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不得将社保、职称等与档案保管挂钩
近日,人社部下发的《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要求,今后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对初次就业的流动人员不再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招考、聘用、招用流动人员时,可参考档案中的劳动合同、企业录用手续等材料及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认定参加工作时间和工作年限。此外,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取消档案收费和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费(包括经营服务性质的收费)的决定。不得将参加社会保险、职称评审等业务与档案保管相挂钩,杜绝以档案为载体的捆绑收费、隐形收费行为。
(消息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如欲了解详情,请进入本刊微信公众号,在对话栏输入关键词“档案新规”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