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應享有專屬優惠?

2016-03-23 18:01王琰
澳门月刊 2016年3期
关键词:消費活動發展

王琰

前陣子六大博企推出面向澳門市民的優惠活動,由即日起到3月31日,凡出示身份證便可在住宿、餐飲、表演娛樂、購買船票或電影票等享有消費優惠,部分折扣最高可達8折。這個折扣活動被稱為“澳門愛我”,主辦方想通過優惠活動來表達對本地居民的關懷和優待,回饋市民,期望透過活動與本地居民共同體驗經濟多元發展成果,同時本地市民是最好的旅遊推廣者,相信透過親身體驗,會更加自豪澳門的發展。

市民專屬優惠並不稀奇,內地多個城市早就有不同的市民優惠,例如首都北京,多數景點市民可以享受折扣;廣西桂林山水,本地市民無需門票;廈門的鼓浪嶼,本地市民輪渡8元並享受專有渡船……看看這些優惠,基本上以景點優惠為主,市民作為城市發展的一份子,享受這座城市發展帶來的各種繁華光景,給予優惠,是肯定市民對城市的貢獻,也是體現市民才是這座城市的主人,理所應當。可是“澳門愛我”這個活動,僅僅是購物、酒店、休閒設施的短期優惠,試問會有多少市民去使用這個優惠權利呢?市民大多都有居住場所,一般無需花昂貴的價格去豪華酒店體驗住宿,就算折扣再低也不願意,還有那些SPA、昂貴餐廳,消費的主體是以遊客為主,市民去享受的概率很低,想來整個活動到最後也會落得“無人問津”。

其實市民該享受什麼樣的獨家優惠應該由市民決定,澳門除了該給市民的衣食住行優惠外,更多的應該是文化精神上的優惠,儘管現在大部分展覽、表演,均提供市民購買的票價,但優惠力度並未達到誘人的程度,加上很多門票亦會有許多非本地市民爭先恐後地購買,導致想看演出的市民往往一票難求,實在可惜!看來,如何讓市民充分地享用他們的專屬優惠還需要細細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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