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农村土地撂荒的原因与对策

2016-03-27 20:25林州市农业局李会芳
河南农业 2016年4期
关键词:林州市农村土地土地

林州市农业局 李会芳



林州市农村土地撂荒的原因与对策

林州市农业局 李会芳

土地对于人类具有重要的意义,土地生产出来的粮食和蔬菜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基础。林州市大部分土地种植农作物一年两茬,分别为小麦和玉米。然而近年来,林州市部分农村土地出现撂荒现象,尤其是不种植小麦的现象相对较多。笔者对林州市土地撂荒的原因进行了调查与思考,现总结如下:

一、土地撂荒的原因

(一)种地成本高,经济效益低

城郊乡一位农民给笔者算了这样一笔账:“种植小麦的成本需要种子、农药、肥料、机械收割费和浇水费用,遇到风调雨顺的年景,每667m2小麦最多收益200元,遇到天灾或者暴发病虫害,种植小麦不赚反赔,很不合算。”不少农民都有这样的抱怨。小农经济仍然占林州市大多数农村的主导地位,一个人种0.07~0.1hm2地,产出值和投入值的差额接近于零甚至是负数。有的林州山区,水利配套设施不完善,需要靠天吃饭,旱涝保收非常困难。对于农民来说,每年为农作物投入的成本已经超出了这块地的收益,种一季小麦,不如外出打工几天,每天外出打工也有百十元的收入,农民种植积极性不高。

(二)劳动力输出严重

林州市地处太行山南段东麓,境内多山坡、丘陵,很多青中年劳动力选择外出打工,因而林州市有“建筑之乡”称号。林州市有的大学生在外求学后,留在大城市生活,已经完全融入了城市,走出农村之后,不愿意再回到农村过“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在家的绝大多数都是劳动能力较差、文化水平相对较弱的老人、妇女、儿童,林州市个别农村出现“老人村”“小孩村”“妇女村”的景象。这些留守在农村的老人、妇孺缺乏足够的劳动体能,不懂得现代农业技术,不懂得怎样科学使用农药、化肥,只能从事简易、轻便的农耕活动,使用最传统的方法进行劳作。最终留守农耕的劳动力和播种质量的下降,致使林州市个别农村的土地被弃耕荒废,土地资源被浪费。

(三)部分耕地土地流转困难

土地流转困难的原因主要有:第一,林州市部分山区撂荒土地位置偏僻,交通不便,缺少水源,流动性差,土地零星分散,不便管理,土层薄,肥力缺,保肥保水能力差,投入产出效益差。这部分耕地即便不收租金进行流转也没人愿意耕种,被迫撂荒。第二,小农经济思想严重。部分农民有“恋土情结”,有的农民把土地视为命根子,当作养老保障,认为务工经商虽然收入高但有风险,宁可粗放经营,甚至不惜撂荒弃耕,对土地流转政策存在误解,即使外出务工也不愿转出土地,担心失业没地而生活养老没保障。

二、对策

土地是农业生产的根本,土地资源事关民生。土地撂荒问题理应得到妥善解决。笔者认为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来解决土地撂荒难题。

(一)安排专业人员摸清情况

相关部门应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林州市所有撂荒土地进行全面的统计摸底。统计出在各乡、镇、村所撂荒土地的具体数额,对情况知根知底。全面掌握土地撂荒情况,并定时对土地进行检查,以求有针对性地寻求对策。

(二)加强领导,广泛宣传

安排专业人员对农民进行保护土地知识的宣传,专业人员通过深入田间地头、发放宣传资料、开现场会以及网站、报纸、专栏、墙报、标语口号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让广大干部、群众学习理解土地的重要性。《土地管理法》第37条规定“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个人连续2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经营合同,村社可按法定程序收回发包的耕地,采取多种方式重新发包”,要让群众充分认识土地是衣食之源,自觉珍惜土地,提高农民对土地资源和农业基础地位的认识。

(三)因地制宜,提高土地的经济效益

根据林州的土地及经济发展方式,因地制宜规划撂荒土地的使用。林州市茶店镇胡家沟村、原康镇柏尖沟村、重兴店村、龙口村位处山区,土地贫瘠,农业生产条件差,投入产出不成比例,恶劣的自然条件限制了山区传统农业的发展,农民种地积极性不高。林州市人民政府、林州市农业局和当地镇政府,共同为群众增加收入谋出路,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根据当地的水土条件和生态环境,引导群众种植菊花、冬凌草、党参、桔梗等中药材,联系药材收购公司进行收购,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坚持市场化运作、合作化经营、规模化种植,提高了中药材的产量和品质,引领山区群众走上了一条增收致富的新路子,减少了土地撂荒现象。2015年,林州市新增中药材面积0.1万hm2。

(四)强化针对性培训,培育新型农民

大力发展农民培训和职业教育,重点培养种养大户、农机手、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农产品经纪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建设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实用人才队伍。要特别注重对农村创业人才的培养。建立长效的农村职业教育机制,结合留守劳动力和农业业主用工需求的实际,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举办农业科技培训班,培育有技术、会管理、懂经营的新型农民,实现农村留守劳动力由体力型向技能型、知识型转变,增强留守劳动力对现代农业发展的适应性,弥补当前农村经济发展中的技术、劳力不足,提高其支撑当地经济发展、辐射带动群众增收致富的能力,减少土地资源浪费。

(五)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流转

一家一户,分散经营,农民虽然有很大的自主权,但是,由于形不成规模,生产效率低。土地流转之后,土地既不荒芜,又不影响农民外出务工经商,同时,农村生产力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农民收入进一步提高。农村土地流转的方式有转包、转租、互换、入股等多种。要结合实际,多种形式地进行土地流转,并逐步以制度予以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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