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向东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城市建设工程系,广东广州510405)
广州高职教育产教深度融合的政策支持研究
宋向东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城市建设工程系,广东广州510405)
摘要:产教深度融合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发展的必然要求。目前的产教融合政策缺乏互利共赢,没有专门的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存在可操作性欠缺、激励不足等问题,造成产教融合较为困难。为此,应完善高职教育产教融合的政策体系,出台切实可行的互利共赢政策,加强协调监管,形成以政府为主导,高职院校为主体,行业企业深度参与产教融合的发展格局,培养出企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使高职教育为产业发展服务。
关键词:产教融合;职业教育;政府角色;政策支持
广州区域经济发展迅速,产业优化升级快,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迫切需要大量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近年来,广州高职院校在产教融合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据调查,大多数学校都把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融于学校的发展规划之中,但是,作为用人单位的企业参与度较低,大多数高职院校产教融合仅停留在企业接收学生实习的浅层次上,没有从培养目标、专业设置标准、实训基地建设、课程开发、实践教学体系、人才培养与评价等方面进行深层次融合,企业更愿意挑选熟练的、有工作经验的员工,而高职院校毕业生离上述要求有差距,存在技能人才需求旺与用人单位满意度不高的现象。
产教深度融合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发展的必然要求,发达国家通过实践证明高职教育产教深度融合是最佳模式。产教深度融合是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多方联合培养高技能人才的重要举措,对高职院校与企业双方都是十分有利的。在高职院校层面,企业深层次参与教学,有利于人才培养目标、专业设置和教学内容等适应产业发展,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塑造职业态度;从企业方面获得设备和师资的支持,通过向企业输送合格技能人才来展示办学实力和服务水平,提高办学质量。在企业层面,参与产教融合可获得相关优惠政策,得到实惠,并获得良好的社会声誉;由于企业需要的大部分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来自学校,毕业生的质量直接影响企业的技术水平和未来发展,可以通过接纳学生实践、毕业实习降低人力资源成本,招聘到优秀员工;也可以利用学校的教学资源对企业员工进行继续教育,提升在岗员工的技能水平等。从以上分析得出,产教深度融合是高职院校和企业双方发展的内在需求。
目前,地方政府在促进产教融合方面缺乏系统、规范性的法规条文,没有专门的协调管理部门,许多产教融合依然是高职院校的自发行为和单边行动,很多高职院校实施产教深度融合较被动,困难较大,经过调研,主要存在以下制约因素:
(一)政府、企业、学校等主体重视程度不够
政府层面,只起到指导和引导的作用,没有进行有效地统筹协调与监管。高职院校层面,尚未完全形成服务企业的理念,与企业的合作多数停留在解决部分学生就业或实习层面的合作,认为现在生源充足,就业形势良好,没有把产教深度融合作为学校发展的重要战略。企业层面,片面地认为培养人才是学校的事,企业的主要任务就是搞好生产与经营,不愿意接纳、培养经验不足的学生,完全没有认识到产教融合的重要性。
(二)没有相应的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缺乏可操作的政策实施细则
虽然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文件,但大多仅具方向性与指导性,停留在“建议”或“鼓励”的“号召”层面,缺乏与政府政策文件相配套的可操作的实施细则,更没有有效的协调管理机构,没有必需的经费保障,没有对产教融合制定出考核目标,更缺乏相应的激励政策与惩戒机制等。对于行业、企业、学校等主体没有起到促进实施的作用。
我国目前颁布了《高职教育法》、《关于大力推进高职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关于大力发展高职教育的决定》等相关政策法规文件,对于产教融合有了比较宏观的规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提出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制定促进产教融合的政策法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指出,发展目标是:到2020年,形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1]。
近年来,广州出台了《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印发广州市职业技术教育发展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通知》、《广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关于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广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指出适应广州市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的要求,大力培养产业升级所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完善以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互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加大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大力推行产教融合和工学结合。在高职教育中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并逐步向“双证融通”制度转变等等。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2013年2月发布了《关于促进我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作的意见》(穗府办〔2013〕2号),指出以“政府引导、校企互动、行业协调”为工作原则,以市场需求和促进就业为导向,探索建立职业教育、产业发展、促进就业紧密结合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新机制和产学研合作新模式。职业类院校与企业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紧密型的合作办学体制机制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推进生产、教学、科研相结合,产业链和教育链、产品链和教学链的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培养对象的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实现职业类院校和企业共同发展,达到“双赢”、“多赢”的目的。政府将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落实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建立评审考核机制等。但是没有相应的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缺乏与之相配套的可操作性强的管理规定与相应的具体实施办法,没有形成关于高职教育产教融合完备的体制和制度保障,导致有法可依而无法落实。
(三)政策激励不足,缺乏互利共赢,企业参与度不高
对于企业而言,认为企业要做的是选择人才,不是参与人才的培养。目前的人力市场供给充足,尤其是对一些中小企业,他们不需要产教融合就能在人力资源市场上获得人才。由于企业接受学生、教师实习,需要配备专门的指导教师,工作的质、量会受到影响,有些企业还要承担学生因技术不熟练而损坏设备,甚至发生安全事故等风险。在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企业的责、权、利情况下,产教融合对于企业,要承担很大的风险。导致了企业不愿参与产教融合。对于学校而言,在产教融合中,学校处于被动地位,学校需要主动联系企业。由于参与产教融合在一定程度上会给企业带来额外的负担,影响到企业的安全管理和产品质量。
目前政府还没有明确可实施的产教深度融合经济优惠条款,特别是企业关注的税收问题,调查表明,占调查总数95%的企业希望政府制定参与职业教育的专项税收优惠政策。政府对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利益考虑不足,产教融合仍停留在企业与高职院校浅层次的自发状态,政府和行业协会参与很少。
产教深度融合需要按照工作岗位的需求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构建课程体系、建设实训基地、实施实践教学,将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与教学改革相结合,在教学中不断融入新理念、新知识、新技术和新工艺[2],实现专业与产业、职业岗位对接,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培养企业真正需要的人才。有如下解决的思路:
1.明确产教深度融合中政府的主导地位,出台切实可行的互利共赢政策;加强协调监管,将产教深度融合落到实处。地方政府的政策支持是推动产教融合向深层次发展的根本保证。国外成功的经验表明,政府在产教融合中的主导职能非常重要。首先,政府可以通过制定法律法规,运用法律、财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规范行业企业、高职院校的行为;其次,产教深度融合的教育机制是为产业经济发展服务,政府是最大受益者,应该由政府主导,统筹部署,建立互惠互利的产教融合政策支撑体系;第三,政府可以运用行政手段对行业企业和高职院校实行监管。
政府要对产教融合相关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成立由政府部门、高职院校、企业行业等主体组成的产教融合管理保障机构,负责制订相关政策法规、实施细则,向政府提供咨询和建议,指导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交流与合作,评价与评估各单位产教融合项目实施情况,督促与保障产教融合的教学质量和社会效益。尽快将宏观政策细则化,具备可操作性,指导高职院校与行业企业的合作,明确和规范各方在产教融合中的责任和义务,为产教深度融合提供保障。
国外产教深度融合成功的共性是:政府政策法规管理制度较完善,校企双方参与的积极性较高,形式灵活多样。德国发展高职教育的成功在于注重法律制度建设,形成了高职教育法律体系,实施颁布了《高职教育法》、《青年劳动保护法》、《学校法》、《劳动促进法》、《手工业条例》等法律法规[3],其内容丰富、涵盖面广、可操作性强。对学校教育、企业培训规则等有详细的规定,用以调节与约束学校与企业的行为;为参与产教融合联合培养人才的企业提供优惠的税收减免、财政补贴及专项资金支持等政策[4]。同时,为了保证实施,还建立了完善的监督机制,包括立法、司法、行政、社会在内的四方共同监督高职教育法律法规的实施。
2.为企业提供经济优惠政策,激励企业参与产教深度融合。建议政府出台类似《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施办法》、《促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实施办法》、《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施细则》等相关政策规定,由政府统筹,协调全局和局部利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税收优惠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对积极参与产教融合的企业提供经济优惠,例如为参与产教深度融合的企业提高信用等级,纳入企业信用评估指标体系,作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得分内容,给予贷款利率优惠,提高信贷限额;对于企业在接收学生实习过程中产生的成本以及企业用于产教融合的费用,全部计入企业成本,抵减收入,少缴企业所得税等等,让企业充分认识到积极参与产教融合,会得到政府的很多优惠政策,可以提高经济效益。建议从政府主管的国企开始试点实施产教深度融合,试点成功后,予以推广。
3.为高职院校开展产教深度融合给予资金支持,建立新的人才培养指标评价标准,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把产教深度融合的成效作为考核高职院校办学水平或评估的指标,主要包括参与企业的数量、专业对口就业率、企业对毕业生的满意率、毕业生就业薪资水平等;评价标准将教育标准、企业标准和行业标准统一起来,实现专业与职业岗位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强化职业资格认证,积极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切实保证产教融合的实施效果。
为企业培养所需的人才是高职院校办学的最根本目标。高职教育只有实施产教深度融合,在强有力的政策法规体系保障下,实现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等各方的协调与合作,形成以政府为主导、高职院校为主体、行业企业深度参与的格局,以专业技能和职业素质为目标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出适应经济发展的高技能人才,满足社会需求、市场需求、企业需求,才能实现这一目标,使高职教育更好地为产业发展服务。
[参考文献]
[1]牛士华.新常态下深化高职教育产教融合研究[J].教育与职业,2016(4):25-27.
[2]洪贞银.高等职业教育校企深度合作的若干问题及其反思[J].高等教育研究,2010(3):61.
[3]马铮.德、日、澳职业教育产教结合、校企合作的比较研究[J].教育与职业,2014(33):21.
[4]吴亚军.中外政府在高职校企合作教育中的作用和角色比较研究[J].中国成人教育,2010(7):86-87.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8153(2016)03-0012-03
收稿日期:2016-04-11
基金项目:2014年度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广州高职产教深度融合运行机制与政策支持研究”(1201431266)。
作者简介:宋向东(1968-),女,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城市建设工程系副教授,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高职教育实践教学。
Research on Policy Support for Deep Integration of Production and Education in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SONG Xiang-dong
(Department of Urban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Guangzhou City Polytechnic,Guangzhou 510405,China)
Abstract:The deep integration of production and education is the necessary requirement of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vocational education system.At present,the integration of production and education policy is lack of mutual benefit and win-win mechanism,lack of specialized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departments,lack of maneuverability and motivation,which result in many difficulties in the integration of production and education.Therefore,the policy system of the integration of production and education must be improved,feasible win-win policy be issued,coordination and supervision be strengthened,to form the development pattern led by the government with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taking the main role and industry and enterprises deeply participating in the integration of production and education,so as to cultivate applied talents to needs of the enterprises development and to make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better serve the industrial development.
Key words:Integration of production and education;vocational education;government’s role;policy suppo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