老人白天集中吃、住、玩,晚上回家。因为不留宿所以用房面积不必太大,有几个房间,有活动场地,构制一些简单家具、餐具、电视、网络,购买一些文娱体育用品即可,投资不多,方便易行。工作人员也不需具备什么特别的专业知识,有一、二人略懂医务常识即可应急处理,时下不少身体健康、热心为老人服务的下岗人员、中技校毕业生、护理人员均可胜任。老人进托老所的优点在于收费不高,离家很近,绝大多数老人都可承受。白天到托老所,有说有玩,晚上回家仍可享受天伦之乐,老人乐意接受,也能为社会上主流观念所接受。因为社会上确实有不少人认为如果子女尚在却将老人送入敬老院(养老院),实有小辈不孝不贤之嫌。老人在托老所可看书读报聊天,也可打牌下棋,看电视,或开展其他有益的文体活动,既能健身又能益智,延缓衰老,何乐不为。这种日间托老所,也是居家养老方式的又一种重要补充形式。

总之,走“多元化”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并存之路,核心是要体现“以人为本,老人自愿,方便实惠,服务周到,和谐相处”,实现老年人居家养老梦想。这需要党和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搞好顶层设计,精心组织,科学谋划,政府、单位或企业、社区、家庭、个人五位一体,献计献策,形成合力,协同推进,以最大的爱心和热情,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元化”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创新之路,老人的“老有所养”、“老有所护”、“病有所医”、“老有所乐”梦想可以实现,中国“未富先老”的养老问题可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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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23.89

A

1671-5136(2016)03-0021-04

2016-09-21

李翠英,女,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社会管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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