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民粹主义的兴盛及其治理

2016-03-25 11:09郑自立
关键词:兴盛治理危害

郑自立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 湖南 长沙 410003)



网络民粹主义的兴盛及其治理

郑自立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 湖南 长沙410003)

摘要:网络民粹主义在中国的兴盛有多方面的原因:党群关系在某些领域某种程度上的恶化是其兴盛的政治原因;贫富差距显著是其兴盛的经济原因;新媒介技术的快速发展是其兴盛的技术条件;政策性歧视的存在与扩散是其兴盛的社会原因;网络亚文化泛滥及旧有民粹主义传统的“回光返照”是其兴盛的文化原因;西方民粹主义思潮的“复苏”及其对中国的渗透是其兴盛的外部条件。对网络民粹主义的防治需要采用系统的综合治理策略:加强对党员干部进行群众路线教育;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公正;完善新媒介平台信息传播监管体制机制;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关键词:网络民粹主义;兴盛;危害;治理

在《人民论坛》发布的《2015值得关注的十大思潮调查报告》中,民粹主义以8.41的高分位居第四[1],《报告》强调指出,在当前中国,网络民粹主义的尤为活跃给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极大的危害。那么网络民粹主义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社会思潮?其本质是什么?网络民粹主义的表现形态及其危害有哪些?我们又该如何应对?本文试图对此做一些有益的探索。

一、网络民粹主义的表现形态及其危害

网络民粹主义在中国的勃兴是近几年的事情,这与互联网近几年在中国的繁荣发展及广泛普及息息相关。对于网络民粹主义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社会思潮,国内学界有两种不同的看法。一种看法认为网络民粹主义是传统民粹主义在网络空间的延展和继续表达。比如夏忠敏指出,网络民粹主义是民粹主义在网络传播空间的一种表现形式,是对现实中民粹主义思潮的“复制”[2]。在国内学界这种看法占据多数。另一种看法则认为,网络民粹主义是新型的民粹主义,相比传统民粹主义有了新的表现形式和内涵特质。比如郭中军指出,网络民粹主义,是以互联网为媒介而形成的一种新型民粹主义。在网络民粹主义中,互联网不仅是政治参与的形式,而且还是政治参与的工具[3]。笔者倾向于后一种观点,网络民粹主义实际上是一种基于网络技术的极端平民化思想的“非正常表达”,在本质上就是一种狭隘的族群意识。相比传统民粹主义,网络民粹主义有了新的表现形态,类型繁多,其危害性也更大了。如果从表现手法来进行归类,网络民粹主义大致可以分为这么四类:

(一)“恶搞”型网络民粹主义

近年来一些网络民粹主义分子通过”P照“、”拼图”、“写荤段子”等“恶搞”手法丑化政府官员形象,调侃专家,渲染仇富心理。比如近些年的县官“悬浮照”事件一浪接着一浪,2011年的四川会理县领导考察“悬浮照”事件、河南省嵩县县长“飞”在山顶“悬浮照”事件, 2012年的云南昭通群众送锦旗PS照事件,2013年的安徽宁国“领导看望老人PS悬浮照”事件等,让人“叹为观止”。这些“悬浮照”事件让政府官员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大打折扣,让政府的公信力下降。又如近年来在网络上疯传的王石“捐款门”事件、“袁隆平买车”事件、“杭州飙车案”事件、“郭美美”事件等让人们的仇富心态停不下来,甚至引发一些过激行为。人民网在2015年1月5日就曾报道,一位男子为发泄“仇富”情绪,踢坏多辆轿车。仇富心态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良言”型网络民粹主义

有一些网络民粹主义者常常将自己装扮成“正义”的护道者,打着“爱国”、“爱党”、“爱百姓”、“爱社会主义”的旗号,鼓动大家走极端路线,以发泄对精英统治、对当权者统治的不满。比如,2015年7月发生于山东文登地区的一起爱国青年被殴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一时之间“爱国”与“被殴”两个词汇被连接在一起,激起“民愤”。其实,经过警方取证调查,这起事件就是两位文艺青年因为网上的口角而导致的暴力事件,但被网络民粹主义渲染后,“变味”了,“爱国”显然成为暴力行为与逾法抗争的有力借口。这种做法将“爱国”、“爱党”、“爱百姓”、“爱社会主义”与“守法”、“讲规矩”、“讲文明”对立起来,其危害性之大不言而喻。

(三)“断章”型网络民粹主义

之所以将之称为“断章”型网络民粹主义,是因为有一部分网络民粹主义者常常通过“断章取义”或“放大事件相关细节”来制造是非,挑战权威。比如,2015年5月发生于四川成都的“路怒”事件就是典型例子。该事件起源于一位成都男司机殴打一位成都女司机的视频,该视频被发放至网络上,引起了广泛的争议。争议之初,网民言论倾向于指责男司机而同情和声援女司机。但过了一两天,由于一些有关女司机的隐私信息被曝光,网络舆论发生逆转,大肆谴责女司机。虽然女司机奋力抗议,然而非但无效,反而引来更多的非议,给女司机及其家人带来了诸多精神伤害。“断章”型网络民粹主义的这种无视人权、为谋取所谓“民意”达到某些“不可告人”目的而不择手段的做法是对社会公平和法律秩序的严重挑衅和破坏,也是对社会公德的任意践踏。

(四)“造假”型网络民粹主义

由于互联网的匿名性,使得一些网络民粹主义者为了达到其想要的结果或者目标,可以任意捏造一些所谓的“事实”来吸引人们的眼球,佐证他们的言论,引导民众沿着其设计好了的“轨道”前行,即使“阴谋”败露也难以追究其责任。比如,2013年2月发生的“李某某轮奸案”所引发的网络争议就是典型例子。李某某轮奸案的判案过程中的关键是对事实的认定,然而在这场争论中,许多网络民粹主义者扮演了“事实”提供者的角色,将他们自己都不相信的“事实”强行提供给网民而拒绝其他声音,最终导致网民群起围攻为李某某辩护的专业人士,让简单案件复杂化。其实他们这样做的目的并不是单纯地为了指证李某某,而是在挑衅李某某父母所代表的主流权威,激发网民对主流权威的“愤怒”。网络民粹主义者的这种做法让中国的舆论环境变得“浑浊”,在其所谓“伸张正义”的呐喊下却让真正的正义被“掩盖”。

二、网络民粹主义兴盛的主要原因

网络民粹主义没有一套自己成熟的、系统化的理论体系,更多情况下表现为一种情绪宣泄、极端的观点和行为表达,政治立场的绝对平民化、大众化是其最显著的特征。其最主要的缺陷在于:常常以虚假的“多数”取代真正的“多数”,以感性的“多数”代替理性的“多数”。那么,这样一种非理论化、系统化且又感性化、情绪化的社会思潮为什么会在近几年的中国社会中迅速勃兴起来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政治原因:党群关系在某些领域某种程度上的恶化

尽管在总体态势上,我国的党群关系处于一种向好的发展趋势,但在一些局部地区或少数单位、部门,党群关系仍然存在紧张、恶化甚至冲突的状况。比如2011年的广东“乌坎事件”、2012年的四川“什邡事件”等都是党群关系恶化的典型案例。当前党群关系的矛盾在征地拆迁、计划生育、下岗就业、社会保障、住房分配等领域表现得较为突出。再加上,我国目前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期、攻坚期,伴随着改革的深入,在某些领域的改革会直接打破既有利益链,让某些群体的一些既得利益受到威胁,一旦处理不当,就可能引发紧张的党群关系甚至冲突,这种情况已经在一些地区发生了,如2015年7月在湖南衡阳发生的花鼓剧团员工“罢演事件”。党群关系在一定领域一定范围内存在的恶化的巨大风险为网络民粹主义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政治机会”。

(二)经济原因:贫富差距显著

正如孔子指出的那样,“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让中国经济腾飞,确实也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了,但由此也产生了贫富差距过大的问题。近几年我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一直处于0.46~0.48之间,超过了0.45的国际警戒线[4]。这也反映出我国贫富不均的严重状况。导致我国贫富差距显著的原因很多,主要包括城乡二元结构问题、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收入分配制度不完善问题、市场体制不健全问题等,其中许多原因都属于结构性、体制性的深层次问题,一时难以得到有效解决。这种贫富差距显著的经济状况容易引发人们的仇富心理,甚至产生报复社会的犯罪心理。这也导致一些民众容易接受和认同网络民粹主义的某些主张和观点。

(三)技术条件:新媒介技术快速发展

近几年中国的新媒介技术发展较快,中国业已成为名副其实的网络大国。据《中国新媒体发展报告(2015)》,截至2014年底中国互联网用户为6.49亿,占全球总数的21.6%[5]。同时该报告还指出,新媒体发展重心正由欧美地区向亚洲转移,在未来30年中国是全球最大且仍具巨大潜力的新媒体市场。由于新媒介在信息传播上打破了传统媒介的单线传播特质,让信息传播更具多元化、个性化以及隐蔽性、开放性,这也就为网络民粹主义撕开传统媒介环境下建立起来的意识形态管控网提供了条件。《中国新媒体发展报告(2015)》揭示,当前有近六成假新闻首发于微博,微信已形成“超媒体”生态系统[6]。微信辟谣难度大。这些情况暗示,在新媒介话语管控机制“失灵”的状态下,新媒介场域就会成为网络民粹主义“藏身”和发展的“温室”。

(四)社会原因:政策性歧视的存在与扩散

尽管“公平公正”一直是我党秉承的执政理念和谋求的社会治理目标,而且党的“公平公正”的执政形象早已深入人心,但由于某些政策制度制定的滞后,政策执行力度不足,一些地方政府的本位主义和执政能力不强等原因导致的政策性歧视在我国仍然大量存在,有关“讨伐”政策性歧视的论调也随之常见于纸媒和网媒。其中讨论最多的政策性歧视问题主要包括户籍歧视问题、就业歧视问题、教育歧视问题、就医歧视问题、民营经济发展的不公正待遇问题等,这些问题都是事关百姓实际生活的问题,社会影响大且范围广。正如一篇文章标题所说的那样,“政策歧视比艾滋病更可怕”,它给老百姓带来的伤害更加直接、具体和深刻。正是因为这些政策性歧视的大量存在,给网络民粹主义的“煽动”、“叫嚣”提供了“话题”和“可乘之机”。

(五)文化原因:网络亚文化泛滥及旧有民粹主义传统的“回光返照”

随着网络的普及化以及人们生活方式的碎片化,“小型叙事”开始崛起并与“宏大叙事”并列为中国民众日常生活叙事的两大基本风格。这就让传统的依靠“宏大叙事”风格而确立起来的现代主流文化的话语权威急剧下降,而让“丝”文化、“小清新”文化、“女汉子”文化、“拍客”文化等以“小型叙事”风格为特质的网络亚文化得以迅速发展起来。这些网络亚文化具有强烈的批判精神以及个性化、多元化特点,其中许多亚文化本身就蕴含有强烈的犬儒精神和民粹倾向。同时,近些年中国旧有的一些民粹主义传统有“回光返照”迹象,其中最典型的当属“炮打茅于轼”事件。当时一些老左派的粉丝和追随者在各地召开一连串会议,强烈抗议茅于轼提出的一些言论和观点,搞了一场“28个省各界人士公诉茅于轼”的闹剧,尽管最后草草收场,但这次事件颇似“文革”批斗会,以致有人惊呼“文革”真的要回来了吗?这些文化土壤给予了网络民粹主义诸多“养分”,使之得以成长起来。

(六)外部条件:西方民粹主义思潮的“复苏”及其对中国的渗透

近年来,伴随着全球金融危机和欧债危机的加剧与扩散,早已被欧美发达国家所“驯服”了的民粹主义又开始在欧美地区活跃起来。艾伯齐塔和麦克唐纳在《21世纪的民粹主义:西欧民主的幽灵》一书中指出,民粹主义的幽灵“巧妙地把欧洲一体化和全球化浪潮所引发的就业压力、安全担忧以及种族的、民族的、文化的危机,特别是身份认同的焦虑和民众对代议制民主的不满联结起来”[7]。西方民粹主义思潮的“复苏”突出反映在美国共和党内茶党力量的壮大、孤立主义的上升,法国国民阵线、英国独立党等民粹主义政党在欧洲议会选举中赢得大量民意。西方民粹主义这个“幽灵”不仅仅满足于在欧美大陆徘徊,开始“漫步”于全球,中国亦未能幸免。正像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孟威研究员指出的那样,“民粹主义这个‘模棱两可的概念’、‘像是变色龙一样的东西’,在平民化、草根化、非主流化为特征的亚文化语境之下,加剧了转型期中国社会矛盾关系的复杂化。”[8]

三、网络民粹主义的治理策略

尽管网络民粹主义在我国的勃兴是近些年的事情,但是其发展势头意外强劲,影响力已远超“普世价值论”、“极端主义”、“道德相对主义”等老牌不良思潮,在民间拥有不少“粉丝”,如不及时加以遏制,后果不堪设想。由于网络民粹主义勃兴的原因颇为复杂且是多方面的,因此,对网络民粹主义的防治需要采用系统的综合治理策略,主要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加强对党员干部进行群众路线教育

密切党群关系,提升党员干部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是消除网络民粹主义发展的“政治机会”的有力“拳头”。当前就是要持续、深入地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打造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通、廉洁务实的党员干部队伍。一是要从思想层面推进,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让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端正“三观”,树立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持“重点论”和“全面论”相结合,把当前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思想问题列为重点“菜单”予以重点突破,同时又要全方位地扫描,洞悉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各种“思想隐患”,及时防治。二是要从组织层面推进,通过组织核查,将党员队伍中可以定性的“害虫”清除出队伍,起到震慑的作用。同时,要对一些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搞得好的单位和个人提出表彰,该提拔的要提拔,该奖励的要奖励。三是要从制度层面推进,通过建构群众路线教育的长效机制而让群众路线教育成为“新常态”。这包括进一步完善群众路线教育的一把手责任制,健全党员干部考核制,完善基层走访调研制度,创新群众路线宣讲机制等等。

(二)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仇富”和“愤不平”是网络民粹主义赖以传播的重要的语言和心理之“桥”,要遏制网络民粹主义的发展就必须要断“桥”,这也就需要我们铲平“桥基”——“仇富”和“愤不平”心理产生的经济社会基础。一是要紧紧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大力搞好经济建设,继续做大“蛋糕”,为促进社会公正奠定必要的物质基础。二是要建立劳动报酬与国民经济增长同步调节机制,完善国民收入分配制度,初次分配重在“扩中”,再分配重在“提低”。三是要创新政策制度体系的拟定程序,充分吸纳民意,并且要加强对政策制度落实的监管,保证政策制度在地方和基层“不走样”,从而有效地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四是要建立以权利平等、机会公平、规则公正为主要内容的公平公正社会的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切实保障人民平等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拥有机会均等的上升可能。五是要努力在房屋拆迁、住房改建、医疗卫生、教育保险等民众比较关注的领域实现重大的质的突破,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让每个人都体验到基本的幸福感。

(三)完善新媒介平台信息传播监管体制机制

以互联网技术为基础的新媒介平台是网络民粹主义滋生的“温床”,由于新媒介传播的隐匿性、自由性和去中心化的特点让网络民粹主义的防治变得要比传统民粹主义的防治艰难。因此,研究新媒介平台信息传播的特点和变化,加强对新媒介平台信息传播的监管成为应对网络民粹主义泛滥的必要之举。一是要加强立法,依法治理新媒介信息传播生态。虽然我国已经制定出台了《中国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互联网法规,初步形成了互联网法规体系,但其中直接面对互联网信息传播的法律规定还较少,还不太完善,缺乏相应的高阶位法,而针对快速发展且不宜掌控的新媒介信息传播的专门立法更是明显滞后,导致出现不少的法治“真空地带”。二是要加快技术创新,注重对新媒介信息筛选和过滤技术的开发与运用。通过技术创新,以便能在网络信息海洋中及时发现不良信息,删除不良信息,从而让网络民粹主义“无处可藏”、“无处可呆”。三是要建立起一支思想过硬、技术娴熟的网络信息纠察队伍。要使他们在网上充当好信息传播“把关人”的角色,政府必须给予他们正式编制、充足经费,还要建立起轮训例制,及时更新他们的知识和技术。四是加强国际网络监控合作,共同抵制网络民粹主义。

(四)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解决思想领域的问题,不能一味地求助于制度、法规等“硬力量”,更主要的也是更具有根本意义的举措应是在提升主流思想和文化的凝聚力、吸引力上下功夫。就防治网络民粹主义来说,就是要在互联网场域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是要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的数字化、网络化转化,使之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互联网场域进行传递的有效载体。比如,可以将岳飞、文天祥等民族英雄的形象和故事动漫化、游戏化,让青年一代在“轻松自在”的状态下感受并认同他们身上所负载的爱国主义情怀,这种情怀和精神也必然随着他们的动漫形象和游戏故事的网络下载、发送而得以在互联网场域弘扬。二是要争取在国内比较有影响力的各大网站或论坛都建立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题网页,结合人们在生活中比较关注的热点话题进行宣讲,或发布一些相关的充满正能量的解读文章,引导人们思想始终走在正确的“轨道”上。三是要注重发挥道德模范和党员干部在网络平台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示范作用。这也就要求我们要善于发掘网络平台的“好人”,培养和维护“网络好人”,并大肆宣传他们的典型事迹。四是要建立健全网站管理办法,对一些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不力甚至忽视的网站、论坛或网群要施以必要的惩罚,甚至强行关闭。

参考文献:

[1][8]潘丽莉,周素丽.2015值得关注的十大思潮调查报告[J].人民论坛,2016(3):16-19.

[2]夏忠敏.“东莞扫黄风暴”中的网络民粹主义传播实践[J].当代传播,2014(4):51-52.

[3]郭中军.警惕网络民粹主义来袭[J].社会观察,2009(12):19-21.

[4]2015中国经济成绩单四大看点:基尼系数“七连降”[EB/OL],新华网,2016-01-19.

[5][6]中国新媒体发展报告(2015)发布 新媒体发展进入新阶段[EB/OL].人民网,2015-06-24.

[7]王远.透视“政治大秀场”上的民粹主义[N].人民日报,2014-08-12(23).

(实习编辑:郑舒)

收稿日期:2016-03-13

作者简介:郑自立(1975-),男,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博士后。

中图分类号:C912.67;G20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4-342(2016)03-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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