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闭小区咋打开?
前不久,国务院出台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新规,提出“我国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
寥寥数语,一石激起千层浪。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你怎么看?
@江中草:封闭小区催生了物业行业的兴起,那么打破封闭后,物业职能如何转变?比如有的高档封闭小区,有区域物业专职人员,甚至一个单元都设有管家式服务,如果小区开放了,这些人员就没有什么存在价值了?
@NSNS2009:老人孩子的安全谁负责?偷盗事件上升谁负责?噪音污染谁负责?业主付出的公摊面积退钱吗?
@真係顶你吾顺:住宅小区是否开放,决定权在于全体业主,而不是政府。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小区内部的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管理方式由业主大会决定,政府是无权干预的。更何况,小区开放后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怎么办?
@瞌睡小姐s:人口素质、法律、执法都跟上了吗?什么都想一步到位跟发达国家学,理想不错可符合国情吗?到时漂亮的设施好的小区谁都可以去逗留,安全、噪音、垃圾、设施损坏等等有人管吗?
@萧萧易水2011:早就该改了,现在城市交通状况的恶化,封闭式小区要极大责任,严重占用、分割了城市道路资源;至于有些人担心小区共有地的产权问题,都说了是不再新建,房价一直都是包括房屋价值和共有产权地的价值,改为街区制,就不存在共有产权问题了(道路跟业主不再有任何关系、不再业主集体所有。
@要努力存钱出去玩儿:封闭小区打开后,城市配套不做好,老人小孩到哪里去活动?你放开后,让老人小孩去哪里健身玩耍?车辆穿梭在小区中,安全谁来保障?
@兴奋的生煎:新建住宅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没有问题。但是已经建成的住宅小区,是业主花钱购买的私有财产,小区规划红线内的道路,使用权归全体业主公用,受宪法和法律保护。没有义务对外开放,政府无权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