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旅游资源保护体系建设新探

2016-03-16 18:06徐仁立
武夷学院学报 2016年4期
关键词:建设

徐仁立

(百色学院革命老区红色旅游研究中心,广西百色533000)



红色旅游资源保护体系建设新探

徐仁立

(百色学院革命老区红色旅游研究中心,广西百色533000)

摘要:红色旅游资源是发展红色旅游的前提和基础。认真研究红色旅游资源保护问题,加强红色旅游资源保护体系建设,对于红色旅游持续、健康、新常态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关键词:红色旅游资源;保护体系;建设

红色旅游资源是指在近现代革命与建设历史上,能对红色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为红色旅游业开发利用,并可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因素。近代以来,中国人民特别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争取民族独立、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的过程中,留下的大量的历史文化遗存,其中包含着丰富的革命历史、革命事迹和革命精神,这些红色文化资源成为现今用来开展旅游活动的依托,也是中国、乃至世界优秀文化遗产的组成部分。所以保护好红色旅游资源,是开展红色旅游活动、传承红色文化的前提和基础。

一、红色旅游资源保护的内涵与意义

(一)红色旅游资源保护的内涵

1.红色旅游资源保护的概念

保护的本意是尽力照顾,使自身(或他人、或其他事物)的权益不受损害;或者爱护使免受可能遇到的伤害、破坏或有害的影响。红色旅游资源的保护就是指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对红色旅游资源进行有效的保护,包括必要的维护,以避免受到损害或破坏。

2.红色旅游资源保护的内容

(1)对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尊重历史,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参照文化遗产地的保护办法,对重要的文物、遗址、文献、建筑等进行局部的、原风貌保护,修旧如故,以适当的定位增强吸引力。

(2)对周围环境的保护。尊重自然规律,按照当地自然环境的特点,科学规划、设计开发模式,合理选择旅游线路。也就是说,要尽可能用当地材料进行修建,道路选线、人工设施的选点要尽可能避开生态敏感区,尽可能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3)对民风民俗的保护。革命老区最宝贵的特色就是民风淳朴。开发过程中要想办法将其保持下去,让老区人民从简单的质朴走向自觉的高尚,尽量避免外界旅游对当地的负面影响。

(4)重视环境承载力。承载力即区域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等诸因素在没有受到消极影响的前提下,所能接纳的最大旅游活动量,是由旅游的资源承载量、感知承载量、生态承载量、经济发展承载量和地域承载量5个基本承载量组成。在开发利用红色旅游资源的过程中,如果为了一时的经济利益而忽视旅游承载力,必然导致对红色旅游资源环境的破坏。红色旅游的节假日规律导致的井喷现象,使得环境承载问题突出。

(5)处理好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关系。首先是保护,在开发中保护。保护是手段,利用是目的。为了达到永续利用的目的,必须在加强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的同时,提倡科学的环保旅游,通过旅游活动积累更多的资金用于资源的保护,使保护与利用双向互动、和谐统一,走自我完善、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

(二)红色旅游资源保护的意义

1.保护红色旅游资源就是传承红色文化

“红色”区别于一般意义上的五光十色的历史文化,其核心是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这是贯穿红色旅游及其资源的主线,是红色旅游和红色旅游资源形成的前提条件。它规定了红色旅游和红色旅游资源思想的严肃性、定位的准确性、目标的坚定性和品牌的持续性。红色文化是红色旅游资源和红色旅游的核心与灵魂,红色旅游和红色旅游资源是红色文化的载体和物化形态,二者相互依存、相互推动,互现价值,互为基础。发展红色旅游主要是发挥思想教育的主功能,传承红色文化,注重社会效益。

2.保护红色旅游资源就是促进红色旅游更好发展

旅游具有直观性的特点。红色旅游资源是红色旅游开发和建设的对象物,是红色旅游业发展的重要依托。有关研究表明,旅游者选择目的地的行为是其对资源感应效用的函数,由此使得红色旅游景点与客源地之间的引力具有鲜明的资源指向性特点。红色旅游纪念地及其标志物是红色旅游区不应缺少的吸引物,更是红色文化的物质载体。发展红色旅游不仅要传播革命历史文化,还要宣扬革命精神、触发人的情怀。因而要有可以凭吊、催人动情的纪念性载体。缺少了这种载体,在某种意义上就失去了感动人、激励人、让文物与游客直接对话的佳境。“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保护红色旅游资源是红色旅游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必然要求。中国革命与建设的长期性、艰苦性使得红色文化资源损毁比较严重,红色旅游资源的保护更加显得重要。

二、红色旅游资源保护现状与受损的原因

(一)我国红色旅游资源保护现状

建国以来,各级政府都十分重视对红色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大致经历了四波高潮:

1.建国初开始初步开发利用

建国之初,党中央十分重视保护和利用红色文化历史遗迹。1950年3月筹备革命博物馆,6月发布征集革命文物命令,标志着新中国革命文物保护的开始。从1960年3月起,国务院先后公布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总数达4295处,地方政府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更是难计其数,其中相当部分属于近现代革命历史文物。在纪念馆建设方面,1951年2月6日,韶山毛泽东故居对外开放;随后,延安革命纪念馆、遵义会议纪念馆、瑞金革命纪念馆、西柏坡纪念馆、南昌八一起义纪念馆、上海中共“一大”会址纪念馆等陆续筹备或成立,并成立了鲁迅、李大钊等一批人物纪念博物馆;50年代末,中国历史博物馆、革命博物馆、军事博物馆、人民英雄纪念碑等相继建成。世纪之交再掀建馆热潮,中国近代史博物馆、井冈山革命博物馆等一批纪念馆经过改建、扩建和新建,旧貌换新颜,且展示方式和手段大为改观。红色旅游资源的切实保护为发展红色旅游创造了物质条件。

2.教育基地建设

1997年5月起,中共中央宣传部先后公布了四批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356处,还有团中央先后四批命名青少年教育基地233处,中纪委、监察部公布廉政建设教育基地50处,国家国防教育办公室先后二批公布国防教育基地建设241处,另有中国侨联命名爱国主义教育基地40余处等。革命文物、遗址得到了相当程度的维护,交通等基础设施和接待条件有了很大改善;各地政府也普遍在教育基地举办各种形式的纪念、学习活动。

3.红色旅游景区建设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04年底印发《2004-2010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2011年4月印发《2011-2015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总数达到249个。规划实施以来,全国红色旅游快速发展,经典景区硬件设施进一步完善,红色旅游资源得到进一步维护,接待能力大幅提升。据统计,到2014年底,经典景区达到4A级以上142个,其中5A级22个,接待超过100万人次的有93个。

4.近年来红色旅游资源抢救保护工作

(1)启动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程。据统计,目前全国有重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181个,其他县级以上保护单位约3000个,设立专门管理机构的有1133个。此外,全国还有100多万座散葬烈士墓和7000余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民政部多措并举,2014年完成61.5万座散葬烈士墓和1.2万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任务,同时制定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修缮规划,先后与10个国家的相关部门签署合作协议,实地勘察了越南、老挝、赞比亚等20处烈士纪念设施,启动或完成了8个烈士陵园的维修改造工程。

(2)加强抗战纪念设施、遗址的保护管理。为了加强抗战纪念设施、遗址的保护管理,2014年8月24日,国务院公布第一批抗战纪念设施、遗址名录80处;9月1日,民政部公布第一批为国捐躯的300名著名抗日英烈和英雄群体名录,其中包括了“国民革命军”的将士、文化艺术界的民主爱国人士、援华国际友人等,更全面反映了全民抗战的历史事实。

(3)精神类红色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建国以来,一直重视精神类红色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有组织的开展革命史料整理、研究和抢救工作,创作了一大批红色经典影视、文艺、书画作品。

(二)红色旅游资源受损类型

中国革命与建设的长期性、艰苦性使得红色旅游资源物化形态损毁严重。一般而言,资源破坏除了自然原因,如风吹日晒雨淋、自然腐蚀、老化、损耗等以外,主要有五种情况:

1.建设性破坏

在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私自拆除或改建红色旅游景观,尤其是建筑物常被钢筋水泥建筑群所包围而成为其中的一座孤岛、一个盆景,损坏资源本身及周围环境氛围。

2.保护性破坏

由于认识或技术方面的原因,在红色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使有的建筑未按原貌修复,甚至搞的面目全非,或只保护其中一个部分,而忽视其他相关部分,结果造成了一系列事实上的破坏。

3.开发性破坏

开发性破坏分为过度性开发和掠夺式开发,不惜以牺牲文化资源为代价而追逐经济效益。如在开发红色旅游过程中,有的地方一味迎合游客的需要,随心所欲地改造文物,名为开发,实为破坏。

4.忽视性破坏

有的经营者和开发者追求利润最大化,有意忽视、漠视对红色旅游资源的保护,或者由于红色旅游资源自身的脆弱性(很多红色旅游资源是无形的,或是散落在民间)等原因,很多红色旅游资源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甚至消失。

5.漠视红色旅游精神类资源

如对革命历史、革命事迹、尤其是革命精神发掘、整理、宣传不够;对于历史参与者、见证人的音频资料发掘、保护不够;对于革命与建设历史时期的文化艺术作品包装、宣示不够;任其闲置甚至流失,未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甚至存在着丑化英雄、歪曲历史等历史虚无主义问题。

(三)红色旅游文化资源受损的原因

红色旅游文化资源受到损害甚至破坏,主要的原因有:

1.保护体制不完善

中纪委、中宣部、团中央、旅游局、民政部、文物局、国防办、侨联等相继提出建设教育基地名录,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也存在着多头管理特别是地方本位主义较为突出的状况,忽视教育功能,偏重经济效益,甚至当做摇钱树,贪大求洋,破坏原汁原味、历史氛围的现象屡屡出现。

2.保护管理不到位

由于未对全国红色旅游文化资源进行系统全面调查、准确分类,以致各个历史时期分布不均衡,主要集中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其它时期重视不够,因而出现三多三少:新民主主义革命战争遗址多,党史事件人物事件多,旧民主主义革命事件多;其它时期少,建设成就少,人民大众少等现象。即使是革命战争年代的革命文物,由于大多地处偏远,普查、征集工作也难以进行。另外有的领导知识产权意识不强,以致有的地名甚至著名的红色旅游景区名称如井冈山、大别山和西柏坡等被抢注,从而影响了红色旅游品牌的声誉。

3.保护法规不完善

法律是红色旅游文化资源的一种最根本的保护手段。但是,现有法规对“革命文物”概念界定模糊,对文物开发利用后的经营权归属问题缺乏明确规定,对文物保护经费的来源操作性不够,法律责任条款中缺乏对未核定文物遭受破坏的规定,加之地方法规不完善且权威性不够、社区参与度不高等,造成了对红色旅游资源保护不力现象的出现。

4.资金缺乏

《文物保护法》第十条指出,文物保护经费的来源主要是“财政预算”“事业性收入”“社会基金”,而实际运作过程中往往只有“财政预算”经费能够勉强到位,后两者则由于经济效益的低下而难落实处。

5.保护意识淡薄

有的地方主管部门或经营主体仅仅考虑经济收益,却很少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去考虑如何进行资源的保护,更没有从建设先进文化的高度,对这些红色旅游资源进行创新,以形成具有市场价值的旅游品牌,让游客去体验和感受产品的丰富内涵,从而造成损害甚至破坏。

6.保护技术落后

许多散落在外的红色旅游资源,经受风吹日晒雨打,自然破损,即使受到保护的革命文物,由于技术原因,逐渐损坏。

三、构建红色旅游文化资源保护体系

红色旅游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利用是一个涉及多方面因素的系统工程,需要以红色旅游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多管齐下、多方配合,在完善旅游资源调查评价、开发规划、管理保护、经营管理、环境保护制度体系的同时,形成一个以法律为核心,包括思想道德、宣传、教育、政策法规、社区参与等,共同组成的全天候的、完善的防护网络。

(一)完善保护体制机制

1.加强协调管理

面对“一块蛋糕多刀切”的状况,加强协调、组织和管理,共同盘活红色文化资源这笔财富,就需要一个具有相应权限、能够统筹协调的组织机构,形成一个更有效的联动共建共管机制,以发挥整体优势,取得更好效果。

2.进行系统的资源普查

对全国红色旅游文化资源做出全面调查、评价,建立完备、系统的资源的数据库,分类纳入保护范围,克服“重古薄今”问题,制定统一的开发规划标准特别是要从社会效益出发,将其纳入地方经济文化与社会发展规划之中。

3.加强社区参与保护

保护体系不完善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社区参与不够,因此必须制定切实可行、奖罚分明的地方社区参与保护红色旅游资源的法律法规制度,使之成为红色旅游资源保护的积极参与者,而不是旁观者甚至破坏者。

4.建立多渠道的经费筹集机制

首先,国家和地方政府要增加相关资源的保护经费,对于一些濒临毁灭的革命文物更要优先保护;其次,要积极争取海内外关心支持红色旅游文化资源保护事业的团体和个人的捐赠;再次,要将红色旅游文化产业相关的部分收入用于红色文化资源的维修和保护;最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根据“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投资项目向社会零散资本作出适度开放。

(二)增强法治意识

1.完善法规保护体系

要建立完善国家、地方以及民间的法律法规保护体系,特别是要针对一些法规盲区,补充、完善法规漏洞,如红色旅游资源的产权改革、商标保护等,尽可能早出台红色旅游文化资源保护的单独条例,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地方及民间法规,加强对革命文物以及红色旅游景点周边环境的保护力度。

2.加强普法宣传

为了提高公民文物保护的法律意识,要广泛深入地开展《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活动。充分利用现代传媒的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性普法活动,对宣传得力的单位、表现突出的个人、成效显著的团体或个人给予必要的物质或精神奖励,以便在社会上形成一个良好的法律保护意识氛围。

3.加强执法力度

要真正做到“执法必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进行保护管理;“违法必究”,对破坏红色旅游资源的个人、单位或组织实行法律惩罚,防止徇私枉法,真正树立红色旅游文化资源保护的法制意识。

(三)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

1.坚持正确原则和方针

必须明确坚持“有效保护、科学研究,合理利用”的原则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并要落实在具体行动中,体现在具体制度、政策上。如地方性旅游管理条例中应及时增添关于红色旅游文化资源保护的条款,对未核定的红色旅游资源应作出相关保护条款。

2.坚持科学开发利用

在文物普查的基础上,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和“分类排队、抢修急需、保护重点、兼顾全面、修旧如旧”方针,对红色旅游文化资源进行保护性修复;在科学研究基础上,搞好文物申报和开发规划;开发之前要经过科学的可行性分析、论证,特别是要征求专家、学者的意见。

3.运用新技术

科学技术的发展已为红色旅游文化资源的保护提供了可靠的技术支撑。采用新技术,加大对红色旅游文化资源、革命文物的修复和保管,防止自然或人为损害。

4.注重保护的系统性

保护是一个系统,红色旅游文化资源既有物质文化形态,又有非物质文化形态;既包括革命历史文物,又包括先辈的回忆录、影像资料。就单体资源而言,也有连贯性、整体性。

5.防止(停止)再破坏,加紧救护

要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组织机构,加大对红色旅游文化资源的修复、还原和保护,采取各种有效办法,防止红色旅游文化资源的再损害。

(四)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与保护

1.挖掘、整理回忆性文字、影像资料

有组织的开展红色旅游文化资源的挖掘、整理活动,并作为日常性的工作,持续不懈抓好。在进一步加强科研的同时,通过开展撰写回忆文章、回忆录,特别是影像、音频等现代技术手段,建立完整记录相关重大事件、人物的亲历者、见证人的音像资料馆,不断丰富地方历史文化资源。

2.开展红色文化艺术作品创作

通过创作反映革命与建设历史文化的艺术作品,如历史演义、史话、小说、影视、绘画、书法、文艺节目等形式,再现革命与建设年代难忘的岁月,营造延续红色文化的环境和氛围。

3.传承并活化革命精神

保护红色旅游资源、发展红色旅游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在于加强现时政治文化建设,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因此,通过普及近现代历史教育及相关节庆活动唤起人们的历史记忆;通过加强包含红色文化精髓的企业、社区文化建设以及学英雄模范活动,传承红色文化,活化历史,使红色文化精神融入当代经济文化社会发展与群众日常生活中。

参考文献:

[1]全国红办.红色旅游发展概论[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15:508-514.

[2]徐仁立.武夷山红色旅游资源深度开发研究[J].长沙大学学报,2012(6):25-27.

[3]刘建平,伍先福.红色旅游资源的法律保护问题[J].湖南社会科学,2005(5):42-45.

(责任编辑:冯起国)

Red Tourism Resources Protection System Analysis

XU Renli

(Institute of Baise Red Tourism Research Center,Baise,Guangxi 533000)

Key words:red tourism resources,protection system,and construction

Abstract:The red tourism resources is the premise and foundation of developing red tourism. Study hard on the red tourism resources protection,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red tourism resources protection system for red tourism sustainable development,health,the new normal,has important realistic significance and far-reaching historical significance.

中图分类号:F59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2109(2016)04-0027-05

收稿日期:2015-09-23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15XGL013)。

作者简介:徐仁立(1960-)男,汉族,教授,主要从事红色旅游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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