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科学学研究会课题组
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与其他战略叠加有机结合运行的研究
◎ 天津市科学学研究会课题组
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天津示范区”)于2014年12月获得中央批准设立,天津示范区作为天津新的一项重大战略,与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战略、与在此基础上获得中央批准设立的天津自贸区战略、与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与“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等都有着密切联系,若与这些战略叠加运行,将可放大国家战略效应,进而可促进天津经济获得进一步加快发展。因此,本课题的研究目的在于探索天津示范区的发展战略与其他经济发展战略有机结合运行的路径和办法,促进天津市经济进一步加快发展。
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在推进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做出示范的区域。自2009年3月北京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北京中关村示范区”)成为首家起,截至目前,我国先后设立了七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天津示范区作为第七家于2015年2月正式揭牌成立。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着力实施创新引领战略,具体的试验和示范内容有:一是开展股权激励试点;二是深化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试点;三是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经费中按规定核定间接费用;四是支持新型产业组织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五是实施支持创新企业的税收政策;六是组织编制发展规划。
虽然在天津建立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既有前些年深入调查研究形成的指导性文件为理论基础,也有多年实践探索取得的成功经验为实践基础,但与其相关的其他重要发展战略叠加运行却存在问题。
2.1缺乏对各战略间的相关性分析和阐述
一些媒体连篇累牍地宣传“五大战略叠加”,但对各个战略之间有何关联性,特别是对天津示范区战略与其相关的其他重要发展战略如何叠加有机结合运行,均缺乏具体的分析和阐述。
2.2缺乏对各战略间有机结合运行的对策措施和前瞻性的阐述
在实践上,虽然天津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倡导“五大战略叠加”运行,但缺乏对各战略间的有机结合运行的对策措施和前瞻性的对策阐述,因此,不仅不利于形成各有关部门和各有关单位的有效协同,而且由于一些单位缺乏工作指南,从而难于形成良好的工作协同性,使“五大战略叠加”的效应难以充分发挥。
从目前来看,与实施天津示范区战略相关的其他重要发展战略,包括有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和自贸区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等战略。
3.1与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战略的相关性
自滨海新区开发开放被列为国家发展战略以来,作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其充分发挥政策先行先试优势,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上进行了大胆探索,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尤其是在行政审批改革等方面取得了重要突破。在此基础上,国家决定进一步发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作用,因此,滨海新区进一步开发开放就成为新阶段的国家重要发展战略,在此基础上,与天津示范区形成两个战略叠加运行。
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核心内容是综合配套改革试验,而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当然包括建立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科技创新试验,只不过是将科技创新试验专列出来,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发展战略,就显得非常重要。但它与实施滨海新区进一步开发开放战略仍有着密切联系,即一方面滨海新区进一步开发开放为天津示范区战略的实施更加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另一方面天津示范区战略的实施,将能促进滨海新区进一步开发开放及其战略的更好实施。
3.2与天津自贸区战略的相关性
2014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有关决定,正式划定广东、 天津、 福建、 上海四个自贸区范围,自贸区扩围如期落地。天津自贸区与天津示范区几乎同时建立,两者虽具有不同的特点,前者是以开放的体制和机制创新为核心,后者以科技创新的体制和机制创新为核心内容,但两者能有机结合运行,可实现优势互补,并能放大战略效益。关键是如何实现两者的有机结合运行,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均亟待研究和解决。
3.3与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相关性
中央批复天津示范区文件提出,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天津创新资源集聚和开发开放优势,积极开展创新政策先行先试,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着力研发和转化国际领先的科技成果,打造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型企业,努力把天津示范区建设成为创新主体集聚区、产业发展先导区、转型升级引领区、开放创新示范区。天津滨海高新区要结合自身特点,在土地节约集中利用、绿色发展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完善激励企业创新的政策机制,搭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创新金融业务模式和产品,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和产业转型升级;加强与周边省市战略合作,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
这表明天津示范区的建立和发展与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有着密切联系,因此,如何落实两者既有机结合,又互相促进,就成为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重要问题。
3.4与“一带一路”战略的相关性
“一带一路”是指“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简称。它将充分依靠中国与有关国家既有的双多边机制,借助既有的、行之有效的区域合作平台。中国高举和平发展的旗帜,主动地发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打造政治互信、科技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一带一路”战略是一个有效辐射东亚、中亚、西亚、南亚和欧洲、非洲,涵盖了40多个国家30亿人口,横跨欧亚大陆新的,也是当今世界上空间最为宽广、最具有发展潜力的经济区域。
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内容的天津示范区战略,是一个以科技创新为主要内容的开放战略,它与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比较开放的空间相对狭小,可借助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实施进一步的对外开放。需要研究的是,如何在落实天津示范区战略过程中,与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有机结合起来,不仅要进一步加强天津的科技创新资源的集聚,而且要进一步加强天津的科技创新资源的辐射,发挥重要的影响和带动作用。
4.1与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战略有机结合运行的建议
新阶段,要重新修订与滨海新区进一步开发开放战略相适应的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要进一步突出天津示范区战略的科技创新之改革内容;而在天津示范区战略的运行方案和运行实践中,应更多地考虑对整个滨海新区的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对天津市乃至更大范围的区域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
4.2与天津自贸区战略有机结合运行的建议
实施天津示范区战略与天津自贸区战略是相辅相成相互影响的关系。因此,可将两者的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建设的过程中,在天津自贸区中构建具有自贸区性质的高科技园区,成为天津示范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开放的体制和机制上促进天津示范区成为高度开放的与国际接轨的高科技园区。也可在天津示范区中引入天津自贸区高度开放的体制机制因素。促进天津示范区走在全国前列,并且进入国际先进行列。为了有序推进,可分步骤实施:
第一步:在天津自贸区的相关区域建立科技创新示范区。一是在天津自贸区的于家堡区域建立科技创新示范区。可借鉴美国纽约的硅巷发展模式,利用于家堡当地的金融集聚资源和办公条件资源,促进一些科技创新资源到于家堡集聚,从而在于家堡形成强有力的科技金融力量,进而在于家堡区域形成一个既具有自贸区性质又具有高科技园区性质的、高度开放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二是在天津自贸区的空港片区建立科技创新示范区。因为天津自贸区的空港片区已集聚了一些规模较大的包括大飞机、直升机、无人机和大火箭、航天器为主的航空航天产业等高科技企业,若天津示范区的体制机制和相关政策融入到天津自贸区的空港片区,必能促进两个区域的优势互补,形成强大的集聚和辐射带动力量。
第二步:在条件成熟时,促进天津示范区的核心区引入天津自贸区的一些体制机制,促使其成为高度开放的具有自贸区性质的高科技园区。
第三步:在条件成熟时,促进天津示范区的非核心区引入天津自贸区的一些体制机制,促使天津示范区的非核心区成为高度开放的具有自贸区性质的高科技园区。
4.3与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有机结合运行的建议
京津冀协同发展已纳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从根本上来说要靠创新驱动,关键是打造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其核心是建立京津协同创新示范园区。对于天津市来说,特别应注意在构建天津示范区的过程中,运用好北京全国性科技创新中心的功能,使天津示范区与北京中关村示范区实施强强联合。这将不仅有利于天津示范区在国内排头兵的地位得到增强,而且有利于提高中国高新技术产业与发达国家的竞争力。
因此,实施天津示范区战略与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有机结合的重中之重的是与北京中关村示范区的有机结合。可分两个方面进行推进:一方面促进天津示范区的核心区——滨海高新区,与北京中关村示范区实施强强联合,共同打造对京津冀、全国乃至国际都有一定影响力的科技研发转化基地;另一方面促进天津示范区的非核心区与北京中关村示范区实施合作,促使北京中关村示范区的研发力量能带动天津示范区的“一区21园”的非核心区,促进其加快发展。其重要途径经是促进北京中关村示范区与天津示范区的非核心区所在地政府,共建高科技园区。
4.4与相关的“一带一路”战略有机结合运行的建议
实施天津示范区战略与相关的“一带一路”战略有机结合运行,应借助天津市在“一带一路”战略中的区位优势,即天津市在区位上是“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桥头堡。主要表现在天津市的核心战略资源上,天津港不仅是中国北方第一大港,是连接东北亚和辐射中西亚的交汇点,而且是国内唯一同时拥有四条铁路通往欧洲陆桥的港口,且运距短。而“一带一路”战略中的丝绸之路经济带就是依托亚欧大陆桥来运行的。既然天津具有这么重要的战略地位,中央批准天津建立示范区的重要战略意图也是希望其能够发挥好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作用。因此,在实施天津示范区战略与“一带一路”战略叠加运行,并争取放大运行效应的背景下,天津示范区可在战略方向上,沿着丝绸之路经济带向国内中西部地区延伸,以达到承前启后,承东启西,并发挥集聚和辐射带动国内中西部地区的作用。
第一步:可选择一些有条件的高科技企业沿着丝绸之路经济带向国内中西部地区实施跨地区投资建厂。第二步:在条件成熟时可组团到国内中西部地区实施跨地区投资,建立具有比较优势的高科技园区。第三步:在条件成熟时可选择一些有条件的高科技企业沿着丝绸之路经济带向符合条件的国家进行投资,甚至可组团到这些国家建立具有比较优势的高科技园区,实施跨国经营和发展。
注:本研究报告系2015年天津市科协科技团体决策咨询资助项目,项目编号:TJSKX2015-JC01(本文略有删改),项目负责人:李文增(天津市经济发展研究院研究员、天津市政府决策咨询专家),项目组成员:田克庄、孙铁铭、孙纬业、杨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