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锦锋
(1.仰恩大学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福建泉州362014;2.湖北大学哲学学院,湖北武汉430062)
孟子“人禽之辨”思想片论
唐锦锋1,2
(1.仰恩大学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福建泉州362014;2.湖北大学哲学学院,湖北武汉430062)
孟子是先秦时期第一个关注“人禽之辨”的思想家,“人禽之辨”思想强调了人与动物之间的差异性,突出了人对于动物的优越性,丰富和发展了有关人的定义,但这种唯道德论的主张导致了普遍伪善的发生,阻碍了人的全面而自由地发展。人与动物之间确实存在着差异,但这种差异只是发展方向和发展程度上的不同,这种不同只是量的差异,而不是质的不同。如果以这样的观点来看待“人禽之辨”,我们不仅能认识到“人禽之异”,还能认识到“人禽之同”,无论是对于人,还是对于动物,我们都将会有一个全面和全新的认识。
孟子;人禽之辨;人的本质
孟子是先秦时期第一个关注“人禽之辨”的思想家,并以此为基础阐发了其有关“性善论”“仁政说”“修养论”的理论主张,可以说“人禽之辨”是整个“孟学”的理论基石,而且不仅仅是“孟学”,乃至是整个儒学的理论前提。然而,后世的思想家对于孟子有关“人禽之辨”的思想并未给予足够的重视,只是将其视为当然之理,认为其义之明好比穿衣吃饭,是不言而喻的。“人禽之辨”作为“孟学”的理论基础,强调了人与动物之间的差异性,突出了人相对于动物的优越性、人的价值和尊严。
孟子认为人与动物是有差异的,这种差异性首先表现在“类”的不同上。孟子说:“岂惟民哉,麒麟之于走兽,凤凰之于飞鸟,泰山之于丘垤,河海之于行潦,类也。圣人之于民,亦类也。”[1]人和动物不同,人有人类,动物有动物类,种类相同的人和动物由于类的原因而表现出习性上的相似性,“故凡同类者,举相似也”[1],“口之于味也,有同嗜焉;耳之于声也,有同听焉;目之于色也,有同美焉。”[1]种类不同的人和动物会因为类的不同而表现出差异性,“然则犬之性犹牛之性,牛之性犹人之性与?”[1]人与动物的这种类的差别是一种自然禀赋上的差异,是由人与动物的不同生物性所决定的,人与动物的这种生物学意义上的差异性表现出“人禽之辨”的绝对性。
生物学上的差异性只是孟子“人禽之辨”的起点,而非其旨归。孟子论说“人禽之辨”的目的在于突出人相对于动物的道德优越性,人的存在首先应该是一个道德的存在,道德是人的第一规定性。一个没有道德的人,一个单纯生物学意义上的人在孟子看来并非是真正的人。所以孟子说:“由是观之,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犹其有四体也。”[1]人有此道德良知之四端就好比人有四体,若人无此道德之四端,自然也就没有四体,没有四体的人自然也就不成其为人了,而是“非人”,“非人”也就是“禽兽”。所以“人禽之辨”不仅是人与动物的生物学意义上的区别,更主要的是有道德的人和没道德的禽兽之间的区别。道德上的差异性表现出“人禽之辨”的相对性。
人与动物同为天地所化生,这就决定了人与动物之间在习性上有诸多的共通处,人与动物的差异实质上是很细微的。孟子曰:“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舜明于庶物,察于人伦,由仁义行,非行仁义也。”[1]后世清代学者焦循对这段话的注解是:“饮食男女,人有此性,禽兽亦有此性,未尝异也。乃人之性善,禽兽之性不善者,人能知义,禽兽不能知义也。因此心之所知而存之,则异于禽兽。”[2]人与动物的差别只在于“几希”之间,这种“几希”的差异也就是能明于人伦道德。人如果能够体认道德本心,扩充先天之四端,成就道德人格则是善;人如果陷溺本心,本心放失而不知返求,则是恶。所以人违仁义之道亦可沦为禽兽,禽兽就仁义之道亦可通于人性。
孟子的“人禽之辨”思想以伦理道德为标准明确了人与动物之间的分际,使人认识到自身相对于动物的优越之处,彰显了人的价值与尊严,使人可以向更高的维度和更宽的领域发展自身,丰富和发展了有关人的定义。
从生物人走向道德人。在孟子看来人仅仅追求感官欲望的满足是远远不够的,人应该还有更高的精神追求,尤其是成就道德人格的追求。孟子曰:“体有贵贱,有大小。无以小害大,无以贱害贵。养其小者为小人,养其大者为大人……饮食之人,则人贱之矣,为其养小以失大也。饮食之人无有失也,则口腹岂适为尺寸之肤哉?”[1]饮食男女之欲表现在人与动物的身上并无不同,单纯地追求生理欲望满足的人只能是生物学意义上的人,孟子称其为“小人”或“禽兽”,人生的目的在于要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人的本质不在于人的生物性,而在于人的道德性,是道德使人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人。
从他律的人走向自律的人。孟子以仁义道德作为人的本性,认为行仁义道德是顺乎人的本性,违仁义道德则是戕害人本性、违逆人的本性,而且作为仁义道德之“四善端”是上天所予我者,我固有之,非有外铄。所以仁义道德相对于人来说不是外在的,并不具有对人的他律作用,人不是消极被动地服从和遵守外在的伦理道德,而是积极主动地将本心所具有的良心之“四端”外显推扩开来,外显的道德与内在的仁义在本性上是一致的。在实际的道德生活中,人是本于天赋的道德良知,以内心的道德判断作为行为的准则,人的行动不是遵守和服从外在的道德习俗、律令规则,而是服从于自已的本心和本性,顺从良心的安排,表现出人自作主宰、自我决定的自律行为。这也正是孟子所谓“由仁义行,非行仁义也”的意谓之所在。
从个体的人走向社会的人。儒家观察人的立场从一开始就是整体主义的,个体是群体的组成部分,个体只有在群体中才能找到存在的意义与价值。所以孔子说“已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达人”,人不仅要追求个体的成功与利益,更要追求群体的成功与利益。又“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1]个人不仅在家里要做到孝和悌,更重要的是要把自己的德行推扩于天下社会,从爱自己的家人到爱天下的普罗大众。惟有如此,个体的意义与价值才能得到最大的实现。孟子秉承孔子的衣钵将这种群已关系的精神进一步深化。孟子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1],人不仅要爱自已的亲人,还要爱他人,爱社会。孟子曰:“君子之于物也,爱之而弗仁;于民也,仁之而弗亲。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1]从“亲亲”到“仁民”,再到“爱物”,孟子将个体的人一步步导引到群体和社会中。
孟子以道德作为区分人与动物的标准,突出人对于动物的道德优越性,贬抑人自身的动物性,这在人类文明发端的早期,在人类揖别自然,告别草昧时代,寻求建构合理性的文明生活秩序过程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可以说以孔孟为源头的道德学说确定了儒学乃至整个东亚文明的底色。但由于这种区分对道德标准的过分强调,致使在后继的儒学进程中,道德长期处于儒学的话语核心垄断地位。道德的高蹈独进不仅导致了道德自身的异化,而且导致人的异化。
道德的异化。孟子将人性规定为人的道德性,认为人生的目的、意义和价值在于实现人的道德性,成就道德理想人格。但处于现实生活中的人总是很难从纯善无恶的道德动机出发,人总是难免受制于经验生活和感性自然的影响,人的行为总是或多或少地带有感性和功利的色彩,但出于对道德应当性的敬畏,人会极力掩饰自己的行为动机,努力使自已的行动符合于道德,符合于占主流意识形态的道德学说,这就为“乡愿”的产生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孟子希望能以道德来提升人性,构建德性社会,但结果却事与愿违,社会普遍性伪善的发生成为一种必然,道德走向了非道德。“因此两千年来儒学作为统治意识形态的历史就是一个不断走向伪善化的历史,是一个成批量地制造出越来越多的“假人”“偶人”,因而“以理杀人”和“吃人”的历史,日益受到儒学营垒内部的有识之士和启蒙思想家的猛烈批评。”[3]
人的异化。孟子眼中的人是作为道德的主体而存在的,道德是人发展与完善的唯一向度。这种道德人性论的观点虽然较之于自然人性论具有无比的优越感,但优越感的获得是以忽视和牺牲人的自然本性为代价的。人有饮食男女的生理欲求,人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各种需要的满足,这种需要既有生理层面的,也有精神层面的,人是作为知情意欲的统一体而存在的。但孟子这种唯道德论的观点主张和倡导的是人应当先义后利、舍身取义,在进行利益和道德的抉择时,人应当无条件地放弃前者选择后者。这就使得人的各种利益和需要处于一种潜抑的状态,由于没有得到理论的卫护,只能沦为羞涩不能出口的心底计较。不仅人的需求得不到正当的申诉,人的个性也得不到合理的申张。为了符合于道德的应当性,人必须修身养性,使个人的视、听、言、动无不符合于礼仪和道德,这就以道德的名义将人的个性缚之于高阁。道德本来是用以成就人的手段,使人的存在更加体面,更加高尚,更加文明,但唯道德论却将手段演绎为人生的目的,人相对于道德只是一种器具性的存在。为了道德目的的实现,人应该舍弃个性的存在,所谓“人能弘道”说的正是这层意思,而“存天理,灭人欲”则是这种道德目的论的终极版本。
孟子“人禽之辨”的思想着眼于人禽之分途,着眼于人与动物的差别性存在,这在人类文明的发端时期无疑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但随着社会文明的发展,这种唯道德论的主张导致了社会普遍伪善的发生,在社会生活中发展出一种泛道德论的倾向,阻碍了人的全面而自由地发展,我们也可以套用这样的一句话来说,“孟子将人从自然的奴役中解放出来的同时给人戴上了道德的锁链。”
“人禽之辨”问题的实质是人的本质是什么的问题,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历史上不同的思想家有不同的说法。亚里士多德关于人的本质有两个广为流传的命题——人是理性的动物和人是政治的动物。卢梭说“人是语言的动物”,恩格斯认为人的本质在于人能制造工具并使用工具进行劳动,卡西尔说“人是符号的动物”。以上所有关于人的本质的定义都是从人与动物的差异性上来分析的,都是从人的道德、理性、政治、语言、生产、符号系统的立场来审视人与动物的差异,是一种人类文明和文化的视角,是以人的尺度对人和动物所作出的区分,是属于典型的人类中心主义观点。这类观点在突出人类的优越性、价值性、文明性的同时也存在着深层的理论困惑。人类有什么理由将自己置身于世界和宇宙的中心,使自己凌驾于万类之上,让人类成为自然和进化的目的?离开人类的盲目自信之外,所有的这一切都将难以得到合理性的说明。
人与动物是否有差异?如果有差异,那么这种差异究竟在哪里?依进化论的观点来看,人类只不过是一种高级动物而已,人并不比动物具有天然的优越性,人类虽然在智能方面极大地发展了自身,但这并不足以使人形成对动物的全面性超越。作为一个类的整体而言,人类确实表现出动物所难以企及的强大力量,但从个体的角度来看,单个人的力量并不足以完全匹敌单个的动物。因此,从本质的意义上来讲,人与动物并没有什么根本性的不同,“我们可以把人看作是用蚕吐茧丝或蜜蜂筑巢的同样方式在生产哲学和诗歌的一种较高属性的动物。”[4]
如果一定要求在人与动物之间作出严格分判的话,我们也许只能这样说:人与动物之间确实存在着差异,但这种差异只是发展方向和发展程度上的不同,这种不同只是量的差异,而不是质的不同。如果以这样的观点来看待“人禽之辨”,我们不仅能认识到“人禽之异”,还能认识到“人禽之同”,无论是对于人,还是对于动物,我们都将会有一个全面和全新的认识。
[1]朱熹.四书章句集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3:235,329,330, 326,237,293,334,49,209,363.
[2]焦循.孟子正义[M].长沙:岳麓书社,1996:584.
[3]邓晓芒.从康德的道德哲学看儒家的“乡愿”[J].浙江学刊,2005(1):85.
[4]恩斯特·卡西尔.人论[M].甘阳,译.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译文出版社,2004:29.
(责任编辑:冯起国)
The Piece of Theory on Discrimination between Hum an and Animals of Mencius
TANG Jinfeng1,2
(1.Department of Deologicaland Political Theory Teaching,Yang-en University,Quanzhou,Fujian 362014; 2.School of Philosophy,Hubei University,Wuhan,Hubei430062)
Mencius is the first person in the pre-qin period to pay attentions to distinction between human and animal.The thought of distinction between human and animal emphasized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people and animals highlight the superiority of the people over animals,enriched and developed the definition about people,but the moralism led to the widespread of hypocrisy,hindered the comprehensive and free development of people.The differences between people and animals do exist,but the difference only exist in the development direction and degree,the differences lie in quantity,but not quality.In this way we could not only realize the distinction between human and animals,but also realize the common between human and animal.
Mencius;discrimination between human and animal;the essence of human
B08
A
1674-2109(2016)11-0019-04
2016-01-29
唐锦锋(1976-),男,汉族,讲师,在读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中西伦理思想比较、思想政治教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