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吉轩
“我们的目的就是通过建立此平台,从源头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积极推动执纪监督问责在制度建设、纪律建设、法治建设等诸多方面,发挥更大作用。”辽宁省纪委监察厅“问题线索共享和查处反馈网络平台”自创建以来,已向各级部门发送提示函、提醒函43件,“问题内参”189封,收到各级领导批示49次。半年间,通过平台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部门调查处理8501件,处理人员971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183人。信息化监督渠道将辽宁地区的群众监督、网络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形成合力,在解决“四风”问题上,找到了“出口”和“靠山”,有力地纠正了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
监督实现“两个覆盖”
打开“辽宁纪检监察网”,随时弹出的“四风”问题举报窗口,绝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群众诉求平台,背后支撑的是一个庞大的监督执纪信息管理系统,即“问题线索共享和查处反馈平台”。这个平台使省纪委直接连接下辖14市纪委、100余个县纪检监察机关和全省3000多个政府部门及公共企事业单位纪检组,以1+14+100+3000的扁平化架构,构建了横连部门纪检组、纵贯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查办体系,问题处置直达办理单位。不管违纪形式多隐蔽,违纪行为发生地点多偏远,只要群众反映,都能在这个平台的联网系统中找到负责解决的部门和系统。
“这个平台实现了监督的‘两个覆盖,”据省纪委党风室主任关淑娟介绍,“一个是覆盖辽宁省全体公民,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人可通过辽宁纪检监察网举报窗口反映问题,另一个是覆盖所有问题责任主体。平台使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执纪职能有了‘千里眼,对那些守纪不严的党员干部形成了巨大的约束和震慑。”
张某是朝阳市建平县某局的工作人员,他没想到自己因私自驾驶公车到当地医院帮朋友办事,竟然背了一个党内警告处分。
营口盖州市某村书记李某与村会计田某作假账,以修路名义核销村招待费1万余元,被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款。
“问题线索共享和查处反馈网络平台”的建立,改变了以往群众对各种违纪行为空有抱怨却无可奈何被动接受的局面,真正实现了“零容忍”。同时,群众在平台上可随时对纪检监察机关的公开反馈情况进行留言监督,群众监督、网络监督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实现有机结合,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铁岭开原市业民镇英守村某村民想到家中的征地补偿款没有按时发放,半夜起身通过窗口进行举报,第二天中午,就得到了当地相关部门的回复。“这个平台真是太给力了,若在以前,托人说情找门路也未必得到迅速解决,这是真心为老百姓办事。”该村民在网上留言,用上了“给力”这一网络流行语。
省纪委副书记李宇光说,“问题线索共享和查处反馈网络平台”之所以有如此威力,最重要的是通过网络信息技术整合了群众监督、网络监督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力量,建立了全新的、有序的发现问题机制,不仅促使问题有效解决,而且促进和带动了党风好转、民风转变。
“无缝对接”执纪高效
2015年8月25日,有群众反映沈阳市辽中县潘家堡乡某村村主任邵某违规操办升学宴。经辽中县纪委调查,邵某作为支部委员和村委会主任,顶风违纪的行为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同时收缴除直系亲属外的其余礼金2200元。该村党支部书记吴某在此次案件中未能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其所犯错误在另一问题中一并处理。
去年年底,铁岭市铁岭县李千户乡大靠村村民反映,村书记赵某私自低价卖林,并未经过村委会协商和招投标程序。省纪委监察厅接到报告后,直接将问题批转至李千户乡纪委。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61条,李千户乡纪委给予赵某党内警告处分。“从省纪委直接到乡,纵贯四级的直达快办,在以前是没有的。”负责处理该问题的工作人员谢育斌说。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问题线索共享和查处反馈平台上,利用问题分析以及数据分析功能,直接受理、直接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腐败问题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正是这种落差效应,缩短了之前对基层问题线索层层批办的繁琐程序,使问题线索直达责任主体,从而保证了纪委开展执纪监督的高质高效。
每天,35人组成的“群众监督信息服务工作小组”在计算机前紧张地忙碌。他们要对窗口投诉的每一个具体问题进行筛选、归类、整理、报送、审核,再按照责任划分分转和提交。对于受理的一般性问题线索,分转至省纪委派驻纪检组或县、区(市)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重要问题线索由省纪委监察厅或各市纪委、监察局直接受理查办。对于问题线索调查处理不到位或久拖不决的,由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二次督办。
“像用一根线牵着这个问题,不解决到位,就不会松手。”据平台督办服务组卢娟介绍,平台对各责任主体的查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量化考评,比如对部门接件率、回复率、办理及时率、群众满意率等诸多数据进行量化比较,并自动生成评价数据,省纪委监察厅从中研判,坚持问题导向,找准执纪切入点,对典型问题重点督办。
2015年10月23日,有群众反映营口市某区市民服务中心计生科科长夏某强制要求其购买生育险。经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免去其计生科科长职务,并返还诉求人100元费用。当投诉人接到通知领取返还费用的电话时还不相信,反复询问多遍确认,直到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工作人员手中接到100元钱时才相信这是真的。“我也就是听别人说这个网络平台管事,抱着试试看的想法,也没抱太大希望,倒是真给了我一个惊喜。”该市民说。
在办理过程中,平台对对待群众诉求问题推诿扯皮、长时间不回复、办理效果差等涉嫌行政不作为问题,直转各地纪检监察机关进行查办。对于情节严重、态度消极的办理单位,由省纪委召开督办会,约谈相关办理单位及责任人。2015年10月29日,省纪委召开协调督办会,点名道姓公开10起“四风”和“不作为”典型问题。相关责任单位现场展开自查自纠,研究制定解决方案。丹东市元宝区东都屹景小区居民吃水难,部门相互推诿,群众投诉两年无任何进展。严重官僚主义让百姓利益受到损害。经省纪委督办,丹东市纪委具体协调当地有关部门达成协议,对泵站进行改造,从根本上解决了问题。
拿群众反馈的意见“照镜子”,让主责部门既“红了脸”又“出了汗”,辽宁纪检监察网对问题线索共享和查处反馈平台每日运行情况和督办结果予以公开反馈、公开通报,使群众监督、网络监督、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形成合力,起到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截至目前,全省已对27起群众反映问题线索的督办情况进行了通报。
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
2015年9月15日,一件题为“群众反映法库县十间房学校乱收费相关部门不作为”的“问题内参”,放在了省纪委监察厅领导的案头。之前,该县教育局纪检组接到问题线索后,敷衍调查,草率得出结论,群众并不满意。经省纪委领导批办后,法库县纪委重新调查,查实乱收费情况属实,校长郭某被免职,对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县教育局和纠风办的相关责任人因“不作为”而进行约谈。
倒逼责任落实,有效推动热点、难点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使纪检监察监督的威慑力真正转化为民生问题解决的推动力。每隔一段时间,平台都会将地方部门“不作为”的“负面清单”进行整理、分析,然后形成“问题内参”,报送给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及时“捕获”干部不良作风行为表现,注重抓早抓小,强化预警监督,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各地党委和纪委部门通过约谈函询诫勉,充分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切实将纪律挺在前面。
省纪委监察厅还充分利用问题线索共享和查处反馈平台,积极推动执纪监督问责在制度建设、纪律建设、法治建设等诸多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去年,在处理大连、丹东两所高校违规收费问题上,最初是由省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进行处理,责令清退违规收费,并对学校进行罚款。省纪委监察厅通过对这两起“个案”的关注,纠偏“以执罚代执纪”的现象,再次批转省教育厅纪检组进行调查督办,对涉事人员进行追责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通过电子化系统运行、程序化规范运作,辽宁省纪委积极构建“违纪问题直查快办体系”“‘四风问题督办体系”和“源头治理体系”,并日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