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立哲
习近平全面从严治党思想的内涵、特征及实现路径
○张立哲
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当前全体中国人民最伟大的梦想。如何实现这一愿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居高望远、顶层谋划,提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这是由党的性质、党的政治路线、党在国家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党所担负的时代使命决定的,是党的建设的基本历史经验,是党自始至终的一贯做法和政治坚持,是我们党对治国理政规律的科学认识和本质把握。习近平承上启下,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把握新形势下党建工作,提出了一系列重要论断,是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实践的发展丰富,是新时期党的建设系统工程的指南、要求和规范。
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基本经验和重要遵循,是改革开放以来加强党的建设的一贯要求和指导思路。马克思在创建无产阶级政党时就多次指出,“我们现在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全面从严治党不仅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的要求,也是中国共产党治党思想的基本延续。
(一)“打铁论”——关于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思想
“先禁己身而后人,打铁还要自身硬”。只有从严治党,才能实现党的自身建设的先进性和革命性,才能为我们党执政合法性奠定最广泛的政治基础,才能确保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事业中始终发挥坚强的领导核心作用。习近平指出:“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那我们党迟早会失去执政资格,不可避免被历史淘汰。”当前,我们正面临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支持社会发展的要素条件已经发生深刻变化,党的组织建设、领导水平、党员干部素质能力作风,都还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新常态。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情况突出,领导班子能力跟不上需求,党组织正常活动开展不起来,党员干部任用选拔监督机制不够健全科学,党的组织不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部分党员干部作风问题严重,有的工作纪律性不强,工作作风不实;有的脱离群众,害怕触及困难矛盾,不愿深入基层一线;有的贪图享乐、铺张浪费,理想信念动摇,以权谋私、腐化堕落。一些地方党员干部腐败案件层出不穷,塌方式腐败、系统性腐败时有发生,腐败行为异地化、隐性化、集体化变相发展,小官巨贪、村官腐败现象令人触目惊心。对此,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关于从严治党系列讲话,关于党的组织建设的新思路跃然而出,那就是以“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主线”,以“党章党纪国法为依据”,以“清正廉洁的服务型马克思主义党组织为目标”。可以说,党的组织建设问题,是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从严治党理论始终,而我们党也只有依靠“自身硬”,才能凝聚起不可战胜的磅礴力量,创造无愧于人民的辉煌业绩。
(二)“补‘钙’论”——关于坚定信念理想的重要思想
理想指引人生,信念决定成败。理想信念的坚守,宏大愿景的实现,始终是共产党人立命安身之本,也是凝聚共识、成就事业的强大精神力量。习近平把理想信念比作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把信念坚定作为好干部的第一标准,一再强调“共产党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强调“坚守崇高信仰,炼就金刚不坏之身”,强调“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要求“固守共产党员的精神家园”。有了坚定的政治方向,在顺境逆境中就能不骄不躁、不动不摇,经受住腐朽思想的诱惑与困难挑战的考验。我们党95年的历史表明,无数共产党人抛头颅洒热血,靠得就是这种信仰。习近平批评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不信马列信鬼神,从封建迷信中找寄托”、“大是大非观念原则淡漠,没有政治底线”、“向往西方所谓普世博爱的价值观”现象,强调要高度重视党员干部队伍中“信仰缺失”、“精神缺‘钙’”、“道德迷失”问题,要求全党同志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主导地位,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炼就金刚不坏之身”,做到“执着而虔诚、至信而深厚”。可以说,坚定理想信念是贯穿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的鲜明底色,是系列讲话之所以有强大感召力的重要原因,也是新一届党中央领导力、影响力的重要源泉。
(三)“规矩论”——关于严守党纪国法的重要思想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管”和“治”都包含制度约束。习近平指出,“架起高压线”就能“强化执行力”、“铲除不良作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根本上要靠法规制度”。党的十八大后,中央政治局先后制定出台“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展现出严于律己、以上率下的勇气和决心。在中央纪委三次、五次、六次全会上,习近平反复强调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要求领导干部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他说:“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讲规矩是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要扎牢制度篱笆”,严防“牛栏关猫”;“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立‘明规矩’,破‘潜规则’”;不能让党纪国法成为“稻草人”、“纸老虎”,造成“破窗效应”。党的十八大后,中央相继出台《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等47部管党治党的党内法规,强化了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行动、政治言论的刚性约束,严肃了党的组织生活。可以说,“规矩论”是习近平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实现了头顶生威铁规、手握纪律戒尺、脚踏政治方圆,重振了为官纲纪,维护了党中央权威,推动了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全面从严治党思想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有效改善了国家的政治生态环境,形成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新局面、新常态。通过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坚持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三个方面十几个理论实践创新,拓展了从严治党的经验手段,实现了从严治党理论科学化、系统化的创新发展。
(一)责任担当、使命忧患的意志品质
担当需要责任,责任展示魄力。领导中国这样的大国实现复兴,使命之艰巨、责任之重大可想而知。这其中关键中的关键、紧要中的紧要,就是把我们党建设好。习近平总书记刚一上任,在政治局常委与中外记者见面时就坦言“责任重于泰山,事业任重道远”,这其中就包括“对党的责任”。习近平坦言,“党面临着许多严峻挑战,党内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要求“全党必须警醒起来”。他一再强调,“我们一定要有危机意识”、“没有危机感和紧迫感,看不到问题和症结所在,那危险就不远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任务尤为紧迫,是一场持久战”,但他同时也坚定地表示:“既然党和国家前途命运交给了我们,就要担当起这个责任”、“使我们的党永远不变质、我们的红色江山永远不变色”。这些话语把党中央对人民负责、对民族负责、对历史负责的精神和一往无前的意志展现得淋漓尽致。
(二)真抓实干、严字当头的决心态度
实干方可兴邦,空谈毁党误国。长期以来,我们在从严治党上进行了很多实践和探索,取得了重大成果、积累了重要经验。但新时期党的建设工作面临的挑战和问题依然严峻复杂,党内和社会的“潜规则”暗流涌动,政治生态受到污染,从严治党工作任务艰巨。“任人唯亲、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匿名诬告、拉票贿选、封官许愿”,“阳奉阴违、妄议中央、自行其是”等恶劣作风,严重危害到了党的纯洁性、先进性。习近平强调:“我们共产党人最讲认真,讲认真就是要严字当头”、“从严治党必须具体地而不是抽象地、认真地而不是敷衍地落实到位”。党的十八大以来,不论是强调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还是强调从严管理干部,不论是强调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还是严厉打击腐败分子,始终突出一个“严”字。从抓办公用房、公车配备、出差餐饮这些看起来不起眼的事,到针对外逃腐败分子开展的“天网”、“猎狐”行动,逐步实现了“贪腐者,虽远必追,腐败分子在任何国家都无容身之处”。通过引渡、非法移民遣返、异地追诉、劝返等手段针对外逃腐败分子追逃,通过双边刑事司法协助、利用赃款赃物所在国追缴法、借助境外民事诉讼、运用形势政策以及刑法没收程序针对腐败分子追赃,不仅使中国共产党占据了国际道义的制高点,也使党内外、国内外都能深切感受到新一届党中央在管党治党上“打硬仗动真格”。
(三)问题导向、知行合一的务实作风
问题是学问和实践的中心,坚持问题引领才能学做结合。问题是“把脉问路”的切入点,是“找准症结”的聚光灯。习近平强调,要“从实际出发,抓住主要矛盾,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紧迫就抓紧解决什么问题,找准靶子,有的放矢,务求实效”。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展现出直面问题的胆略、攻坚克难的决心。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从4个方面11个问题直指党内存在的不良倾向,直面问题、毫不回避,给全党以极大的警醒和触动。他指出:“党中央反复强调领导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但有的置若罔闻,搞结党营私、拉帮结派”、“这些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政治安全的大问题,还用得着闪烁其词、讳莫如深吗?”“军令状不是随便立的,我们说到就要做到”。中央关于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重大举措,都是奔着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紧迫问题来谋划、来部署、来推进的。“领问题回家”、“给问题诊断”、“替问题开方”、“为问题分类”成为牢固党群鱼水关系的重要做法。以党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为例,就抓住了党员干部看齐意识不强、不守政治纪律规矩问题,把握了关键、点中了要害,起到了以点带面的效果,为全面从严治党找准了切入点、创造了好的条件。
习近平全面从严治党思想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建设规律的探索创造,借鉴总结了其它社会主义国家党的建设方面的经验教训,已经形成了体系化、科学化的理论观点。习近平全面从严治党思想的落实,对于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其效度需要在处理顶层设计与具体落实关系中谋出路、其尺度需要在处理宪法法律与党内法规关系中找定位、其长度需要在处理弘扬传统与改革创新关系中求突破。
(一)在处理顶层设计与具体落实关系中谋出路
全面从严治党的效度在于制度的顶层设计和具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意蕴深远、辐射面广,既需要理论构建、宏观谋略,也需要务实求细、抓实抓严。只有做到中央整体战略布局、地方严格细化,才能链接目标与责任、理论与实际,打通“最后一公里”和“最先一公里”。在加强监督和执行方面,各级党委必须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把从严治党责任承担好、落实好,要做到“三注重”。一是注重领导的表率和示范。“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传导压力、选树典型、设立标杆,各级党委和各党支部书记负第一责任,确保从严治党的强势推进和组织领导。二是强化“两个责任”在具体工作中的落实。落实行政执法职权法定责任追究制、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明确具体工作中的组织责任、法人责任、个体责任、集体责任,推广档案记录、背书免责、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做到“重大责任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三是注重加大党内法规的执行和约束力度。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严格贯彻执行党内法规,使法规刚性约束得到严格遵循,切实做到在党内法规面前人人平等、遵守党内法规没有特权、执行党内法规没有例外,坚决防止出现“破窗效应”,切实增强党内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加强对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罚,让违反制度者付出应有代价,让全党引以为戒,对法律的执行常怀敬畏之心。
(二)在处理宪法法律与党内法规关系中找定位
全面从严治党的尺度在于党纪党规与宪法法律的实施。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党纪党规挺在宪法法律的前面。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到“两学一做”,党纪党规逐步纳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彰显了党对自身组织建设的自信与担当,也反映出对党员进一步的行为规范与严格要求。“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习近平反复强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并提出党章是“根本大法”和“总规矩”。在遵守党纪党规的同时,遵守宪法法律,运用法治方式法治思维,依法治党依法治国,深化改革、化解矛盾,要求党员干部不仅需要以党内法规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更要模范遵守法律法规。通过学法用法,重点掌握有什么权力、边界在哪里、行使的程序是什么、违规行为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结合实际完善有效管用的党纪国法制度体系,做到法律制度的专业系统性、法律废改立的持续性、法律解释的权威性、大案要案的示范性。
(三)在处理弘扬传统与改革创新关系中求突破
全面从严治党的长度在于传统弘扬与改革创新。从党的历史上看,党的建设自始至终贯穿了从严治党的高标准、严要求。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积累了许多治党管党方面的规律,这些规律来自于对自己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总结,来自于对国外政党建设有益经验的借鉴。如,纪检监督与民主监督、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群众路线作风建设、党内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生活会制度、从思想上建党等。改革开放以来,党的执政基础、社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历史上形成的有效经验对全面从严治党依然具有生命力,应当继承弘扬,但面对新的世情、国情、党情发生的深刻变化,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都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面对新问题,全面从严治党需要秉持日日皆新、生生不息的进取精神,加大“传统”向“创新”转化的制度建设,解决“理论”与“心理”不一致的矛盾;加大“评价”向“行为”转化,解决“经验”与“现实”不一致的矛盾;强化“规范”向“示范”转化,解决“说”与“做”不一致的矛盾。
(作者系新疆伊犁州委党校讲师、伊犁师范学院中国新疆与周边国家合作发展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
(责任编辑楚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