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评价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运用研究

2016-03-25 18:07StudyonApplicationofCreditEvaluationinTenderingandBiddingofArchitecturalEngineering
重庆建筑 2016年2期
关键词:招标投标建设工程

Study on Application of Credit Evaluation in Tendering and Bidding of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

叶胜(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重庆 400014)



诚信评价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运用研究

Study on Application of Credit Evaluation in Tendering and Bidding of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

叶胜
(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重庆400014)

摘要:我国建筑市场信用制度不健全,建筑业中存在的信用环境恶化、失信行为普遍、失信惩罚不力、信用法制建设滞后等诸多问题开始凸现。如何构建完善的建筑业诚信体系,并将诚信体系评价应用到招投标中,以规范建筑市场并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已成为当前亟需研究的问题。论文对重庆市诚信体系的基本框架、管理模式和初步效应进行了分析和总结,对建立有效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有参考价值。

关键词:建设工程;诚信体系;招标投标

Abstract:Because of the imperfect credit system, problems like the deterioration of credit environment, widespread dishonesty acts, lack of strict punishment for dishonesty and delayed credit legal system construction emerge in construction industry. How to build a complete credit system for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and to apply it to bidding to regulate the construction market and promote the healthy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has become the urgent problem to be studied. This paper analyses and summarizes the basic frame, management mode and preliminary effects of the credit system in Chongqing for reference.

Keywords:construction industry;credit system;tendering and bidding

1 研究背景

建设工程招投标是在建设工程领域内规范地选择交易主体、制定有序市场交易合同的法律程序。同时它也是科学合理地确定最合适最满意的投标人的过程。根据我国的招标投标法,招投标过程应该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四大原则。

近年来,建筑业诚信缺失问题日益凸显,严重制约了建筑业健康发展。当前在我国建筑市场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失律”“失信”的违法、违规行为屡见不鲜。招投标中弄虚作假,合同履约中的纠纷不断,违法分包、挂靠屡禁不止。这些行为不但严重扰乱了建设市场秩序,也大大损害了行业的形象。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和诱惑面前诚信缺失应是主要原因之一。当前,加强行业自律,加快诚信体系建设已成为规范建筑市场的迫切要求,也是确保我国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2009年8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健全诚信体系。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信誉评价、项目考核、合同履约、黑名单等市场信用记录。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制度,严格市场准入”。住建部要求,加强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有效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1]。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在工程招投标中引入施工企业诚信评价进行了一系列研究。研究在工程招投标中引入企业诚信评价体系,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投标,加强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有效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在全社会广泛营造守信光荣、违信可耻的氛围。

2 建立施工企业诚信评价体系的含义及意义

2.1建立诚信评价的含义

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是指依据评价标准,对建筑施工企业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市场经营和现场管理情况的量化评分。主要包括统一的信息收集、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并由此得出可利用的评价结果,防止不同地区之间的“诚信壁垒”。同时通过建立运行诚信综合评价体系,能够将建筑施工企业的行为表现予以量化,并将评价结果应用于监督管理和招投标活动,实现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监管。

2.2建立诚信评价的意义

2.2.1有利于市场监管

通过诚信评价体系的建立,社会公众可以随时查询企业的诚信状况,便于建立社会舆论监督机制,实现了由原来单一的政府监管转变为政府与社会公众共同监管,更有利于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2.2.2有利于业主择优选择承包商

通过施工承包企业诚信评价体系的建立,能够有效减少信息不对称使建设单位通过评价体系对承包商有更多的了解,在选择项目或企业时具有更好的选择方向,减少交易的盲目性,防范投资或承包风险。

2.2.3有利于实行诚信准入制度

实行诚信准入,从单一的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准入转变为资质资格准入与诚信准入相结合,充分发挥诚信机制的激励和惩戒作用。一方面促使企业认识到诚信的重要性,自觉规范自身的经营、从业行为,共同构建依法诚信的市场诚信环境;另一方面有利于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长效机制,为遏制围标串标、转包挂靠、标后管理薄弱、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及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等提供治本之策,有利于营造公平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3 重庆市建设工程诚信体系建设研究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一直致力于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并想方设法将其运用于招投标中。通过借鉴外省市的先进经验,市城乡建委首先完成了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法规体系的初步搭建工作,经过反复论证、反复修改。最终重庆市政府于2012年6月通过了《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暂行办法》。随后,重庆市城乡建委于2012年7月将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运用于招投标中。

3.1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法规体系构架

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法规体系包括“一个办法,四个标准”。一个办法指《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办法》;四个标准分别指《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企业通常行为评价标准》、《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标准》、《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企业质量行为评价标准》、《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企业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评价标准》[2]。

3.2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组成

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由企业市场行为评价和企业现场行为评价组成。

企业市场行为评价由企业通常行为评价和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组成;企业现场行为评价由企业质量行为评价和企业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评价组成。评价得分和排名通过网络向社会每日动态发布。

企业通常行为评价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市(指重庆,下同)行政区域一定时段内的业绩、纳税、奖励、处罚等信息的量化评分。

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一定周期内的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备案、农民工工资保障、工程价款结算履约、工程项目施工进度履约情况的量化评分。

企业质量行为评价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一定周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期间的现场工程质量管理情况的量化评分。

企业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评价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一定周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期间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情况的量化评分[3]。

3.3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评判标准

3.3.1企业市场行为评价(权重60%)

企业市场行为评价分为:企业通常行为评价(权重40%)、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权重20%)两部分。

其中企业通常行为评价包括:业绩、纳税信息、奖励信息、处罚信息等。业绩包括:近2年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业绩的,按累计承包总额排名得1~20分;纳税信息包括:根据当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纳营业税、所得税等税种情况计取得分、近2年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纳税的按累计纳税额排名计取得分、外地入渝企业当年在本市行政区内产生的所得税额在本市缴纳的给予相应得分;奖励信息包括:科技进步类奖励信息、工程质量类奖励信息、安全文明施工类奖励信息、通报表扬类奖励信息;处罚信息包括:市场交易类处罚信息、项目管理类处罚信息、综合管理类处罚信息。

其中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包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备案情况、报送施工合同履约情况、工程项目中(终)止合同履约情况、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障情况、工程项目价款结算履约情况、工程项目施工进度履约情况等。

3.3.2企业现场行为评价(权重40%)

企业现场行为评价分为:企业质量行为评价(权重20%)、企业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评价(权重20%)两部分。

企业质量行为评价包括:房屋建筑工程评价标准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价标准两部分。

企业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评价包括:施工现场安全保障体系建立情况评价和施工现场两部分。

3.4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评分规则

企业市场行为评价采取加减累积分制计算,企业现场行为评价采取动态平均分制计算。加减累积分制是指被评价建筑施工企业一定时段内所有企业市场行为评价分值的加减累计,动态平均分制是指被评价建筑施工企业在一定周期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某类企业现场行为评价分值的算术平均。

建筑施工企业初次评价前的各类行为评价暂定分,以招标文件确定开标之日的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各类行为评价平均分确定,直至该类行为评价开始评价为止。

3.5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在招投标中的运用

传统的评标模式:一般经济标占60%,商务标占20%,技术标占20%。

采用诚信综合评价后的评标模式:一般经济标占60%,商务标占20%,技术标占10%,诚信评价占10%。诚信评价根据全市当日排名,由计算机自动生成。

4 重庆诚信评价体系运行成效分析

通过对诚信评价在施工招投标中的运用情况分析,重庆诚信评价系统自2012年7月1日施行以来,对规范招投标活动、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积极作用正日益显现,以诚信赢市场的良好氛围正在建筑业逐步形成,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施工诚信综合评价分值高的企业在招投标中体现出优势,以诚信赢市场的理念正深入人心。随机从某段时间进入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中心的500个运用诚信综合评价的房屋和市政项目看,诚信最高分企业进入中标候选人的项目414个,占比82.8%,未进入中标候选人的项目86个,占比17.2%,其中诚信最高分企业中标的项目200个,占比40.1%。此外,还有近60个项目的中标人通过诚信分优势扭转报价劣势而中标,占比11.9%,“优质优价”原则得到体现。

(2)诚信综合评价对改变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起到明显促进作用。诚信综合评价是在以“诚信综合评价系统”为核心的综合数据大平台上运行,并与“企业、项目、人员”三大基础数据库无缝对接,与业务监管系统直接交换,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的联动监管得以实现。通过诚信评价与日常监管的结合,对行业监管的规范性、透明性、准确性、权威性、高效性、自律性都有显著提升。

(3)施工诚信评价的运行,有利于完善整个建筑市场诚信体系的建设。我们知道诚信评价是诚信体系建设的基础工作,没有对企业诚信的认识与研究,就没有对市场诚信状况的深入透彻了解,就很难建立起真正有效的诚信体系。因此,施工承包企业诚信评价是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最基础性的工作。只有积极建立和完善建筑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才能依据评价结果形成相应的惩戒机制和市场准入、退出机制,才能有效地规范企业的市场行为,从而达到完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的目的。

参考文献:

[1]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EB/OL].[2009-08-19]. http://www. gov.cn/jrzg/2009-08/19/content_1396828.htm.

[2]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EB/OL].[2012-07-02]. http://www.ccc.gov.cn/xxgk/ wjtz/2012-07-02-758813.html.

[3]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暂行办法[EB/OL].[2012-06-18]. http://www.cq.gov.cn/publicinfo/ web/views/Show!detail.action sid=1073065.

责任编辑:孙苏,李红

信息快读

作者简介:叶胜(1975-),男,重庆人,研究生,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建筑管理工作。

收稿日期:2015-11-20

doi:10.3969/j.issn.1671-9107.2016.02.052

中图分类号:TU7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9107(2016)02-005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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