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 内 简 讯

2016-03-19 10:48:02
电子知识产权 2016年12期
关键词:网络广告乔丹知识产权

国 内 简 讯

国务院:故意侵犯知识产权情况纳入信用记录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正式对外公布。此次《意见》不仅加大了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同时还将故意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情况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进一步推进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据悉,《意见》将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法定赔偿上限;探索建立对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情节严重的恶意侵权行为实施惩罚性赔偿,并由侵权人承担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同时,《意见》从法制层面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给出了明确的要求,以此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积极发挥知识产权法院作用,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审判“三审合一”,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完善涉外知识产权执法机制,加大涉外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侦办力度。

最高院探索设立知识产权上诉法院

11月29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提出加快知识产权派出法庭建设,探索设立知识产权上诉法院,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体制机制。《意见》指出,积极参与相关法律修订工作,推动完善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适时发布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案例,通过排除侵权证据妨碍、合理分配当事人的举证责任等途径,依法推进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涉产权保护案件审判的专业性和公信力;对法律适用难度较大的涉产权民刑交叉、民行交叉案件,统筹审判资源,组成民刑、民行综合合议庭,确保理清法律关系、准确适用法律;充分发挥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知识产权派出法庭建设,探索设立知识产权上诉法院,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体制机制;推动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整体效能;落实京津冀知识产权技术类案件集中管辖,合理布局全国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

最高院公开宣判10起“乔丹”商标行政纠纷案

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在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对再审申请人迈克尔·杰弗里·乔丹与被申请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一审第三人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商标争议行政纠纷10件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在涉及“乔丹”商标的3件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明确了主张姓名权保护的标准和条件,依法认定争议商标的注册损害了再审申请人对“乔丹”享有的在先姓名权。同时,因乔丹公司对于争议商标的注册具有明显主观恶意,乔丹公司的经营状况,以及乔丹公司对其企业名称、有关商标的宣传、使用等情况均不足以使得争议商标的注册具有合法性,故认定乔丹公司的3件“乔丹”商标应予撤销,判令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作出裁定。关于涉及拼音“QIAODAN”的4件案件,以及涉及拼音“qiaodan”与相关图形组合商标的3件案件,因迈克尔·杰弗里·乔丹对拼音“QIAODAN”、“qiaodan”不享有姓名权,争议商标的注册未损害再审申请人的在先姓名权,争议商标也不属于商标法规定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情形,故判决维持二审判决,驳回迈克尔·杰弗里·乔丹的再审申请。

第一批侵权盗版网站“黑名单”公布

国家版权局日前在京召开网络广告联盟服务版权保护工作座谈会,并发布第一批侵权盗版网站“黑名单”。首都版权产业联盟联合百度网盟推广、360广告联盟、阿里妈妈广告联盟和腾讯广告联盟发出了《网络广告联盟版权自律倡议》。倡议书倡议网络广告联盟建立并完善内部版权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广告投放程序,防止将广告投放在未经ICP(网络内容服务商)备案,以及未获得网络出版或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而非法开展网络出版或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网站,对被国家版权局列入侵权盗版“黑名单”的网站,终止向其投放广告,并解除其会员资格。

据悉,国家版权局等四部门今年7月部署开展的“剑网2016”专项行动把“开展网络广告联盟专项整治”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目的就是要联合主要网络广告联盟,切断专门从事侵权盗版的小网站的非法利益链条,从根本上遏制小网站侵权盗版势头。下一步,国家版权局将在征求网络广告联盟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方案,以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并为网络广告联盟规避法律风险,促进网络广告联盟良性发展。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首次开出5000万判赔额

12月8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专利权侵权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诉讼合理支出共计5000万元 。原告握奇公司和被告恒宝公司都是生产应用于金融领域智能密码钥匙产品(USBKey)的企业。原告认为,由被告制造并向全国几十家银行销售的多款USBKey产品以及被告使用该侵权产品进行网上银行转账交易时使用的物理认证方法侵犯其专利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行为已构成侵权。法院通过向银行等单位调查取证的方式,查明了被告向全国12家银行销售侵权产品的实际数量,并在对原告提出的每件专利产品合理利润予以认定的前提下,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侵权产品的实际销售数量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出原告的实际损失为4814.2万元 。此外,法院还确认被告向上述12家银行以外的3家银行销售了侵权产品,被告持有实际销售数量的证据却拒绝提供。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关于举证妨碍的规定,支持了原告推断被告向这3家银行销售被诉侵权产品的盈利应在200万元以上,并就此请求赔偿其中的85.8万元请求。对于原告提出的100万元律师费的赔偿请求,法院从“案件代理的必要性、难易程度、律师的实际付出”等因素考量后,认定原告请求合理,予以全额支持。

首例声音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诉讼案开庭审理

12月6日,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关于“滴滴滴滴滴滴”(声音商标)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一案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是我国新《商标法》将声音纳入可申请注册商标范围以来的首例声音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诉讼案。就本案的争议焦点,原被告双方在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分别就各自立场举证陈述,内容涉及该提示音作为声音商标的使用范围和服务情况,其是否具有明显区别商品/服务来源的作用,商标的显著性和独创性的关系,以及独创性是否应作为声音商标的审查标准等。因本案的独特性与复杂性,合议庭未当庭作出判决。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严格专利保护的若干意见》

11月3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对《关于严格专利保护的若干意见》的内容做解释和介绍。按照意见要求,到2020年我国将建成严格的专利保护的政策法规体系和工作机制,使得专利执法办案力度、效率和水平得到全面提升。《意见》从“充分履行执法监管职责,加大打击专利侵权假冒力度”、“加强授权确权维权协调,提升专利保护的效率和质量”、“推进行政、司法有机衔接,进一步加强跨部门执法协作”、“加强维权援助平台建设,拓宽专利保护公益服务渠道”等方面,提出了全面加强专利保护监管、加快建立快速协同保护体系、推进行政执法与民事保护优势互补、深化维权援助举报投诉机制、加强信息公开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积极拓展执法交流合作、强化制度保障等33条严格专利保护的具体措施。

广电总局引入水印检测技术以抵制盗版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质检所日前宣布与瑞士NexGuard公司正式签署独家水印保护授权协议。电影质检所成为NexGuard公司在中国地区的唯一授权合作检测机构。NexGuard公司表示,目前,在电影院使用摄像设备进行非法拍摄(俗称盗录、枪版)的行为仍然是盗版内容的主要来源,而通过特殊的制作工艺,NexGuard可以在音视频内容发行前在其中嵌入水印。所谓的“水印”指的是一种特定的信息,这些变化人体感官无法察觉,但是NexGuard软件则可以检测到。这等同于给不同的内容拷贝打上了独一无二的序列号,成为司法鉴定中的分析工具,为制片方、发行方、反盗版机构和院线检测盗版来源,以此限制和杜绝侵权行为。据介绍,一旦盗版片源被发现,制片、发行、院线等各方都可以第一时间将信息进行反馈,通过平台检测,一小时内,NexGuard就能精确定位盗版内容出自哪家影院的哪一个场次。

“全球创作者论坛”在北京召开

2016年11月28日,由国际作者和作曲者协会联合会(CISAC)和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联合主办的“全球创作者论坛”在北京举行。来自全球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50多位音乐、影视、美术等创作者、集体管理组织代表出席会议。

论坛共设6个议题,围绕“网络服务授权与‘价值链’问题”、“21世纪集体管理的角色”、“集体管理当前所面临的挑战”、“亚太地区音乐创作者对版权保护的诉求”、“编剧和导演的不可放弃的权利”、“争取追续权的努力”等议题展开,共同探讨数字时代如何保护创作者权益,以建立可持续的创新生态。中国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CISAC副主席贾樟柯以及CISAC董事会主席Eric Baptiste、CISAC总干事Gadi Oron出席开幕式并致欢迎辞。

会议同时举行了“亚太音乐创作者联盟(APMA)”成立仪式。APMA由亚太地区多国具有影响力的创作者代表共同成立,旨在帮助创作者了解其自身权利,并联合起来共同发声,呼吁和引导社会及相关组织保护创作者的权益及其创作的作品。来自中国、日本、韩国、新西兰、澳大利亚、泰国、越南等15个国家的创作者代表签署了权益保护宣言。来自日本的作曲家都仓俊一当选联盟主席。

CISAC成立于1926年,是非政府、非营利的国际专业性集体管理组织,也是全球创作者协会的联合体,致力于保护全球创作者的权益。CISAC在123个国家有239个成员协会,代表了全球包括音乐、视听、戏剧、文学和视觉艺术在内的超过400万名创作者,在非洲、南美、亚太和欧洲设有分部。2014年CISAC将亚太区总部从新加坡移到北京,成为首个将区域总部设在中国的著作权国际组织。2016年6月3日,在CISAC九十周年庆典上,中国导演、编剧贾樟柯当选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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