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 辉朱志永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450003) 武汉平煤武钢联合焦化公司(43008)
建筑现象学影响下的当代建筑的发展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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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后现代主义建筑中,由于现象学的引入导致了建筑设计方法论的新的探讨和思考。面对各种哲学流派和建筑流派,现象学对于建筑设计的运用究竟该怎么样能正确认识和把握,是值得现在正在进行大量建设和发展中的我国建筑师和学生进行思考的途径和方法。以现象学思想和方法为指导的建筑研究兴起于上世纪70年代初期。此后逐步引起了各方面广泛的关注和参与,并且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关键词:建筑理论;现象学;现代建筑;建筑模式
1951年,在一次名为“筑·居·思”中,海德格尔通过对古高地德语的词源学考证,进一步把存在论带回到居家建筑。在那篇演讲中,海德格尔说道:“筑造,即buan,也就是我们德语中的‘是’,我是,你是。……‘我是’、‘你是’意味着‘我居住’、‘你居住’。我是和你是的方式,即我们人在大地上存在的方式,乃是Buan,即居住[1]。所谓人存在,也就是作为终有一死者在大地上存在,也就是意味着:居住。古词bauen表示:就人居住而言,人存在。但这个词同时也意味着爱护和保养,诸如耕种田地、种植葡萄。这种筑造只是守护着植物从自身中结出果实的生长[2]。在这里,海德格尔岂不是已经向我们表明:建筑、伦理、现象学是比存在论更为根本的东西。在存在论与伦理学于一体的思想中,我们看到一种本原意义上的居家建筑现象学的可能方向。这种居家建筑现象学之本原性是如此之甚,以至于有必要在“第一哲学”的意义上予以根本的考察。如此一来,我们的探讨也许就不得不在某些方面尝试着超出海德格尔曾经思想过的范围。
以“建筑现象学”这个名称命名的思想,无论对于建筑来说,还是对于现象学和美学来说,至多不过是一种极为边缘的和细节的考察罢了。“将现象学的方法应用于建筑物的观察”,这是人们对于“建筑现象学”的第一印象。但是,如果在这里作为思想主题的乃是“作为第一哲学的建筑现象学”,那么,一方面,现象学对于思想来说就绝不仅仅停留在一种可以随便应用于任何观察对象之上的“方法”,另一方面,建筑也绝不是在任何一种对象的意义上被加以“现象学的”或者其他方式的观察。在建筑现象学中,无论“建筑”还是“现象学”都还不是现成的,或者说,都还是有待“建筑”的。这将隐隐地提示着:建筑现象学,无论偏重“物质方面”还是“理智方面”,都是一种筑造。显而易见,建筑作为人类生活的基本现象、基本能力和基本习性,无疑为现象学这样一种智性的构造活动提供了生活世界的基础。
现象学也许是人类理性的建筑技艺,而且是专事奠基的建筑技艺,这是否意味着我们必须展开和进入一个全新的问题领域,与传统现象学的考察方向截然相反的提问方向,即在对“建筑”进行“现象学”考察之前,我们是否应该反过来提问,如果不是从建筑、伦理出发的话,那么由这个问题所提示出来的广阔领域或许可以被称为“建筑学考察”。这个考察的严格性在于,在建筑现象学里,首先不是建筑,而是现象学本身——连同其全部的方法、兴趣和价值预设——都要接受严格的审查。因此,我们可以说,在“作为第一哲学的建筑现象学”的提法中,所谓“第一”将体现在:这个名称中的“建筑”一词,“建筑”在现象学考察中不仅仅作为被动的、静止的对象因素,而是作为能动的、解释的一方,参与到建筑现象学的思想探索中来。以此,建筑现象学才是现象学之前的现象学,是建筑现象学的现象学,是第一哲学。
当代我们对建筑现象最为直观的了解和印象就是我们所居住的社区。“社区”一词最出现于1887年德国社会学家腾尼斯撰写的《社区与社会》著作中,是指一种由亲族血缘关系而结成的“社会联合”。在这个社会联合中,情感及自然意志占据优势、个人意志被集体共同意志所抑制,不同于“社会”(由理性意志及契约等所结成的联合关系)概念。
众所周知,哲学家研究人的存在及其意义,探讨人与世界、空间的基本关系;地理学家关注地点的地理特征,从经历和意义角度探讨自然环境与人造环境之间的关系及其属性;文化人类学家关注人在具体环境中的行为方式,从社会和文化角度揭示人的心理和行为环境因素及意义;社会学家研究人的个性与社会属性的形成及发展、人与特定空间环境形式的关系;心理学家和环境心理学家研究人们认识空间环境的基本模式,分析人们评价环境质量的基本因素,并探讨人们的意识、行为与空间环境的相互作用及意义;建筑学家借助和结合相关领域的知识和研究成果,探讨建筑环境形式与创造特定活动气氛之间的关系,研究人们在不同建筑环境中所获得的经历感受、生活意义与建筑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这些研究更整体、更全面地揭示了人与世界、人与建筑之间的多重联系,进而揭示了人的存在与建筑空间创造的本质联系。
20世纪70年代,诺伯格·舒尔兹(挪威)在《存在·空间·建筑》论著中,通过分析人们头脑中空间形成的机制,提出空间图示要素概念,即中心与地点、方向与路径、地区与领域等相关内容;在《场所精神》中运用现象学方法,研究人与环境的关系及其意义,提出人们对领域的认知取决于人们对领域特性、领域活动的认知,如人们对家园的识别总是由家园的出入口、道路、边界、中心等依次展开,对家园的记忆总是与家庭生活、邻里关系、社区环境等因素有关[3]。
在此基础上,凯文·林奇(美)在《城市意象》中提出环境形象构成要素及建构条件等理论。环境形象构成要素包括路径、区域、边界、节点、地标五要素。环境形象建构条件即识别性、结构、意义三个基本条件。
舒尔兹提出的“存在空间”、“场所精神”、“环境认知要素或空间图示要素”,以及林奇提出的“环境形象要素”等概念不局限于城市环境,可以扩大到世界范围,也可缩小到建筑空间,对于揭示人与环境的关系及其存在价值和意义,拓展建筑理论家的研究内容及方向,拓宽建筑师、规划师的思想意识及工作途径,表现空间环境的形象及建构空间环境的秩序等,具有重要指示作用。
20世纪30年代,我国的社会学者将英文“社区”(community,即公社、团体、社会、公众等概念)翻译为中文“社会共同体”。美国匹茨堡大学社会学教授杨庆堃统计,社区有140多种定义。社会学者普遍认为,社区是由生活在一定地域环境中、具有近似价值观及生活方式的人们所组成的“生活共同体”,是由某种社会规范及制度建立起来的“生活实体”和“基层组织”。
我们所熟知的社区有三种分类方式:
1)以社会关系分类,如腾尼斯提出的“通体社区”和“联体社区”、法国学者迪尔凯姆提出的“机械团结社区(具有传统社会特征)”和“有机团结社区(具有现代社会特征)”。
2)以人口密度及社会活动分类,如城市社区、城镇社区和农村社区。
3)以社会职能分类,如工业区、商业区、行政区、居住区、文化区等。
社区还可按照生活主体(人)、发展演变(时间)、地理分布(地点)、空间结构(形态)等进行分类。
社会学观点认为,群体生活是人类的一种基本属性,社会群体是由一定互动关系结成的生活共同体,社区组织包含社区成员、机构及管理制度等内容。社会学者将社区成员划分为首属群体和次属群体。首属群体指由个人、家庭、邻里建立起来的人际关系,对于满足个人及社会生活需要、促进社区及社会稳定等具有重要作用。次属群体指为预防或解决社会问题,提高和改善居民生活质量,开展社会服务及管理工作而建立起来的社区组织。社区组织有正式组织(指社区文教、生产经营等自治组织及其规章制度)和非正式组织(指社区俱乐部、民间团体等组织及社区成员之间的约定俗成)。二者对于维持社区运作、制定并执行社区规章制度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现代社区的集合形态有单一型社区和复合型社区两种。单一型社区分为数字住区(Digital)、信息住区(Electronic)、学院住区(Education)和运动住区(Sport)城市人口集中造成地价差异、交通拥堵、环境恶化等问题,促使城市人口向郊区、村镇转移,改善城乡公共设施及资源配套状况。数字住区(Digital)、信息住区(Electronic)的出现是电话、计算机、电子智能化技术等普及推广的结果,可缓解城市交通压力,降低城市居民出行时间与交通成本,缩小时空距离。学院住区(Education)、运动住区(Sport)的出现来源于对后工业时代“批判日常生活”、“人类异化”、“人性解放”等思想的思考,实质上是对现代主义“功能区划”思想及方法的修正。
复合型社区有中央商务区(CBD)和中央生活区(CLD)。其中中央商务区CBD(Central Business District)概念源于20世纪20年代的美国。美国地理学家伯吉斯以芝加哥为研究蓝本,概括城市空间发展模式——“同心圆圈层模式”;将城市空间划分为商务区、商务与住宅转换区、职工住宅区、高级住宅区、城市与城市转换区5个圈层;核心商务区设置百货零售、行政管理、公共娱乐等功能设施。此后,一个地区的CBD设置商务贸易、金融银行、法律服务三大职能机构[4]。至今,CBD的功能及形式在不断变化,如中央生活区CLD(Central Living District)即为集商务、娱乐及居住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社区。CBD与CLD中有单身公寓(Apartment)和商住楼SOHO(Small Office and House Office)两种居住模式。SOHO住户所追求的是商务与居住功能的混合状态——复合空间中的卧室等私密空间布置于高层,办公室、会议室等交往空间布置于底楼。
信息社会中,建筑意义的形成依赖于对共生文化的挖掘和引导、建筑符号系统及关系的建构、建筑意义及环境氛围的自我表现。由此可见,现象学对我们思想和方法的启迪意义深远。
综上所述,20世纪60年代以来,在建筑艺术风格方面,发生过激烈争论,在建筑设计理论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在建筑现象学的指引下,现代建筑设计有了较大的发展,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以及行为科学、环境科学等渗入建筑领域,孕育着建筑学新的突破。现代建筑所取得的进步,无论在建筑科学技术方面,还是在建筑设计和建筑艺术方面,建筑现象学的贡献功不可没。
参考文献:
[1]海德格尔:“关于人道主义的书信”.见孙周兴编海德格尔选集[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6:400.
[2]海德格尔:“筑·居·思”.海德格尔选集[M].1996:1190.
[3]马丁·海德格尔.陈嘉映,王庆节译.存在与时间[M].1996, 72节.
[4]刘先觉.现代建筑理论[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