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互联网+”提升我国对外贸易竞争的新优势

2016-03-25 16:58何跃
对外经贸实务 2016年3期
关键词:电子商务互联网+企业

何跃

随着科学技术不断进步,信息技术飞速发展且应用广泛,电子商务活动也由此应运而生。信息互联网经济时代,互联网与传统行业的结合即称为“互联网+”模式。2015年6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标志着“+”这一新兴商业互联网模式已成为国家重要战略。2015年12月17日,在召开的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林念修表示,中国政府将坚定不移地推进互联网创新发展,实现更多依靠创新驱动、发挥先发优势的“引领型发展”。随着我国信息技术革命推进,“互联网+”兴起了众多新模式、新业态,成为产业、贸易与国家竞争的新常态。“互联网+”在对外贸易中应用的新模式,能在短期内提升外贸竞争优势,推动国际贸易方式创新,使国际商贸模式发生重大转变。然而,目前我国“互联网+”在对外贸易中的应用仍处于初级阶段。自2015年以来,我国对外贸易发展仍呈现低迷势态,急切需要快速培育竞争优势。基于此,本文分析了“互联网+”对我国对外贸易的主要影响,探析了“互联网+”对我国对外贸易应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最后提出了以“互联网+”构建外贸竞争优势的创新路径。

一、“互联网+”对我国传统外贸产生的影响

(一)“互联网+”改变并优化了对外贸易方式

传统国际外贸模式以面对面交易为主,“互联网+”的迅猛发展改变了我国对外贸易方式。首先,“互联网+”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采用电子邮件、聊天工具等手段进行沟通,改变了传统以纸质单据作为贸易凭证的对外贸易程序,节约了外贸成本和交易费用,提高了效率。如,以客户导向的LinkedIn在销售前后参与度较高,成为了仅次于Twitter(93%)的第二位社交网络,据Regalix调查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全球有91%B2B营销高管在使用LinkedIn。其次,“互联网+”使对外贸易的支付方式发生改变。传统国际结算采用的支付方式有汇付、信用证和托收,目前,大部分企业利用电子现金、电子支票和电子信用卡等进行网络资金支付,金额较少业务可通过网上专门金融网页结算,金额较大业务选择金融EDI银行进行支付。例如,成立于2004年的敦煌网开创了“为成功付费”在线交易模式,它采取佣金制,免注册费,在交易成功后向买家收取一定交易费用。此外,该在线交易模式可以通过向企业提供集约化物流、金融和代运营服务等方式收取服务费。再次,“互联网+”通过EDI和互联网进行全套业务流程,改变了传统单一物流为主的经营模式,消除了传统贸易活动时间与空间限制,使传统经销商和代理商数量显著降低,促进企业改变其对外贸易模式,实现生产者和消费者直接连接,物流、资金流和业务流相统一经营的管理模式。

(二)“互联网+”转变了我国对外贸易经营主体

在传统对外贸易模式中,经营主体代替外贸企业利用资源需求赚取差额,并为企业赢得经济效益。“互联网+”改变了我国对外贸易经营主体。首先,“互联网+”企业逐步替代了传统中间商,改变了传统国际贸易的中间机构。“互联网+”在对外贸易企业中的应用,促使企业开展“互联网+”运营服务,使企业合作商深入了解自身产品详细信息,提升服务质量。其次,对我国先前产品企业中间商进行身份转换,使其成为对外贸易服务商。如跨境电商简化了中间代理环节,使生产厂商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与消费者联合,消费者可以直接在全球范围内选择商品,厂商也可在全球范围内选择客户,提高了进口贸易效率,促使全球买卖双方经营形式基本形成。例如,金银岛旗下的大宗商品交易所,可实现卖方向买方转移交易商品所有权,买方向卖方支付货款全过程。电商企业的出现,使得大中小型企业也加入国际贸易行列,加强了与世界同行业企业交流,并直接参与国际贸易,通过网络平台开展网上营销和科学决策,为各大企业进行多样化、个性化服务。由此“互联网+”使对外贸易的经营主体向多元化方向发展,使我国从“世界工厂”走向“世界商店”。

(三)“互联网+”调整了对外贸易产品结构

与传统商业模式侧重点不同,“互联网+”涵盖了多种商业活动和服务。“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对传统密集型劳动产业产生了较大影响,并调整了对外贸易产品结构。目前,“互联网+”快速发展,在企业中的应用占比不断扩大,对外贸易产品结构逐步调整,高科技产品、技术密集型产品和服务将成为我国对外贸易主打产品。“互联网+”的出现,促使先前劳动密集型产业开始落后,新型服务业逐渐成为市场发展主流,其优势也逐步显现。例如,2014年安徽省出口高新技术产品375.8亿元,增长1.2倍,同期传统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下降11.8%。2015年,安徽省在汽车及零部件、科技兴贸、高新技术与农轻纺等方面发挥带动作用,并扩大了高效益、高附加值与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通过调整对外贸易产品结构,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因此,“互联网+”发展也促使我国对外贸易产品结构发生变化,技术类与服务类产品已经成为对外贸易的主要产品。

(四)“互联网+”降低了企业对外贸易的运营成本

随着“互联网+”发展,企业可以依托互联网得到所需信息,避免了信息不畅,降低了对外贸易运营成本,具体表现在几个方面:第一,“互联网+”在对外贸易中收集相关资料,综合普及应用,减少了企业投入的信息搜索成本。企业可通过“互联网+”技术搜索所需商品信息资料,如图文、音频资料和其他网络虚拟服务等,运用网络形式进行传输,节省了物流费用。此外,企业之间无需依靠中介即可直接交流,减少了中介成本,并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第二,企业采用先进管理模式、费用较低等网络通信手段,简化双方交易环节,降低了信息、办公和商务成本。如ERP软件,将对外采购需求收集汇总,整理后进行统一采购,有效降低了采购成本,实现零库存最大化。第三,“互联网+”普遍采用电子化标准合同,极大地降低了发票和单据等数据的录入错误。由此,在“互联网+”平台下,各类交易数据可依靠网络进行快速传递,能有效打破渠道垄断,缩短交易时间,开拓营销渠道,节约交易成本。

(五)“互联网+”可以增强对外贸易竞争力

“互联网+” 以渠道供给促进消费需求,以互联网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增加了我国对外贸易国际与全球价值链水平,使出口产品质量、服务与品牌等新竞争优势形成。我国“互联网+”增强对外贸易竞争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互联网+”提高了产业链优势。“互联网+”将驱动我国从国际产业链低端制造向中高端提升。目前,随着工业互联网向装备制造与新材料等领域不断渗入,将引领着中高端制造业迅速发展。据商务部预测,2016年中国跨境电商进出口贸易额将达6.5万亿元,未来几年跨境电商占中国进出口贸易比例将会提高到20%,年增长率将超过30%。其次,提高国际话语权优势。通过互联网获取准确和实时的国际贸易信息动态,掌握市场信息和预测国际市场发展态势,有利于提升中国第三方支付机构在“互联网+”市场中地位,拥有跨国结算优先权。据商务部统计,2015年第3季度,中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交易规模达到30747.9亿元,同比增长52.6%,环比增长9.3%。再次,提高综合服务优势。“互联网+”在外贸易中的应用有利于整合国内企业资源和国际市场对接,并提供海外推广、在线融资和信用体系等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另外,云计算、物联网与大数据等技术应用将提高我国服务贸易总体水平,提高我国服务贸易出口竞争力。

二、“互联网+”在外贸业务应用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互联网+”技术应用程序复杂,关键技术不成熟

“互联网+”在我国对外贸易应用中的交易流程较复杂,一般需要经过交谈、支付、物流与退税等环节。对传统对外贸易而言,海关、国检与支付等各环节成本较高,使中小型制造与大型企业在对外贸易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然而,传统对外贸易方式长期应对大批量货物,已形成完整业务监管模式。但“互联网+”在我国对外贸易应用中以中小型外贸企业为主,中小企业规模小、实力弱、信息化程度低、发展空间有限,难以吸引相对紧俏的高级“互联网+”专业人才。此外,企业应用“互联网+”的对外贸易订单主要源自于电商平台,订单相对零散,且缺乏较成熟的处理流程,造成对外贸易流程相当复杂,工作量大增。如检验环节,传统外贸运用抽检方式完成,但对于应用“互联网+”的对外贸易众多单件货物,传统抽检方式无法保证商品质量,且商品检验工作量较大,可能造成物品或商品外观损坏。目前,我国应用“互联网+”技术的对外贸易第三方综合服务平台和服务商较少,综合服务企业的产业结构、监督管理制度与数据链接尚不完善,在原先信息和交易基础上涵盖的支付、产品质量保险和金融等方面发展缓慢,且功能不完善,无法为在线国际贸易提供集成服务。许多中小型外贸企业网站停留在信息提供和查询初级阶段,较少企业能够实现在线洽谈,签订购货合同等功能,并无法完成整个外贸流程。

(二)对外贸易企业未充分发挥“互联网+”技术优势,应用领域狭窄

互联网与对外贸易制造业融合,促使制造业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具体形式包含“网络众包+制造业”、“云计算+制造业”和“物联网+制造业”等。我国作为制造大国,生产产品具有相对价格优势,因而“互联网+”在对外贸易应用中的“中国制造”产品受外国客户青睐。然而国外商家虽抓住良好机遇参与,但产品类型却未丰富,大多数商家“扎堆”于3C和服装类产品,造成同类产品产量过剩,加大了企业竞争压力。据eBay内部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我国跨境零售出口电商总交易额最高的三大产品品类为电子、时尚和家居园艺类产品,且同类商家仅做“加工车间”,并不注重自身品牌效应提升,使我国“互联网+”对外贸易出口的产品自主品牌严重匮乏。其中一些企业为提高竞争优势,加大出口规模,选择盲目降价,甚至并不对产品质量进行严格把控。同时,由于定牌加工等贸易形式能使企业在短期内得到较大发展,商家不必担心产品设计、研发成本和销路,且订单在手能稳赚差价,因此,许多企业均选择采取类似贸易形式。总体而言,以上商家的贸易出口行为扰乱了市场竞争环境,未充分发挥“互联网+”的技术优势,应用领域狭窄。

(三) “互联网+”技术在对外贸易支付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缺少相关法律条款

“互联网+”技术在对外贸易中的应用需确保用户信息安全与商户数据保密。然而,我国“互联网+”在对外贸易网上支付进行时存在几方面风险:第一,人为风险。基于“互联网+”技术便利、快捷等特点,人为操作中若某一环节发生漏洞,便会造成信息泄露或系统瘫痪,并导致危机产生或出现电子犯罪。其次,技术风险。在对外贸易中进行交易一般借助网络平台,由此,对“互联网+”技术信息数据传送、加工和接收安全度要求高,为增强用户与商家信息安全性,需要签署入口网关安全协议书。但由于双边贸易网络技术不同步和安全协议差别大将造成安全协议无法达成。如,我国招商银行与中国建设银行采用SST 协议,而中国银行则采用SET 协议,安全协议内容不统一,为对外贸易网上支付带来了安全风险。再次,法律风险。国家之间的法律所规定的责任、效力及义务一般不同,“互联网+”技术应用可能影响国外传统法律法规。目前,国内外均缺乏统一认同的信息安全保障方式,且缺乏相关隐私保护法律法规。如,缺乏打击商业机密盗窃者与病毒传播者一致的相关法律。

三、以“互联网+”构建外贸竞争优势的创新路径

(一)完善政策法规,营造“互联网+”对外贸易市场化生态环境

我国政府应发挥宏观调控手段,完善相关政策法规,规范跨境电商流程。首先,国家有关部门应针对电子商务市场准入、交易双方权益与金融结算等方面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促使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其次,我国应针对我国对外贸易和互联网发展状况,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外贸监督管理体系,积极鼓励企业创新协作方式,容纳境外零售体系,不断实现经营规范化、物流生产集约化与管理专业化。再次,加强对产品质量监督和质量标准体系建设,规范跨境电子商务市场环境,促使企业之间进行良性竞争,培育和发展成熟电子商务的交易市场诚信体系,推动我国“互联网+对外贸易”不断发展。最后,我国应形成“互联网+”理念与舆论氛围,设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技术标准与信息安全等体系,并制定相应发展规划与指导意见。从审批、注册与税收等方面推进电子政务,形成“互联网+”背景下政府部门的管理升级。

(二)加强对外贸易企业“互联网+”应用意识和运用能力

外贸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应有效运用“互联网+”平台。首先,有关部门应加强企业“互联网+”应用意识与手段,致使外贸企业依据自身发展目标和方向,对其全方位应用,充分发挥“互联网+”在对外贸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例如,我国外贸企业利用“互联网+”平台,可以有效提升企业营销服务与管理服务能力。其次,外贸企业应针对传统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转变外贸企业管理模式,实现管理数字化,促进企业发展。企业以“互联网+”推动传统外贸方式转型升级,拓展绿色与智能外贸,并发展基于互联网个性化定制、云制造与众包设计等新型模式,推进形成基于消费需求动态感知的研发与贸易方式。再次,企业是“互联网+”发展的主体,我国企业应加强“互联网+”运用能力,同时对偏远地区加强对“互联网+”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相关法律法规,让更多企业能够在“互联网+”发展当中受惠。

(三)加强国际交流,推进“互联网+”对外贸易地区合作

随着我国“互联网+”技术在对外贸易中的应用优势逐步凸显,可以促进跨境支付方式和物流服务多样化,规范商品检验标准。首先,我国应需积极参与国际组织关于电子商务规则与标准等的研究和制定,积极参与到国际研讨活动,借鉴吸收发达国家问题处理中的先进经验,加强与世界的交流合作。其次,各国间应共同协商制定统一贸易规则和标准,营造公平、有序与良好的国际贸易环境。增强我国与世界各国之间交流,提升各国电子商务国际兼容性。增强与联合国或经济组织协作,有效完善电子商务系统信息共享性。设立各国间电子商务合作机制,在区域合作协定中增设关于共同促进互联网经济条款。最后,我国应设立信息与资源共享机制。通过建立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运行信息动态采集、交换和处理活动。促使企业在电子商务平台中获取国际市场的贸易信息资源,加强我国的国际市场竞争力,推动我国对外贸易增长。

(四)构建现代物流体系,加大基础网络设施建设

我国应加快构建现代体系,加大基础和网络设施建设,不断完善“互联网+”技术。首先,我国应加大基础设施与网络设施建设,强化信息高速公路建设,发展网络带宽,提高传输速度和准确性。同时加大资金和人才对计算机的关键技术投入,保障网络交易安全,并扩大信息化建设和开放水平,为我国 “互联网+”发展创造良好平台。其次,在大力完善各项硬件和软件设施基础上,建立集商流、信息流、物流于一体的发达配送系统,加快解决支付安全的同时推进支付方式电子化进程。最后,外贸企业要提高管理过程中信息获取的速度、广度和精度,并对其进行规范和优化处理,其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等系统都应当尽快实现数字化,适应和促进电子商务与对外贸易的发展。同时,企业应推广多样化配送服务体系,建立物流联合与全球性物流服务网络,并且提供跨境电商和内外贸综合物流服务,打造国际化物流运输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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