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庶人阶层“有无姓氏”问题略论

2016-03-16 22:10骆春榕
文化学刊 2016年10期
关键词:庶民汉简秦汉

骆春榕

(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广东 茂名 525000)



【辨风正俗】

秦汉庶人阶层“有无姓氏”问题略论

骆春榕

(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广东 茂名 525000)

秦汉以降,庶人有姓,但学界对于庶人有姓的理解却存在争议,一说秦汉庶人皆有姓氏,一说秦汉庶人姓氏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的普及过程。本文结合秦汉史料,认为姓氏是个体家庭的血缘符号,庶人既然拥有个体家庭,则庶人应该有姓氏,这一结论也可在已出土的汉简材料中得到印证,不该存在所谓姓氏普及化或平民化问题。

秦汉;庶人;姓氏

姓氏合流之后,姓氏皆无贵贱等级之分,天子与庶民皆可使用同一姓氏。然而,由于庶人身份地位、史料对庶人称呼记载不全、社会礼俗等因素,目前学界对秦汉庶人阶层的姓氏问题有不同的争议,有待进一步探讨和厘清。

一、秦汉庶人阶层姓氏问题的由来

庶人,“广义地说,除贵族以外的一切人,包括奴隶,都称为庶人;狭义地说,则指平民而言”[1]。本文所指的庶人仅指狭义上的,即平民。秦汉以降,庶人有姓氏,这是学界的共识。但对于“庶人如何有姓氏”或“庶人如何获得姓氏”,学界则有两种不同的认识和理解。一种观点认为自秦汉以后庶人就都是有姓者,如日本学者牧野巽认为,秦汉“庶民阶层以下的刑徒、工匠、巫觋……都是有姓者,由此证明庶民也是有姓者”[2]。日本学者尾形勇也认为,“汉代(以及汉代以后)的一般庶民,可以看作是‘有姓者’”[3]。另一种观点认为,虽然秦汉以降庶民阶层开始有姓氏,但庶民姓氏的获得是经历了一个过程的,即从一般庶人没有姓氏到少数庶人有姓氏,再到多数庶人有姓氏,最后全体庶人皆有姓氏这样一个过程,学者称为姓氏“平民化与普及化”过程。如我国台湾学者杜正胜认为,“在户籍制度初期,庶民是否都已普遍著录姓氏,从零散史料判断,恐不尽然”,“战国以下三百年是庶民姓氏的形成阶段”。[4]学者陈絜先生也认为,“姓氏的真正普及一直要到西汉末年或两汉之际才得以完成”[5]。

就以上两种说法,笔者结合秦汉时代的社会背景与文献资料分析,认为秦汉的庶人是有姓者更符合实际,不存在姓氏“平民化与普及化”的问题。

二、秦汉庶人有姓氏的依据

(一)从旧宗族瓦解到个体家庭的普及过程中庶人是有姓氏的

姓与氏在先秦有多种含义[6],但一般认为,姓所代表的是氏族血缘关系,而氏所代表的是氏族下面的分支,即宗族的血缘关系,换言之,氏是宗族的符号。

春秋战国是社会剧烈变革的时期,其重要表现之一就是宗法制和旧宗族组织的瓦解,进而被分化成许许多多独立的小个体家庭,“所谓独立的小个体家庭,就是不隶属于任何家族组织,而直接隶属于国家的以一夫一妇为核心,包括父母、子女的数口之家的家庭。到战国初年,这种个体小家庭成了社会上十分普遍的现象”[7]。氏作为宗族的血缘符号,在宗族组织瓦解之后,毫无疑问会被从宗族分化出来的个体家所继承或占有,即每个个体家庭都有平等使用氏的权力。一般而言,庶民是拥有自己独立个体家庭的,那么,庶民有氏也就再正常不过了。

在姓氏合一之后,“姓就是氏,氏就是姓,无论单称‘姓’‘氏’,还是合称‘姓氏’,其所表示的都是个体家庭的名号”[8],即庶民有姓氏。当然,不排除某些个体家庭由于各种原因(如逃亡、避仇等)放弃原有的姓氏而改姓其他姓氏,或另立氏号,或不使用姓氏,但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庶民都享有姓氏的权力。

(二)姓氏是汉朝户籍登记的重要内容之一

战国以降,国家基本实行“编户齐民”政策。齐民,《史记·平准书》注引如淳言:“齐等无有贵贱,故谓之齐民,若今言‘庶民’矣。”编户,《汉书·高帝纪》载吕后言:“诸将故与帝为编户民”。颜师古注曰:“编户者,言列次名籍也”。编户齐民,即无论贵贱如何,国家都要对其进行户籍登记管理。从史籍文献看,笔者所看到的编户民是有姓氏的,如汉高祖与其诸将均为草莽庶民,出身甚微,皆为秦编户民,即庶人,但刘邦与诸将皆有姓氏。清人钱大昕在论及战国以降的姓氏时曰:“匹夫编户知有氏不知有姓久矣。”[9]“氏”,即秦汉的姓,“有氏”即有姓。出土的汉代名籍材料也证实了庶民有姓氏,下面以《居延汉简》为例作简要分析。

《居延汉简》记载的是西汉中后期边疆戍卒的情况,其戍卒一般来源于庶人阶层。根据《居延汉简》戍卒名籍的记载内容,笔者将涉及的名籍材料分为三类。

第一类:单身戍卒廪名籍,直接记录戍卒个人信息。如:

(1)居延甲渠第廿八燧长居延始至里大夫孟宪年廿六□(甲四二五)。[10]

(2)第十六燧卒胡朝(甲四二六)。[11]

(3)张掖居延甲渠戍卒居延宗里大夫王甲年若干见(甲四二九)。[12]

(4)戍卒淮阳郡苦中都里公士薛宽年廿七(甲四三九)。[13]

(5)第廿三部卒,十二月,廪名,廿二人:第廿三卒李婴,第廿三卒苏光,第廿三卒郭亥,第廿四卒成定,第廿四卒石间,第廿四卒张猛,第廿五卒鲁建,第廿五卒韩意,第廿五卒张肩,第廿六卒张建,第廿六卒寿安,第廿六卒韩非,第廿六卒张愿……(甲一八二)。[14]

(6)长安有利里宋赏年廿四,长七尺二寸黑色(甲附三七)。[15]

第二类:名籍是记录政府配给戍卒随军家属食粮的。如:

(1)制虏燧卒周贤,……凡用谷六石(甲二〇三)。[16]

(2)第四燧卒虞护,……见署用谷四石八斗一升少(甲一一一四)。[17]

(3)俱起隧卒丁仁,……凡用谷六石(甲一三〇一)。[18]

(4)第四燧卒张霸,……见署用谷七石八升大(甲七六六)。[19]

第三类:记载吏卒家属成员及财产的名籍。如:

(1)三塢燧长居延西道里公乘徐宗年五十,徐宗年五十,妻妻,子男一人,男同产二人,……(甲一八一B)。[20]

(2)槖佗延寿燧长张彭祖符,妻大女昭武万岁里□□年卅二,……(甲二一八)。[21]

(3)侯长解得广昌公乘礼忠年卅,小奴三人直三万,用马五匹直二万,……凡赀直十五万。(《居延汉简甲乙篇》三七·三五)。[22]

以上所列简牍皆是《居延汉简》名籍登记的三种普遍形式,虽然所记载的项目内容各有不同,长短不一,但无论是何种情形,户主的姓氏是名籍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

当然,《居延汉简》名籍反映的是汉代边疆戍卒的情况,不一定能完整体现汉代户籍登记制度的全部内容,但可以确定,汉代完整的户籍登记制度应该比《居延汉简》的戍卒名籍要完整、复杂,应该包含姓氏内容。另外,从时间上判断,《居延汉简》记录的最早年代是汉武帝末期,说明这种名籍登记制度产生的时间至迟应该在武帝末期,可能在西汉初期就已存在。这也可以从另外一份类似的出土材料中得到验证:

1973年,湖北江陵凤凰山十号汉墓出土了一份载有50余人名的“乡里名籍”,在这50余人名中,除去10余简无法辨认外,其他能够解读的竹简有37条,其中研究者认为属于户主名籍的简牍有四条,[23]抄录如下:

(1)杨人,(2)郭贞,(3)王□,(4)□□

这四条中,除了第(4)条无法辨别外,其他三条都可以识别出户主姓氏。学者依据简牍内容,判断出墓主死亡或下葬的绝对年代是汉景帝四年,[24]也就是说,“姓+名”的户主名籍登记制度在西汉早期就出现了。

对于上述简牍材料,可能有以偏概全的嫌疑,因为有些出土的简牍材料中,也确实存在一些只记名不记姓氏的例子,如上述湖北江陵凤凰山十号汉墓出土的“乡里名籍”非户主名籍中就存在个别记名不记姓的现象。[25]对于这种现象,笔者将在探讨“秦汉姓氏普及化”问题的成因时进行论述。

(三)史籍不记某人姓氏并不能说明某人没有姓氏

从史籍的记载看,一些身份低贱的人在史书中的确是有名无姓,但这并不足以说明这些人是没有姓氏的。因为这种只记名不记姓氏的情况,并不只是出现在身份低微的人群中,即使是身份高贵的人,史书有时也不交代其姓氏,如秦始皇时有将军“麃公”[26],索隐曰:“麃公盖麃邑公,史失其姓名”。汉高祖时有“刚武侯”[27],颜师古曰:“史失其名姓,唯识其爵号,不知谁也”。汉景帝时有“遽侯横”[28],颜师古曰:“史失其姓,它皆类此”。类似的记载并不少见。既然连诸如刚武侯、遽侯等这样的人物都难免“史失其姓”,甚至是“史失其名姓”,那么对于那些身份卑微的庶民来说,“史失其姓”就再正常不过了。况且,著史者与历史事件或历史人物在时间上通常相隔久远,甚至是相隔数百年,要详细记载并无重大影响的个体庶人的姓名称谓确属难事。因此,我们不能断定凡是史书中有名无姓的人物就一定没有姓氏。

另外,在史书的记载中,并非所有的身份低下的人都没有姓氏,比如,秦末农民起义中,起义者多为卑微之人,陈涉“瓮牖绳枢之子,甿隶之人”[29];英布,“秦时为布衣,……亡之江中为群盗”[30];“陈平、王陵、陆贾、郦商、郦食其、夏侯婴等皆白徒,樊哙则屠狗者,周勃则织薄曲吹箫给丧事者,灌婴则贩缯者,娄敬则挽车者”[31]。这些人皆出身庶民阶层,并无贵族血统,但这些人皆有名有姓。

第四,秦汉时期并无庶民有无姓氏或类似姓氏平民化、普及化问题的直接记载和规定。学者张淑一在研究先秦姓氏时指出,在先秦史料中“都没有见到反映先秦庶人无姓的材料,相反,倒是颇见到一些反映庶人应当有姓的材料”,“在先秦时期,不仅庶人有氏,甚至某些身份低于庶人的人也有氏。”[32]既然在“氏所以别贵贱”的先秦时期,庶人甚至身份低于庶人的人都有氏号,那么在姓氏贵贱等级崩溃后的秦汉时期,庶人就更应该有姓氏。

因此,秦汉时期的庶人是有姓氏的,史家在史籍中只记名不记姓,不代表庶人没有姓氏。

三、“秦汉姓氏普及化”问题的成因

秦汉庶民有姓氏,不存在秦汉姓氏普及化问题。至于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认识,笔者认为有以下原因。

第一,“先秦庶人无姓氏”的错误认识。“在以往关于先秦姓氏制度的研究中,庶人阶级通常被认为既没有姓也没有氏”[33],在这个前提下,庶民阶层的姓氏自然存在一个从无到有、从少数庶民有姓氏,再到一般庶民皆有姓氏的过程,即所谓的姓氏普及化过程。但正如学者张淑一先生所言,“先秦庶人无姓氏”的说辞是靠不住的,因为庶人与贵族“毕竟都生活在同一个社会发展模式中当中,有着类似的血缘组织形态,因此在血缘组织的标志符号上也不会有太多的差异,庶人也应当有姓、氏”[34],没有任何证据显示先秦庶人是无姓氏的,同样,也没有任何证据显示秦汉庶人是无姓氏的,更没有证据证明庶人不能拥有或使用姓氏。

第二,史籍记载偏重对帝王将相而轻视对庶人的记载。梁启超在谈到中国史籍时说:“二十四史非史也,二十四姓之家谱而已”。[35]足见史书对庶人及庶人以下阶层并不重视,对其记载自然不会多,而关于某个庶人具体的姓氏名号的记载就更有限了。当然,这主要是由庶人的地位所决定的,因为相对于帝王将相,个体庶人的影响力微乎其微,其姓氏名号自然不如帝王将相响亮,也就自然不被史家所重视。而相对于姓氏,名字更能代表个体庶人的身份,尤其是在旧宗族瓦解之后的秦汉时期,姓氏的重要性和意义已大大降低。所以,史籍中记载某个个体民众的时候,记其名号略其姓氏也是很正常的事。

第三,近来的出土文献材料虽有很多关于秦汉庶民的姓氏名号,但往往是记名不记姓氏,如在某些器物上,通常是有名无姓,特别汉简名籍中某些记名省氏的现象,通常被当作是平民无姓氏的证据。对于这些器物中有名无姓的现象,学者阎晓君先生认为:“在‘物勒工名,以考其诚’的制度下,一件小巧玲珑的漆器(多为耳杯、漆盘)上刻上所有工序上的工人姓名、督造官吏的姓名、生产的年号等内容,确属不易。因此,人们大概互相约定,只在漆器上‘勒名’而不著姓氏,这样可省十余字”。[36]朱凤瀚先生则认为,众多陶器制作者可能是由于同姓聚族而居,“所以多不署氏大约也是因为他们是同氏,仅以名区分即可”[37]。笔者认为,两位先生所言甚是,应该是符合当时社会生产实际的。事实上,在出土的秦汉器物中,不仅没有记载工匠的姓氏,就连官吏的姓氏也被省略不记,如秦代的“相邦戈”上题“十四年,相邦冉造”[38]。所采用的就是“官职+名”的称谓方式,并无姓氏,这样做既省时省工,也能达到监管的效果。

至于汉简名籍中某些有名无姓的现象,笔者认为,汉简名籍的目的是管理民众,征收税赋,既然户主名姓已明确,则记其家中人口多寡、年龄构成即可达此目的;再者,秦汉户籍管理属于县里行政系统,户主所在的县里是户籍的必载内容,户籍管理即使是只记其名不记其姓氏,政府基层行政单位依然可以施行有效管理,毕竟在乡里体系中,同姓者众,而同名者却极少。所以,记名不记姓也是自然之事。

第四,记名不记姓的现象还可能与秦汉宗族地位下降、个体地位显现有关。随着宗法制度和旧宗族体制的瓦解,作为旧宗族血缘符号的“氏”的地位也在下降,个人的名或字却更显重要,“在这一特定历史背景下,名字往往比标志家庭血缘关系的姓氏重要。‘姓,所同也,名,所独也’,所以人们相约不著姓氏”[39]。而“汉人不以改姓为耻”[40],秦汉姓氏变更现象屡见不鲜,亦足以证明时人对姓氏并不是很重视。

第五,官方“不著姓”的礼俗影响。《后汉书·鲍永传》载汉光武帝时鲍永之子鲍昱言:“臣闻故事通官文书不著姓……”[41]唐朝李贤注引《汉官仪》曰:“群臣上书,公、卿、校尉、诸将不言姓”。鲍昱言中的“故事”即是指秦与西汉时期,而查阅《史记》《汉书》的奏章文书,确多是书名字而不著姓氏,由此也可证实秦汉时期官方礼仪确有“通官文书不著姓”的礼俗。既然严肃正式的官方“通官文书”尚且“不著姓”,百姓或政府基层效仿官方上层“不著姓”的礼俗也是十分正常的。

综上所述,在姓氏合一之后,姓氏已演变成个体家庭的名号,庶民有家,自然拥有姓氏。但是,在姓氏合一的初期,即秦汉时期,姓氏并不为时人或官方所重视,在日常的生活交往中,通常书名称字而不著姓,导致姓氏“普及化”或“平民化”问题。汉末三国以后,随着士族门阀制度的兴起,鉴于现实的需要,姓氏又被重新重视,并被赋予特殊的含义。

[1]徐扬杰.中国家族制度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2.120.

[2][3][日]尾形勇.中国古代的“家”与国家[M].吉林:吉林文史出版社,1993.90.90.

[4][40]杜正胜.编户其民[M].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0.193-194.194.

[5]陈絜.商周姓氏制度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428.

[6][37]朱凤瀚.商周家族形态研究[M].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4.13-17.563.

[7]杨宽.中国家族制度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2.154.

[8][32][33][34]张淑一.先秦姓氏制度考索[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8.142.105.93.106.

[9]钱大昕.姓氏[A].十驾斋养新录(卷十二)[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83.265.

[10]-[22]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居延汉简甲乙篇(下册)[M].北京:中华书局,1980.42.42.43.46.14.228.17.132.180.94.14.18.25

[23][24][25]裘锡圭.湖北江陵凤凰山十号汉墓出土简牍考释[J].文物,1974,(7):49-63.

[26][29]司马迁.秦始皇本纪[A].史记(卷六)[M].北京:中华书局,1982.223.281.

[27]班固.高帝纪(上)[A].汉书(卷一)[M].北京:中华书局,1962.17.

[28]班固.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A].汉书(卷十七)[M].北京:中华书局,1962.638.

[30]司马迁.黥布列传[A].史记(卷九十一)[M].北京:中华书局,1982.2597.

[31]赵翼.廿二史札记校正[M].王树民,校正.北京:中华书局,1984.36.

[35]梁启超.中国之旧史[A].梁启超文集[M].北京,北京燕山出版社,1997.216.

[36][39]阎晓君.论姓氏合一[J].寻根,1998,(3):9-13.

[38]于省吾.双剑誃古器物图录[M].北京:中华书局,2009.97.

[41]范晔.鲍永传[A].后汉书(卷二十九)[M].北京:中华书局,1965.1022.

【责任编辑:周 丹】

K232

A

1673-7725(2016)10-0050-05

2016-08-05

骆春榕(1982-),男,广东河源人,讲师,主要从事秦汉文化研究。

猜你喜欢
庶民汉简秦汉
我与秦汉东北史研究
永不褪色的武威汉简
霸权更迭、俄国革命与“庶民”意涵的变迁
——重返“五四”之一①
《肩水金关汉简》(壹)(贰)释文校订
“庶民”做主引发的一场治理危机
新旧の文化が交わり庶民の郷愁誘う景観
论西周时期的民间音乐教育
秦汉宫苑的“海池”
流变与传承
——秦汉时期“伏日”考论
银雀山汉简兵书出土30年回眸与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