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立珍
(中央民族大学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系,北京100081)
弘扬中华民族文化的少数民族神话
汪立珍
(中央民族大学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系,北京100081)
摘 要:少数民族神话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丰富而宝贵的文化遗产,是一个民族精神文明的源头和智慧的结晶。多元一体的中国多民族神话是中华精神文明体系中的基本要素,尤其是丰富多元的55个少数民族神话,更是不可或缺的内容。少数民族神话是构建民族文化的标志符号,是弘扬民族文化的鲜活载体。
关键词:少数民族;神话传承;民族认同
近年来,我国少数民族神话研究取得了极为可观的成就,赢得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并且进入国家话语等诸多研究领域。纵观少数民族神话,可以说,每个民族的神话都自成体系,蕴涵丰富的民族历史、宗教信仰、文学艺术、审美思想等重要文化核心内容。但是,在我们传统文化研究体系里,少数民族神话往往被忽视或者边缘化。对于当今我国传统文化的传承体系与创新发展问题的探索,从少数民族神话的角度深入挖掘,将有利于获得全新的认识。少数民族神话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民族历史变迁、民族审美情趣、民族认同等重大问题的历史信息大量保存在神话叙事系统中。本论文主要从母题学、叙事学的角度,探讨少数民族神话对于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意义与价值。
神话是特定区域内民众通过口传心授的语言艺术来传承的集体智慧与集体认同体系。神话随着人类历史文化的发展而不断演进,从钻木取火的远古时代对神话故事的讲述,到现今文字印刷时代人们对神话故事的书写与出版,可以说神话传承从未停止,从民族起源到民族迁徙,从神灵崇拜到英雄神迹,神话传承从未间断。可见,神话是贯穿一个民族历史文化传承过程的关键要素,尤其是在有语言无文字民族的历史文化建构中,神话占有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没有神话的传承,这些民族的文明也就失去了生命力。众所周知,民族文化是一个非常广泛的概念,迄今为止,没有获得一个公认的令人满意的定义。笼统地说,文化是人们长期创造形成的,同时又是一种历史现象,是社会历史积淀物,包含一个民族的历史地理、风土人情、传统习俗、生活方式、行为规范、价值观念等,它是人类普遍认可的一种能够传承的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的综合体。由此可见,神话是一个民族精神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们知道,文字的出现晚于语言,在文字尚未出现的远古时代,人们只有用口头语言传承民族历史文明。“人类是在未有文字之前,就有了创作的,可惜没有人记下,也没有法子记下。”[1](P75)从某种意义上说,神话是民族历史的启明灯。鲁迅先生有一句话:“我们的祖先的原始人,原是连话也不会说的,为了共同劳作,必须发表意见,才渐渐的练出复杂的声音来,假如那时大家抬木头,都觉得吃力了,却想不到发表,其中一个叫道‘杭育杭育’,那么,这就是创作。”[1]鲁迅先生的这句话常被用来作为口头叙事产生于劳动的理论代表,但这句话所表达的意思,显然是要说明在没有文字以前,人们只能用口头语言传承历史文明。后来人类社会出现了文字,才有可能产生用文字书写的历史。
我国55个少数民族中,19个民族有自己的民族语言文字,其他(除回族以外)民族只有语言而无文字。其实,在文字产生之后的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里,识文断字和运用文字写作和阅读的人还是占少数,而不识字或略识字的人仍然占多数,所以口头叙事仍是人类对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重要认知手段;而且,即便是识字和会书写的人群,同样也离不开讲神话、说故事、唱民歌等口头传统,他们也不可能随时随地带着书写工具写作,也不可能随时随地都有阅读的便利。不仅如此,直到今天,在一些没有文字传统的民族生活世界,神话叙事依然是他们表述民族精神与文化诉求的重要工具之一。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文字越来越普及,更多的人能够书写,能够阅读,即便如此,口头叙事却永远存在,它永远是最便捷、最灵活的交流工具。由此可见,口头文化早于书面文化,而且一直伴随着人类发展,特别是神话,蕴含着民族文化的底蕴和重要密码,我们能从丰富多彩的少数民族神话母题,如天地开辟、万物起源、人类诞生、大洪水等传承久远、弥足珍贵的资料里发现民族文化的本质和底蕴。
在少数民族洪水神话中,避水工具呈现出明显的南北方文化差异。如,满族洪水神话中讲到的避水工具是树干,而南方的壮、瑶、苗等民族洪水神话中讲到的避水工具则是葫芦,四川藏族洪水神话里讲到的避水工具是牛皮囊,然而海南岛的黎族洪水神话中的避水工具则是硕大的南瓜。从黑龙江到海南岛,从树干作为避水工具,到人们走进葫芦里、南瓜里躲避洪水,迥然有别的区域民族文化密码在神话里鲜活地绽放,深深镌刻着民族文化的底蕴。
尤为珍贵的是,少数民族传统神话在当今民族聚居地区得以有效地传承与弘扬,而且孕育着“团结和谐,开放发展”的主题。2016年2月21~23日,云南德宏州举办了国内外宾客万人一起狂欢的景颇族“目瑙纵歌”节,“目瑙纵歌”在景颇语中意为欢乐歌唱、尽情起舞。“目瑙纵歌”节是景颇族具有悠久历史文化传统的大型歌舞盛会,也是景颇族人民歌颂吉祥幸福、欢庆丰收的传统节日,有“天堂之舞”、“万人狂欢舞”的美称,已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面对规模与影响如此之大的民族节日,我们不禁追问:拥有“万人狂欢舞”之称的“目瑙纵歌”节何以形成?
考察文献史料,我们发现,其实这个盛大的民族节日源于景颇族一个美丽而古老的神话故事:
在远古时代,只有太阳的子女才会跳“目瑙纵歌”。有一次,太阳王派使者来邀请地球上的万事万物去太阳宫参加他们的“目瑙纵歌”盛会,地球上的万事万物派遣所有的鸟雀前往参加。太阳宫里的“目瑙纵歌”结束后,鸟雀们告别了太阳王和太阳的子女们,启程返回的途中,来到茫茫的原始森林憩息的时候,看见黄果树上结满了熟透的果子,鸟雀们很高兴,为分享果实,举行了地球上第一次鸟类“目瑙纵歌”舞会。以后,景颇人民为了驱恶扬善,祈求来年风调雨顺、人畜兴旺、五谷丰登,预祝吉祥幸福,欢庆丰收胜利,把“目瑙纵歌”与理想、愿望连在一起,就这样,把每年的正月中旬作为节日之期,由此,“目瑙纵歌”在景颇族生活中一代一代传承下去。每逢目瑙节日,各村寨的景颇人身着节日盛装,纷纷从四面八方涌入目瑙广场,欢歌跳舞。①笔者2016年2月21~24日在云南德宏州参加“目瑙纵歌”节,并做田野调查。
由此可见,少数民族神话在千百年的传承过程中,无论经历怎样的变化,原有的母题、主题、人物形象等一些标志性成分,在长期的流传过程中稳定下来,成为规范、程式、套语等标志性民族文化而被世代继承,景颇族的“目瑙纵歌”便是典型的案例。神话这种稳定不变、代代沿袭的传承因素堪称民族文化基因与密码,它不是个人行为所致,而是群体传承接受的结果;它不是一时一世的现象,而是历代群体意识和欣赏习惯的积淀。它是口头传统发展延续的基因,也是民族文化的重要密码。正如季羡林先生所言,“故事传布愈广,时间愈久,演变愈大;但无论演变到什么程度,里面总留下痕迹,让人们可以追踪出它们的来源。”[2]
近年来,经过少数民族神话学者的系统研究与实地调研,少数民族神话鲜为人知的独特性、丰富性与系统性逐渐绽放在中华民族文化世界里。无论是传承于大江南北的洪水神话,还是万人参与的景颇族“目瑙纵歌”节,这些经典的少数民族神话以不同的形式诉说着民族起源、民族精神以及英雄征战沙场的业绩,在民众的心目中形成民族历史的根脉,久传不衰,代代传承。
随着文字的出现,文字记录的书面神话跃然纸上,历史上流传的文本神话尽管有很多人为的因素,但是,它毕竟弥补了口头语言转瞬即逝的缺点。许多少数民族神话作品被文字固定下来,流传至今。这些载入古籍文献的文本神话不但能帮助今人了解不同时期的民族文化,发现某些重大问题的演变线索,而且使今人能够了解到历史上曾经有过而今天已经消失或难以解读的历史族源等问题。
神话与作家文学不同,它不属于哪一个个人,而是属于一个民族的所有成员参加创作、传承、修改和享用的语言艺术。神话中的神灵、人物、主题、故事情节等诸多元素,代表着民族思想品质、情感需要或内心诉求,积淀民族文化的深沉底蕴。因此,每一个神话都是一个民族集体创作、集体传承、集体保存、集体享用的口头语言艺术成果。
书面神话的出现,只是保存神话的一种方式,口头传承仍然是神话的首要特征,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神话就是日常随便说出的话语。作为一种口头语言艺术的神话,它的语言同样是经过提炼、加工的,甚至是经过几代人的陶冶、上千年的磨砺才流传至今的,特别是那些久经考验的传统优秀民族神话,其蕴含的民族文化、民族精神、审美情趣、伦理价值等人文精神,是民族共同认知与遵守的信念,代代相传。尽管遗漏了一些虚词,改变了一些不重要的情节,但是神话蕴含的民族文化、民族精神等重大主题很少改变。这些恒久不变的神话,其内在本质恰是一个民族千百年来积聚的民族记忆与共同认同,恰巧通过神话的口头传承得以代代传承。
更为值得一提的是,神话的语言艺术魅力是书面文化所无法企及的。说它是用口头语言创作的,固然是指它以有声语言为媒介和工具,同时也是指它更接近于口语表达方式和习惯,它朴素无华、清新自然,易于上口,易于为听者所接受,是绝不矫揉造作的形象化的口头语言。同时,它也在人们反复的口耳相传当中越来越生活化和具象化,深入人心,影响受众,形成深受受众喜欢的口头表达方式,而且更容易入心入脑。
少数民族神话是和地域性、民族性的口头语言系统联系在一起的,是诉诸地域性与民族性的口头语言系统的艺术成果。少数民族神话的鲜活性之一在于叙事语言的多元性,55个少数民族除了回族以外,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语言表述系统,即使同一民族在同一个语言系统内,不同的地域也有不同的方言或土语。比如说,人口仅有3万多的鄂温克族,其语言就分为索伦鄂温克族、敖鲁古雅、通古斯三个方言区,而且三个方言区之间的语言还有一定差别。这就为民族神话的传承带来了鲜活的民族性与地域性。在人类文字还没有形成的历史阶段,人们用自己熟悉的地域口头语言记述本民族的起源迁徙历史,阐释自然界发生的各种事件,这是人类最早关于民族、世界的原生态理论。我们在这里所讲的口头叙述,不是简单的概念界定与事实交代,而是通过幻想、夸张等虚构技巧构建的一套话语系统,这套话语系统充满了富有生命力的语言,叙述了富有个性的人物形象、曲折的故事情节。在所有的民族文化类型中,具有幻想性与故事性的神话,总会对人们的世界观、宇宙观产生重要影响,留下深刻的印记。当然,这里面蕴涵深层次的文化意蕴。
首先,是神话讲述者的独特魅力所致。神话故事讲述者一般都是在一个民族聚居地享有较高社会名誉的家族、村落或地域成员。虽说神话是集体传承、集体创作、集体享用的口头语言艺术,但是真正担当起传承神话故事责任的传承人并不是集体中的任意一员,而是家族、村落或地域中的知识、道德、记忆、智慧等出类拔萃的一员,称得上故事家的传承人都有各自的习得路线,一般而言包括家族世代传承、地域传承两种方式。故事家由于谙熟民族历史、知书达理、口齿伶俐、足智多谋,而深受当地人的尊敬和爱戴。他们传承的民族知识与历史具有一定的可信度。即便在科学如此发达的今天,人们还是觉得德高望重的老人讲述的那些神话故事更切近人类生活的本质,更有说服力。
我们说神话是传承民族文化的特殊载体,是指它具有悠久传承历史与恒久不变的主题、形象与故事情节。我们今天见到的神话作品,有的只有数百字,但是其创作与形成,绝不像其篇幅那样短小而短暂,也不是一两个人的功劳。它的形成,各个时代所有参与传承和说唱的人,以及所有听的人,或多或少都有一份,有人可能增加一些情节,有人可能删去一些词句,有的补充一点,有的修改一点。比如,我们前面谈到的景颇族“目瑙纵歌”节,便是传统神话在当代语境下的创新传承,尽管其叙事形式、情节与内容或多或少地发生了变异,但其民族精神与审美追求却从未发生变化。由此可见,具有经典意义的神话故事经过世代众人的参与和传承,凝聚着无数人的心血,是集体智慧的结晶、民族文化传承的经典范本。
其次,不同民族的语言差异是诉诸听觉的声音。我们知道,语义是抽象的,语音是实在的、真实的,语音是语言的物化形式。在同一个语言系统与同一个语境里,人们所发出的声音都是有意义的。不同的口头语言系统使人们置身于不同的声音世界,特别是口头语言叙事的神话,更容易使听众与社会生活融会贯通,而恰巧是这种民族性的语言系统,营造了神话传承的鲜活性、神秘性与特殊性,使其受众面远远超过文学作品的读者群。
从叙事语言的角度而言,神话虽然具有不可复制性,却又是可以被一再重复的,因此说,神话是民族文化传承的重要桥梁。能够被一再重复的神话,是千百年来一个民族共同记忆中最重要的意义单位,或者说,是一个民族的文化标志。
从神话学的发生源头来看,讲述者、听众、时间、地点,是传承神话必备的四要素,这四要素在特殊的社会历史语境中展开神话叙事交流与精神享受。在少数民族早期生活中,讲述神话是具有神圣意义的社会活动,讲唱者一般都是家族、村落或地域德高望重的长者,讲唱神话往往伴随着家族祭祖、村落生产等重要祭祀仪式。讲唱活动开始前,家族长者首先拿出酒、肉、糖果等食品,祭祀祖先神灵,诉说本次祭祖活动的目的,然后开始讲述民族祖先业绩、家族人丁、生产生活等事项。时至今日,在一定的社会环境诉说民族精神的神话话语系统,依然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完好地保持着。我们已经熟知的景颇族“目瑙纵歌”,与其说是千人万人踏着同一歌声、同一鼓点,围着象征景颇族历史迁徙路线的目瑙柱跳舞,还不如说是景颇族诉说民族精神的神话话语系统集合。这不仅是因为“目瑙纵歌”缘起于神话,更重要的是,整个歌舞活动贯穿着神话话语系统的诸多元素,比如,众人入场跳舞前,由当地文化部门的领导给领舞者(景颇语“瑙双”)举行隆重而庄严的授冠仪式,领舞者戴上由孔雀毛和鸟嘴组成的羽冠后,开始唱诵祭祀景颇族祖先之歌,这些仪式结束后,领舞者手持长刀带领众人走入广场,踏步起舞,围着目瑙柱舞出一条蜿蜒如蛇的行进路线,这条行进路线代表着景颇族祖先从北到南的迁徙路线。
万人狂欢的“目瑙纵歌”活动与景颇族的理想、愿望连在一起,人们通过歌声、鼓点、舞步,祈求来年风调雨顺、人畜兴旺、五谷丰登,预祝吉祥幸福,欢庆丰收胜利。参与者在这种神圣仪式中相互沟通、相互勉励,进而形成民族成员以民族为荣,弘扬民族精神的内聚力。
类似景颇族“目瑙纵歌”活动这种神话意蕴的活动,在南北方少数民族节日中是普遍现象,如,彝族“火把节”、傣族“泼水节”、壮族“三月三”、藏族“雪顿节”、蒙古族“那达慕”、满族“颁金节”,等等,无不蕴含神话的底蕴与魅力。在民族节庆活动中,参与者无形中进入了当地民众所构建的情感和文化场域,形成了面对面的语言、声音、音乐、舞蹈交流的临场氛围,构成一个信任社会与熟人空间。在这样的文化空间,民众用歌声、音乐、舞蹈展示的神话话语系统是真实的、可信的、客观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少数民族神话是弘扬中华多民族文化的鲜活载体,具有其他载体所无法替代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鲁迅.鲁迅全集(第6卷)[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
[2]季羡林.比较文学与民间文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
特约编辑孙正国
责任编辑强 琛 E-mail:qiangchen42@163.com
Explorer of Minority Mythology Theory——Professor Wang Lizhen of Minzu University of China
Liu Shuzhen
(Hebei Institute of Foreign Languages,Qinhuangdao 066311)
Abstract:Professor Wang Lizhen make efforts and contributions to system research,field investigation and the talents training,etc in the research field of minority mythology for decades,and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he discipline of Chinese Ethnic Myths,especially she explores on without words,population less nationalities myth theory and research method of exploration,in the history of Chinese minority mythology writing a very important page.
Key words:minority mythology;theoretical exploration;Wang Lizhen
文献标识码:分类号:B932A
文章编号:1673—1395(2016)03—0001—04
收稿日期:2016-02-28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2BZW15)
作者简介:汪立珍(1964—),女,黑龙江哈尔滨人,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少数民族神话、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