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失范行为的原因分析及解决路径研究

2016-03-19 16:08郭紫怡河南警察学院河南郑州450000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6年4期
关键词:人民警察队伍法治

郭紫怡(河南警察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0)

人民警察失范行为的原因分析及解决路径研究

郭紫怡
(河南警察学院,河南郑州450000)

人民警察是党和人民可以信赖的忠诚可靠的队伍。但在公安队伍中,也有不能忽视的滥用职权、特权思想、玩忽职守等警察失范行为。恶劣的性质,严重的后果,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危害了国家的安全稳定,影响了社会的进步与和谐,破坏了公安机关的形象和声誉。必须扫除公安队伍中的“害群之马”,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实现“中国梦”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警察;失范;原因;路径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大变革时代。社会利益格局的变化,经济体制的变革,社会结构的变动以及越来越艰难的工作任务,对公安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在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极端利己主义的影响下,人民警察队伍中出现了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背离的思想倾向。有的徇私枉法、徇情枉法,有的以情代法、以权代法,有的滥用权利、弄虚作假,这些恶劣的行为玷污了人民警察的形象,“世上不法之事莫过于执法人自己破坏法律”——西欧伟大的法学家耶林说。人民警察应该体现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他们应该是行为最标准、道德最规范的群体,普通人违法,污染的仅仅是“个体”,而人民警察违法,则污染的是“社会”,警察违法其危害性更大。

一、人民警察失范行为的类型

(一)传统执法观念型失范

“执法即管人”、“执法即罚款”、“执法即专政”等特权思想和传统执法观念导致了警察失范行为。少数民警存在 “执法就要耍特权”、“执法就能为所欲为”的错误思想。2011年永昌民警的一句“让他当面跟我说”,成了年度流行语和年度雷语,公众对于永昌民警的失望与反感溢于言表。当然,永昌警方并不“孤单”,同年南阳警方的“螳臂挡车”与“密切关注你的煽情性言论是否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再视情处理”等更是如出一辙。在利益冲突加剧、贫富差距拉大的社会中,人民警察置身于社会矛盾的“夹层”,如果不能牢固树立“规范执法,执法为民,立警为公”的理念,必然会导致特权思想严重、宗旨意识不强,必然会做出图一时之快、出一时之气、耍一时之横的行为,必将引起公众的愤怒,损害人民警察的形象。

(二)生活作风型失范

自古我国的传统文化对个人的道德修养非常重视,道德是立身之本。然而禁不住各种诱惑,对金钱权利的追求,心中“欲望”的驱使,导致少数警察生活作风方面做出失范行为。2013年6月9日的上海“嫖娼门”事件,同年8月7日的山西“歌厅小姐陪唱”事件,还有一些民警不雅视频被流传网络等等,虽然他们是受到了美色、权利、金钱等外部因素诱惑,但追其根源是自身道德修养出了偏差。很显然,对于人民警察而言,生活作风绝不是小事,少数民警正是由于生活作风这些小事上管不住自己,一步步滑向犯罪的深渊。在中国,生活作风有问题就不为道德所容,备受公众关注的人民警察深陷于此,更会受到世人的唾弃乃至党纪与国法的制裁。[1]

(三)滥用暴力型失范

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枉法不追诉与枉法追诉等是导致人民警察行为失范的又一成因。2008年3月河南省开封市劳教所的穆大民被冲凉后死亡,网络戏称“冲凉死”;2009年2月大家熟知的“躲猫猫”事件成为了年度网络第一热词;2010年2月河南省鲁山县男青年王亚辉被公安机关带走三天后,其亲属被告知“喝水死”;2010年4月发生在荆州市公安县一名在押男子溺亡在洗脸水池里的“洗脸死”等等,大家发现看守所真是一个奇怪的地方,喝水会发病死,上厕所会摔死,睡姿不对会昏迷死,做噩梦会吓死……死法雷人却不能服人,这些离奇的事情,不仅挑战了公众的想象力,也无不暴露了少数民警滥用暴力的危害性和严重性。

二、人民警察失范行为原因

(一)党内“四风”问题的消极影响

2013年6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强调:“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聚焦到作风建设上,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这‘四风’是违背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是当前群众深恶痛绝、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也是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根源。‘四风’问题解决好了,党内其他一些问题解决起来也就有了更好条件。”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市场经济、外部环境、改革开放以及复杂的执政“四大考验”,脱离群众、能力不足、消极腐败和精神倦怠“四大危险”,已经尖锐地摆在了我党面前。特别是党内脱离群众现象的大量存在,集中体现在“四风”上,有的领导干部宗旨意识淡薄,贪图名利,不务实效;脱离实际,不负责任,奢靡享乐,以权谋私。“四风问题”直接损害了党群关系,直接损害了党的形象。

“四风”是党的群众路线的死敌,它背离了我党理论基础、指导思想、宗旨和性质,是党在新的历史进程中遇到的不可避免的严峻考验与时代挑战。“四风”是党的群众路线的顽敌死敌大敌,其要害是脱离群众。这些问题虽不是今天才有的,历史上也曾反复出现过,不同的是新的历史时期,其危害性更大。[2]

(二)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问题的消极影响

中国是一个大国,全面深化改革并不是简单的事。经过30多年坚定不移的改革,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又不得不面临重大挑战与严峻困难。

第一,国内经济发展动力不足。目前,面临艰难曲折的世界经济,我国的经济运行下行压力较大。首先是国际形势错综复杂依旧充满变数。其次是国内经济企稳回升的基础还有待进一步打牢。最后是企业生产经营存在困难。

第二,不够牢固的农业基础地位。随着人口增长,居民收入显著提高,农产品工业用途迅速扩展,社会将对农产品的品种、质量、数量有更高的要求,保障农业产品的质量和供给任务艰巨,压力也越来越大。

第三,民生领域面临诸多挑战。例如,不够完善的社会保障系统;复杂的就业形势;教育领域的难点热点问题;收入支出领域的突出问题;卫生服务发展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等等。

第四,政府的建设和改革仍需加强。提高效能、精简机构还不到位;政府职能转变需要加大力度;有些部门权责脱节、职能交叉,甚至出现“越位”、“缺位”现象;廉政建设、依法行政还存在不足,一些领域滥用权力、官商勾结等腐败消极现象多发易发。

面对社会发展中存在的复杂问题和尖锐矛盾,特别是改革和建设所面临的突出问题,一些部门和群众将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当作一把万能钥匙,遇到困难就找警察,解决不了的事情就报警,遇到难办的事就让公安机关去处理,使警察的非警务活动过于繁琐与频繁,无形增加了人民警察与社会公众产生对立的概率,间接甚至直接影响着公安队伍的发展与建设。

(三)相关法律制度缺失的消极影响

1978年以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加快了法制建设的步伐。但在规范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和规范人民警察职务行为方面,还有许多缺陷和需要改进的地方。

第一,立法上的缺陷。人民警察慑于入罪受刑,注重的是自身的荣誉。经过调查,我们不难发现,立法中缺乏了惩罚职务犯罪的指导性原则,对于职务犯罪的定罪偏轻,无形中给了少数民警违规的机会,纵容了少数警察的职务犯罪行为。另外,关于国家工作人员职责的行政法规存在不足与漏洞,不够完善。甚至个别法律法规之间存在不协调和冲突等。同时,职责不清、制度不全、措施不力、工作不规范等系列问题,使还在底层徘徊的预防工作,难以及时发挥作用。

第二,执法上的缺陷。由于警察职务的特殊性,使他们具有丰富的反侦查意识和犯罪经验,加大了司法实践对这类犯罪查处的阻力,障碍重重,也使打击力度受到影响。为了维护法律尊严和警察队伍的纯洁,本应受到严惩的害群之马,因官官相护、因私感情等原因,以“工作失误”等堂而皇之的理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也是警察职务犯罪屡禁不止的一个主要原因。得不到兑现的法律规定,使少数警察有恃无恐。

第三,司法缺陷。公安工作的性质使其在司法系统建立了广泛的关系网,经过“活动”,使案件从侦破到最后的定罪量刑都会得到“关照”。最终应判实刑的而判缓刑,甚至无罪,总之使其顺利逃脱应有的法律制裁。这也就成为了公众常说的“缓刑比例最高的是警察在内的司法人员”。

(四)警察自身存在的问题影响

第一,价值取向错位。近几年,中央和地方相继出台了反腐倡廉的相关制度,各级公安机关开展了制度学习并认真加以落实,但有的警察觉得“规定”是针对别人的,与自己无关,离自己很远,案件不会出现在自己身上;有的警察忙于业务,虽然重视业务学习,但轻视政治学习,警察廉政意识和法纪观念淡薄;甚至有些警察,成为了权利与金钱的俘虏,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和犯罪分子的“靠山”。

第二,侥幸思想作祟。由于工作特殊,绝大多数警察都能意识到职务犯罪应承担的责任和后果,虽有无数“高压线”、铁规、禁令,但在利益与权力的驱动下,美色、金钱的诱惑下,少数警察不惜以家庭幸福和个人前途做赌注,他们觉得偶尔为之,“不会那么倒霉”、“出了问题也能摆平”,但是他们忘记了自己的身份与肩上的责任,也忘记了“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的古训。

第三,特权思想严重。背离“执法为民,立警为公”的宗旨,霸道作风严重,处处唯我独尊,自觉高人一等,严重地损害了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警示教育片《祸起特权思想》,通过教育片中“损我面子就教训你”、“我坐车没有付过钱”、“我的地盘我作主”、“顶撞我就拘你”、“挡我的路就收拾你”等五个案例,充分反映出涉案民警的特权思想。

三、人民警察失范行为解决路径

(一)培养人民警察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灵魂和精髓,是体现观念、理想、价值、信念及法律监督等法治领域内一系列要求的集合体,内容博大精深。[3]是调整和指导社会主义立法、司法、执法和守法的原则和方针,是反映人类法治文明的发展方向和符合中国国情的核心观念、价值取向以及基本信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其内容可以概括为党的领导、依法治国、执法为民、服务大局、公平正义五个方面,这五个方面相互支持、相互协调、相互补充,是完整的理论体系,既是对法治功能给予了高度概括,也反映了法治的时代要求。

作为人民警察,必须准确、全面、认真地深刻理解、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和精神。首先,充分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掌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并在执法过程中体现“为民”这一核心。一切为了人民,杜绝执法不作为等现象;一切依靠人民,把自己置身于群众之间,建立密切的鱼水关系,使人民群众成为执法的强大后盾;尊重和保障人权,严格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率,切实保障人权。其次,要结合队伍建设,学习和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把人民警察整体素质推上一个新的台阶。“执法为民”是广大人民警察的追求目标,如果缺乏过硬的业务水平和业务素质,案件无法破获,警情无法处置,群众困难无法解决,何谈“执法为民”?只有高素质、高能力的公安队伍,才能为人民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一流服务。因此,在培养人民警察法治理念的过程中,必须把提高队伍的整体水平和整体素质切实抓好、抓紧。最后,在学习和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过程中,加强队伍的廉政建设。通过开展系列教育活动,使广大人民警察明确为谁服务。始终把党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把正气正风作为价值追求,把廉洁自律作为公安工作的第一操守,敬畏道德律令。[4]

(二)加强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

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直接制约并影响着警察自身行为模式的选择,它既是准则和规范,又是价值观的体现。由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人民警察既要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打击犯罪,又要接触到社会的阴暗面,这种特殊的性质和作用决定了人民警察要具有很强的道德自律。

人民警察要提高道德觉悟和道德认识,自觉清除享乐观念,提高行为选择能力和道德自律意识。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的实施系统的道德教育和道德影响活动,把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实质以及内容外化为必须遵守的纪律,通过内心体验,排除错误的认识和观念,形成正确的道德律令和政治信念,把实现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和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原则转化为个人品德,并把实现这种转化作为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教育的根本任务,从而提高人民警察的道德水准和文化素质,形成人民警察队伍良好的道德风尚。

事实证明,思想政治工作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加强对人民警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把培养高尚的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作为凝聚警心的核心。[5]在新形势下,加强对人民警察法律素养、政治思想、纪律作风、职业道德等教育,加强对人民警察名利观、权力观和荣辱观的教育,端正从警动机,坚定宗旨观念与理想信念,增强自豪感与使命感,克服工作中求稳定、耍威风的消极思想,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以理论上的清醒保持行动上的坚定,为做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强化管理制度建设

2014年1月7日至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强调政法机关要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公生明,廉生威。要始终坚守职业良知,执法为民,要教育并从多方面引导人民警察恪尽职守,认真履职,自觉地用职业道德束缚自己,做到对深恶痛绝的事 “零容忍”、对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在大是大非上有明确方向,保持浩然正气,在办案或执法时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一旦发现违法违纪行为要严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坚持以透明保廉洁,以公开促公平,主动接受监督,使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

强化人民警察的队伍管理,发挥激励作用。遏制道德失范,仅仅依靠个人的思想觉悟是不够的,还需要健全的政策法规与工作机制,来挤压失范行为的空间。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是新时期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实现队伍建设和提高队伍战斗力的必由之路。把公安队伍建设纳入到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管理轨道,从“以人管人”到“以制度管人”的转变,才能真正实现依法治警、从严治警,才能使人民警察队伍处于良性发展态势。

首先,以人民警察法和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为依据,严格执行人民警察的录用制度,严格把关,从源头上确保人民警察队伍的最基本素质;其次,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五条禁令”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规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有利于人民警察队伍正规化,从而提高整个队伍的战斗力;第三,使人民警察每个执法活动的细节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将管理、处罚和考评等规则细化,以此进一步规范人民警察的职业行为,克服失范行为。[6]最后,统一思想,加强领导,严肃执法纪律,强化管理责任。领导以身作则,依法治警,从严治警,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处理严重违纪违法的行为,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包庇护短,加强队伍和警务管理,培养人民警察拒绝腐蚀和严格执法的良好素质。

(四)落实从优待警

目前,社会维稳任务日益繁重,如何调动人民警察的工作积极性,使广大人民警察勤奋工作、爱岗敬业,全身心的投入?新形势下,把解决人民警察工作问题、思想问题和作风问题与他们的实际生活、政治待遇、经济待遇相结合,将人民警察的切身利益发展好、维护好、实现好。从优待警对于进一步凝聚警心,改进和加强人民警察队伍建设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积极考虑人民警察的政治待遇。及时调研、探索建立一系列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新举措、新机制,注重在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和公安工作实践中识别、提拔和考察干部,及时记功表彰,提高政治待遇;其次,切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增加必备武器,特别是涉及到自身防护的装备,保障办案经费,做到投入与管理并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7]第三,关心人民警察的生活,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和关爱他们的家人,想方设法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最后,采取措施,保证人民警察的正当执法权益。

四、结论

人民警察是国家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力量,担负着惩罚犯罪、打击敌人、服务社会、保护人民的重要责任。而警察失范行为是一种反常现象,是一种社会病态,倘若这一现象不能得到有效和及时的控制,任其蔓延,任其发展,不断恶化,就会导致危险和可怕的社会失序。

找出警察行为失范的原因并及时地加以控制和预防是一项纷繁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个无比艰巨的任务。只有抓住问题本质,方可推动问题解决,我们应持主动和积极的态度,完善和健全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堵塞各种漏洞。只有加强对人民警察失范行为的防范,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规范执法行为,在源头上,在执法过程、执法行为等方面,不留“破窗”和“死角”,同时,切实考虑人民警察政治待遇、生活待遇等问题,凝聚警心、稳定队伍,才是新形势下加强公安队伍管理的基本策略,是坚持以人为本管理理念的具体体现,是当今时代发展对公安机关提出的客观要求。

[1]刘凤羽.警察如何重塑形象.[N].重庆商报,2011-7-8(018).

[2]段若鹏.集中解决四风问题,保持党群血肉联系[EBOL].[2016-03-25].http://qzlx.people.com.cn/n/2013/0626/c364565-21976738-2.html.

[3]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M].北京:中国长安出版社,2007:8.

[4]朱学林.坚持“八个第一”树立一流形象[N].泰州日报,2012-10-23.

[5]曹凤.论公安文化与公安思想政治工作[J].公安研究,2010(7):81.

[6]黄忠培.论警察权利监督[J].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2):14.

[7]张绍瑞.当代警察文化建设的基本理念[J].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3(2):11.

【Abstract】The people's police is a loyal team that the party and people can trust.But in the public security police team,we also can't ignore the thought of abusing power and privilege thought,dereliction of duty,and the police’s illegal behaviors.The worse nature and serious consequences violates the citizen’s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brings great harm to our country's security and stability,affects the social progress and harmony,and finally damages the image and reputation of the public security organ.Therefore,we must eliminate the"black sheep"in police team,maintain social stability,and provide strong support and guarantee for our"China dream".

【Keywords】police;illegal behavior;reason;method

Research on Resolution and Reason Analysis of the People’s Police’s Illegal Behaviors

Guo Ziyi
(Henan Police College,Zhengzhou Henan 450000)

D631.19

A

1671-5101(2016)04-0061-05

2016-04-26

郭紫怡(1984-),女,河南许昌人,硕士,河南警察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哲学、伦理学。

(责任编辑:唐世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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