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丽娜
论普拉斯诗歌中的色彩意象*
◎魏丽娜
美国自白派诗人西尔维娅·普拉斯的诗歌作品蕴藏着丰富多彩的色彩意象,她运用死亡之隅的“黑”对称生命之维的“红”,以幻化虚无的“白”昭示存在的虚妄,以色寓情,依色赋形,有着深厚的文化心理寓意。诗人运用自己对色彩的独特感悟为读者建构了一个多彩的世界,而她与生俱来的孤独感又使得这些意象无论附着多么明艳的色彩,都透露出人生底色的苍凉和无望,为世人提供了一种对存在的深度思考和审美体验。
普拉斯 诗歌 色彩意象 审美体验
在诗歌艺术上,普拉斯有着自己独到的见解。色彩意象的引入,一方面是为了增加诗歌的新颖性和现代性,延长审美感觉的时间和过程;另一方面,它又精准地表达了诗人细微复杂的思想感情。在1959年5月6日的日记里,她无比激动地记录下了自己穿上红色长筒袜的好心情:
……第一次穿红色的袜子配同色系的高跟鞋——它们看起来棒极了!或者,我该说这两件东西搭配在一起简直完美……我忍不住一次次低头注视,那颜色鲜艳得仿佛一束玫瑰花……我在镜子前走来走去,十分满意……[1]
在普拉斯少女时代的作品中,就描写了这样一位穿着“红色高跟鞋”的“灰姑娘”[2]。普拉斯善于将神话故事以及童话故事原型移植到她的诗歌中,诗人以“灰姑娘”自喻,穿着“红色高跟鞋”去赴王子的宴会。童话故事里灰姑娘的“水晶鞋”被替换成了诗人所钟爱的“红色高跟鞋”。《灰姑娘》第一诗节开篇便点明“王子偏爱穿‘红色高跟鞋’的女孩”,足以见得这双“红色高跟鞋”是诗人的幸运之物。宴会奢华至极,摇曳的烛光发出“玫瑰色”的光彩,投射在墙面上的烛光仿佛千百万个酒瓶散发出五彩斑斓的光芒,诗人如置身幻境。
少女时代的普拉斯,一直对自己的容貌不是很满意,尤其对自己的“大高个”耿耿于怀。虽然她才情横溢,却得不到异性目光的驻足。在自传体小说《钟形罩》中,她将自己形容成一位中国丫头,脸色蜡黄,形容枯槁。在爱情世界里不受待见的她,内心十分渴望拥有这样一双魔法鞋,穿着它去实现灰姑娘变公主的梦。在“灰姑娘”的童话故事里,仙女的法术将在午夜十二点失效,最终,依靠魔法炮制的一切都会回到原点。在《灰姑娘》的第二诗节里,正依偎在王子温暖臂弯的陌生女孩,听见了时钟滴答的毁灭声。诗人深知现实的残酷,却执有飞蛾扑火的信念。无独有偶,普拉斯与英国诗人休斯第一次相会的场景,就是对《灰姑娘》故事场景的再现。1956年2月,普拉斯受邀出席《圣巴托尔夫评论》编辑部举办的酒会。她脚蹬鲜红色高跟鞋,嘴上涂抹着厚重的口红。休斯一眼便从人群中注意到这位身材高挑、美艳动人的女子,简短的寒暄之后两人激烈地拥抱在一起,并以一个鲜血淋淋的吻宣誓互定终身。“红色”,宿命般地暗示了普拉斯和休斯之间轰轰烈烈、荡气回肠的感情纠葛。
另一首被休斯称作以“爱”开篇的《晨歌》,完整呈现了普拉斯对生命的欣喜和礼赞。“你的飞蛾般的呼吸在单调的红玫瑰之间/通宵达旦地扑动……/你的嘴巴张了开来,像猫嘴一样纯净/清晰的元音气球般冉冉升起。”[3]苏格兰著名诗人罗伯特·彭斯曾将他的爱人喻作一朵红红的玫瑰,英国玄学派诗人马维尔以火红的玫瑰命名爱情……自古“红玫瑰”便是青春、美丽和爱情的象征,同时也是文学创作者在象征的世界里实现对美的渴望所能达到的最高境界。而《晨歌》中“单调的红玫瑰”则道出了诗人夫妇的情感状况和普拉斯那时的心境。1959年,陷入创作困境的普拉斯接受了心理医生的建议,打破了原先不要孩子的计划,女儿弗丽达于次年4月1日降生。孩子的降临带给普拉斯无与伦比的快乐,之前的心理疾病不药而愈,一度枯竭的文思也重新迸发灵感,《晨歌》便创作于弗丽达诞生后的第十个月[4]。在诗歌的前三个诗节,诗人向读者展示了婴儿来到这个世界的场景,她“像一个胖胖的金表”,极为珍贵;同时,她也是“一面见证母亲容颜老去的镜子”。“金表”和“镜子”的意象准确地表达了诗人既高兴又担忧的心情。到了第四诗节,诗人的悲观情绪一扫而空,因为她目睹了婴儿的睡颜,初生婴儿柔软的呼吸轻吐在母亲的面颊上,像飞蛾扑闪在玫瑰丛中般优雅自在。通常,作家为了达到表情达意的目的,都会将动植物拟人化,而普拉斯却出其不意地借用动物来描写人的特性:以猫嘴的粉嫩、柔软来喻指婴儿嘴唇的形态,将日常生活的场景植入诗歌,邀请读者一同感受诗人初为人母的欣喜与满足,读来令人动容。
在《七月的罂粟花》中,普拉斯再次写道:“小小的罂粟花,小小的地狱之火/……多皱,鲜红,像人的嘴唇/刚刚流过血的嘴唇/血淋淋的小裙子。”[5]这首诗歌中氤氲着红艳艳的气息,诗人用七月里火红的罂粟花来表达热烈的爱情本身所赋予诗人的深刻感受,用最真实的心境感受着爱情和生命的激情。“血淋淋的小裙子”,这个触目惊心的意象,让读者获得残酷的审美体验,穿着“小裙子”的纯真少女,本该拥有对爱情和生命充满美好憧憬与期待的天使般的纯洁,因此大多数诗人选择用“白”这种色彩来描绘“小裙子”。但普拉斯却选择用“血淋淋”来修饰限定“小裙子”,在某种程度上暗示着在少女时期播下的爱之幻想和憧憬,注定会有“血淋淋”的惨痛体验。在这种绝望和无助的背景下,爱之伤痛会升华到对生命存在的深深忧虑,引发诗人对种种“红色”意象的关注。但是,即便已经深谙爱情和生命的虚妄,诗人在最后几行诗中,还是发出了具有强大震撼力的声音:“但愿我能流血,或者入睡!/但愿我的嘴唇能嫁给那样的伤口!/或者你的汁液渗向我。”面对所有的苦难和磨炼,诗人没有选择逃避和自我欺骗,而是勇敢地主动迎上,希望通过自己的勇敢和决绝,能拥有对爱情和生命的一些主动权,从而争取到属于自己的空间。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在绝望中寻求希望,更显诗人的勇敢和对生命本身的热爱。
“罂粟”在普拉斯的诗中多次出现。“罂粟”本身所具有的各种特性,如美丽、绚烂、色彩斑斓、令人欲罢不能、无法自拔地沉浸其中等,奇巧地和生命的种种维度暗合,因此“罂粟”这个意象颇得普拉斯的青睐。诗人除了《七月的罂粟花》外,还创作了《十月的罂粟》。在后一首诗中,诗人写道:即便是云层里的朝霞,也做不出这样的裙子/鲜红的花蕊穿透花瓣,沁人魂魄/一件礼物,一件爱的礼物/哦,上帝,我是什么/这些迟迟张开的嘴在霜林中/在矢车菊的拂晓中争相绽放[6]。在该诗中,“红色的心”表达了诗人对生命强度和生命力量的惊叹,生命绚丽的姿态和绚烂多彩的罂粟花一样令人瞩目;红色的罂粟是上苍赐予诗人的礼物,一件爱的礼物。
普拉斯在诗歌《十一月的信》中,也多次写到红色:“金莲花开在早晨九点钟/北极圈几乎没有黑色/褐色的草丛如婴儿的发丝/空气中流淌着绿意/……/我的皮靴/一趟又一趟踩在美丽的红色土壤上。”[7]在这首诗歌中,黑、红、绿、金等各种色彩组成了一个五彩斑斓的世界。在这个彩色世界中,有生命之爱和世俗的温暖。如婴儿发丝般柔软的褐色草丛使诗人获得心灵的慰藉,让人产生对新生生命的礼赞和热爱。婴儿新生生命的光辉投射在诗人的目光中,诗人的孤独心境获得些许慰藉,“美丽的红色”既是对大地的修饰,也象征着生命的希望和色彩。世俗的温情具有巨大的抚慰力量,可以安抚生命那“美丽的红色”,彼时彼刻,诗人愿意沉浸在新生生命的温暖和慰藉之中,凝视着生命的欣喜,分享着普通人的幸福。
普拉斯在英国广播公司介绍《拉撒路夫人》这首诗时说:“抒情主人公是一个女人,她有伟大的、可怕的、再生的天赋,唯一的麻烦是她必须先死。她是不死鸟,是解放精神……”[8]拉撒路夫人是圣经中的一个典故,她是一个患麻风病的乞丐,经历了种种磨难,最后在死亡中获得新生。普拉斯也有过自杀未遂的经历,她将自己的这一经历当作拉撒路式的复活仪式:我披着一头红发/从灰烬中升起/噬人如呼吸空气[9]。普拉斯借用一个从死亡的灰烬中冉冉升起的重生的意象,展示了一个具有震撼力的复仇女巫形象,暗示生命本身的强大力量和生生不息的生命循环。普拉斯在诗歌中借用种种“红色”,一唱三叹地对生命反复吟诵,表现了诗人对生命之维求道修行般的苦苦探索,展现了诗人对生命本身的热情和礼赞。普拉斯用美术色彩中三原色之一的“红”所具有的强烈的视觉冲击,传递了生命极为丰富的意蕴。
虚无感是普拉斯诗歌中反复出现的主题,诗中的抒情主体常常觉得自己是个没有身份的人(参见《郁金香》中I am nobody的陈述)。相较于红色带给她的希望和活力,白色则道出了她对生活的怀疑和自我认同危机。
在《钟形罩》里,当埃斯特从电台DJ莱尼的家逃回旅馆后,情绪十分低落。虽然马路上的车辆和建筑物里的人都在发出声音,她却什么也听不见,纽约这座城市在她的眼中只是一张海报,有没有它几乎毫无区别。她想打破这沉寂,于是寄希望于“床头的那架瓷白色电话机”,它“本可以将(埃斯特)同外界联系起来,但它躺在那儿一言不发,像个死人的头颅”[10]。电话机和死人头颅的颜色都是“白色”的,普拉斯用这一意象,表达了遭遇冷落后悲凉、孤寂的内心状态。
诗人对白色的畏惧在《三个女人》中越发严重,它代表了诗人心底的压抑和恐慌:“我记起一只冰冷的白色翅膀……/……白云自身旁涌起。”[11]此处借用了希腊神话“达那埃”的故事原型。诗歌中的言说主体是位未婚先孕的学生,在得知自己意外怀孕后惊慌失措。普拉斯巧借女学生身旁瑟瑟发抖的柳树衬托她内心世界的慌乱,池塘里美丽的倒影不属于我,视力所及范围之内的事物都是“danger”(危险)的。生活失去了控制,叙述者感到一阵前所未有的压迫感,这种压迫感就如同“一只冰冷的白色翅膀”自头顶压过来,如千斤重担令她无力招架。她只能一遍又一遍地重复,“我还没准备好/我还没准备好……”
同样惊慌的情绪,在《雾中羊》(Sheep in the Fog)中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山岭没入白色/火车留下一缕白烟/他们威胁我/要我穿过,去一个天堂/没有星辰,没有父亲,一池黑水。”[12]创作《雾中羊》的时候,普拉斯正经历人生最无助、最迷茫的时刻。她以“迷途的羔羊”自诩,整首诗试图传达的正是在前路未知的情况下,这只迷途的羔羊内心的煎熬和恐惧。浓浓的白雾以及火车喷出的白烟遮蔽了前行的方向,本来应该给人以希望的清晨也在浓雾的侵蚀下“越来越暗”。叙事的主体“我”被威胁着,要踏上这条看不见方向的路,去往“没有星辰,也没有父亲”的“黑暗”地带。这首诗初稿写成于1962年12月2日,于1963年1月28日再次修订。几天后诗人终于在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下,以自杀的方式远离了痛苦。我们从这首诗里读到的,已经不是一般的痛苦和挣扎了,诗人已经完完全全跌入了绝望的深渊。
“人群和星辰,忧伤地注视我”,不管是自然还是人类,都对“我”十分失望,因为“我”不仅婚姻失败,个人事业也受阻。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独自抚养两个年幼的孩子,付不起保姆费,房租也成问题,更糟糕的是还遭遇了百年难见的严寒,租住的房子没有暖气也没有热水……似乎所有一切的不幸都在同一时间造访普拉斯,她梦想成为一名合格的诗人、一位善解人意的妻子、一位温暖慈爱的母亲的愿望,在残酷的现实面前被击得粉碎。“一朵被遗忘的花”,暗示了特德·休斯对婚姻的背叛。此时的休斯已经跟普拉斯协议离婚,搬去伦敦和情人同居。普拉斯在“绿苑”经常骑的那匹曾经带给她快乐和美好回忆的马“爱丽儿”,再也不能发出紧张而有节奏的笃笃声,取而代之的是生了锈的马蹄。原本清脆的铃铛,也发出了阵阵悲鸣。
尽管整首诗弥漫着悲观失望的情绪,但是在第四诗节中,诗人仿佛还是有生的意念的。因为即使她被丈夫遗忘在荒郊,在经历痛苦的沉默后,还是对生活的前景持有乐观态度的。“远处的田野融化了我的心”,表明诗人对生活还是十分眷恋的。无论是孩子给她的爱的回馈温暖了她被生活磨砺得千疮百孔的心,还是诗人在这段孤寂痛苦的岁月中迸发的创作激情,都可以成为她活下去的理由。“他们”指的是生活的窘迫和精神的双重困苦,这两重压力联合起来,似乎要将普拉斯赶尽杀绝。普拉斯8岁的时候父亲就离她而去,这段痛苦的记忆给普拉斯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可以说她一生都没有从父亲离世的阴影中走出来。诗的最后一句再一次说明,父亲的离去带走了她生命里所有的光,没有父亲的地方就是黑暗的人间地狱。
而在《边缘》中,“每一个死去的孩子都蜷缩着/像一窝白蛇”[13]。诗人借助视觉和触觉上的双重感受,营造出一种冰冷和恐惧的氛围,一改早期诗歌中含蓄、模糊的意象特点,直接以盘踞的白蛇描写死尸蜷曲的模样。众所周知,蛇是自然界中“冷血”生物的代表,它们的皮肤常年冰冷。普拉斯正是借助了蛇的这一特性,不仅写出了死婴的形状,更是巧妙地运用了通感的手法,将死亡的阴冷、恐怖刻画得入木三分。
在《郁金香》中,白色更是贯穿诗歌的始末,给诗歌带来比死亡更可怕的寂寥、虚无的底色:“这里是冬天/瞧,万物多么素洁,多么寂静,好大的雪啊/……就像灯光落在白色的墙上、床上和那些手上/我是一根细长的白线/纯洁无瑕/……白色的襁褓,像一个可怕的婴孩。”[14]环境景物往往是人物情绪的外射。白色带来了巨大的沉寂,像大雪之后陷入死寂的天地万物,更像是手术室里那堵冰冷而苍白的墙,诗人利用外物的色彩使抽象的情绪和心境具体化。她安静地躺在手术台上,用“lying by myself”(独自躺着)强调孤独和绝望,主动放弃名字、衣服以及过去的历史等一切可以证明身份的东西,不仅没有不舍,还急于与这个世界撇清关系——“I have nothing to do with”……诗人的精神和肉体处于一种无感受、无知觉的疲惫状态,万念俱灰,“不名一文”。
在接下来的诗节中,白色一再出现,不论是“白色的眼睑”(white lids)还是“白色的护士帽”(white caps),都将这种虚无的感觉一再放大。穿着白衣的护士虽然在手术台前忙碌着,来来回回地走动,却是“一个与另一个没什么不同”的存在,让人根本无法区分。失去个体特征的她们,与躺在手术台上的“我”又有何差别?接着“我”放逐思绪之舟,将自己想象成一根细长的白线。诗人借用白线的特征——柔软而坚韧、洁白又无暇,来描绘陷入爱情中的女性。她们对爱情有着最最纯净的念想,体态轻柔,却意志坚韧,可惜仍旧改变不了孤孤单单一个人的宿命。医院病床的白色床单、被褥,泛着阴冷的、酸腐的味道,“我”被包裹在这“白色的襁褓”中,像《边缘》中已经僵死的婴孩,如白蛇般蜷曲着身体,冰冷、阴森、可怕。
在普拉斯的诗中,“白色”除了表达虚无外,还可以是纯净的象征,只是这种纯净最终也只不过是普拉斯对世事无力、规避痛苦的一种手段。“我躺在这家专供女子下榻的酒店的十七层的一只浴缸里……觉得自己又纯净如初了。我不迷信水浸礼或约旦圣水那种事,但是我想我对热水浴的感觉跟那些宗教徒对圣水的感觉差不离。”“我躺在这清澈、滚烫的水中时间越长,越觉得自己纯净无比。我终于从浴缸里跨了出来,用酒店那种轻柔阔大的白色浴巾把身子裹住时,我觉得自己纯净可爱,如同一个初生的婴儿。”[15]
普拉斯借埃斯特之口,一再重申自己不信上帝,可是她却又为何一再选择用基督教中受洗的仪式来净化自己?这种矛盾的心理状态,是因为她对象征纯洁性的白色的向往。所以当她沐浴出来时,用一条大大的白色浴巾把自己裹住,想象自己仿佛如初生婴儿般纯净。她声称,自己“泡在热水中比在其他任何场合都要来得自在。”[16]埃斯特泡在热水中的举动,是婴儿在子宫中场景的重现。普拉斯重回母体的这一行为,就像《拉撒路夫人》一诗中的“我”一样,“摇晃着,紧闭着/像一枚海贝”,以此规避所有可能出现的危险。这种自我保护机制的形成,根源于生命个体在这个世界上存活的深度焦虑感。
《高烧103度》开篇便抛出了这样的疑问:“纯洁,暗示着什么?”它是守护冥府的三条肥狗的舌头,还是带着洗不掉的臭味的爱情?高纯度的乙炔所升腾而起的白色烟雾,像绞死伊莎多拉的纱巾,把“我”卷入了深深的恐惧之中。四周处处潜伏着危机,遭到核辐射的豹子,通体是恐怖的白色,一个小时就会殒命;就连躺在温室里的婴儿都像是一盆苍白的吊兰,悬挂在即将吊死它的花园中。诗人一再重申:“对于你,或者任何人,我都纯洁无瑕”[17],然而,你却伤害了我,如同背弃耶稣的信徒般背弃了我们之间的盟约,于是“热气的水珠蒸发了,(同时蒸发的)还有我的爱情”[18]。纯洁无瑕的爱,换来的是欺骗,是背叛,诗人的内心极度痛苦,只能选择在高烧的混沌中完成自我的救赎。
所谓“除却生死无大事”,死亡是人的宿命,因此才引得无数哲人、艺术家不断地追问和探究,以求“死得其所,正宜欢乐”。关于死亡,关于灵魂的喧哗与骚动,普拉斯有着很深的迷恋。当我们超越了对这些黑色话题的恐惧,努力去触摸某种叫作真理的东西时,恐惧便转为亲和与温馨。实际上,自白派诗人都对死亡问题有着不同程度的迷恋,罗伯特·洛威尔常常怀有自杀的念头;约翰·贝里曼长期活在父亲自杀的阴影中无法自拔,最终在“死亡的羞怯中加入了父亲的行列”;安妮·塞克斯顿一直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羡慕普拉斯可以先她一步与死神对话,最后在自家的汽车里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虽然自白派诗人的诗歌大多以死亡作为其创作的主题,普拉斯却是他们当中将死亡演绎得最为彻底的人。在普拉斯大学二年级的那年暑假,因被作家写作班拒绝而厌弃生命,在自家的地下室里实施了第一次自杀,后被家人发现得救,转而接受精神治疗。在这之后的十年中,普拉斯的精神疾病似乎得到了彻底的治愈,她恋爱、结婚、生子、进行诗歌创作、出版自己的作品,她将一切经营得风生水起。1962年8月,在一封写给母亲奥瑞利亚的信中,她以极为欢快的语调描绘了她对新生活的憧憬。就在大家以为普拉斯彻底忘掉了过去、全身心拥抱新生活的时候,她却选择了在伦敦的寓所将头埋入煤气炉中自杀,诗人死时年仅三十一岁。普拉斯身体力行了自己在诗歌世界中反复演练的死亡,与现实世界彻底决裂。
虽然有论者认为,“普拉斯的诗可以被当成详尽的自我毁灭的记事簿来阅读”[19]。诗歌评论家爱德华·布彻却认为,“普拉斯的诗从未脱离她的掌控,她的自杀只是因为她害怕再次面对精神分裂和电击治疗而做出的无奈的抗争”[20]。休斯在普拉斯死后称:“没有人比她更热爱生活,更有获得幸福的能力。”[21]普拉斯的好友阿尔瓦雷兹更加愿意相信,普拉斯的自杀只是一次偶然事件,她选择在女佣快要上班的时间段自杀,其实是在等推门而入的女佣发现她。只是那天女佣比平时预定的时间晚到了一个小时,才酿成了悲剧[22]。
评论界对普拉斯的死持有不同的看法,最大的原因还在于她的诗笼罩着“黑色”的死亡阴影。或许诗人自己也无法区分真实的死亡与艺术的死亡之间的界限,所以她才在诗中倾注了那么多灰暗、压抑的句子。以下将以那些被冠名为“黑色诗歌”的诗句为例,详细论证诗人投注在这一领域的情思。
普拉斯后期的诗歌大都笼罩在挥之不去的死亡阴影下。例如,以死亡为题的《死亡公司》,把人与人的相遇转化为死亡的隐喻;《挫伤》里面所有的血液都涌向伤口,聚集在那儿,结成了厚厚的一层黯黑的血痂;《边缘》中一位死去的女人,尸体挂着满足的微笑,女人死去的孩子蜷曲在她身旁,月亮平静地看着这一切。诗人冷静、不带一丝情绪的表述方式,加重了阴郁诡异的气氛。
普拉斯在多首诗歌中建构了一个黑色的意象世界,以此表述诗人对生命中无法避免的死亡的体验。在这些黑色意象中,笼罩着无处排解也无处安放的孤独、苦闷、偏执、绝望甚至死亡的阴影。紧凑密集的黑色意象、悉心营造的隐喻和内在结构上的同一性,传达出诗人对死亡最深沉、最隐秘、最黑暗、最无力的个人性体验。如“黑衣人”是普拉斯诗歌中很重要的一个意象,在普拉斯的诗歌中反复地出现。如创作于1959年的《黑衣人》,是普拉斯最早以“黑色”命名的诗歌:“你,一头黑发/身着没有光泽的黑衣,黑鞋。”[23]在这首诗中,普拉斯直接用“黑衣人”这个意象作为整首诗歌的题目。“黑衣”“黑鞋”“黑发”这三个意象和“黑衣人”一起,组成了一个暗黑的世界。根据《钟形罩》里的描述,这首诗来源于诗人大学阶段精神崩溃后企图去鹿岛监狱附近自杀的经历。这里曾经是她童年生活过的地方,在《雪莉角》中,普拉斯对此段经历有详细的描述。童年本应该是每个孩子拥有的最欢乐的时光,可是普拉斯却在这个时候失去了父亲,于是白色童话被黑色现实所取代,无忧无虑的时光被黑暗、压抑、诡异、无力的以黑色为象征的死亡所蛊惑。身穿黑衣的男性和叙述主体“我”伫立在海边,而那位神秘的黑衣人几乎和宇宙万物凝固在一起,无处不在。整首诗歌没有对黑衣人的外貌进行细致描写,只是简单交代了这是一个上了年纪的男性。这位莫可名状的男性突然拽住“我”的双腿,企图要把“我”往海里拉。整首诗歌紧张的张力在此呈现。在这个寓言世界里,黑衣人象征着黑色的死亡之神对诗人的步步紧逼。在其名作《爹爹》中,“黑衣人”的意象多次出现:“爹爹,你站在黑板前/与那黑衣人一样/我照你的样子塑了一个模型/一个黑衣人,神情似《我的奋斗》。”[24]
普拉斯的父亲过世之时,她年仅8岁,父亲的离开给孩子幼小的心灵留下了挥之不去的阴影。从这首诗歌中可以看出,此诗和传统诗歌中对家庭伦理秩序宁静、理性、优美的表述方式很不一样,这首诗中的叙述者主体书写父亲时,充满了孤独、绝望甚至怒不可遏的混杂声音。《爹爹》一诗写于1962年10月12日,也就是普拉斯自杀前整整4个月的时期。此时的普拉斯与丈夫休斯分居两地,并正处于精神极度亢奋、创作最富含极端激情的时刻。过去种种如潮水般涌入脑海,使得普拉斯的思维处于一种极度活跃的状态之下。从而能够将自我长期受到压制的苦闷通过诗歌外化,痛苦和焦虑成为诗歌创作汹涌奔腾的源泉。普拉斯在信中写道:“每天清晨,当安眠药的药性消失时,我大约在5点钟起床,在我的书房里喝咖啡,疯狂地写作……所有的诗都是事先安排好的,可怖的东西……我像斯巴达人活着,在极度的兴奋中写作,从而写出了深锁在我内心的无拘无束的作品。”[25]在其创作高峰期,她的情绪非常不稳定,诗行变得越来越短,越来越紧凑,仿佛要让人进入窒息的死亡状态。
对死亡直言不讳的书写,让普拉斯将死亡从日常生活层面的思考提升到艺术审美的高度。在普拉斯的诗歌中,死亡是个人最后的独自拥有,在死亡面前,个体是独立的存在。个体在死亡面前的主体性思考,让死亡披上了哲学的外衣。黑色意象的死亡隐喻,在普拉斯的诗歌中被一再重复、强调。如《边缘》这首诗中的句子:“月亮已无悲可哀/她从骸骨的隙缝中凝视/她早已驾轻就熟/黑色长裙摇曳,窸窸作响。”[26]
诗中的女性处于一种冷漠、漠然的精神状态,孤寂已渗入骨髓。“无悲可哀”是最悲哀的自绝状态。孤冷死寂的叙述语调、热烈的情感和温暖的希望之光都已湮灭,只有“黑色长裙”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不安声响。普拉斯在《边缘》中把自己立于生命的边缘,置身于一个黑暗幽冷的死之孤寂的氛围之中。在《黑屋》中,普拉斯再次对黑色意象进行营造:“这是一间黯黑的屋子,非常之大/我自己亲手搭建/从静谧的一角和一间着手。”普拉斯用“黯黑的屋子”这样一个意象,给自己言说生命体验的机会。在极其封闭的黑屋中,诗人对自己的主体存在进行深刻的探索。
普拉斯的诗歌在“自白、自我、自杀”之间任意穿梭,并将罗伯特·洛威尔所开创的一代自白诗风推向了极致,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叶芝宣称的20世纪诗歌将会是“心灵发出的叫喊”的夙愿。普拉斯是一个内心感情充沛和情绪狂暴的诗人,她在用自己的生命写诗,也在用黑色意象来建构死亡艺术。在《拉撒路夫人》中,普拉斯以更加直白的方式讨论死亡艺术。“死,是一种艺术/像一切其他的东西”,“我披着一头红发/从灰烬中升起/噬人如呼吸空气”。这些诗句表达了诗人渴望通过死亡来摆脱生存的苦难,并进行最强烈的极端反抗:“噬人如呼吸空气”般简单、平常。最终普拉斯以自杀的方式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也引发世人对诗人之死是抗争抑或是妥协的种种猜测。
普拉斯的诗歌,描绘了她从童年到自杀前所体验的巨大生存痛苦。在诗人近乎癫狂的、扭曲的、支离破碎的心灵世界中,诗歌创作的激情和救赎,把一切由精神和肉体纠葛而成的焦灼、困惑、不安、祈求等串联在一起。对生命意义的敏感、对存在价值的追问、对死亡问题执着的艺术探究和亲身体验,共同组成了诗人五颜六色的诗歌世界,也铭刻了诗人的生命体验与创作激情。从这一意义上来讲,死亡是另一种方式的更新,是生命另一种形式的呈现。普拉斯用自己的诗歌在精神层面获得了永生,实践了她所坚信的“通过死亡可以获得新生”。
普拉斯无疑是那些已经进入永恒殿堂的伟大的英语诗人之一。她因富于激情和创造力的重要诗篇而流芳于世,又因与英国诗人休斯的情感变故而自杀的戏剧化人生,成为西方特别是英美文学界一个长久的话题。这位颇受争议的女诗人所引发的文学与非文学的问题之丰富、奇异,出乎一般人的理解。
“If you can't give me love and peace,then give me bitter fame.”(如果你不能给我爱情与和睦,那么就给我苦涩的名声。)这是写在普拉斯传记《苦涩的名声》一书扉页上的话,好像是普拉斯与丈夫休斯间的某种对话或者承诺,或者是她“这一个”献祭式诗人的命运“自白”,让自己明白、让世人了解爱情与和睦对她来说是件难以持久的事情。无论是献祭式的牺牲,还是庸碌的老死,每一次直面人生,直面生之热烈、死之枯寂,总会让人获得某种意义上的生命“成长”,重新思考一个叫作“选择”的问题,努力去“做无知的自我所能做到的一切”,恰如普拉斯所说。
注释
[1]Kathleen Connors,Sylvia Plath's Art of the Visual,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7,p.114.
[2]Sylvia Plath,The Collected Poems(ed.Ted Hughes),New York:Harper,1981,pp.303-304.注:文中所有诗歌引文除特别加注外,其他皆为笔者自译。
[3]飞白主编《世界诗库》第2卷,花城出版社,1994,第712~713页。
[4]特德·休斯于1961年下半年作诗《满月和小弗丽达》来回应《晨歌》。休斯的诗歌贯以“暴力”著称,这首诗却选用无邪孩童的视角,收录在1967年出版的诗集《沃德沃》中。另注:Wodwo(沃德沃)是一种森林魔怪。
[5]Sylvia Plath,The Collected Poems(ed.Ted Hughes),New York:Harper,1981,p.203.
[6]Sylvia Plath,The Collected Poems(ed.Ted Hughes),New York:Harper,1981,p.240.
[7]Sylvia Plath,The Collected Poems(ed.Ted Hughes),New York:Harper,1981,p.253.
[8]Susan Bassnett,Sylvia Plath:An Introduction to the Poetry(Second Edition),Basingstoke and New York:Palgrave MacMillan,2005,p.115.
[9]Sylvia Plath,The Collected Poems(ed.Ted Hughes),New York:Harper,1981,p.244.
[10]〔美〕西尔维娅·普拉斯:《钟形罩》,杨靖译,译林出版社,2003,第18页。
[11]Sylvia Plath,The Collected Poems(ed.Ted Hughes),New York:Harper,1981,p.176.
[12]Sylvia Plath,The Collected Poems(ed.Ted Hughes),New York:Harper,1981,p.262.
[13]Sylvia Plath,The Collected Poems(ed.Ted Hughes),New York:Harper,1981,p.272.
[14]Sylvia Plath,The Collected Poems(ed.Ted Hughes),New York:Harper,1981,p.160.
[15]〔美〕西尔维娅·普拉斯:《钟形罩》,杨靖译,译林出版社,2003,第19~20页。
[16]〔美〕西尔维娅·普拉斯:《钟形罩》,杨靖译,译林出版社,2003,第19页。
[17]Sylvia Plath,The Collected Poems(ed.Ted Hughes),New York:Harper,1981,p.231.
[18]Sylvia Plath,The Collected Poems(ed.Ted Hughes),New York:Harper,1981,p.232.
[19]Fred Moramarco and Sullivan William,Containing Multitudes:Poetry in the United States since 1950,New York:Twayne Publishers,p.89.
[20]Edward Butcher,Sylvia Plath:Mathod and Madness,New York:The Seabury Press,1976,p.298.
[21]David Holbrook,Sylvia Plath:Poetry and Existence,London:The Athlone Press,1976,p.134.
[22]A.Alvarez,The Savage God:A Study of Suicide,New York:Random House,1972,p.50.
[23]Sylvia Plath,The Collected Poems(ed.Ted Hughes),New York:Harper,1981,p.119.
[24]Sylvia Plath,The Collected Poems(ed.Ted Hughes),New York:Harper,1981,p.222-224.
[25]〔英〕安妮·史蒂文森:《苦涩的名声:西尔维娅·普拉斯的一生》,王增澄译,昆仑出版社,2004,第334页。
[26]Sylvia Plath,The Collected Poems(ed.Ted Hughes),New York:Harper,1981,p.272.
(责任编辑 王立嘉)
作者魏丽娜,浙江财经大学讲师(邮政编码 310018),山东大学文艺美学研究中心博士后(邮政编码 2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