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向明
(公安消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云南 昆明 650208)
【文化与教育】
“2+1”教训战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的实施与保障
潘向明
(公安消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云南昆明650208)
“2+1”教训战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实质是工学结合、校队合作的培养模式。要为实施该模式,公安消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有必要重新审视培养目标难以有效达成、课程设置学科体系化痕迹较重、教学方法手段陈旧、教学内容理论性偏强等问题。针对此,笔者认为应建立政策法规保障机制、加强组织和管理、加强校队双方深度融合,确保“2+1”教训战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有效实施。
“2+1”教训战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校队合作
公安部消防局在《公安消防部队教育培训体系顶层设计方案》中明确提出,公安消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采取“2+1”教训战一体化培养模式。具体来说,“2”即两年在校理论学习,“1”即三年级第一学期在学校开展实战化训练教学和综合实战演练,第二学期到部队岗位实习和集中实战化训练。作为有政策依据的人才培养模式,要使其有效实施,有必要在重新审视当前模式的基础上,提出保障措施。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文件中明确指出,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教育部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中明确指出,要积极推行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模式,把工学结合作为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切入点,带动专业调整与建设,引导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公安高等教育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征求意见稿)中就“创新公安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明确指出,探索“1+2+1”(1年基础教育+2年专业教育+1年实践教学)等多样化人才培养新机制,深入施行“教、学、练、战”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从以上的教育方针政策可以看出,公安消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方向非常明确,“2+1”教训战一体化培养模式不仅有政策依据,而且是一种典型的工学结合、校队合作(公安消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的合作对象是部队不是企业,因此把校企合作称为校队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
(一)培养目标难以有效达成
虽然在理论上学校把培养目标定位为“讲政治、懂技术、会管理、善指挥”的高素质应用型指挥人才,但在实践中,由于经验欠缺、研究不足、经费投入有限等因素,培养出来的人才,尤其是普招生,难以达到优秀指挥人才的技术技能要求,最终使培养目标难以有效达成,从而使学员毕业后不能很快进入基层部队指挥工作角色,满足第一任职的需要。
(二)课程设置学科体系化痕迹较重
公安消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培养优秀指挥人才,把课程划分为公共文化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部分实践课程)三类。课程内容上注重学科体系,课程安排上从基础到专业再到实践,强调的是理论知识的系统性、完整性,这样的课程设计没有固定的标准,很难正确把握一个度,结果只能是理论与实践无法紧密结合。
(三)教学方法手段陈旧
在教学方法上,讲授法依然占据主导地位,教师一味地讲,学员被动地学,教师过多地关注学员知识的掌握情况,重视课堂教学,缺少针对学员能力培养的教学方法。
(四)教学内容理论性偏强
当前,虽然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加大了实践教学力度,但因师资和学员人数及教学器材设施等因素的制约,偏重理论方面的教学,轻视实践教学的情况依然没有改变,最终使学员的技术技能知识培养和体验欠缺。
(五)校队双方合作不够深入
优秀基层指挥人才的培养需要不断地进行各种单兵技能训练,大量的综合演练作支撑。一方面,由于条件的限制,学校在设备设施方面与部队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另一方面,学员综合职业能力也需要在实战的环境中才能逐渐培养。因此,校队合作是培养优秀基层指挥人才的有效途径。然而,在现实中,只有学校一方有足够的动力,部队因为客观上工作繁忙,没有足够的精力考虑学员实习实训工作,主观上对学员到部队实习实训工作的认识不够深入。
(六)“双师型”教师缺乏
近年来,虽然公安部出台了挂职锻炼、选聘教官方面的政策,但由于部队和院校之间工作性质的差异,加上院校师资本身紧缺,使得院校一方很难吸引基层部队优秀干部来校任教。
(七)实习实训条件不足
学校实习实训设施条件的建设投资巨大,使得学校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和学员的实习实训面临巨大的困难。另外,因消防指挥专业学员多,人均拥有的实习实训条件极低,实习实训工作而无法落到实处,不能全面有效地让学员进行实践体验,学员岗位能力的培养大打折扣,人才培养目标也得不到真正落实。
公安消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实行“2+1”教训战一体化培养模式符合教育方针政策要求,是适应部队建设发展和谋求自身发展的需要,那么,推动校队有效合作,谋求教育资源与部队需求协调发展是这一模式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建立政策法规保障机制
公安消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2+1”教训战一体化培养模式得以有效实施,离不开完善的政策与法律的保障。培养目标、“双师型”教师、实习实训条件、课程开发等均需要“工学结合、校队合作”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否则难以奏效,因此,主管学校和部队业务的公安部消防局应积极制定、健全校队合作办学的政策法规,确立部队从事人才培养的主体地位,明确学校和部队在校队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实施过程中所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把人才培养工作计划纳入各自重点工作体系中,并建立考评机制;成立由公安部消防局机关、部队专家和学校教授组成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共同商讨确定各专业的培养目标、教学计划、教学改革、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实施优秀基层部队骨干进校园、优秀教师骨干进部队的“双进计划”,每年安排部队骨干到校任课,指导专业教学,每年安排优秀教师骨干到基层部队顶岗锻炼,丰富教师基层工作经历,培养“双师型”教师,通过“双进计划”解决“双师型”教师缺乏的问题。
(二)加强组织和管理
一是建立合理的利益补偿机制和校队合作办学的组织管理机构。学校和部队是两个不同工作性质的利益主体,在推动校队合作过程中,公安部消防局除了制定宏观政策法规外,还应建立合理的利益补偿机制,设立校队合作办学的组织管理机构。针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解决,对人才培养提供资金支持,以及政策、信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二是开展第三方监督评价工作。学校对开展校队合作的需求强烈,渴望能了解部队对培养人才的要求,改革课程体系,共同开发新课程。虽然部队对学校办学能力与水平也较为关注,但因为双方工作任务繁重,缺少对人才培养的方方面面进行必要的监督、评价。为此,应建立第三方(如消防协会)监督机构,对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课程体系的改革、学员管理、理论与实践教学过程等进行客观评价,以此推动“2+1”教训战一体化培养模式实施。
(三)加强校队双方深度融合
“2+1”教训战一体化培养模式的有效实施,固然离不开公安部消防局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组织管理作保障,但最终的落脚点还是在办学的双主体学校和部队之间的真正合作。公安消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的生源均来自部队,且至少是二年兵,了解部队的工作环境,对灭火救援、执勤训练有了初步了解,来学校学习两至三年后回各总队,他们都有共同的目标,即培养人才。因此,“2+1”教训战一体化培养模式的有效推行,除了做好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设计层面工作,更需要校队之间落实一些重要环节。一是健全学员实习实训管理机制。校队共建一套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规范实习实训制度,确保实习实训取得成效。二是健全校队合作人才培养信息反馈机制。学校要根据部队对人才需求的变化不断进行教学调整,建立一个由学员、实习实训单位培训指导人员、校内实习实训指导教师组成的信息反馈渠道,根据部队人才需求的变化,及时调整教学内容。
“2+1”教训战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是公安消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人才培养的一条有效途径。它的实质是工学结合、校队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因公安部消防局机关、部队和学校全国消防是一家的体制优势,使该模式可以促进学校可以更好地进行人才培养工作,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增强学员学习的目的性、针对性、主观能动性,达到多赢的目的。
[1]李生京.中国高等教育发展路径分析[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23.[2]方黛春.高职“2+1”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实践研究——以NBCSZJ学院为例[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08.
【责任编辑:王 崇】
G7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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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7725(2016)07-0119-03
2016-05-05
潘向明(1975-),男,浙江东阳人,副教授,主要从事教育学原理及高等教育管理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