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绪闻
领导干部国防素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孙绪闻
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式发展,是党在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重要论断。这个重要论断,确立了统筹国家发展和安全的新境界,也明确了各级领导干部在国防建设中的责任。领导干部的国防素质,既指领导干部个人所具有的服务国防、建设国防、保卫国防的文化状态和精神面貌,也指领导干部思想意识和行为方式中所具有的国防观念、国防信仰、国防精神和领导本地区、本系统国防建设的能力。领导干部的国防素质决定了社会性、区域性的国防观念能否有效确立、国防精神能否持续弘扬、国防建设能否顺利进行。各级领导干部作为国防事业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其国防素质对于全民国防素质的提升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直接关系到党管武装和国防工作的落实,深刻影响着国家安全和民族发展。加强领导干部国防素质建设是新形势下加强国防建设的重要课题。
认识上的误区是制约领导干部国防素质提升的重要原因。经过数十年的国防建设实践,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国防观念有了明显增强,学习国防知识、承担国防义务、维护国防利益、履行国防职能正逐渐成为各级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准则。但同时也应看到,一些领导干部的国防素质距离建设现代国防的要求仍有差距,这种思想认识误区集中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无为论”思想
一些领导干部认为国防建设是国家战略,是国家主权范围内的事,由国家统一筹划,统一部署,是自上而下的活动,国家把国防建设目标定下来,地方领导的主要任务是当好“二传手”,把中央政策和上级要求传达给基层就行了[1](P113)。特别是一些经济条件落后的地方,又缺少相应的国防特色资源支持,个别领导在国防建设上产生畏难情绪,感到难有作为。
(二)“无用论”思想
一些地方领导干部认为国防建设不能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反而需要大量的经费投入。而经济建设能出成果、见实惠,有利于出政绩,因而把发展经济当“主业”,把国防建设当“副业”,甚至把国防建设当成“包袱”,党管武装意识淡化,对国防建设关注力度不大,投入精力不多。一些内陆地区的领导干部甚至认为“国防是军人的责任,离自己太远”,未来信息化战争,前面有强大的军队,后面有雄厚的国防工业,所在地区轮不到、用不上,把后备力量建得再好也起不了作用。
(三)“门外汉”思想
个别领导干部认为国防建设专业性很强,是相关职能部门的任务。学国防知识、搞国防建设是国防职能部门干部的工作需要,而自己学不学国防知识、参不参加国防实践活动无关紧要,因而常把自己置身于国防工作之外[2](P156)。还有一些想干好国防工作的领导干部对国防工作比较生疏,缺乏党管武装工作实践经验,致使各地区国防工作总体发展不平衡,国防活动不够经常,国防工作落实效果不好。
(四)“外包装”思想
少数领导把国防工作和国防文化活动当作放松心情、娱乐消遣的途径,通过“军事日”活动参观军营、观摩演练、参加打靶,但并没有开阔国防视野,增长国防知识,增强国防紧迫感。还有一些领导干部把国防工作的目标定位在看战争电影、唱革命歌曲、贴响亮口号、搞红色旅游等国防文化活动上,习惯于搞形象设计和宣传,致使国防工作大而空,不接地气,不能有效强化国民国防观念,规范当地民众国防行为和习惯[3]。
(五)“随意性”思想
在有些地方,领导干部的国防工作摆不上应有位置,全民国防教育、民兵预备役建设、退役军人安置等工作想如何开展就如何开展,办到什么程度就算什么程度,长期在低层次徘徊;有些地方国防工作没有形成固定机制,领导重视就抓,领导变动就放,国防工作在农村、街道、工厂等基层组织落实难度大,个别地区甚至处于放任自流状态。
上述认识误区如果不及时消除,不仅影响领导干部国防素质的提升,还会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国防观念的塑造和培养,对实现“强国梦”“强军梦”产生不良影响。
在国防素质的养成中,国防信仰、国防观念和国
防工作能力三个基本要素相互衔接、相互联系,共同构成了国防素质的核心内容,从根本上决定着领导干部国防素质的高低。因此,提升领导干部的国防素质,必须重视这三个方面。
(一)增强领导干部的国防信仰
国防价值首先表现为安全价值,国防建设就是安全建设[4](P136)。国防信仰是人们从内心深处确信国防具有守护神作用,能为国家和个人带来安全利益,是民族生存和发展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重要条件和内容。国防信仰是对国防的一种尊重、信赖和认同感,是国防建设的灵魂。建设强大国防,必须有全民对国防的尊重、认可和接受。否则,国防工作就会“说起来重要,忙起来次要,做起来不要”,容易图形式走过场。国防信仰是领导干部国防素质的根本。对领导干部而言,加强区域国防工作不仅需要丰富的国防知识,过硬的国防工作能力,更需要坚定的国防信仰。否则,就会因各种原因弱化国防意识甚至放松国防工作,最终使国防利益受到损害。
(二)增强领导干部的国防观念
国防观念是人们对国防的性质、地位、作用等问题的基本认识和看法,是领导干部国防素质的核心。几十年的和平温室效应,使得少数领导干部国防观念日益淡薄,认为“狼来不了”“枪用不上”,敲响国防警钟是“盛世危言”,因而放松和忽视国防工作。在筹划经济社会建设时,不考虑到国防建设需要,重大工程建设不能按要求为军事需要预留接口;有些地方国防工作没有形成固定机制,国防工作摆不上应有位置,国防教育活动不够经常,国防工作落实效果不好,国防建设长期在低层次徘徊。领导干部是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筹划者、国防建设的组织者、国防观念的推动者,必须牢固树立“信息化战争人人都是战士、处处都是战场”“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每个公民神圣职责”“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是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责任”等观念[5]。以自己的前瞻思维促进全社会国防观念的提升和国防工作的高水平落实。
(三)增强领导干部的国防工作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把国防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明确规定了各级政府和领导的国防职责。依法组织、落实和履行征兵、民兵、预备役、国防教育、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国防交通、国防设施保护、退役军人安置和拥军优属等各项工作是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国防工作能力。这些能力主要体现在:首先,能够准确把握各项国防工作的本质要义,从政治高度充分认清和理解国防工作的重要性,从国际视野理清国防工作的基本思路,从国家发展全局高度把握国防工作,对国防工作及时做出正确的价值判断和具体安排。其次,能够掌握相关国防知识,熟悉国防工作程序的组织领导方法,实现国防工作目标。如,在平时,能够落实好党管武装工作,加强民兵预备役建设;在战时,能够熟练组织本地区的国防动员工作、国防勤务工作和支前工作[6](P49)。再次,具备创造性解决国防建设中重难点问题的能力。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的具体情况不同,无论是平时国防建设,还是战时国防实践,都会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突发情况,需要领导干部结合实际协调解决,这是反映领导干部应对复杂局面能力、评价领导干部国防素质高低的重要指标,也是提升领导干部国防素质的重要内容。
提升领导干部国防素质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既需要领导干部的个人努力,也需要国家的宏观政策制度,需要建立和完善必要的保障机制。
(一)建立领导干部国防素质培养机制
习近平强调:“要勤于学习、善于学习,使读书学习成为充实知识、提高素质的重要途径。”学习能力是领导干部能力中最基本、最核心的能力。国防工作能力能不能提高,在于国防知识学习能力的高低。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国防教育和党管武装工作培训,从各级干部特点和履行国防职责需要出发,把实践锻练作为国防教育的大课堂,分期分批组织各级干部参加军训,使其掌握必要的党管武装工作能力、国防动员工作能力和应急行动组织能力。同时,要积极拓展领导干部参与国防实践平台。当今领导干部大多没有从军经历,需要及时为其补好这门“必修课”,创造条件让其参与国防实践[7](P133)。如,通过开展国防教育、组织参与军事日活动、参与国防动员演练等形式加强领导干部国防实践锻炼,重点回答和解决好党管武装为什么、是什么,国防工作谁来管、管什么、如何管的问题。必要时,可以在更广范围跨地区、跨行业组织国防工作观摩教学,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国防部门之间搞好领导干部横向交流,使领导干部在国防工作实践中相互学习、共同提高,不断优化领导干部队伍的国防素质。
(二)完善领导干部国防工作考评机制
一方面,要把领导干部国防素质能力列入绩效权力清单,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让国防工作进入党政考核体系,融入政府综合性工作。规范内容、创新形式,坚持国防工作军地联合考评,通过检查、考核激发领导干部抓国防工作的积极性。党委部门领导干部要进行党管武装能力考核,政府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要进行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绩效考核,还要通过“述职”形式接受上一级党委和军事部门的考核,作出胜任素质综合评价。另一方面,要把国防素质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条件。在强调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新形势下,国防建设已经越来越多地深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密不可分。不懂国防知识的人难以适应现代社会生活,缺乏国防工作能
力的干部难以胜任党政机关领导工作。因此,要强化刚性落实,突出考核结果运用。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时,除了考察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外,还要听取相关军事部门的意见,对于国防素质欠缺的干部、国防动员工作能力不强的干部不能提拨重用。
(三)完善领导干部国防工作监督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十五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征兵、民兵、预备役、国防教育、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国防交通、国防设施保护、退出现役的军人的安置和拥军优属等工作。”领导干部肩负着重要的国防职责,如果没有相关制度的规范,缺少相应的监督机制,很难保证国防责任落到实处[8](P204)。因此,提升领导干部国防素质,加强对领导干部国防责任和义务的监督,必须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完善国防工作量化标准和约束机制,通过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领导干部提升国防工作能力素质,自觉落实国防职责。
领导干部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中坚和骨干,负有参与领导和关心支持国防建设的重要责任。领导干部要提升国防素质,就必须政治上对国防工作有责任,思想上对国防工作有感情,行动上对国防工作有目标。
(一)当好政治上的明白人
习近平在会见全国优秀县委书记时强调,“领导干部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党管武装和国防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作为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必须明确自己肩负的政治责任,熟悉并坚决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国防建设的一系列政策法规,确保武装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做党管武装和国防工作的明白人。坚决支持拥护国防和军队改革,主动适应改革大势,自觉站在改革大局思考问题,始终把服务保障军事斗争准备作为党管武装和国防工作的重中之重,竭尽所能为部队备战提供坚强保障。牢固树立大局观念,深刻领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重大现实意义,坚持把国防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创新军民融合发展模式,推进信息技术、科技人才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关键领域的深度融合。
(二)当好武装工作的贴心人
坚持武装工作难题优先解决,重视解决国防工作的重难点问题。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社会结构的快速变革,国防工作面临着严峻挑战。各地区不同程度存在民兵组织布局不够合理、国防动员机构设置和人员编配难落实、武装工作经费保障难度大、流动民兵预备役人员管理难、专武干部进出渠道不够顺畅、企业党管武装工作难落实等问题,影响和制约了国防工作的深入发展。要大力发扬拥军优属好传统,坚持为武装工作办实事,尽心竭力解决国防工作的实际问题,认真做好军转安置工作,提高军转干部安置质量,加大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力度,想方设法地为退役士兵提供就业培训,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坚持把提高征兵工作质量作为实现强军梦的基础工程,激励更多高素质青年参军入伍;加大国防工程设施保护力度,加强民兵预备役建设和国防动员准备,为部队履行任务提供方便[9]。
(三)当好国防建设的责任人
自觉落实国防工作各项制度,依法推动国防建设。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发展,国家管理社会的方式由主要依靠行政手段逐步向宏观调控转变,政府功能逐渐弱化,依靠行政手段落实民兵工作、搞好国防建设的约束力降低。要按照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理念贯穿到国防工作之中,适应法制经济新形势,把党管武装、国防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依靠法规制度推进党管武装、军民融合、国防动员、双拥工作的落实。要加强对国防动员、兵员征集、民兵参建和武装工作进行综合调研,全面掌握国防工作情况,统一对年度重点国防工作和大项武装任务进行总体规划部署。坚持聚焦强军目标,自觉落实地方党委议军、武委会、国动委工作会议制度,通过改革创新全面提升国防后备力量的应急应战能力[10](P136)。坚持主动参加军事实践,充分利用到驻地部队体验军营生活时机,学习军事知识,提高参与组织指挥军事行动和支前保障的能力。
[1]张幼明.国防教育教程[M].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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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南京政治学院)
(责任编辑 楚 朴)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55批面上一等资助(2015M582972)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9批特别资助项目《基于强军目标的国防文化建设研究》(2016T9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