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娜,胡雪霞,贾 方
(北京联合大学 应用文理学院,北京 100191)
环保NGO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
李 娜,胡雪霞,贾 方
(北京联合大学 应用文理学院,北京 100191)
环保NGO是我国高校志愿者的重要合作伙伴。它顺应时代潮流,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社会关注度高。环保NGO在高校的兴起大大加深了大学生的社会参与度,并成为大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实践平台之一。实践证明,环保NGO志愿者活动是我国高校探索思想政治的实践课堂教育改革的成功探索之一。不过,在高校开展环保NGO志愿者活动中,不可避免地也出现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对大学生的思想也产生了一些消极影响。因此,在开展环保NGO志愿者活动时,要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措施,克服环保NGO带来的问题,促进高校大学生环保NGO志愿者活动有序、健康地发展。
环保NGO;大学生;志愿者;思想政治教育
环保非政府组织(简称“环保NGO”),是由环保志愿者组成的非营利性的、关注环境保护事业并能独立运作的团体组织[1]。截止2005年,我国共有环保NGO2768家。其中有政府类1382家,学校环保社团1116家[2]。目前,环保NGO已经成为大学生参与、发展最为迅速的非政府组织。开展环保NGO活动、参加环保NGO活动,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种有效手段,对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我国不断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进行改革,探索出许多行之有效的实践形式。其中,环保NGO志愿服务活动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可以帮助大学生走进社会、了解社会、服务社会。
环保NGO通过讲座、实地调查等形式,帮助大学生了解我国当前环境现状,认识到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2015年3月至4月,“自然之友”举办了84次保护活动,其中包括论坛和培训共22次,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师生积极参与。这种学术、科研创新平台,提高学生参与环保的兴趣,增加了学生对环保的了解。如地球村组织的“重现蓝天,一起行动”的活动项目,即通过在高校开展清洁空气相关的创意、创业竞赛或评比活动,在校园中普及清洁空气保护意识,旨在帮助大学生关注身边雾霾问题,开展“减霾行动”。
环保NGO开展的活动,可以帮助大学生形成正确的环境价值观和道德观,形成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环保意识。例如重庆绿联会号召下的“绿服队”举行的“保护红嘴鸥行动”“徒步长江三峡环保行”、实地考察黑叶猴等活动,纠正了大学生环保只停留在宣传层面,更多地投身到具体实践活动中。
环保NGO大学生志愿活动也可以为社会环保工作提供理论支持。在这方面的典型例子是,参加过环保NGO志愿者活动的北京林业大学,结合自己的专业,对长江源草原生态恶化带来的后果所做的研究。研究显示,位于长江源草原的某个村庄,由于生态环境的破坏,全村“沙漠化土地面积超过40%”,“野生动物数量锐减”[3]。这一研究成果,令大学生感到震惊,深切感到保护生态的工作已经刻不容缓。
参加环保NGO活动,还可以培养大学生崇尚人与自然和谐的理念,使大学生注重节约资源、保护资源,倡导资源的回收和循环利用。这种节约型思想有助于纠正当前大学生奢侈、浪费的不良风气,纠正这个以独生子女为主的物质丰富时代为追求享受、品位而出现的不当行为,促进人类与自然和谐的发展。
参加环保NGO志愿服务活动也为大学生提供了与人沟通的途径,可以帮助大学生积累社会资源、掌握与人沟通交往的方式方法,培养大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大学生就业的可能性。如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每年招募1000名环保NGO大学生志愿者[4],为其提供相关的就业指导与培训,增加其实习机会,锻炼其工作能力。在萨拉蒙所著《全球公民社会》中,参加调查的22个国家中的非营利部门雇佣的员工人数相当于这些国家最大私营企业就业人数总和的3.6倍[5]。
2015年自然之友的“蓝天实验室”项目招聘了北京对外经贸大学的实习生,2015年4月参与“公众参与清河调研”项目的中国传媒大学实习生和北京师范大学生实习生也随后被聘任,就职后接着参与到清河调研中。重庆绿联会的一些职员也曾是重庆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高校的实习生。环保NGO不仅给大学生提供更多的志愿服务机会,也拓宽了他们就业的选择,对以后工作职位晋升等有着很大的影响。
环保NGO志愿服务活动也比较好地把“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等志愿精神传递到志愿服务项目的管理和落实中,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渠道,可以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
客观上来讲,环保NGO的志愿服务弥补了目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实践途径缺乏的不足,缓解了高校志愿服务因内容单一、形式呆板、活动预期效果不佳等问题。同时由于家长和学校对于大学生的个人发展主要是学业技能和知识的增长,忽视了大学生的其他技能的培养,可能会成为制约大学生适应社会的因素。再加上马克思主义提出的人要全面发展,而参加环保NGO活动可以帮助大学生融入社会,使得大学生与社会人的交往更为广泛,形成多种多样的社会关系,形成社会融入观和主人翁意识,更好地推动了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和进步。
环保NGO关注环境与社会发展,紧扣社会发展需求。它们的活动实现了服务内容从单一向多元,从社区到社会,从特殊群体向全体社会公众的发展。大学生通过关注环境,日积月累,不知不觉中形成了一种新的生活方式,对于保护环境,熏陶青年的性情,挖掘他们的内在美,激发他们的社会责任和使命感都很有作用。“低碳”“环保”“资源保护”等主题的环保志愿活动,是一种时代的需求,更是当代大学生的一个重要特征,这也使得大学生不再是象牙塔中的书呆子,能在参与志愿服务中充分彰显大学生所具有的高度关怀人文社会、乐于奉献、共同进步的良好品质,促进大学生之间正能量的传递。
上述事实充分说明,环保NGO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活动,已经成为大学生的一种时尚追求,成为当代大学生的一种新的社会活动、生活方式。参加过环保NGO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大学生,普遍养成了通过奉献自己的爱心、技能、时间、精力来回馈社会,实现自我价值,丰富自我道德情操的意识。而高校则通过组织通过环保NGO志愿活动,使高校教育与社会相结合,在深化教育改革的征途中,闯出了一条新的道路。
环保NGO是高校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途径之一,并且取得了不小的成就。但是高校环保NGO活动中的开展也存在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首先,一些环保NGO过度宣传环保主义,使一些大学生的思想从“以人为中心”转变为“以自然为中心”。一些环保NGO出现了过度自然的环保主义倾向,有的对于开发自然资源非常抵制,不少环保人士更是以徒步、不使用电器来抗争。事实上,这种过度“深绿”的行为,在任何国家都是行不通的,是一种危险行为,也是一种极端环保主义的做法。这些人错误地理解环保的理念,对自然保护产生了一种极端的思想,过分敬畏自然,认为一切发展都是为了自然。在理论上,他们的这些想法忽视了以人为本、天人合一的天地法则,走上偏激主义道路。在实践中,一些极端环境保护思想有时候会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成为危害社会和谐的因素。例如一些人利用个别偶发性环保事件,挑起群体性事端,造成了不好的社会影响。而且大学生正处于价值观、世界观形成的阶段,易于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长期接触这些极端环保的思想,对大学生来说是有害无益的。
某些环保NGO奉行的极端环保理念,不切合我国国情和实际情况,会造成不必要的社会问题,激化社会矛盾。例如一些环保NGO过度曝光环境事件,形成环保NGO与地方政府、企业及个人的矛盾,引发一些社会冲突。环境保护本来是一种利国利民的公益事业,但是如果思想行为过于极端,意识过于敏感,不全面地考虑问题,就容易成为一种新的社会矛盾,且激化已有的矛盾。
一些环保NGO对环保的理念进行了极端化的扭曲,他们在进行环保活动时超出了当前我国可以理解、评价、承受的标准,表现出一些不切实际的偏激和过分的热情,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社会对抗,不利于社会和谐。
尤其是在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环保问题上,经常因为调解不恰当,造成不必要的新的社会矛盾,同时也使大学生深陷其中。2005年我国的环境信访事件由90年的10万件增加到30万件[6],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法律援助中心也常常是环境公诉的代理。环保NGO对于工业排污与人口疾病、农耕困难等问题的不当曝光,时常成为民事纠纷的缘起,造成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更大的社会矛盾。比如转基因食品安全问题,不是简单的绿色种植与食品安全的问题,更是13亿人口的粮食刚性需求与可耕地红线的矛盾问题。仅仅关注环保方面,进行激烈的环保宣传、环境抗争,就会产生新的社会矛盾。
考虑到我国要在2020年才能实现全民小康,目前摆脱贫困与落后仍然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主旋律。在现阶段,可能会产生一些环境问题。因此,我们需要综合考虑,妥善处理,既要重视环保问题,又要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环保政策,避免因为极端的环保主义而导致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其次,高校志愿者活动商业化,打击大学生志愿服务的热情。
某些环保NGO与高校共青团合作,带有商业目的,它使得部分活动可能会偏离志愿服务的宗旨,伤害志愿者的服务热情。一些环保NGO为了赚钱,就围绕争夺品牌代理、为商家做宣传等进行活动。因此,在开展相关活动时,对于大学生志愿者的重视、培训和教育严重不足,安排的工作内容过于简单,如会务筹备工作,简单的领路、跑腿等,志愿者的素质和能力提升得不到锻炼,从而导致大学生在这种枯燥的志愿活动中失去原有的动力和热情,最后退出志愿者队伍。
这种过于商业化的运作,虽然能满足商家的需求,却不能满足大学生希望通过参与志愿服务获得精神层面的成就感,使得一些满怀希望的大学生高兴而来,失望而去。一些环保志愿活动变成大学生循环地宣传、贩卖一些环保产品,环保志愿活动现场变成了商家宣称自己是环保先锋的新闻发布会,没有起到环保NGO活动的正面作用,可能也会改变大学生志愿服务的初衷。
最后,环保NGO有时会被被国外反华势力利用,进行意识形态渗透。
我国环保NGO资金筹措方式单一,主要来自会费、捐赠,特别是国际大型基金会、公益组织等。有的国外基金会的资助,目的可能就不单纯,他们的活动会影响我国的国家安全,同时也可能影响大学生的世界观和价值观。
例如,“自然之友”资金的来源之一是美国洛克菲勒基金会。它声称通过“非洲绿色革命联盟”来满足技术和制度变革的要求,实现绿色革命。因此,该基金会的目的,并不仅仅是促进技术等生产力的发展,而是要促进这些国家的政治制度变革,即要搞所谓的“颜色革命”,宣传西方的民主价值观和建立西方政治制度。因此,有学者指出,“非洲绿色革命联盟”其实并没有办法解决饥饿、营养不良或贫困。正相反,其活动正在破坏当地的“种子文化”[7]。该联盟在非洲传播西方文化和价值观,从而破坏了当地的文化传统和价值观。有时,该基金会也以资助的形式,诱导大学生收集环保方面涉及我国国家安全的材料,从而影响到国家安全。
国外基金会还利用环保NGO,涉足中国的民族问题,破坏我国的民族大团结。西南地区一些环保NGO背后的支持者就是境外基金会[8]31。这些基金会目的并不单纯,在支持环保活动的同时,也有一些其他目的,宣传西方价值观,进行意识形态的渗透。例如福特基金会不仅支持我国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环保NGO发展,还支持一批草根环保NGO创始人参加非政府论坛,给他们颁奖。如重庆绿联会的创始人吴登明曾获得“福特汽车环保奖”“重庆环保突出贡献奖”等奖励[9]。
中国的贫困问题并不仅仅在少数民族地区存在,但福特基金会并不资助广大汉族地区的贫困人口,而只把重心放在少数民族地区,其资助对象定位目的倾向性很明显。
1988~1991年福特基金会在华项目预算中,农村扶贫比例稳居第一,第二位的就是人权与社会,以1991年为例,农村扶贫为23%,人权与社会为16%[10]。对于少数民族地区的资助为主,在2001~2008年,共有270人被资助,其中三分之二为少数民族[8]18。
福特基金通过开展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森林、林业问题的项目,了解、参与这些地方的环保活动,客观上对当地的扶贫工作有帮助。但是福特基金会也带来了西方的极端环保主义等思潮,特别是西方的价值观。对福特基金会的这些消极影响,我们应当采取措施,加以克服。
在开展环保NGO志愿服务活动时,通过采取措施,吸取经验教训,促进环保NGO健康发展。
第一,环保NGO与政府的关系还没有摆正,它们的发展还没有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不是在市场竞争中发展,而是依赖政府的支持而生存。
我国的环保NGO的类型主要是政府类和草根类。政府类的环保NGO主导着我国环保NGO的发展。这些组织通过政府对于环境项目的竞争、招标来解决生存问题,通过完成项目而扩大环保NGO的环境效益和社会影响力,增强其公众认同度。
政府通过与环保NGO合作,可以提升自身的环保能力,对社会事务的管理能力及其社会公信度。切合政府需求的环保NGO,能更好地调整两者的关系,达到双赢。比如自然之友,环保行为温和,提案紧扣社会发展需求,得到更多与政府合作和支持的机会,在环保目的更容易实现的同时,逐渐发展壮大起来。
但是并不是所有政府支持的环保NGO,都得到政府一视同仁的支持。例如,由于种种原因,重庆绿联会等环保NGO得到政府的资助资金,仅仅占其总资金的6.97%[11]。它们获得政府项目的随机性大,并且很难从政府那边获得有用的信息。
草根环保NGO法人地位没有得到政府认可,因此在开展活动时缺乏政府强有力的支持。因此,这些草根环保NGO努力试图在各种环保倡议、环保项目中得到政府的重视和认可,以便逐渐成为政府支持下的环保组织。
第二,环保NGO经费不足、专业人才缺乏。
我国环保NGO募集资金的能力远不如国外,环保NGO的资金渠道单一,主要是会费、政府拨款及国内外企业、个人捐赠。76.1%没有固定经费来源,81.5%年筹资总额在5万元以下[12]。资金不足严重制约着环保NGO活动的开展及人员的招募。兼职人员在这些组织中有很大比重,因为正式职员的福利待遇时常不能保证[12]。
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中国环保民间组织现状调查报告》显示,在民间环保NGO中,近30%只有兼职人员[12],其中主要是高校学生、教师等,由于环保NGO资金来源不稳定,没有中长期财务规划,对于资金的管理也不够专业、透明,使得其很难对于财务有一个及时、有效的管理,为了生计,大学生会优先选择党政机关、外企、三资企业等稳定或者薪资较高的工作,大学生流动性大,环保NGO人才缺乏。
第三,环保NGO的法律法规体系缺失。
我国NGO还处在法制建设阶段,在非政府组织立法体系之中,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公益事业捐赠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使法律对环保NGO的管理存在不足,制约着环保NGO的发展。
同时,缺少公民环境参与权的明确规定。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明确规定了公民的环境参与权,如美国、英国等。而我国《宪法》和《环境保护法》都尚未直接明确规定公民的环境参与权[13]。我国目前主要是所谓的“末端参与”[14]。即事件发生后采取举报等措施,公民积极性不足。
第四,环保NGO管理体制也存在一些问题。
这首先体现在政府对于NGO的注册与管理中。我国对于NGO有很严格的审批程序及准入条件限制,准入门槛较高,环保NGO因为诸多因素影响注册率低。再加上我国NGO实行双重管理体制。这样的制度安排实际上导致两个部门之间存在权力分散和责任规避的现象。在现实生活中,环保NGO的负责人可能由业务主管单位委派、任命甚至兼任[15],制约了环保NGO的有序发展。
其次体现在高校的管理问题上。高校志愿服务由团组织负责,不少团委书记事务繁忙,使得他们在环保NGO的管理中出现缺位。环保NGO是一种自由开放性模式,这使得活动计划的制定和落实、负责人的选择和更换等重要环节都显得随意性大。
第五,思想政治教育不够,缺乏环保意识。
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公众大多认为环境保护是政府的事情,只要政府制定相关政策,NGO的发展问题就能得到解决。公众还认为,个人的力量不足以影响扭转环境污染、环境破坏的局面,因此参与环境治理的能动性不高,甚至有时候还会怕承担责任,而选择对正在进行的破坏环境的举动视而不见。
在高校,一些环保社团或者大学生不能认清一些境内外组织的“和平演化”中国的险恶用心。他们过度忧虑资源保护与社会发展等问题,而被境外反华势力利用。再加上受我国传统观念“各人自扫门前雪”的影响,使得环保NGO之间不够团结,缺乏真正的合作精神和健康、协调发展的意愿,使得环保NGO发展不平衡,难以形成良好的文明的生存、竞争环境。为了促进高校环保NGO志愿者活动有序、健康地发展,需要采取措施,克服上述问题。
第一,改善与政府关系,加强与政府的合作。
通过与政府合作,增加环保NGO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认知度。环保NGO在这一过程中,增强与政府双赢、共同发展的意识,为政府提供可行性、可信度高的环境信息,增加环境效益,使环保NGO成为国家发展的好助手。
政府也要重新定位和认识环保NGO,建立更符合我国国情的NGO管理体系,出台更为实际、有效的政策来加强政府与NGO的合作,促进NGO的发展。比如最大程度地设计更多的环境项目及全套资金来支持环保NGO的自由竞争,培优、锻炼能力,帮助一批优秀的、生存能力强的环保NGO脱颖而出。这也可有效避免某些国外NGO或基金会对我国环保NGO的控制和干预。
第二,在资金筹措方式上进行改革。
要以多种形式筹措资金,这不仅要从财政体制改革下手,通过建立税收激励制度,对企业和个人积极捐赠的资金实行减免税优惠等,增加环保NGO资金来源,而且也要从提升环保NGO自身竞争力、招商引资入手,加强国内企业与环保NGO、地方政府与环保NGO、相关公司与环保NGO的合作,在改善环保NGO与这些容易产生矛盾的对象的关系的同时,获得资金来源。
具体来说,环保NGO可以通过与企业合作获得企业的项目经费,“绿色企业”“环境论证”“环境影响评价”等调查和论证活动获得项目经费,扩充组织的经费来源;为政府规划献计献策,促使政府购买环保NGO服务。
由于环保NGO属于公益事业,还应该通过强化公众财政情况监督来增进公众的信任,获得慈善捐款,像发达国家一样,通过获得大量公众捐款来支持环保事业的发展。
第三,重视专业人才的招聘与任用。
环保NGO应该适当改变以往招聘专业人才的理念,重视人才的启用和工资待遇的提升。在能力范围内提升工资,达到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的同时,给这些人才提供更好的职业发展机会,敢于让他们担当重任,管理项目,落实项目。不论资排辈,大胆创新,环境监测、环境评价、环境论证等环境管理行为中,提升他们的环保能力,积攒经验,使得这些专业人才甘于奉献,敬业爱岗,在环保NGO中做出一番事业,而不是把环保NGO当作跳板。
国家人事部门也应该从宏观层面督促、推动环保NGO,特别是草根环保NGO的人事聘用改革,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管理制度。加强环保NGO吸纳优秀人才的人才管理体系,并通过给NGO的福利优惠的配套政策增加NGO的吸引力,减少人员的随意流动。
第四,加强法制建设和体制建设。
深入推进我国NGO法制建立,完善和发展法律法规对我国环保NGO的成立、管理等内容;创新NGO审批制度,促进NGO的合法、健康发展;明确规定公民的环境参与权,转变公民的环境参与意识,使公民由原先的“末端参与”变为“事前监督”,提高我国公民参与环保NGO的积极性。
在NGO会员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上进行改革,增大自主性、灵活性。适当改变我国对环保NGO的双重管理体制。可以由业务主管部门或者民政部门一方来管理环保NGO,减少互相推诿的现象,从而促进环保NGO活动的顺利开展。
第五,加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特别是加强环保教育。
我国高校应该对大学生进行相关的思想政治教育,让大学生志愿者认清当前形势,端正环境与国家安全、民族团结等的关系,认识到一些境外反华势力控制的环保NGO的不良动机。高校共青团应该出台相应的激励团干部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的奖罚措施,调动高校有关管理人员的积极性,解决高校共青团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环保NGO也要充分发挥其宣传作用,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促进我国环保事业的发展。具体可以通过开展各种各样的宣传活动,如环境保护专题讲座、培训班等,呼吁公众积极参与环境治理,落实环保意识。
总之,开展环保NGO活动,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实践课程探索的有益尝试。回顾环保NGO在高校开展志愿者活动的历史,我们不能不充分肯定环保NGO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同时也必须看到环保NGO对于大学生可能产生的消极影响。因此,我们要发扬成绩,并采取积极措施,克服存在的问题,促进环保NGO志愿者活动在高校有序、健康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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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 and College Students’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LI Na,HU Xue-xia,JIA Fang
(Beijing Union University,Beijing 100191,China)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 is an important partner of the college volunteers in China. It complies with the trend with rich content,varied forms, and high social attention. Rise of Environmental NGO in colleges greatly enhance the students’ social participation, and became one of the platform for college students to practice the socialist core values. Practice has proved that th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NGO volunteer activity is one of the successful exploration of the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reform in colleges in our country. However, to carry out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NGO volunteer activities in collegs, there are inevitably some problems which may have some negative effects on college students’ thoughts. Therefore, in the development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NGO volunteer activities,we should sum up the experience and lessons, take measures to overcome the problems caused by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NGO, and promote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college students in th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NGO volunteer activitie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college students;volunteer;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10.16366/j.cnki.1000-2359.2016.03.035
2015-08-17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14JD710056)
G641
A
1000-2359(2016)03-0173-05
李娜(1976-),女,贵州贵阳人,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助理研究员,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