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 李秀霞 孙宗明 杨国涛
经济作物
2015年洛宁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洛宁县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 李秀霞 孙宗明 杨国涛
(一)合作社发展速度明显加快
洛宁县政府及农业行政职能部门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战略性举措,按照“加快培育一批、努力规范一批、着力提升一批”的思路,采取“宣传引导、积极扶持、规范提升”等一系列措施,使洛宁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截至2015年底,全县已建立各类合作社775个,累计入社会员8 195名,工资福利1 194万元,带动农户数1.5万户,销售收入7 520.2万元。与2014年相比,合作社数量增加了503个,社员人数增加了2 175名,带动农户增加了8 820户,销售收入增加了1 895.2万元。
(二)合作社涉及行业广泛
全县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775个,其中种植业类227个,林业类115个,畜牧业类348个,服务业类85个,水产类1个。其中市级以上示范社18个,省级示范社2个,国家级示范社1个。生产基地面积0.733万hm2,牲畜饲养量1.85万头,禽类饲养量32.2万只。
(三)合作社的运行质量和发展水平逐步提高
截至2015年底,洛宁县有市级以上示范社18个,其中省级示范社2个;市级以上示范社固定资产4 615万元,销售收入1 978万元,净利润245万元;示范基地面积0.212万hm2,牲畜饲养量0.33万头,禽类饲养量20万只,带动农户0.9万户,社员总数951人,工资福利128.3万元。
(一)逐步对合作社成员进行培训,提升社员素质
洛宁县政府于2013年、2014年分别组织多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参加河南省农业厅举办的培训班,每期培训时间14天。通过培训,大大提升了他们的业务水平。
(二)搞好示范基地建设,提高社员收入
目前,全县已初步建成以小界乡、赵村乡产粮乡镇为重点的666.67hm2优质小麦生产基地,以王村、河底为重点的1 333.33hm2优质红薯、谷子生产基地,以罗岭、上戈为重点的666.67hm2优质大豆生产基地,以上戈镇为重点的666.67hm2苹果基地。在这种好的环境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把农民一家一户组织起来,统一进行土地流转,进行规模化生产,农业效益明显提高。
(三)当好红娘,做好服务工作
在合作社发展的过程中,我们积极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服务,例如指导农民合作社制定和实施生产技术规程,按照科学技术进行标准化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创建产品优势品牌;再如在引进先进技术和项目上,积极为合作社争取项目资金;在创优品牌上,为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尽心服务。
(四)尽心尽力做好省、市示范社申报工作
在全县合作社中积极宣传省、市示范社的申报工作,按照申报条件,细心挑选,尽力把洛宁县优秀的农民合作社申报上去。2014年洛宁县申报市级示范社5个,获批5个;2015年洛宁县申报市级示范社7个,获批7个,申报省级示范社1个。
(五)积极为示范社争取政策扶持
2014年为洛宁县兴宁桑蚕专业合作社、洛宁县鑫兴农机专业合作社、洛宁县龙山种植专业合作社和洛宁县上戈苹果专业合作社争取财政扶持资金20万元;2015年为洛宁县风雨绿色农副产品加工合作社和洛宁县鑫鑫农机合作社争取财政扶持资金20万元。
(一)促进了科技成果的应用和转化,提高了农产品产量和质量
农业科研机构依托合作社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指导合作社制定和实施生产技术规程,按照科学技术进行标准化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创建产品优势品牌。如洛宁县恒基农业专业合作社,引进国家“948”星火计划项目—树莓栽植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农业部《绿色食品标准》要求种植,全程应用生物技术、低碳农业技术管理。实行“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基地+协会”和谐发展格局。集科研开发、技术服务、基地建设、合作互助、订单生产、加工销售于一体的八统一(统一品种、统一管理、统一订单、统一加工、统一品牌、统一销售、统一保险、统一分红)产业化经营模式。
(二)推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增加了农民收入
农民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把农民一家一户组织起来,按照市场需求,变被动调整为主动调整,分散生产为规模生产,农民自行销售为统一销售,农业效益明显提高。
(三)促进农民增收,带动农民致富
实践证明,凡是参加合作社的农户与未参加合作社前相比,其收入明显增加,年增收少则数百元,多则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与同类型农户相比,一般增长20%~30%。如洛宁县丰豫绿色农副产品加工专业合作社2014年合作社总营业额45万元,纯利润20万元,户均收入2 200元;2015年总营业额56万元,纯利润30万元,户均 3 400元。
(四)通过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的培训,提升了合作社负责人的业务能力
2013年,洛宁县东汉养殖专业合作社和洛宁县正弘畜牧专业合作社等4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参加了河南省农业厅举办的培训班。2014年,洛宁县广元合作社、洛宁县众发种植专业合作社等合作社负责人又参加了河南省农业厅举办的培训班,每次培训时间为14天。通过培训,大大提升了他们的业务能力。
(一)个别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素质差,导致合作社发展迟缓
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组建之初,就错误地认为,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为了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和优价购买生产资料等。还有部分专业合作社机构不健全,制定章程却流于形式,有组织却无作为,有章程无活动,缺乏有效的民主监督机制,内部运行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二)发展水平较低,科技服务能力较差
人才短缺加之缺少科技支撑,农民专业合作社科技服务水平低的问题日益凸现,由此导致专业合作社规模不大,没有形成特色产业,抗风险的能力不强,市场竞争力低下,缺乏发展潜力。
(三)扶持力度不够
合作社发展资金严重缺乏,贷款难、担保难,省、市财政帮扶有限,县、乡财政又没有这方面的投入,影响了合作社的发展壮大。
(四)宣传引导不到位
宣传引导不到位造成有些群众对加入合作社存有疑虑,担心经济遭受损失,主动参与意识较差,导致发展步伐缓慢。
(一)把握机遇,以新农村建设为载体,大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农业产业化,关键是发展生产、建立起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长效体制和机制,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和农民收入的不断提高。建立长效体制和机制的一个有效途径就是大力发展农民自己的专业合作社。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机遇面前,我们要把握这一发展契机,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重心置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这个大局之中,摆在更加突出和重要的位置,不断发展壮大,切实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努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上下互动,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
1.从上到下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发展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业、农村工作同计划、同安排、同检查。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农业产业化项目,享受龙头企业、民营经济的相关配套政策。
2.政府协调涉农各部门,建立联席工作会议机制,实现资源共享、统筹兼顾,积极为农民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信息、技术、资金等保障,加快构建农业经济、技术服务体系,农产品市场服务体系和农资供应服务体系,为农民合作社发展生产、参与市场竞争提供多角度、全方位的服务。财政、民政、工商、税务等部门也应制定加快农民合作社建设和发展的具体措施和办法。通过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农民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
(三)努力使农民合作社得到发展壮大,力争有新的突破
1.结合当地产业或产品特色,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
2.积极引导条件成熟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逐步由单一的技术服务型向生产、经营、服务综合型转变,向股份制农民公司转化,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
3.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民通过资本、土地的联合,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形成田园经济、产加销一体化经营模式。
4.引导农村种养大户、营销大户,依托当地的产业和产品优势,发展能人带动型的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和农民股份有限公司,重点培育“名、优、新、特” 农产品,围绕主导产业发展产销一体化经营,使之尽快形成当地支柱产业。
5.积极构建“品牌+公司+合作社+农户”的产销体系,通过品牌提升农产品质量,开拓品牌特色农产品的销售网络,加大电商销售力度,开拓农产品销售渠道。
6.引导和鼓励民间资金、社会其他资金投入到各类农产品专业市场建设中,通过市场建设大力拓展物流行业,形成物流中心,以此带动优势产业扩大生产规模,形成专业化、规模化生产。
(四)争取政策扶持,灵活使用专项资金,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深层次发展
1.建议各级财政每年能统筹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农业龙头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其技术改造,实施科研开发以及引进推广良种、技术等。
2.建议农村信用合作社选择制度健全、经营业绩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试行流动资金贷款的信誉担保制度,扩大信用社对农户的信誉担保范围及贷款额度。
3.涉农部门要加大涉农项目的争取实施和经费支持力度,并在资金安排上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
(五)引进、培训人才,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撑
市场营销、组织管理以及农业技术的推广、运用和改良农产品品质,是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竞争力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调动农民学技术的积极性,逐步建立农技推广的市场化机制。同时,充分发挥各专业合作社的“桥梁”作用,坚持以强带弱,按照地域条件或产业特色,把科研院所与条件成熟的专业合作社结成对子,把好的专业合作社与弱的专业合作社结成对子,相互协作和交流,扩大示范性、带动力和影响力,做大做强农民专业合作社,使之成为组织小生产进入大市场的领头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