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门清
百万古董不能换酱油
文/门清
上班不到一个月,财务部出纳员秀姐刚好休完4个月的产假返岗了。替岗,是我入职的第一桩任务,我做得还不错,手正顺着就退出,像一块热腾腾的补丁,被领导贴到了另一个临时性岗位上。
一天,我正埋头工作,秀姐走过来,询问我做过的一笔账,稍带夸我两句,我知趣地说:“哪里呀,秀姐是前辈,我是新人。秀姐的业务水平真高,会计和部长没少教导我,让我好好跟你学。我替岗这一个月,账上没添乱出错,就是大大的OK了。”这话说到她心坎上,她给我一个熊抱,从此频繁约我一起吃午饭,一起上下班。一来二去,我俩成了朋友。
那天午休时,她一边抹眼泪一边跟我说:“上班了,喂奶成了大问题。我断了儿子母乳,但他死活不喝奶粉。折腾得掉了5斤秤,脸都成小刀了。”我似懂非懂,只能说:“那就往奶粉里多加糖,要不再加点果汁。”她苦笑,说:“唉,跟你说这个,难为了。儿子三小时吃一次奶,我算了,早上上班前喂一遍,中午让婆婆抱着来公司,我再喂一遍,晚上下班我快点回去,饿一会儿就能喂上了。”
我说你家离公司有十几里路,婆婆60多岁了,抱着孩子乘公交奔波,才叫辛苦难为呀。秀姐的眼泪簌簌地落下来,说:“我不能丢这份工作,儿子又不能饿着,也只能这样了。”我心一紧,仿佛看到几年后的自己。
很快,秀姐婆婆就抱着孩子来了。但事情没想的那么简单,公司有一个小型休息室,秀姐本可以去的。但最近正建新楼,这里就成了储物间。喂奶的地方没有了,咋办?我发现女厕所是个套间,外间除了洗漱设施,还有一桌两椅。因保洁得当,窗明几净,空气清爽,我一提出,秀姐立马同意了。
boby终于喂饱了,但新问题又出现。这层楼就这么一个卫生间,却有20多位女性,可里间只有两个蹲位,午餐后,这里便成了人员进出密集地。之前,大家边坐在外间聊天边排队等,现在座位被秀姐和婆婆占了。开始时,都能做到理解包容。但时间长了,20多号人进出不方便,杂音就出来了。
局面维持到9月13日,秀姐婆婆在公交车上摔了一跤,孩子没事,老人家左臂却骨折了。秀姐只好请5天假,部长批时说,按公司规定,事假超过3天的,停发当月工资。秀姐无话可说,只能低头签字。我拿着这张公函式的请假书,越看越觉不对。听说《劳动法》上有规定,女职工是有哺乳假的。
我上网查了一下,果然,早在1998年,国务院就出台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其中第九条是这么说的: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合计一个小时;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我立即告诉了秀姐,她转天就找财务部长询问。部长一惊,“哺乳假,我怎么不知道?公司年轻女性那么多,每人都提前一小时下班,岂不乱了套?”秀姐辩解道:“这是国家定的法规,咱公司有法律顾问,不信可以问问……”
部长急了,打断说:“少拿国家规定说事。这里是私企,想保饭碗就得按公司的章程来!”秀姐想继续申辩,部长把手一挥,说:“别废话了,你爱怎么着就怎么着吧。反正在我这里,必须按公司规矩来。”
面对老的小的一堆麻烦事,秀姐只能妥协。都说兔死狐悲,秀姐的困境怎能让我无动于衷?我给她出主意,5天后上班,不管同不同意,你每天都提前一小时下班,看他们能把你怎样。秀姐连连摇头,说:“不妥不妥,小胳膊拧不过大腿。这么做的结果,会失去月奖和满勤奖,甚至丢掉工作。”
我气宇轩昂地说:“公司违法在先,你有理行遍天下,怕它什么呀!大不了把他们告上法庭。”秀姐笑了,当然,还是那种比哭都让人难过的苦笑,说:“小门子,你才在社会待几天?我都10年了。天下事,法归法,事归事。法是个奢侈品,于我当下的困境无补。就像家中有值好几百万的古董,却不能用来买酱油。眼下,我最缺的是打酱油钱。等你混到我这个年纪,有了家和孩子就明白了。”
我不明白,但也不好再建言。不久,我在微信上读到一篇文章,讲的是一女子以公司没安排哺乳假侵权为由,将单位告上法庭,并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和解,得到了应得的假期和劳动报酬。我把此文转给秀姐,她给我回复:“你是对的,坚持自己的想法,你会拥有奢侈的生活,而我不行”,之后,还加了个哭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