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项目在招标、施工、竣工阶段的造价控制

2017-01-17 12:57周光毅
建材发展导向 2016年6期
关键词:招标投标造价控制

周光毅

摘 要: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项目投资控制是关系到如何实现项目优质、高效、充分发挥资金的经济效益问题,工程造价控制应贯穿建设项目全过程,不同的建设阶段,对工程造价影响程度不同,而项目在招标投标、施工、竣工阶段的造价控制是实现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的重要环节。通过工程造价的动态控制,把建设工程的造价控制在批准的造价限额以内,保证工程项目投资管理目标的实现。

关键词:招标投标;造价控制;合同价款

1 招标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

招标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它上承设计阶段下启施工阶段,是工程的预期“合理价格”浮出水面的关键阶段,此阶段造价控制主要是要防范合同方面的风险,合同条款是否严密、可靠、合规。此阶段工作有以下几点注意事项:

1.1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作为招投标过程乃至于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全过程的纲领性文件,是整个工程项目施工管理造价控制的关键,一个不完善的招标文件,会给日后的施工管理与造价控制带来麻烦和纠纷,引起索赔,在竣工结算时发生争议,甚至成为承包商追加工程款的突破口。

(1)招标范围、施工边界是否清晰、合理,判断关键在于是否利于项目管理,是否利于顺利施工工作的推进。

(2)项目质量是否有特殊要求、工期是否合理。

(3)投标报价及工程结算:报价范围是否清晰;报价及结算方式和原则是否清楚,措施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人工费、材料费、暂列金额、暂估价、主要材料的品牌、规格及档次要求、风险承担范围等约定应清楚、准确,尽量减少歧义,要利于实际操作。

(4)评分办法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分配分值权重,以利于招到优秀单位。

(5)承包合同应可能细化相关条款,明晰责、权、利关系,明确风险分担原则,以便利用合同文本条款在施工过程中对造价进行控制,将未来不可控因素降至最低,合理规避风险,防范不可预见的经济损失和索赔。

1.2 招标限价

依据相关规定、市场水平及工程地点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工程最高限价,作为业主单位对本项目在此阶段预期的“合理价格”,此阶段关键点一是计价范围是否与要求一致,二是计价依据、计价原则是否科学、适用,三是清单项目特征、工作内容描述是否完整、准确,清单是否错项、漏项等,四是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五是人、材、机价格的合理性,是否符合市场行情,六是计费标准、定额套用是否正确,七是对按定额计价明显高于市场价的子目单价按市场价格调整,如土石方、旋挖桩、地基强夯等。

1.3 合同价款确定与调整方法

1.3.1 合同价款确定:合同价款有可调合同价款、固定合同价款、成本加酬金合同价款三种形式。可调合同价款需尽可能约定清楚结算方式与原则,明确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确定方法等;固定合同价款分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采取固定单价合同的,在合同谈判应注意对报价的综合分析,对畸高或畸低的综合单价重点分析,签订合同时提出并修正其综合单价。采取固定总价合同的,应明确固定总价的范围,工程造价及相关费用约定应尽量包死,少留或不留活口;成本加酬金合同适用赈灾项目或难以计价的项目中,一般情况中很少采用。

1.3.2 合同价款调整: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随着时间和空间的变化,需在合同中约定项目在发生变更时合同价款调整的方法,对固定价格合同尤为重要,需注意以下几点:

(1)国家、地方政策、法律、法规、造价相关规定等发生变化时的情况需在合同中明确如何处理,执行期限等。

(2)对于新增单价:合同必须约定结算原则与方法,计量、计价的标准,管理费、利润、规费、措施费等费用计取标准。

(3)人工单价变化调整,人工单价发生变化时是否需调整合同价格,如要调整则应约定具体的调整方法。

(4)材料价格变化调整,项目建设周期一般较长,材料价格可能会出现较大波动,在招标或签订合同时需对材料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进行分担,实际操作中一般约定材料单价涨跌超过一定比例后才调整合同价格。

(5)工程量变化是否调整合同单价,在编制招标清单工程量时的疏忽或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实际变化等情况均可能发生实际工程量和招标清单工程量产生较大偏离,对于此情况可考虑工程量差异超过一定幅度后调整清单单价,具体调整方法可约定当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a%后,该项单价下调或上调b%,也可约定超过一定幅度后按实调整单价。

2 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

施工过程阶段的造价控制属事中控制,是工程项目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投入的阶段,通过现场跟踪控制的方法,为工程竣工结算提供可靠的依据。

2.1 合同造价控制

合同对造价的控制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必须充分理解和熟悉合同条款。首先,如果承包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时,发包方可据此提出索赔,以减少损失,控制造价;其次,充分利用合同条款随时解决工程造价方面的纠纷,全面履约,避免索赔的发生。第三,检查合同约定内容执行情况,利用合同条款,对造价偏差进行控制。

2.2 工程变更的造价控制

一般来说项目施工过程持续的时间跨度相当长,这也给项目造价控制带来一定的难度。首先,在编制施工图预算时,应组织相关工程人员进行详细的图纸会审,提出预案措施,以期减少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变更的发生,变更越多,会使工程造价变得越难以控制;其次,当施工过程中出现各种变化,如地质条件的变化、材料的代换、工程量的增减、设计的变更等,造价控制人员应根据实际发生的变化,充分深入施工现场,争取第一手资料其次;第三,对拟变更方案进行造价分析,经比选后选择最佳变更方案。

2.3 签证控制

造价控制人员应经常到施工现场,了解和察看工程实施情况,严格核实,规范签证,要求签证语言严谨,内容准确,事实清楚,责任明确。在施工过程中,对于隐蔽工程,造价控制人员应会同相关人员及时共同测量确定;对于工程验收记录,应进行严格核实,经检查无误后予以签证;对于施工单位之间配合不当或其自身原因造成的费用增加一般不予签证;对于承包方自身行为不符合规范要求,不合理的不予签证。

2.4 材料设备价格控制

合同中约定需认质认价的材料及设备采购前,应由承包人申请报价,专业造价人员根据合同及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对申报价格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需对材料的市场价格作全面的调查了解,特殊材料与监理、项目业主共同到生产厂家咨询。将发包人确认的材料设备价格书面告知承包商,承包商同意的材料,双方在认价单上签字确认。

2.5 索赔管理

对于索赔的处理,一般采取如下步骤:

2.5.1 对索赔报告及内容进行分析:(1)合同依据;(2)索赔理由是否充分;(3)事件发生的责任单位;(4)事件发生时,承包商是否采取了控制措施;(5)是否属于承包商的风险范畴;(6)是否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

2.5.2 收集对反索赔有利的证据,对不合理的索赔要求予以反驳和修正。

2.5.3 复核索赔金额的计算过程:核算有关工程量、调整费用、分析单价、汇总总价,逐项审核、核对有关资料,修正计算错误和重新计算。

2.5.4 起草并提出反索赔报告。

2.5.5 对施工单位在履约中的其他缺陷

2.6 进度款支付控制

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核实实际已完合格的工程量并计算工程价款,据此作为进度款支付的依据,避免工程款超额拨付,保证进度款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

3 竣工结算阶段造价控制

竣工结算阶段造价控制属事后控制,是对工程造价的最终控制,应严格把好审核关,同时要求相关审核人员要有深厚的专业基础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1)熟悉项目前期立项文件、概算批复等,仔细研读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相关内容,判断他们的实质性条款是否有相互矛盾,并作出矛盾的处理预案。(2)结算范围和内容是否与招标文件、合同、实际实施范围内容一致,特别注意结算超范围问题。(3)结算原则和方法是否与合同、招标文件等一致,是否有下浮等相关要求。(4)工期、质量是否满足合同约定。(5)关于工程量,踏勘现场实际与竣工图、施工图、签证单等是否吻合;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资料手续是否完备,内容是否清楚,杜绝高估冒算。(6)关于子项,不得重复列项,签证、变更与竣工图是否重复。(7)关于单价,有些模棱两可的项目,不得任意取最高值,应符合实际情况,对定额缺项的不得任意高估,要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分析计算。(8)对于工程变更注意正负两方面的变更,防止只计正的变更而忽视负的变更。(9)对于措施费、暂定价、暂列金等项目的结算必须符合合同相关约定;对于有甲供材料的项目一定要关注是否有超欠情况,并按合同约定进行结算;人工、材料等调差的量、价处理必须与合同要求一致。(10)好建设项目后评估工作,在竣工结算审核的基础上,将项目的有关造价资料及分析结果汇总并建立数据库,为后续工程提供参考。总结并找出工程造价控制过程中存在的经验、教训,提出今后工作中的改进方案。便于今后加强管理。

综上所述,工程造价控制是项目全过程的控制,为了从根本控制工程造价,取得良好地经济效益,应抓好每一段的工程造价控制,未雨绸缪,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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