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1日,《计生法修改草案》增加条款“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这是首次试图把“禁止代孕”写入法律。4天之后,《草案》又将“禁止代孕”相关的条款拟删除,《计生法》不规范、不禁止,是否意味着“法不禁止即自由”?
实际上,除香港允许非商业代孕之外,中国其他地区按相关法规,任何代孕方式都是非法的,代孕一词又重新回到了灰色地带。而究其根本,代孕是对不孕不育夫妻其生育权的最后一道救济。
在人口红利回落、失独风险增加的今天,中国合法代孕的现实需求同样不可否认。中国人口协会2012年公布的《中国不孕不育现状调研报告》显示,目前全国平均每8对育龄夫妇中,就有1对面临生育的问题,不孕不育率已经达到12.5%-15%,接近发达国家的15%-20%,而治疗失败的约占66%。因此,对那些即使通过人工授精也不宜自己怀孕的特定人群来说,他们有权选择生育方式,合法代孕的途径具有不可或缺的现实需要。而在中国大陆地区,任何方式的代孕都是非法的,直接否定了寻求代孕者的生育权。
——于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