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变迁理论中的改革开放及当代启示

2016-03-19 10:24
大连干部学刊 2016年3期
关键词:全面深化改革制度变迁改革开放

雷 洋

(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北京100091)



制度变迁理论中的改革开放及当代启示

雷洋

(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北京100091)

摘要: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在新制度主义的发展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它不仅解释了“西方世界的兴起”,而且对我国改革开放也有广泛的适用性。改革开放是我国历史上一场深刻的制度变迁,其变迁的原因与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有着相同或相似之处。改革开放面临的内在动力与外在压力是制度变迁的重要原因。全面深化改革是改革进入攻坚期与深水区的必然选择,改革开放中的制度变迁对于进一步推动改革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全面深化改革就要摆脱改革开放过程中形成的路径依赖,不断推动制度的创新。

关键词:制度变迁;改革开放;全面深化改革

美国学者奥尔森认为,一种理论的说服力不仅取决于多少事实可以被解释,而且还取决于可解释的事实类别有多么广泛[1]。在新制度经济学中,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独树一帜,不仅令人信服地解释了“西方世界的兴起”,而且也广泛地被应用于其它领域。用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来解释中国改革开放的实践也有广泛的适用性,它在时间和空间上为研究社会变迁提供了重要的根据。对此,杨光斌先生在《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在中国的发展》中认为,历史制度主义作为分析制度变迁的理论途径对于中国的制度变迁与制度建设研究有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对近代中国和大国衰败的研究。同样,改革开放及由此而带来的制度变迁,其变迁的原因与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也有着相同或相似的思维。

一、制度变迁的相关理论

作为一个经济史学家,诺斯在探讨经济绩效的过程中构建起了制度论,并将产权、国家与意识形态纳入到制度分析的框架之中,在他的著作当中,制度变迁理论得到了较为系统的论述。简要地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①。

第一,诺斯认为,制度是人所发明设计的对人们相互交往的约束。它们由正式的规则、非正式的约束(行为规范、惯例和自我限定的行为准则)和它们的强制性组成[2]4-5。因此,文化、习俗、惯例等都可视为制度的组成部分。而且在他看来,非正式规则是普遍存在的,并且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甚至影响、决定了正式规则的形成与实施。第二,制度变迁的源泉来自相对价格或偏好的变化。政治、经济和军事精英们的行动可以改变相对价格,并诱致制度的变迁,因此统治者被视为制度变迁的主要行动者。而偏好的变化则可以从相对价格的变化或思想观念的变化中寻找原因,所以观念及意识形态在制度变迁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2]115-118。第三,相对价格的变化是诱致制度变迁的重要原因,但这并不意味着其必然导致制度变迁。制度变迁遵循着一个从“制度均衡——制度非均衡——新的制度均衡”的动态变化过程,而导致制度非均衡则是由外部性、规模经济、风险和交易成本所引起的潜在收入的增加。因此他认为,制度变迁是制度非均衡条件下追求潜在获利机会的自发交替过程。变迁通常是由对构成制度框架的规则、规范和实施的复杂结构的边际调整所组成。第四,制度变迁的类型可以从制度类型的角度分为正式规则的变迁和非正式规则的变迁以及从变迁自身的角度分为连续性变迁和非连续性变迁。连续性变迁是制度变迁的主要形式,非连续性变迁乃是正式规则的根本变迁。第五,诺斯认为,在制度变迁的路径上有两种力量:报酬递增和不完全市场。在一个不存在制度报酬递增和市场的可竞争性的世界,制度是无关紧要的。然而当存在报酬递增时,制度是重要的,它确立了长期的经济路径。一旦一条发展路径沿着具体进程进行时,系统的外部性、组织的学习过程以及历史上关于这些问题所派生的主观主义模型就会增强这一进程。因此,技术变迁和制度变迁都存在着路径依赖性。

关于制度理论的构建其实并未终止,并处于不断的发展变化之中。当今许多历史制度主义者就此问题提出了一些见解和看法。从目前来看,引证和应用最多的当属克拉斯勒的断续平衡理论、伊格玛特的否决点及路径依赖理论,在此不再赘述。

二、改革开放中的制度变迁

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使我国发生了巨大的社会变迁,其中制度变迁尤为重要和突出。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程序和道德伦理规范的总称,它提供了人类相互影响的框架,这个框架约束着人们的选择。改革开放虽然是制度变迁的诱因,但改革开放的过程本身就是一场深刻的制度变迁。

正如前所述,要素相对价格的变化是制度变迁的内因,制度变化是由相对价格或嗜好的变化而引起的。相对价格在一定时期的根本变化会改变人们的行为模式,也会改变人们对构成行为标准方面所进行的合理化解释,而嗜好的变化从根本上说只不过是相对价格变化引起的滞后反应[2]115-117。诺斯在他的著作中就以土地和劳动相对稀缺的变化从而导致它们之间相对价格的变化,解释了西欧早期制度的变迁及其创新。

促使我国制度变迁也是要素相对价格即人与土地相对价格的变化引起的,不过是以人口过剩和土地稀缺为特征的。在我国历史发展的过程之中,人与土地的矛盾一直存在着。建国之初,工业资本稀缺,而庞大的人口基数与辽阔的疆域决定了劳动与土地的相对价格较低。为了保证工业的发展,实行土地集体经营,国家对农村生产、生活资料实行统一管理,显示了潜在的外部利益。但在20世纪70年代,要素的相对价格却发生了改变。由于长期的平均主义使得农村的生产效率低下,集体经营下土地的相对要素价格就降低了,而劳动的相对要素价格也在这一过程中被逐渐的扭曲,变革集体经营的农地制度彼时将会产生巨大的外部利润;加之长期的低效率生产与之前的自然灾害,农业歉收,商品稀少,人民群众吃不饱饭,直接威胁到生存。在现有的制度安排之下获利机会无法实现,才形成了新的制度安排。包产到户虽部分地把稀缺的土地资源的产权界定给了家庭,但相对于饿肚子来说,它却是一个获利机会。伊始于农村的改革逐渐的延伸到其它领域,城市经济体制的改革也逐渐拉开了帷幕。可以说,正是由于长期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造成的内部矛盾导致新的获利机会无法出现,才推动了制度的变迁。

制度变迁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外部竞争的压力。这种压力其实并非伊始于当日,自鸦片战争以来这种压力便已经产生。落后的小农经济、腐败的政治统治,面对内忧外患的局面,仁人志士也极力地推动变革,以期改变现状,但制度却没有发生根本的改变,最终也是昙花一现。二战后,随着新的科技革命的兴起,周边一些国家保持了经济的快速增长,一些战败国家在二战的废墟上逐渐实现了现代化。在与更有效率邻邦相处的情形下,相对无效率的产权将威胁到一个国家的生存,统治者面临着或者灭亡或者修改基本的所有权结构以使社会降低交易费用和提高增长率的选择[3]30。面对这一外部竞争的压力,邓小平用这种外部竞争的压力对广大干部进行了说服教育:“现在,周边一些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比我们快,如果我们不发展或发展太慢,老百姓一比较就有问题了”[4]。因此,制度变迁的紧迫性日益凸显,改变这一现状就必须对现有的所有权结构进行变革。

(二)第二代领导集体的推动

作为一项创造,制度在人类的社会生活中随着被人类的改变而不断地演进着,因此制度的变迁须从个人开始探讨。市场经济的主体也是个人,微观经济理论关于个人行为的假定同样也适用于市场经济②。而在西方经济学中,“经济人”假定——个人行为都遵循利益最大化——是作为基本假设被提出来的,即便这种理性是有限的,但并不妨碍这样的“经济人”比较成本与收益,期望在既定成本下寻求最大化的收益或者在既定收益下寻求最低的成本。但个人理性并不必然导致集体理性,因为集体行动中存在“搭便车”行为,有效的制度安排可以激励个体经济人,并有助于克服“搭便车”问题。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在总结正反两方面经验的基础之上,对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有着更为清醒的认识,平均主义、“大锅饭”极大地挫伤了人们积极性,调动积极性就要给人以选择性的激励,由此也就开始了一系列的制度变迁形式。

经济体制改革首先在农村取得突破性进展。过去农村的人民公社体制,经营管理过于集中,分配上平均主义严重,不利于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农业生产发展缓慢,大批农民的温饱问题无法解决。以安徽省为首试行的包产到户的生产责任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之后,邓小平在1980年的一次重要谈话中肯定了安徽省小岗村的做法,揭开了农村改革的序幕。随后,1982年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农村工作的一号文件正式出台,确立了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生产责任制,之后并不断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创造了农业史上的奇迹。虽然在这一过程中,土地的所有权从根本上没有发生改变,但是这种通过对产权的边际调整所带来的边际收益无疑克服了吃“大锅饭”的问题,调动了人们的积极性。农村的改革推动了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企业自主权逐步扩大,单一的公有制经济逐渐发展为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经济。相对于农村改革的责任制与承包制来说,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发展就更进一步了,其产权归属就更加清晰,既为个人激励提供了制度框架,也为各经济主体的竞争提供了参考和依据,逐渐打消了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就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疑虑。

(三)意识形态的节约机制作用

经济学的选择理论方法假定:在进行选择时,价值观念是存在的,而且是确定的,人们只是在有效利用信息的意义上合理地行动,因此意识形态是使个人和集团行为范式合乎理性的智力成果[5]。意识形态普遍存在于不同的阶段,诺斯在其著作中强调意识形态的三个方面:首先,意识形态是一种节约的方法,个人以此认识所处的环境,并被一种“世界观”导引,从而简化决策过程;其次,意识形态不可避免地与公平的道德、伦理评价交织在一起,不同的可供选择的方案似乎就是对立着的合理化或意识形态,其中人们更青睐对收入分配的“恰当”评价;第三,当个人的经验与他们的意识形态不相符时,他们便改变自己的意识形态。实际上他们试图发展一套更“适合”他们的新的合乎理义的准则,即当经验和意识形态的矛盾必须积累到一定程度,个人才改变其意识形态[3]49-50。

最后,设计解决方案。确定核心目标后,我们就要从核心目标的达成出发来设计解决方案了。解决方案必须是基于帮助学生成长的愿景而设计,具有“准”“远”“系”三个特点。准,就是准确找到根源性问题;远,就是要尽可能往前看学生的经历,尽可能往后看学生的未来;系,就是解决方案不是单一的,而是持续的系统方案。

改革开放过程中,新思想的不断提出与诺斯提出的意识形态是种节约机制具有相同的认识。经济体制的改革是以解放思想为先导的,新意识形态的产生不但打破了旧意识形态对人们思想的束缚,而且也推动了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建国之后,由于现实的原因,逐渐形成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不可否认,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在建国初期的确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与之相伴的是计划经济理论长期在意识形态领域占据着统治地位,被认为是正统的经济理论,任何的质疑都被视为异端,更不用提摆脱计划经济体制的实际行动。以至于人们认为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应该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市场经济是不允许存在的。即使新的制度已经开始实行,旧的思想观念仍影响着新制度实行的效果,而且这种旧的思想并非一朝一夕可以改变的。旧观念体制下形成的思维定式及其嗜好如果不加以改变,改革开放的事业就很难取得突破,改革开放的步伐可谓举步维艰。值得庆幸的是,我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也深知这一点。纵观改革开放的过程,总是有新思想与观念不断涌现。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两极分化也不是社会主义,邓小平关于“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一系列观点的提出,得到了新团体的拥护。没有这些,今天的发展也就无从谈起。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资源配置方式的改变,相对于之前靠行政命令来配置资源的方式,更体现出一种正义或公平。虽然收入差距出现了,但这种自愿选择基础上的收入差距得到了当时人们的认同。慢慢地人们也不会再把发展个体、私营和外资经济与社会主义公有制对立起来,这种嗜好或意识形态也就发生了变化,旧的意识形态渐渐地就被抛诸脑后,代之以邓小平理论为主的统一的观念也进一步凝聚了制度变迁的力量,减小了制度变迁的阻力,制度变迁也就随之而来。

三、制度变迁对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启示

纵观改革开放的过程,其中的制度变迁与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有着相似之处,当然也有自身的特征。首先,改革开放中的制度变迁是一声诱致性制度变迁与强制性制度变迁的有机结合。“诱致性制度变迁指的是现行制度安排的变更或替代,或者是新制度安排的创造,它由个人或一群(个)人,在响应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与此相反,强制性制度变迁由政府命令和法律引入和实行。”[6]269在自发的制度安排中,特别是正式的制度安排变迁中,往往需要政府的行动来促成变迁的过程。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以至经济体制中所有制的改革都是自下而上的新的获利机会出现的前提下,政府适时的以法令的形式确立了新的制度安排。其次,制度变迁的方式是渐进式的。改革开放中的制度变迁并不是跳跃式的,而是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之上逐渐地向新制度嬗变。而且改革的总体进程也具有渐进性的特征,从最开始的农村改革到城市的经济体制改革,遵循着从试点到推广的步骤,存在纠错的机制,也反应出改革要先易后难。第三,改革开放中的制度变迁是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变迁。改变原有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逐渐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仅在正式制度上有了创新,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发生了重要的改变,抛弃了计划经济理论,有力地促成了制度变迁的完成。在对外开放过程中,不仅引进了资金和先进的技术,确立现代企业制度,而且也借鉴了发达国家市场经济的发展经验和现代理念。这些在原有制度之上的破旧立新,降低了交易费用,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因此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变迁是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但制度变迁中存在着路径依赖,无效率的制度有可能长期存在。当前我国经济的发展也受到改革开放过程中路径依赖的影响,经济发展进入瓶颈期,传统经济发展的动力正在衰减,如何改变这种现状并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改革才是保持经济长期发展的最大动力。

(一)明确界定产权

“我们把个人使用资源的权利叫做‘产权’,产权系统就是‘分配权力的方法’,该方法涉及如何向特定的个体分配从特定物品种种合法用途中进行任意选择的权利。”[7]新制度经济学通常把产权看成是一“束”权利,大体包括三种:使用权、用益权和让渡权。界定产权,制定社会基本规则,使统治者的收益最大化是新制度主义国家的基本目标之一。产权的实施意味着排除其他人使用有关稀缺资源,可以为经济的发展创造更为公平的环境。农村改革中的包产到户、包干到户以至后来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经济发展中允许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虽然没有发生所有制的根本改变,但都是产权的边际调整带来的新的获利机会,从而促成了制度的变迁。按照新制度经济学说法,产权应该是完整的权利束,但在我国改革开放过程中,并没有触及到完整的产权。以农村土地制度的变迁来说,产权的残缺导致农民的权益经常受到不当的侵蚀。当前正在进行的农村土地确权,就是对这种不完整的产权制度的修补。因此,全面深化改革,产权的排他性激励可以作为推动进一步发展的着力点,即便不是所有权的一些根本调整,产权的边际调整所带来的收益也是不容忽视的。

(二)不断创造新的获利机会

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等多个方面,当前的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要以经济体制的改革为牵引。但当前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仍然面临着一些问题,经济发展的下行压力依然严峻,特别是传统行业面临着转型升级的巨大压力,改革面临的环境已经发生了重大的改变,不同要素的相对价格发生了变化,经济的发展需要新的获利机会的出现。如果没有新的获利机会的出现,人们参与改革的热情就会大大减小,发展就无从谈起。在当前制度供给不充足的情况下,新的获利机会的出现就需要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广泛参与,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新的获利机会的出现会产生新的制度需求,打破制度均衡的局面。积极捕捉人民群众中出现的新的获利机会,适时地推动制度的诱致性变迁,不至于使改革停滞不前。创业、创新是当前社会的一股热潮,是保持经济活力、培养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保障,也是汇聚群众智慧和创造力的重要改革举措。以简政放权的改革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清障搭台,并在这一过程中逐步完善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

(三)发挥意识形态节约机制的作用

改革开放的历史实践证明:意识形态有着较强的凝聚作用,这种凝聚作用可以减少交易费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改革的成本。通过掌握个人的思想意识情况,就可判断他的行为倾向,进而也可通过对个人进行意识形态投资,改变一个人的行为选择。而且,意识形态及其附带的道德内容具有规范的功能,是制度的一个构成部分。“作为解决日常生活中一个人面对的许多问题的一种机制,思维形态节约了人们必须拥有的信息数量。但事情不止于此——它也涉及到对人们生活和行动于其中的合同安排或制度安排的公正性或合理性的判断。”[8]所以,改变一个现存制度应从指出其不公平、不正义开始,当前的教育、医疗等领域的改革,正体现了这一点,也是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地方,真正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改革的成果,使其确信通过参与改变现行体制的活动,才能有一个公正的体制。不仅如此,意识形态有助于克服“搭便车”行为,观念的压力使个人不得不参加集体行动,为公共产品的生产做贡献,遵守公共秩序。因此,从经济学的角度看,意识形态是能够产生巨大外部性的人力资本,政府对意识形态领域的投资,可以使人的行为按其所期望的发生。同时,也要注意意识形态的刚性会阻碍制度创新,维持无效产权的存在,不去创造新的制度安排。因此,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面对新问题,一旦出现新的合理的制度需求,领导者要有创新思维,积极推动制度的变迁,而不是维持一个无效的制度存在。

(四)摆脱路径依赖问题

“路径依赖就是指制度的一种自我强化机制,即一旦某种制度被选择之后,制度本身就会产生出一种自我捍卫和强化的机制,使得扭转和这种制度的成本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越来越困难。”[9]路径依赖可能使制度陷入无效或者被锁定的状态,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改变这种制度无效或被锁定状态就会越来越困难,制度变迁就很难发生。但是路径依赖的现象却可能广泛地存在于所有的社会生活之中。在我国改革开放的制度变迁中,也表现出路径依赖的特征,如高度集权式的路径依赖导致现阶段市场经济的发展遭遇了来自政府行政体制的阻碍;在发展的战略上,也存在着非均衡发展的路径依赖,非均衡发展由于当时的实际情况本身无可厚非,但却被人为地拉大,超出了适度的范围,区域间、城乡间不均衡发展也成为社会和谐发展的阻碍因素;在发展的速度上,片面追求GDP与经济效率增长的路径依赖,却忽视了发展的质量问题,生态文明的保护被抛诸脑后,如今生态问题已经成为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因此,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要突破制度被锁定的状态,特别是当初始制度设计已不适应变化着的经济、社会环境时,就需要有制度的创新。转变思想认识、引入外生变量都可以起到不断突破路径依赖的作用。

(五)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对国家与政府在制度变迁中的作用是充分肯定的,尽管存在着“诺斯悖论”这样的情形,但国家与政府的作用却不容忽视。“没有一个国家不是在明智政府的积极刺激下取得经济进步的,……另一方面,经济生活中也存在着这么多由政府弄出来的祸害,以至于很容易就训戒政府参与经济生活一事写上满满的一页。”[6]283我国的经济、社会、历史与文化背景也决定了制度的自发演化是不切实际的,政府主导和渐进的制度变迁模式将是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仍继续推行的制度创新模式。这就需要转变政府职能,形成有效的政府治理,从而就需要不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而且,当前的经济改革也需要政治体制改革的保驾护航。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就要明确政府的职能范围与边界,加大政府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建立法制化的对话机制,形成有效的权力运行的监督与制约机制,从而减少高额的交易费用限制,不断推进改革的顶层设计。

注释:

①这里的内容主要是指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并没有单独对产权理论、国家理论和意识形态理论进行归纳总结,只是把它们作为影响制度变迁的因素来介绍。

②这里的个人既包括自然人的个体人,也包括作为法人的集体。

参考文献:

[1][美]奥尔森.国家的兴衰——经济增长、滞胀和社会僵化[M].李增刚,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13.

[2][美]道格拉斯·C·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M].上海:格致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三联出版社,2008.

[3][美]道格拉斯·C·诺斯.经济史上的结构和变革[M].厉以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

[4]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75.

[5][美]道格拉斯·C·诺斯.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M].陈郁,等,译.上海:三联书店,1991:53-54.

[6][美]罗纳德·H·科斯.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学派译文集[M].刘守英,等,译.上海:格致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

[7][冰]思拉恩·埃格特森.新制度经济学[M].吴经邦,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10):35.

[8][德]埃瑞克·G·菲吕博顿,鲁道夫·瑞切特.新制度经济学[M].孙经纬,译.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8:248.

[9]何俊志.结构、历史与行为——历史制度主义对政治科学的重构[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236.

[责任编辑:于洋]

作者简介:雷洋(1987-),男,河南淮滨人,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政治学理论专业博士;研究方向: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

收稿日期:2016-03-09

文章编号:1671-6183(2016)03-0015-06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D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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