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玲(广西师范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6)
公共危机事件中政府新闻发布研究
陈玲
(广西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广西桂林541006)
近年来,我国公共危机事件频发,俨然已朝着常态化方向发展。而作为人民利益的代表者,政府必须在公共危机事件爆发时采取必要的危机公关措施。新闻发布是政府开展危机公关活动的一个重要的手段。我国政府就公共危机事件而进行的新闻发布机制虽然已日渐成熟,但在诸多的新闻发布活动中还存着以沉默为主、报喜不报忧、报道时效性不足等诸多问题,惯性的政治思想、信息披露的权责不清、新闻发布机制的不完善是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鉴此,我国政府必须转变政治思维、完善新闻发布机制、理清信息披露职责,从而为危机公关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公关危机事件;危机公关;新闻发布
近年来,我国频发诸多公共危机事件,如汶川大地震、南方雪灾、山西苯胺泄露、天津大爆炸等,俨然已朝着常态化方向发展。这些公共危机事件,一方面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另一方面也在考验着政府应对和处置公共危机的能力。发布有关危机的新闻讯息,是政府在新媒体时代下开展危机公关的一个重要手段。然而,出于种种原因,我国政府在应对公共危机事件中,常常以一种消极被动的态度发布新闻信息,长期以往,无疑会损害政府的公信力,甚至将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鉴此,本文试图研究公共危机事件中政府的新闻发布情况,探析其中出现的问题,并剖析引起这些问题的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政府新闻发布的对策建议。
(一)公共危机事件与危机公关
公共危机事件是指对整个社会系统的基本价值、行为准则以及组织架构等,能够构成巨大现实损失或潜在危险,涉及到公共问题及公共利益的危机事件。由于公共危机事件的公共性、高度不确定性、严重危害性,公共危机事件一旦发生,将会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的威胁,如果政府组织处理不当,势必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进而威胁到政府的公信力和政府治理的合法性,因此政府有关部门必须针对公共危机事件开展危机公关活动。政府的危机公关就是政府组织为了维护其公众形象,采用一定的公共关系的策略、原则、方法而开展的一系列解决政府危机的活动。
(二)新闻发布
新闻发布是相关组织及个人作为发布主体,就某一个问题或者事件,通过信息系统向社会大众发布有关信息的活动。而政府新闻发布是指以相关政府或者政府相关部门发布主题,借助大众传播方式,向社会公布其政务信息或者其他信息资源的活动。
(三)公共危机事件中政府新闻发布的重要性
首先是有助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政府在危机事件中开展新闻发布活动事实上是保障公民知情权利的一种方式。政府就公共危机事件发布相关新闻,能够让社会民众了解到最为权威的最为准确的公共危机事件信息。其次是有利于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政府如果能够及时准确地发布有关公共危机事件的相关信息,使得社会公众能够及时看到政府在公共危机事件发生时所采取的措施和政策,看到政府的有所作为,这对于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的提升有很大的影响。再次是有利于提高社会应对危机能力,维护社会稳定。公共危机一旦发生,没有正确的舆论引导,社会公众由于信息的不畅通以及其他局限,容易受到负面情绪的影响,进而产生恐慌,特别是对处于公共危机事件中心的人来说,在其生命财产受到公共危机事件严重威胁时,更容易引发一些不利于社会稳定的因素。政府在应对公共危机事件时,及时准确地引导社会公民采取正确的解决措施,使得社会公民能够在政府的正确引导下培养起危机意识,增强整个社会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把公共危机事件的损害减到最小,进而稳定了民心,维持了社会正常秩序的运转,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与社会沟通公共危机事件信息中处于被动
在面对公共危机事件时,许多政府并不是无所事事、任事件发展,相反政府常常是颁布了许多相关的文件,采取了诸多对策和措施,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和人力来解决危机事件。但问题是在与外界社会进行沟通交流时,政府系统往往是采取沉默的态度,并不主动积极地向社会公布有关的公共危机事件信息,有时甚至是隐瞒或者谎报危机真相及其严重程度。这种秘而不宣的态度在沟通信息不发达的社会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事态的蔓延,但是在当今科技信息迅速发展,各种新兴媒体不断更新的时代,更容易引起社会的不稳定和政府公信力的下降。
(二)报喜不报忧,危机意识不足
我国社会在传统上通常是把正面宣传作为主要的宣传方式,根据这一原则,在面对公共危机事件时,相对于公共危机事件中的客观信息,例如受伤害人数、严重程度、损失程度等这些令人沉重的信息,有些政府更愿意对社会公开的是危机事件过程中政府的措施、社会组织和相关人员的努力,以及最后危机事件的处理情况等这些正面的报道。这一做法,无疑在某种程度上能够起到维护社会暂时稳定、提升政府形象的作用,但是却很难培养社会的危机意识,一旦公共危机事件发生,社会公众心理接受能力减弱,将会对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产生不良影响。
(三)新闻发布信息的时效性和真实性存在缺陷
公共危机事件发生后,政府开展危机公关,必须遵循危机公关的时效性和真实性原则。真实有效的新闻信息既有利于危机事件的解决,也有利于社会稳定。纵观我国政府在这方面的种种表现,我国政府新闻发布信息的时效性和真实性存在着缺陷。政府往往是在危机事件发生之后,或者是在迫于社会压力下,才迟迟给出相关危机事件的新闻信息,使得危机公关失去了时效性。政府在发布相关危机事件的新闻信息时,也往往是有选择性的发布或者是遮掩式发布,使得发布内容不全面,容易造成信息失真。这样缺乏时效性和真实性的政府危机公关不但不利于危机事件的解决,而且可能会误导新闻报道,引起社会的不稳定。
(一)过度正面宣传,维护政府形象
由于公共危机事件的破坏性以及严重性,社会及政府都把公共危机事件看作是一种负面的东西,不好的事件,公共危机事件的发生及处理都需要政府较强的执政能力和处理能力,政府一旦处理不当,很容易损害政府公信力,使得政府形象大跌,这样一来,报喜不报忧成了政府的首选。一直以来,我国都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报道方针,正面宣传能够对于社会大众心理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并且有利于社会风气的积极向上,维护政府的形象,出于这些考虑政府选择性地把公共危机事件中正面消息进行报道,所谓是报喜不报忧。
(二)信息披露的权责不清
一直以来,在公共危机事件发布之后,信息发布的滞时性、危机信息发布的不全面、危机信息的故意隐瞒是我国信息披露制度的一个缺陷。相应信息未进行公开发布进而侵犯公民的知情权,并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进行惩处,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喻国明教授认为“长期以来,在信息披露方面,我们国家存在着一种明显的责任不对称的情况。表现在作为某一级主管的官员,不披露某类信息不会承担任何责任。但如果一旦他披露了,却可能要承担由此而来的全部后果”。基于经济人的理性思想,那么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当公共危机事件发生后,相关政府当然不会主动、积极地进行新闻发布,公开信息。
(三)新闻发布机制的不完善
我国政府新闻发布会从1982年的《关于设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请示》开始进入规范化,经过多年的发展,新闻发布会制度已日渐成熟,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新闻发布制度还存在着许多缺陷,特别是地方政府发言人的新闻发布经验以及新闻发布技巧。新闻发言人尤其是地方政府的新闻发言人在发言素养和发言技巧等方面的欠缺将会对公共危机事件中政府的新闻发布具有较大的消极影响。
(一)转变传统政治思维,“主动出击”
政府必须要转变传统政治思维,主动面对社会。首先政府必须重视新闻媒体在处理公共危机事件中的重要作用,尊重新闻媒体,而不是在面对新闻媒体时采取推脱态度。其次政府必须对于公共危机事件中的新闻发布有客观的认识,必须清醒地意识到发布公共危机事件中的信息可以安抚人心,营造一个利于解决问题的氛围,获得社会公众的力量和支持来解决问题,并在和社会公众一起共度难关中树立政府形象。
(二)加强监督,理顺信息披露的权责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不断推进,我国政府新闻发布制度也在不断发展与完善,各级政府新闻发布的规章制度也越加规范,来自各部门各级政府的新闻发言人队伍也在逐步壮大,互联网网谈、答复记者问等各种新闻发布形式也在不断更新,我国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确实已取得较大的进步。但是,出于某种特殊利益的考虑或者是为了维护政府正面形象,在公共危机事件发生时,还是有些政府选择沉默或者隐瞒或者避重就轻的态度面对社会公众,虽然我国《突发事件法》对谎报、瞒报等也做出了给予处分的规定,但在具体的实践中很难对政府进行惩处。因此,必须要细化这方面的规定,加强对政府相关人员的监督,尤其是在公共危机事件中,切实明确信息披露的权责,真正发挥政府新闻发布方面公关的作用。
(三)加强新闻发布的规范化
新闻发布的规范化是政府与社会在公共危机事件中沟通信息的重要因素。加强政府新闻发布的规划化,政府需要作出以下努力。首先是要尽快发布信息,强调信息的时效性与真实性。公共危机事件一旦发生,作为权威信息来源的政府必须要第一时间发布信息,即使是最为简要的时间、地点、人物等信息的发布也是最为关键的,否则很容易造成信息的滞时,甚至是谣言的产生。之后根据公共危机事件的发展,逐步地分阶段对信息进行更新,以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其次善于利用新兴媒体,全方位与社会进行信息交流沟通。当今时代是信息化的时代,各种舆论媒体手段不断更新,电视、报纸等媒体手段已经不能满足人民的需求,微博、微信、博客等社交媒体,由于其传播速度、信息传播数量、读取信息之快,已越来越深受人们的依赖。在这样信息化媒体化的时代,政府必须要不断学习更新的网络知识,善于利用微博、微信等各种新兴媒体,发布有关公共危机事件的相关消息,全方位与社会进行信息沟通交流。再次,切实提高新闻发言人的全方面素养。新闻发言人作为政府新闻发布的代言人,关系着政府的形象,其一举一动都代表着政府。新闻发言人必须要参与公共危机事件的解决当中,这样才不至于在面对社会媒体时对于公共危机事件“无话可说”或者是“无可奉告”;新闻发布由于其公开性和复杂性,要求新闻发言人必须具备一定的政治、职业、形象等全方面素养,否则难以应对来自公共危机事件和社会的压力。
政府无法阻止公共危机事件的发生,但是政府却可以通过向社会开展新闻发布活动,向社会公布相关的公共危机事件的处理与应对等相关信息,进而一定程度上减少公共危机事件的伤害程度,同时政府也能够在这样的作为中树立良好的形象,提升政府公信力。
政府在公共危机事件常态化的今天,很大程度上认清了新闻发布这一公共关系手段的重要作用,但是在具体的事件操作中,由于种种原因,我国政府在与社会进行公共危机事件信息沟通时有着多方面的不足,这些问题对于公共危机事件的解决有一定的阻碍作用,并且不利于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的提升,更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在这样一种情况下,我国政府必须努力完善公共危机事件中的政府新闻发布制度。新闻发布的规范、及时,政府与公民社会之间的信息沟通的顺畅,政府的危机公关就会取得成功,这不但有利于公共危机事件的解决,同时还对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社会的稳定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Abstract】In recent years,China's public crisis events occur frequently.It seems to have been moving in the direction of normal development.And as a representative of the interests of the people,the government must take the necessary public relations measures in the event of public crisis.News release is an important means for the government to carry out public relations activities.News release mechanism taken by our government during public crisis has become quite mature,but problems such as keeping silence,good news only,insufficient timeliness still exist in our news release activities.The reasons lie in the inertia of political ideas,unclear responsibilities in information disclosure and imperfect news release mechanism.In view of this,our government must change the political thinking,improve the news release mechanism,and clarify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information disclosure,so as to lay the foundation for the smooth development of public relations crisis.
【Keywords】public crisis events;public crisis relations;news release
Research on the Government News Release in the Public Crisis
Chen Ling
(School of Politics and Public Administration,Guangxi Normal University,Guangxi Guilin 541006)
D630.1
A
1671-5101(2016)04-0122-04
2016-03-28
陈玲(1990-),女,广西钦州人,广西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014级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孙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