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亮(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广东 广州 510520)
论侦查讯问人员语言自我形象的提高
王亮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广东广州510520)
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询问证人的过程,是侦查讯问人员语言自我形象塑造的过程。侦查讯问人员语言形象、能力和语言风格,对侦查讯问或询问活动的成效具有最直接的决定作用。
侦查讯问人员;语言形象;能力;语言风格;塑造
在侦查讯问或询问言语活动中,侦查讯问人员讯问或询问的内容、讯问或询问时遣词造句的材料,讯问或询问时的语气、语调,讯问或询问时的身姿手势表情等,都会给犯罪嫌疑人或证人留下一定的印象,即每个侦查讯问人员都对犯罪嫌疑人或证人树立了自己的形象或语言形象。侦查讯问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询问证人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语言形象塑造的过程。侦查讯问人员的形象或语言形象是否具有影响力,直接关系到自身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或证人具有吸引力,关系到侦查讯问或询问活动能否顺利进行以及能否与犯罪嫌疑人或证人建立良好心理接触等问题。侦查讯问人员的言语能力、言语水平及其言语行为,对讯问活动的成效具有最直接的决定作用。[1]
(一)侦查讯问人员的声望
声望,是指一个人好的名声。它包括美誉度和知名度两个指标。美誉度指的是好名声还是坏名声以及好坏的程度。知名度是指知道这好名声或坏名声的人的多少,和知道的程度,即名声在社会传播的广度与深度。
在演讲活动中,演讲组织者最伤脑筋的事就是如何吸引更多的听众。通常,在作广告时总要给讲演者冠以一些头衔。如“某某教授”“某某专家”,或是“从某国归来”等。不管组织者是否意识到,他们这样做,实际上是利用演讲者的声望、权威性,即演讲者的威信效应来吸引听众。
在讯问或询问言语交往活动中,声望或威望高的人比声望或威望低的人说起话来,更能改变人的态度。例如:驻某市空降师发生一起盗窃杀人案。案发后,经当地公安机关侦查,发现一现役连级干部师某有重大犯罪嫌疑,于是将其拘留审查。侦查讯问人员经多次讯问,师某拒不认罪,致使讯问工作陷入僵局。后该市主抓刑侦工作具有38年公安工作实践、负责侦破过无数大案要案和多起碎尸案,在当地很有影响(师某也有耳闻)的老局长亲自上阵。老局长的出场,给疑犯在心理上产生震慑作用,几个回合的交锋后,疑犯不得不改变抵赖的态度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由此看来,声望高低的确能改变人的态度。同时,声望、权威效应的存在,已构成讯问语言学的一个基本原理。简单表述这个原理的内容就是:侦查讯问人员的声望对犯罪嫌疑人或证人的态度形成及改变起着重要作用。一般情况下,声望高的侦查讯问人员比声望低的侦查讯问人员更能改变他们的态度。
在讯问或询问言语交往活动中,侦查讯问人员的声望高低将直接影响审讯的效果。对于那些声望、威望不高或者没有声望、威望的侦查讯问人员来说,如何获得声望、威望从而改变犯罪嫌疑人或证人的态度呢?一个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就是向权威靠扰,提高知名度、美誉度,锻炼口才。
(二)侦查讯问人员的自信心
自信心指的是侦查讯问人员对自身能力与特点的肯定程度。肯定程度越高,自信心愈强。这种肯定程度与侦查讯问人员的修养、自身水平和讯问言语能力有直接关系。
倘若缺乏自信心,就会造成两种后果:一是自卑;二是过于自尊。这两种后果也都必然导致审讯的失败。对于审讯来说,缺乏自信心是一种严重的心理障碍,必须克服。相反,具有高度自信心的侦查讯问人员,在各种讯问或询问言语交往活动中很容易显得落落大方,谈吐流畅,自己内在的各种能力都能得到正常的发挥,自信心强不但可以直接提高讯问或询问言语交往活动的效果,而且还可以弥补自身某些方面的不足,增加讯问或询问言语交往活动的整体人际吸引力。侦查讯问人员在讯问或询问言语交往活动中,是否具有吸引力、影响力以及这种吸引力、影响力的强弱程度往往取决于许多因素的共同影响,如思想水平的高低、文化素质、业务素质的深浅、内在气质的雅俗、性格情绪的隐显以及身材外貌的美丑,都会影响人际吸引力和影响力。但要在众多方面都达到相当的程度,或都得到对方的满意,那几乎是不可能的。而讯问或询问时所表现出来的高度自信心可以在一定程度弥补其他因素的不足。
(三)第一印象
这里说的第一印象是指在讯问或询问言语交往活动中,侦查讯问人员的各种特点给犯罪嫌疑人或证人留下的“第一感觉”或最初印象。在讯问或询问活动中,它是侦查讯问人员与犯罪嫌疑人或证人一接触随即产生的无声交流。通常的情况都是这样的:每当犯罪嫌疑人被带进审讯室,犯罪嫌疑人总是根据自己以往的阅历、经验、已有的知识,去对侦查讯问人员的外部特征进行观察、分析,从而断定侦查讯问人员的年龄、爱好、性格、修养、气质、经验和感情态度,形成他的第一眼印象,左右他的受讯态度。照道理,这样形成的第一印象,不一定正确、全面,可是作为侦查讯问人员,对此却不可掉以轻心。因为第一印象的好坏,影响着犯罪嫌疑人或证人的感情、兴趣与注意力,影响着侦查讯问人员同犯罪嫌疑人或证人作进一步的交流,甚至还可能影响着整个讯问或询问的成败。
第一印象,对讯问或询问有三个作用:
1.对讯问或询问的基础来说,它具有认知效应。第一次同侦查讯问人员接触的犯罪嫌疑人或证人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侦查讯问人员的认知。认为侦查讯问人员好,讯问或询问就能顺利进行,反之,就会影响讯问或询问活动的顺利进行,这里 “第一印象”有很大影响。美国社会心理学家罗纳德作过一个实验:他在大学里面招募一批志愿者,然后把这些志愿者分为两组,分别称为甲组和乙组,他让志愿者一同观看一张人物登记照。首先,这名心理学家对甲组的志愿者说,这张照片的头像来自一名十恶不赦的混混,是一位屡教不改的罪犯。接着,他又对乙组的志愿者说,这张照片是一位著名的科学家的登记照,他是一位德高望重、受人尊敬的科学家。看完后心理学家让甲乙两组的志愿者根据这个人的外貌来分析其性格特征。结果,甲组的志愿者说,一看这个人深陷的眼睛就藏着阴险和罪恶,高耸的额头就知道他死不悔改的决心。而乙组的志愿者却得出了相反的结论,他们说,这个人深沉的目光表明他思维深邃,高耸的额头说明了科学家探索的意志。
这个实验表明:如果人的第一印象形成肯定的心理定式,会使人在后续态度中具有偏向性,这对发掘对方美好的品质具有积极的意义。如果第一印象形成的是否定的心理定式,则会使人在后续行为中多偏向于揭露对方令人厌恶的部分。可见 “第一印象”对人的认知有重大影响,这种认知必然影响侦查讯问人员与犯罪嫌疑人或证人之间的好恶感和人际吸引力,从而影响到讯问或询问活动。
2.在当时,它对讯问或询问具有即时效应。第一印象具有表面性的特点,犯罪嫌疑人或证人多半是对侦查讯问人员外在特点的感知,这种感知比对其内在的智能、性格、态度更容易迅速做出正确判断,而且其判断因人而异的情况比较少,所以,犯罪嫌疑人或证人在讯问或询问的过程中,常常就凭它对讯问或询问言语交往活动做出决断或调整。侦查讯问人员如言语文明,举止端正,衣着得体,立刻就会产生一种吸引力,使犯罪嫌疑人或证人愿意和他继续交往,使讯问言语交往活动顺利进行。相反,由于一看就不顺眼,一听就不顺耳,致使犯罪嫌疑人或证人产生厌烦情绪,甚至出现犯罪嫌疑人沉默不语,抵触对立的情况,讯问或询问活动会陷入僵局。
3.在事后,它对讯问或询问具有长久效应。第一印象具有强烈的记忆效能。在讯问或询问活动中,侦查讯问人员第一句问的什么,是如何开头的,很久以后仍记忆犹新,而第二句第三句则难以记起。这种记忆会因其好与坏而相应地引起犯罪嫌疑人或证人情感上的好恶反应或心理定势,从而对讯问或询问活动产生持久影响。
侦查讯问人员怎样才能使自己的语言有个良好的“第一印象”呢?
在第一次侦查讯问中,由于侦查讯问人员对犯罪嫌疑人没有更深的了解,所以讯问要格外慎重,做到恰如其分。首先要有礼貌。比如犯罪嫌疑人刚进审讯室,侦查讯问人员说“蹲那儿”或“坐那儿”给犯罪嫌疑人留下的语言形象是不同的。其次要得体。说话要和自己的身份、年龄、职业相吻合。问话要注意受讯人的特点。对有较高知识水平的犯罪嫌疑人讯问,语言可文雅一些;对文化程度不高的犯罪嫌疑人讯问时,语言宜通俗粗犷一些;对异性犯罪嫌疑人讯问,态度应温和而不轻浮;对地位较高的犯罪嫌疑人讯问,态度应尊重而不献媚。否则,难以有好的语言形象。
此外,侦查讯问人员给犯罪嫌疑人或证人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除考虑上述的因素外,还应注重仪态,即仪表神态,它包括侦查讯问人员的穿着打扮和精神状态。一般来讲,在容貌上,都应着统一服装;男女发型及男同志的胡须等都应符合身份;在姿势上,预先选定是立姿还是坐姿等;在神态上,一般不需要丰富的表情和面部的肌肉变化。眼神,也不需要变化无穷。在讯问或询问中,侦查讯问人员不需要较复杂而又繁多的动作,包括用手的动作也是少而精的。
(四)侦查讯问人员的风度
德国戏剧家莱辛说 “风度是美的特殊再现形式。”风度包括姿态、表情,而我们这里强调的风度,是侦查讯问人员在气质上的言语表现,是侦查讯问人员的涵养的外化。侦查讯问人员清漪、峻严、刚正、慷慨的语言气质,往往具有强大的吸引力,其语言令人一闻而震慑心扉,其风度令人一见而肃然起敬。使自己的言语具有风度,是塑造自我语言形象的重要途径。
侦查讯问人员语言的风度不单是个语言技巧问题。有人认为,说话要慢,慢条斯理,这样才有风度。其实风度的有无不在节奏的快慢。解疑答难,沉吟再三是风度,话题飞转,应对如流也是风度;有人认为,话语要长,口若悬河,这样才有风度。其实,风度的有无也不在于话语的长短。洋洋洒洒,侃侃而谈是风度,只言片语,适时而发也是风度;有人认为,说话语气要激昂,这样才有风度,其实,风度也不在于表情的隐显。谈笑风生,神采飞扬是风度,温文尔雅,含而不露也是一种风度;同样,风度的有无也不在于情绪是否平缓。轻声慢语中显得彬彬有礼和慷慨陈词中透出一股英风豪气同样都是一种风度。
孔子说“文质彬彬,然后君子。”风度正是外在语言和内在气质的恰当配合。
首先,风度是一种品格和教养的体现。俗话说:“慧于心而秀于言”,“腹有诗书语自华。”如果没有远大的理想抱负,没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没有优雅的个性情趣,没有一定的文化教养,而是思想品格低下,没有文化知识,其语言必然粗俗鄙陋,琐秽不雅,毫无魅力可言。其次,风度是一种性格特征的表现。比如性格温柔宽容、沉静多思的人,往往寥寥几句的轻声细语就能包含浓烈的感情成分;而粗犷豪放、性情耿直者,谈话则开门见山、直来直去。再次,风度是涵养的一种表现。这主要表现在处理人际关系时,不卑不亢,雍容大度。最后,风度还是侦查讯问人员语言的遣词造句、语气腔调、手势表情等等的综合表现。优秀的侦查讯问人员都具有自己独特的言语风度和风格,这些风度、风格对于形成个人乃至个人所代表的组织的形象、声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侦查讯问人员在培养自己的讯问或询问言语风度时,应根据自己的性格特征、情趣爱好、思维能力、知识结构等有所选择。另外,同样一个人,在不同的场合、不同的环境下,其讯问或询问言语的风度也是有所不同的。比如侦查讯问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与在家里跟家人闲聊时,则表现为两种相差甚远的风度。
讯问或询问言语的风度是侦查讯问人员的一种自然特色,是与时代相吻合的。我们反对脱离时代追求风度,我们也反对脱离自己的个性、身份去讲究风度。任何东施效颦、搔首弄姿、没有个性的讯问或询问言语都毫无风度可言。
在具体的讯问或询问言语活动中,我们可能会遇到这种情况:同样的话,这个侦查讯问人员说,犯罪嫌疑人或证人就很愿意接受,而换成另一个侦查讯问人员说,犯罪嫌疑人或证人不但不愿接受,还会产生一些反感情绪。为何会出现这两种截然相反的结果呢?这实际上牵涉到侦查讯问人员讯问或询问的态度问题,犯罪嫌疑人或证人希望侦查讯问人员对他讲的东西都感兴趣,并希望侦查讯问人员的态度是友善的、良好的。作为一个成功的侦查讯问人员,讯问或询问时给犯罪嫌疑人或证人以良好的态度,是展现侦查讯问人员讯问或询问魅力的保证。而讯问或询问态度又是侦查讯问人员风度的最直接体现。
(一)语言能力
评价一个侦查讯问人员的讯问或询问效果的优劣,至少要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是从其讯问或询问的内容来说,其语言是否得当;二是对犯罪嫌疑人或证人来说,其语言是否具有吸引力。无论哪一点,语言能力的高低都是一个关键的因素。语言能力就其内涵来说,包括三种能力:表达能力、发送能力和非语言因素的运用能力。
表达能力,即侦查讯问人员为了表达所要表达的讯问或询问内容,而对一定讯问或询问语言材料和结构的选择、组织能力,也就是遣词造句、组段谋篇的能力。表达能力是侦查讯问人员语言能力的核心部分。
发送能力就是侦查讯问人员将要表达的讯问或询问内容用一定的语言形式配合好了以后,通过一定的发送器官(口、手)发送出去的能力。目前有关讯问语言(包括讯问言语)的书籍和学术论文中几乎没有研究发送能力,大都集中在侦查讯问人员的表达能力的研究上。其实侦查讯问人员的发送能力也是影响讯问或询问语言效果的一个因素,它和遣词造句等表达能力也不相同。例如,让侦查讯问人员甲、乙两人分别按预先设定的讯问方案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其讯问效果就可能不同,我们可能说甲的讯问得体,乙却呆板平直,不得体。在这里,语言形象的好坏与表达能力是没有关系的,因为,他们表达的内容和表达内容的词语句式都是预先设定的,这里只是甲、乙两人的发送能力有高低之分。
非语言因素的运用能力就是在讯问或询问时运用身姿、手势、表情、眼神等非语言手段的演示内容的能力。身姿手势表情等非语言手段的运用,在讯问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一是非语言手段具有表现侦查讯问人员思想情感的作用;二是非言语手段具有润色语言的作用;三是非语言手段具有替代语言的作用。审讯中借助于非语言因素替代语言可以使侦查讯问人员把意思表达得更形象、更含蓄,能够增强讯问效果。如为了说明某一犯罪嫌疑人罪恶的多少以及其交代罪行的多少可以用手势比划长短来说明。手比划得很长,说明罪恶多,手势短,说明交代罪恶仅一点点。此外,一些形象的手势能够替代语言:如作出长方形的、圆形的、方形的手势能够象征某些物品等。
(二)交际能力
交际,又可称之为沟通(Communication),沟通是指以符号、记号为媒介的人际之间的交互作用(互动),即人们在交往过程中通过某种途径或方式将一定的信息传递给另一个接受信息的人。沟通所凭借的媒介可以是语言的方式,也可以是非语言的方式。
讯问语言学认为,讯问语言艺术是语言、交际能力的综合反映,它主要取决于交际能力的高低。交际能力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不但包括句子的合法性(grammaticality),还包括句子的可接受性(acceptability)和得体性(appropriateness)。[2]讯问语言艺术恰恰就强调这一点。侦查讯问人员要做到善于说话,光注意其正确性是远远不够的,还得充分考虑双方特定的人际关系,甚至有时还要牺牲语言的正确性以换取语言的可接受性和得体性,这样才会被认为有语言艺术。
侦查讯问人员在讯问言语活动中的交际能力是由他们的业务素质、经验、声望、品质和个性特征决定的。善于同人交谈和理解对方是交际能力的重要标志。善于同人交谈的侦查讯问人员能够在交往初期一下子抓住对方的思维,并引导到需要的轨道上;善于理解对方是引起对方好感的重要因素。
按照社会心理学的观点,一个人的社会活动是在同其他人的经常交往中进行的。交往的重要内容是心理接触。也就是交往参加者之间的相互影响、了解和信息交流。良好的心理接触,或者说使参加交往者认识到交往的必要性和具有交往的愿望是心理接触能产生良好效果的重要条件。
讯问或询问言语活动就是一种心理接触。这种心理接触是侦查讯问人员同犯罪嫌疑人、证人、被害人及律师之间的一种特殊形式的心理交往关系。其特点是侦查讯问人员试图建立和保持同各诉讼参加人的良好心理接触,以便使各个个体积极地参加到讯问活动中来,并使侦查讯问人员获得与案件有关的真实的、充分的陈述证据材料。可见,建立良好的心理接触也是侦查讯问人员交际能力最为直接的表现形式之一。
(三)应变能力
应变能力是指侦查讯问人员在讯问或询问言语活动中能够应付窘局和意外发生的情况的一种能力。它是侦查讯问人员神经活动灵敏性的反映。
影响侦查讯问人员应变能力的因素很多,主要有素质、气质和性格,知识和社会生活经验,讯问或询问技能技巧的掌握,对案情的熟悉程度及与之有关的一般能力的强弱等等。应变能力的培养是和影响因素相适应的。而一种能力的培养除了先天素质外,后天因素往往起着决定作用。
能力并非是由自然界恩赐的、天生的东西,而是在生活和活动中形成的。但我们并不否认大脑结构差异特点的先天性,而这些特点可能是顺利完成某种活动的条件。这些作为能力发展的自然前提,表现出脑、器官、活动结构和生理特点就是素质。素质与神经过程的强度,平衡性和灵活性上的差异有关。应变能力作为人脑神经活动灵敏性的反映当然离不开素质。即神经灵敏性高的,应变能力培养发展则快,反之则慢。
知识水平的提高是提高应变能力的基础。作为侦查讯问人员不仅要努力学习专业知识,而且还应广泛接触社会,接触生活,博览百科知识。每一个从事审讯工作的同志都会感到,社会生活经验丰富的人,应变能力相应的就强,这也是无须证明的。所以侦查讯问人员还应在社会实践中积累更多的社会生活经验。
侦查讯问人员对案情的熟悉,是实现应变的首要条件。否则即使让你听审,你也会感到莫明其妙。因此,侦查讯问人员在审理案件前,必须全面熟悉案情,了解犯罪嫌疑人的个性心理特点及其现阶段的心理状态,这样才能根据现实情况快速而准确地实现应变。
实践证明,侦查讯问人员的能力并非局限于上述几个方面,构成侦查讯问人员能力的诸多因素之间,是互相渗透、相辅相成的。侦查讯问人员的能力是诸多能力的合成,任何方面的欠缺,都会导致侦查讯问人员能力的下降,从而影响讯问或询问效果。
讯问或询问语言风格是侦查讯问人员在语言运用中形成的运用语言的各种特点的综合表现,是由于侦查讯问人员运用语言的方式、方法不同而形成的一种风貌、格调。
(一)基本格调——朴实
讯问或询问语言风格的基本格调是什么呢?是朴实。
朴实,首先表现在质朴无华。讯问或询问语言是实用性的言语,它以准确简明地传递讯问或询问信息,尽快与犯罪嫌疑人或证人沟通为已任,因此,在信息传递上多用朴素的语言。朴素就是平白如话,不加雕饰,不事渲染,尽量少用比喻、夸张等形象描绘类的修辞方式,给人以自然、朴实无华之感。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教育时,语言更应该朴实,要恰如其分,符合法律规定和政策,符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既不能诱骗,也不能恐吓。讲犯罪事实,要做到是什么犯罪就说什么犯罪,名实相符,不能为了施加压力,便危言耸听,把他的犯罪说的严重得不得了;也不能为了解除犯罪嫌疑人的思想顾虑或畏罪心理,就轻描淡写,把他的犯罪说得很轻。总之,朴实的语言是最有说服力的语言,只有用朴实的语言进行教育,才能有效地矫正犯罪嫌疑人拒供或伪证的消极心理,促使他改变态度,如实供述案件情况。
青岛市公安局在讯问犯罪嫌疑人孙某时,孙某交代他在被捕前与其妹将罪证转移的隐藏地点后,办案人员前去提取罪证未获,孙某的妹妹又什么也不讲。显然,孙某没有说实话,或者其妹又将罪证转移了。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促使孙某如实供述,缴获罪证呢?侦查讯问人员根据他们兄妹感情很深这一情况,针对孙某既不敢硬抗、又不心甘情愿交出罪证及非常害怕其妹妹被追究的心理,对孙某讲:“过去,你把你的妹妹扯进犯罪活动中去,这已经是很不应该的了,现在你仍然不愿把罪证交出来,难道你希望她越陷越深么?”“凭她帮你隐藏罪证这一点就已构成犯罪,可我们并没有对她予以追究,还没有对她采取强制措施,这你是知道的,前天她还来给你送过东西……。”这一番不欺不诈、实实在在的话,使孙某不得不信服。为了使自己的妹妹免受惩罚,他急切地说出了实情。侦查讯问人员的几句话便使犯罪嫌疑人改变了态度、心悦诚服的供出实情,道理就在教育犯罪嫌疑人的语言朴实,具有很强的说服力。可见,朴实既是讯问语言的风格,也是讯问语言艺术的表现。朴实的语言还具有简洁、明快的特征。讯问活动是刑事诉讼的重要环节,有法律规定的时间要求,有高度的时间性、准确性、效率性的要求,更不允许人们用社会生活中所厌恶的那种含糊不清、言之无物的空话和迂阔絮叨的废话,以及词不达意、语句不通的语言去消磨时间、贻误战机。言贵精当,作为讯问活动中的讯问,必须言简意明,通俗易懂。这是其性质和任务的需要。讯问是法律活动,必须严肃、慎重、沉着、老练、精明、细致,这就要求侦查讯问人员的语言简洁、明快,绝不能随心所欲,随意乱讲。
(二)多样化风貌
讯问或询问语言有基本的主调,并不意味着其语言风格单调。为了提高讯问或询问效果,有效地达到讯问或询问目的,侦查讯问人员总是根据具体情况和条件,采用各种有效的语言手段传递信息。这样,讯问或询问语言就必然会在朴实风格的基础上显得丰富多姿,除了主调外,还有多样化的风貌。
1.严密犀利。严密犀利是讯问语言最为显著的风格特点。语言组织的严密性决定于对犯罪嫌疑人心理的深入分析和对整个案情的逻辑推理。它主要表现在语义衔接的紧凑和前后照应上。讯问前,侦查讯问人员在分析案情、掌握已有证据的基础上,制订出周密的讯问或询问方案来。讯问时,侦查讯问人员根据具体案情和对方的心理态势,灵活机动地组织语句,一个问题紧接着一个问题地进行追讯,以致将犯罪嫌疑人一步步逼入理屈词穷的绝境,迫其缴械投降。
语言的犀利尖锐性决定了讯问语言是一种进攻性很强的语言。在讯问言语活动中,语句的轻重缓急,语气的交叉使用,辞格的恰当选择等等,都可以成为我们进攻的有效手段。也是显示讯问语言这一显著风格特点的重要方面。
语言组织中声调的变化和重音词语与非主谓短语句的大量使用,是形成讯问语言强大威慑力的重要表现手段。语言三要素中存在着许多风格色彩成份,审讯时,我方常常利用声调的提高或降低,形成“大兵压境”的攻势;常常抓住一些关键性词语,加强语气,重点发问,形成“锐不可挡”的攻势。如一起团伙盗窃案,当主要犯罪嫌疑人回答“我已经彻底交代了”时,侦查讯问人员立即回击道:“不对!离彻底还差得很远很远。”非主谓句“不对”斩钉截铁地否定了犯罪嫌疑人只偷窃了一辆摩托车的说法,有力的遏制住了犯罪嫌疑人的侥幸心理。这些语言要素风格的表现手法,都是讯问时常用的。
2.委婉含蓄。委婉含蓄的语言风格,历来深受人们的推崇。语言贵在委婉含蓄,但这种语言风格具有语体局限性。一般说,委婉含蓄的语言手段在口头语体——讯问或询问中应用很广泛,在书面语体即应用语体的讯问文书中则受到很大的限制。
委婉含蓄的言语被有的人称为讯问或询问语言中的“软化”艺术,这种艺术对于侦查讯问人员与犯罪嫌疑人、证人之间沟通信息,有着重要作用。如用于说理、驳斥、劝阻能使犯罪嫌疑人容易接受;用来表达难以启齿或欠雅难言之事,能避免尴尬或显得文雅。例如,对某一强奸犯罪嫌疑人讯问时,在其供述作案经过以后问“做这事前后你是怎么想的?”而不说“你强奸的动机是什么?”在一定情境和条件下,直说不如巧说,巧说即语言艺术。
3.庄重文雅。庄重文雅,就是端庄、持重、文明、雅致的语言格调。它与简洁有关。这种语言风格给人以高雅严谨、文明大方的气氛,常为侦查讯问人员所采用。
侦查讯问人员一般代表国家政法机关进行讯问或询问的,在犯罪嫌疑人或证人眼里,侦查讯问人员是国家法律和政府机关的代表,侦查讯问人员在讯问或询问中的语言,直接体现着自己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态度,关系到在犯罪嫌疑人或证人心目中的形象,关系到法律和政府机关的权威和信誉,这对讯问或询问工作的成败和犯罪嫌疑人或证人的思想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因此,讯问或询问语言一般要求庄严持重、沉稳典雅;同时,侦查讯问人员与犯罪嫌疑人或证人进行言语活动时双方特定的地位也决定了讯问活动要想取得成功,必须建立在双方相互尊重的基础之上。因此,讯问或询问语言不仅是经过斟酌权衡的最准确的语言、经过筛选净化的最庄重的语言,而且还是文明礼貌、纯洁健康和斯文雅致的语言。
为了保证语言的庄重,首先要注意用词的庄重,还要注意案件材料的取舍,当案情涉及社会阴暗面,尤其是强奸、流氓、奸情杀人等类案件时,这个问题更为重要。
为了保证讯问语言的庄重,除了严格剔除不该说不该写入的词语、扬弃不必写入的材料外,还必须注意侦查讯问人员自身的语言修养。由于语言修养的原因造成用词不当、文理不通,或滥用方言、文言等,也会影响语言的庄重。如有一份奸淫幼女案的《预审终结报告》写道:“丁××援于(授予)他人小恩小惠诱骗妇女。……一九八年十月……恋奸不止,食宿不连,对王××的女儿张××来往接瞧。……利用黑夜白天隐绣(引诱)求欢……连续奸淫十个月,数达20多次犯罪目的……。”这段话错别字很多,文句不通,含意不清,且不健康,写进讯问文书很不严肃。[3]
有的文书写进方言土语;有的文书半文不白,文白夹用;有的文书任意简化预审术语等。凡此种种,都不同程度地影响了讯问语言的庄重性。
[1]胡关禄.侦查讯问学[M].北京:警官教育出版社,1998:185.
[2]姚亚平.人际关系语言学[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107.
[3]潘庆云.法律语言艺术[M].上海:学林出版社,1989:107.
【Abstract】To the investigate interrogators,the process of interrogating the criminal suspects or the witnesses is the process to shape their image of language,whose image of language,capability,and style of language directly determines the interrogation effect.
【Keywords】investigate interrogator;image of language;capability;style of language;shape
How to Improve the Investigate Interrogator’s Image of Language
Wang Liang
(Guangdong Vocational College of Judicial Police Officers,Guangzhou Guangdong 510520)
DF793.7
A
1671-5101(2016)04-0073-07
2016-05-26
王亮(1963-),男,回族,河南开封人,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教务处处长、副教授。研究方向:法律应用语言学、犯罪学、犯罪情报分析和犯罪侦查。
(责任编辑:孙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