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治安规范视角探析治安秩序重建路径

2016-03-19 10:43:17张强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6年6期
关键词:转型期社会转型治安

张强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从治安规范视角探析治安秩序重建路径

张强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当前我国正处于深刻社会转型期,随着社会结构变动的不断深入,社会秩序面临大量非正式社会规范的冲击,从而造成社会失范。而治安秩序是社会秩序的重要表现形式,社会秩序的波动与不稳定必将引发治安失序。治安规范又是治安秩序不可或缺的根本,是治安秩序的实质与核心。所以从治安规范视角探析治安秩序重建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社会规范;社会失范;治安秩序、治安规范

引言

西方发展社会学首次提出“社会转型”的概念。中国的社会转型在上世纪70年代进入加速期,在经历普遍社会结构变动的同时,还有一些新的特色:“社会转型的速率大大加快,社会转型的广度空前未有,社会转型的深度史无前例,社会转型的难度都前所未有,社会转型的向度十分明确。”[1]社会转型必然导致社会冲突,这种冲突表现在巨大的文化、价值观之间的差异,如何取舍差异性的文化标准,也是社会出现“规范真空”的因素。社会规范制裁的力度下降,就会出现大量的越轨行为。给整个社会秩序带来沉重的打击,所以本文从治安规范的角度摸索失范社会治安秩序的重建路径具有必然的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

一、社会规范与治安秩序

(一)对社会规范以及治安秩序的理解

社会学家迪尔凯姆认为,“整体意识”或“集体良心”,即是社会规范。他是“同一社会一般公民共同的信仰和情操的总体。”[2]美国社会学家伊恩·罗伯逊认为,社会规范是“人们共同遵守的对特定环境中人的正当行为方式作出规定的准则。”[3]我国社会学家则把规范界定为“人们参与社会性生活的行动规则。它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依据主流价值观对公民活动所做出的、必须共同遵守的标准与原则。”[4]

上述观点虽是不同学科的见解,但社会规范的概念大致可以这样界定:社会规范(social normal)是相同利益价值的群体为了集体生活的须要,用来调整人们在生产和生活中的关系,引导和约束人们的行为,要求人们广泛遵守的价值标准和行为准则。当约束社会成员的价值标准和行为模式遭到严重破坏后,人们的行为方式就不会受社会规范的约束,就会出现社会冲突以及规范真空,进而导致治安失序。

(二)治安规范及其在治安秩序中的作用

“规范”一词源于拉丁文“Norma”。本义指木匠手中的“规尺”。而后,社会科学家们则用它来研究人的行为,用它来作为人的行为准则和评价标准。“治安规范也称治安规则,是人们在治安实践中行为规则的总称,它是一个社会的治安秩序之所以成为这一秩序的决定条件之一。”[5]治安规范的结构十分复杂,宫志刚教授认为治安规范不仅仅指法律规范,还包括道德、宗教、习俗等非正式规范,恰是因为社会存在秩序创立的这种规范基础,才能保证社会的有序稳定。

治安秩序包括治安实体、治安规范、治安权威。治安规范是其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治安的本质是控制,控制所依赖的规范是各种各样的,法律规范是当中重要的部分,但不是所有。一方面,治安实体可以通过自身的良性自觉,通过其共有的认知和情感来创造和发展新的治安规范,从而对转型期失序的社会治安产生一定的引导作用;另一方面,治安规范更是一种政治规范,不同历史时期对治安规范的侧重是有偏差的,在封建社会中,道德、宗教、习俗等非正式规范被统治者提升到统治规范的高度;而在社会主义社会,法律规范是约束民众的普适标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社会主义治安秩序的内在要求。

社会在转型中不可避免的出现大量的越轨行为,社会冲突,新旧交替的社会结构变动必然导致“规范真空”,治安规范作为治安秩序的核心,在变动社会中如何把握好控制的度是治安秩序重建的重中之重。所以,治安规范要有相对性,也要有稳定性,忽略哪一方面都不利于社会的发展。

二、社会失范与治安秩序的内在联系

(一)社会失范及其本质

“失范指没有行为规范或标准,或即使有也不甚明确,或互相抵触的社会结构或个人品行。失范可能是由于相互矛盾的规范使人不知所措,也可能是由于根本没有规范而造成的。”[6]具体来说,“失范”可以描述为:旧有的社会规范不适应社会变更带来的挑战,乃至降低对社会成员的约束,而新的社会规范并未被广泛接受,不具备约束社会成员的能力,此时社会就会呈现社会冲突以及规范失位的这样一种状态。

失范的本质是多样的,它可以是正式规范的加速器与润滑剂,也可以导致社会秩序混乱、社会规范作用的丧失;它可以左右人们追逐价值目标的行为意向,也可以创造性的引领变革时代的风向。可是,归根结底,失范更多的表现为对人类文明进程的阻滞。社会缺乏规范的指引,人民的行为就失去了标准,在追逐自我价值的路上就会发生偏离,在是非面前就会令选择变得模棱两可,或者产生大量的盲目跟风现象;缺乏了规范的约束人们的思想变得更加自由散漫,冲破秩序牢笼枷锁的想法蠢蠢欲动,社会就会面临治安秩序混乱的紧张局面。

(二)转型期社会失范的原因分析

由于中国处于特殊的历史时期,要在短时间完成社会转型,必定加快社会变革,这样就难以避免出现失范现象。

首先,社会结构的缺陷是导致社会失范的重要原因。社会结构是约束人的行为方式和价值标准的基本规范,社会转型期会出现社会结构的多元化,不仅不合理的结构规范会失去合法性,而且合理的结构权威也受到巨大挑战。另一方面,新结构的产生需要一段时间,相对滞后,这样就会导致各种利益冲突,引发治安失序;其次,社会控制机制的削弱也是治安秩序混乱的一大诱因。治安的本质是控制,转型期的社会控制机制并不能完全衔接,旧有的控制机制迅速弱化,新的控制机制并不能完全承载转型之前的控制状态,而社会团体的价值倾向随着国家控制的弱化越来越趋向利益最大化,如此就不可避免的与国家利益产生冲突,进而造成失范。最后,道德观念的丧失促使社会主体铤而走险。个人欲望的不断膨胀超出集体意识的共识,社会秩序就会陷入混乱,个人主义的苗头滋长表明了变动社会中价值理念的转化,转型期的变动是社会主体意识到普世价值追求的终极目标很难实现,人们转而追求更具实践性、实际意义的价值目标,这种“理性、实用”反而违背了社会规范的价值标准。

(三)社会失范对治安秩序的影响

1.社会失范阻碍维持社会系统的制度体系

社会长治久安的前提是有稳定的制度支撑。在社会制度体系下,人们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有条不紊的履行社会赋予的角色设定。而失范行为破坏了约束社会角色的正式规范,从而使得制度体系趋向于金钱关系,变得更加脆弱。

2.社会失范削弱了社会控制的力度

失范行为不停冲击文明社会的价值观念,致使社会不再处于规范的整合和一致状态。社会控制需要强有力的国家暴力机器即广大公安干警去维系,广泛的社会冲突势必减弱规范约束的统治秩序,减弱警察对社会的有效控制,从而引发治安失序。

3.社会失范不利于顺利完成社会转型

转型是一个持续震荡的过程,社会转型必然经历一个阵痛期,失范行为总是令文化目标、价值体系处于一个不稳定的状态,如果没有强有力的控制措施,长此以往,失范对治安秩序造成的冲击将是相当沉重的。

三、治安秩序重建的意义

治安秩序的重建有助于重塑社会秩序。邓小平说过,“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需要稳定。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绩也会失掉。”[7]转型期面临大量的社会冲突,治安形势想必是极其严峻的,只有从面前复杂的环境中理顺出一条稳健、理性、可行的“控制之路”,扭转当前失范对社会秩序的巨大冲击,解决失范带来的负面效应,才能保证新社会秩序的实现。因此,重塑社会秩序需要强有力的治安支撑。

治安秩序的重建有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治安秩序是社会稳定的前提,治安状况良好可以保证社会生产的正常运转,也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当前,处于转型期的人们不再节制个人欲望,他们冲破规范的藩篱,获得了意想不到的财富,但与此同时,诚信缺失、虚假宣传、暴力侵财等违法行为也纷纷出现,这些行为既破坏了市场价值规律和基本道德原则,侵害了消费者和其他经济者的正当利益,严重阻碍市场经济的的发展。因此,必须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摈弃道德陋习,强化社会控制手段,保证市场经济的良好运行。

治安秩序的重建有助于明确治安规范。不同社会对治安规范的认可与理解是有差别的。奴隶制社会宗教对治安秩序有重要的影响,宗教规范上升到治安规范的高度,违背宗教规范就要受到处罚。而在封建社会,道德规范又被统治者上升到法律的高度,违背道德规范甚至超过了法律的处罚。由此可见,治安规范的多元化在不同历史时期展现的淋漓尽致。随着时代的进步与发展,当今社会,治安规范更多的表现为法律规范,法律更多的表明统治阶级的根本意志和根本利益。所以,在激烈的社会变革中探寻合适的社会规范有助于资源的合理分配、生产实践的活动合理运转。

治安秩序的重建有助于加快社会变革。社会变革是社会进步的加速剂,转型期的秩序混乱加剧了社会冲突,如何将混乱的治安秩序理顺,使社会回归正轨,将取决于统治者的政治智慧。而变革也是对新旧社会规范的一种扬弃,社会的发展进步必然会存在价值观念的脱轨,变革社会就是要去其糟粕,留其精华,通过一系列的控制措施规范人们的生产生活,最终达成和谐的社会状态。所以, 通过对治安秩序的重建,可以让整个制度、社会体系能够稳定的过渡,可以减少变革过程中人们受到的伤害,可以加速变革的进程。

四、从治安规范的角度探索治安秩序的重建

规范是秩序的核心,重建治安秩序的主体将是对规范体系的改造与升华,转型期治安规范被无情地践踏、毁坏,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转型的顺利进行,必须重塑治安规范。

(一)强化规范意识,厘清治安规范

社会规范的凝聚力,可以让公民在框定的普世价值中和谐发展。转型期的社会失范在渐渐消耗人们对规则的耐心,破坏了维持社会运转的各类行为规范;而正式与非正式规范的模糊边界,也误导了人们的认知,从而导致这一阶段人们的规范意识缺失,规则观念淡化,“越界”的思想蠢蠢欲动,公安机关可以通过宣传教育等途径,从根源上遏制不良规范,从基础上培养人们的规范意识。

1.加强对公民法律规范的宣传教育

法律观念的缺失是导致公民违法犯罪的一大缘由。社会主义社会中法律法规是统治规范,所以,提高公民的公德意识,保障地区安宁,必须着力完善转型过程中的法律规范,切实通过有效可行的手段提高公民的规范意识。公安机关作为社会治安、地区安定的维护者,在推进法制化的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其可以通过开展法律知识讲座、走访宣传等形式向广大民众普及法律法规,营造全民学法的舆论氛围,让规范的意识感从内心驱动广大人民远离 “破坏”之花。

2.以完善治安规范为基点,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治安规范包括的内容很多,不仅有正式规范中的法律规范,并且还包括非正式规范中的习俗、道德、宗教等意识形态。不同社会对统治规范的界定是不同的,但相同的是无论什么样的社会形态,统治规范与非正式规范、政策规范等都存在着矛盾。特别是政策规范,由于政策规范同道德、习俗、宗教有所不同,它大多体现国家意志,特别是执政党属性和约束力,因此在社会力量的调整上有很大的难度。在未来的国家发展中,我们应该培育以法理为核心的治安规范模式,逐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这样才能使公民心存敬畏,使破坏者得到应有的惩罚,不仅增强了政府的公信力,巩固了执政党的统治地位,而且还维护了国家的长治久安。

(二)汲取传统道德营养,构建新的价值体系

道德价值体系在社会转型期出现了各种冲突与多元化的倾向,道德的社会控制力度在削减。“而随着市场经济等价交换规律不适当地侵入一切生活领域,它的负面效应往往会导致急功近利、金钱至上、不择手段和唯利是图等一系列不良的社会现象。”[8]因此,加强社会公德建设,重建新的社会道德导向,使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是当前一项迫在眉睫的工作。

构建新的道德规范价值体系须要立足实际生活,一方面须要吸取传统道德的精华,另一方面则要汲取市场经济模式中的新生成分,吸取外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只有这样才能兼容并蓄,协调好传统与现代道德规范的关系。此外,道德规范的重建离不开法律规范的支持,法治有其绝对的权威性,但法律并不能处理道德层面的事物,这需要德治来弥补法律的不足,所以社会的发展与进步离不开法律与道德的共同支撑。

(三)强化社会控制手段,落实治安规范

打造新的社会规范体系不仅需要大众内心的认同,还需外力的约束来保证实施,社会控制就是这一具体落实的“执行者”。变革社会期间,旧有的社会规范因社会动荡变得脆弱不堪,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究其原因就是规范的实施没有强力的控制手段。社会规范如法律是以其强制力获得公民的认同与尊重的,然而法律没有“暴力”去支持,违法犯罪的案件就会如雨后春笋般蔓延滋长。而失范行为如不能得到好的遏制,治安秩序的重建工作就会陷入窘境。因此,建立完善强有力的社会控制系统,对治安规范的落实,极具重要意义。

五、总结

综上所述,在社会转型这一战略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只有全力探索治安秩序的重建之路,才能处变不惊,稳步前进。而治安规范作为治安秩序的核心要素,它在整个治安秩序中起到的是承上启下的作用,既可以保障治安权威的实现,又能约束治安实体的行为。它的重塑不仅增加了秩序重建的路径选择,也使重塑工作变的更加条理、有序。

[1]郑杭生.中国特色社会学理论的探索[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25-26.

[2][法]E·迪尔凯姆.社会分工论[M].渠敬东,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64.

[3][美]伊恩·罗伯逊.现代西方社会学[M].赵明华,译.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88:75.

[4]郑杭生.社会学概论新修[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322.

[5]宫志刚.治安秩序结构研究[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1(6):42-48.

[6]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第7卷)[M].北京:中国百科全书出版社,1986.P237.

[7]贾高建.社会转型中的失范问题[J].理论前沿,2003(15):35.

[8]雷结斌.我国社会转型期道德失范问题研究[J].2013(23):43.

A Probe into How to Reconstruct Public Security Order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Public Security Regulation

Zhang Qiang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Beijing 100038)

Nowadays,our country is in a profound social transition period.With the deep change of the social structure,the social order faces a lot of impact of some informal social norms,which tend to cause social anomie.As an important form of social order,the public security order becomes disorder under the volatile and unstable social order.The public security regulation is an indispensable base,essence and core of the public order.So it is of great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significance to reconstruct the public security order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public security regulation.

social regulation;social anomie;public security order;public security regulation

D631.43,D912.14

A

1671-5101(2016)06-0065-04

(责任编辑:陶政)

2016-08-15

张强(1990-),男,山东泰安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4级治安学方向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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