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望,童孟良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湖南 株洲 412004)
行业高职院校对接产业园区的校企合作机制研究
刘望,童孟良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湖南 株洲 412004)
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是高职院校与企业在各自不同的利益诉求的基础上,谋求共同发展、共同获益的一种合作组织形式,文章分析了化工高职院校与行业企业对接的必要性和现实问题,提出了深化化工职业院校与园区对接的对策建议,即通过建立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战略联盟推动政府统筹协调机制的形成;在立法和政策层面建立政府主导的校企合作动力机制;建立学院主导的校企全流程对接融合的运营机制;建立职业教育与工业园区对接双赢的保障约束机制。
行业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战略联盟;动力机制
湖南省工业园区的发展成为支撑全省经济迈上新台阶的重要增长点。石化行业作为湖南第二大千亿产业,在近几年飞速发展中,已建立岳阳云溪精细化工产业园、衡阳松木工业园、望城铜官循环经济园、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多个石化工业园区。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扎根化工行业58年、行业特征鲜明的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服务区域经济,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是学院发展的根本。《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职业教育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化工行业高职院校办学,既有行业依托背景,又有区域经济发展的行业园区企业支持,如何利用这些园区企业构建起校企对接培养化工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长效机制,值得化工行业高职院校深入研究。
构建化工高职院校与行业企业对接机制,能够整合校企社会资源,优势互补,实现院校、行业和企业多赢。
(一)校企紧密对接有利于化工类高职院校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化工类高职院校的主要任务是为化工类企业提供技术技能型人才,其定位是职业教育,现代职业教育对学生实践动手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依据“学以致用、知行合一”的教育规律,要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化工类高职院校的学生在学习基础化学理论、化工工艺、化工设备、化工仪表、DCS控制等知识的同时,就要有足够的实习实训条件作保证。通过校企对接,企业的相关岗位可以供职业院校的学生实习实训,学习的理论上升为实践,专业能力和实践能力得到提高。此外,校企对接有利于院校教师深入生产一线熟悉新技术、新工艺,还有利于将研究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推动教师教学和科研能力双提升。
(二)校企紧密对接有利于提升行业的整体效益
校企对接符合现代经济社会的分工理念,职业院校的任务是教学、培训和社会服务,为企业输送和培养人才。化工企业要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除不断引进专业人才外,还需持续不断地对员工进行在职培训。各类员工培训是一项技术含量很高的专业化活动,教育培训并不是企业所熟悉的领域,如果企业内设培训机构组织培训,成本自然大大增加,培训效果也难以保证,从社会资源的总体配置来看,这种投入明显属于重复建设。与此同时,职业院校教师如果只是关门搞教学与培训,不深入企业一线,就无法了解学生上岗后哪些知识技能不符合企业的切实需求以及知识技能需求变化情况,也无法了解行业企业新技术和职工专业技能水平,导致学院专业课程设置落后,培养的人才不能适应企业的发展,职业培训不符合企业现实需求。因此,院校与企业对接,共同制定教学及培训计划、研发课程及培训教材、建设教学做一体的实训基地,有利于优化配置学院与企业两方面资源,实现行业产出效益最大化。
(三)校企紧密对接有利于提升企业员工素质
随着化工新工艺、新型自动化技术的层出不穷,对化工行业本身提出了许多新要求,提升员工素质成了紧迫的任务。但化工企业毕竟是从事化学品生产服务的,其自身的技术及安全培训资源显然没有化工职业院校全面。化工职业院校都是老牌的化工学校发展而来,升格后都比较重视科技创新和应用技术研发,能够及时掌握化工技术发展的有关信息和发展动态。通过校企对接机制,职业院校教师掌握的新信息、新技术、新知识迅速传递给企业相关人员,能有效帮助企业员工拓展知识视野,提升专业水平,还能为企业开展技术服务。
加强校企对接既然是多赢的,在实践中就应该得到普遍贯彻。但实际工作中,化工职业院校的校企对接并不尽如人意。问题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对接机制尚未建立
职业院校对接园区企业缺乏统一组织协调机构,没有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对接工作还处于一校一企、一事一议的自发状态,政府或行业统筹协调缺位。我国职业教育法律并没有明确企业在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和职工培训方面的具体义务,而各级政府机关也缺少相应的统筹协调机构,使校企对接工作虽然各方思想有共识,而行动却难以有效进展。同时校企合作双方缺乏利益共享机制,由于院校、企业以及政府所处的社会地位不同,各自的价值取向和诉求也不同,双方在利益方面上的不一致,导致他们在合作中存在着差异化甚至理亏的心态,这种状态导致校企合作存在短期行为,无法持续推进。此外,校企合作也缺乏有效管控和监督机制,各方随意性较大。
(二)对接意识不强
地方政府没有把校企对接工作纳入园区建设发展规划,院校对职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认识不到位;园区和相关企业并没有把职业院校作为解决技能人才匮乏和技术服务的合作伙伴,主动对接职业院校的意识不强。通过对望城铜官循环经济园8家典型化工企业调查发现,企业过多考虑对接中自身付出的成本和风险,比如接受学生顶岗实习会影响企业正常生产,还会产生管理成本,甚至还会带来安全隐患,在缺乏约束机制的情况下学生毕业后能否来企业就业也不确定,部分企业追求利益的短视行为严重影响了校企对接工作的开展。
(三)对接层次不深入
当前很多高职院校校企对接注重形式,成为校企领导的形象工程,注重签订形式上的协议。在实际运行中院校临时派个教师到企业搞技术服务,企业偶尔派个工程师到院校上课、讲座或者研讨。高层次的应用技术研发,技师、高级技师层面的培训对接很少。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近5年来每年承接两期巴陵石化公司的技师培训项目虽然效果很好,但培训规模没有有效扩大,服务区域经济还远远不够。在具体实践中有的企业委托高职院校培训也只讲形式,对学员的考核评估不严,对培训质量要求不高。同时企业对高职院校教师开展技术服务的能力持怀疑态度。调研中发现各院校对接方式相互复制,不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真正紧跟行业企业需求、深化内涵的对接新模式鲜有范例。
此外,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工作不能完全适应园区企业不断发展的需要。专业课程设置、课程内容设计与园区的产业结构紧贴度不够;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订单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缺乏创新思维,无法调动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
(一)建立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战略联盟,推动政府统筹协调机制的形成
搭建由园区管委会、企业、学院组成的沟通交流平台——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战略联盟,由园区政府统筹协调,形成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应明确解决企业实际问题(用工问题、技术服务问题)、统筹园区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校企合作相关信息公开等职责,并具有督促检查职能,依托战略联盟促进校企合作有效实行。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战略联盟打破部门、行业、所有制界限,统领全局,共同为职业教育与园区企业的对接营造一种良好的氛围,敦促各方竭力发展职业教育。通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制定相关文件、资金倾斜等一系列措施,不断提高园区企业与院校对接的主动意识。促进院校紧贴园区企业进行课程设置,力求做到课程设置与企业需求相适应、技能训练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培养目标与用人标准相适应。引导工学结合、订单培养、现代学徒制试点等多种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不断探求职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的新路子,把战略联盟打造成职业教育与园区企业对接互动的重要平台。
(二)通过立法和政策层面建立政府主导的校企合作动力机制
校企合作动力机制是实现校企合作有效运行的关键,必须要深入分析校企合作双主体的动力源,通过满足各自需求以增强合作的动力,实现校企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文化共融。
1.构建政府主导的外部动力机制。院校热企业冷的校企合作现状更需要调动企业的积极性,然而这仅靠高职院校与企业主导结合以及市场机制的调节远远不够,必须由政府建立起操作性强的机制和制度保障,才能保证校企合作稳定健康地发展。一方面,通过立法明确政府在校企合作中的责任和职能,明确规定校企合作中校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使校企合作有法可依。另一方面,政府要建立起校企合作的评价及指导体系,对校企合作进行评估,协调指导不同类型的企业与高职院校校企合作,保障资源的有效利用。同时政府应加大投入并出台奖励措施,提供政府财政经费及税收政策扶持,充分调动院校和企业两个主体的积极性。
2.构建校企互利共赢的内部动力机制。校企合作主体是院校和企业,双方合作的动力源不一样,校企双方的需求就是校企合作的结合点,企业和高职院校都要找准对方的诉求,建立互利共赢的内部动力机制,从而相互支持,和谐发展。
(1)企业的动力源主要来自以下几方面:
①获得符合企业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企业结合行业和自身的人才需求参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期待高职院校的育人计划贴合企业的用人计划,解决企业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问题,企业更希望通过“订单”班为自己量身打造技能人才。
②解决企业面临的实际问题。化学化工新工艺、控制技术及安全环保知识日新月异,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越来越依靠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来支撑。高职院校的专业教师,尤其是一些长年在行业领域一线兼职的教师,对企业面临的实际问题有深刻而独到的见解,能解决技术、管理、经营方面的实际问题,为企业实现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突破。
③利用院校教学资源对企业员工进行培训。一是院校可以为企业进行上岗培训;二是院校可以对在职员工开展新思维、新理念、新技术、新工艺培训。企业期待校企合作使高职院校成为自己的员工培训基地。
④获得政府的政策性优惠。如税收减免、经费扶持等,期待政府为企业对支持院校学生实习所投入的经费及员工的教育培训买单,企业借助与院校的合作获得一些政策支持和优惠,帮助企业取得进一步发展的资源和空间。
⑤提高企业的社会知名度。高职院校在信息获取、技术创新、专利意识、品牌意识、社会影响方面具有优势。一方面,企业可以在校企合作中通过设立企业冠名的实验实训室、奖学金、奖教金等,扩大企业在院校和行业校友中的影响,传播美誉,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另一方面,企业也可以和院校联合冠名办特色订单班、特色二级学院,不断扩大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影响,提升企业的品牌形象。
(2)院校的动力源主要来自以下几方面:
①获取企业的资助。院校期待合作企业设立奖学金或助学金、提供经费资助新增教学科研设备,改善教学科研条件,提高办学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
②获得行业企业的信息。如企业对人才需求的信息、企业技术服务需求信息、企业对职业岗位素质能力要求的信息、院校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的反馈信息等。
③建立校外实习基地。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是高职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校外基地是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舞台。院校只有和企业合作才能给学生提供真实的现场教学环境,实现职场环境育人。
④获得研究选题。高职院校的科研注重于应用技术开发,着重解决企业生产一线的应用技术难题。企业的实际技术问题才是最有价值的研究选题,通过对接企业,院校教师可以及时了解和把握行业最新科研动态和最迫切需求的技术,从而找到研究选题,并解决企业的实际技术难题。
⑤建设“双师”师资队伍。通过与企业合作,一方面,院校的教师进入企业跟岗挂职锻炼,为专业教育积累实践经验。另一方面,高职院校期待引进企业的创新人才和能工巧匠到院校任教或指导参与专业和课程建设,将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企业技术人才充实到兼职教师队伍中,从而形成专兼结合的“双师”教学团队。
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现学生充分就业。通过校企合作成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合作企业参与院校的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使人才培养能够紧密结合行业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需求,大大提升毕业生就业率和专业对口率。
通过校企双主体在合作中的动力源分析可见,只有当高职院校和企业建立起优势互补、互利共赢以及能满足双方合作诉求的动力机制,才能建立起长效、稳定、深入的校企合作关系。
(三)建立学院主导的校企全流程对接融合的运营机制
校企合作的有效运行,必须建立操作层面全流程对接的运营机制。为了与企业对接,学院应设立专门处理校企合作事务的部门——对外联络处,主要负责联络企业,搜集企业校企合作中的诉求,以最快的速度反馈到学院各职能部门和教学系部。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紧密对接石化产业,构建了化工生产与检测技术专业群,专业群全面全流程对接企业,对接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对接化工产业优化升级调整人才培养目标;(2)对接化工技术类岗位标准建设专业群课程体系;(3)对接化工生产现场建设共享型实训基地;(4)对接化工企业高端技术团队建设专业群教学团队;(5)对接企业员工评价标准制订人才培养质量评估体系。
此外,资源配置与企业工作现场对接。开展企业专家进课堂,积极引进企业一线专家担任专业兼职教师,所有教师坚持一年一月一线,积累产业经验;实践教学设备基本与企业新技术同步,校企共建典型产品“煤制甲醇仿真教学工厂”、培养学生核心技能的DCS控制化工单元操作实训中心。为充分发挥学院服务企业的功能,学院坚持科研课题与企业技术攻关项目对接。学院推行骨干教师一人服务一家现代化工企业制度,组织专业教师进企业跟踪技术工作,实施“访问工程师”计划,立足产业和市场实际,主动将企业的应用技术攻关项目引进教学与科研,既服务了企业,又培养了教师的研发能力。
(四)建立职业教育与工业园区对接双赢的保障约束机制
校企合作保障约束机制是职业教育中的合作主体为充分发挥各自的功能和优势,通过相关的法律、制度和措施以保障校企合作的可持续发展而形成的相互联系及其发挥作用功能的总称。
企业和院校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组织。企业的根本目的是追求利润最大化、提高经济效益;院校的主要宗旨是培养高技能人才,追求育人质量和社会效益。校企合作是战略伙伴关系,其合作动机来自双方利益和效益的驱动,在院校和企业之间搭建起“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携手发展”的有效平台,使院校在这种合作中决不是企业的“索取者”,而是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持者”,企业和院校都能从合作中真正获得实惠。对社会来说,解决了职业教育发展和社会就业两大难题。对政府来说,校企合作的健康持续发展提升了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因此,要构建校企合作的法律保障机制、运行保障机制、合作双方的利益保障机制三大机制。通过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明确企业在发展职业教育中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由政府主导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建立激励约束与评价监督机制,规范校企合作的内容与行为规范,通过税费减免、经费扶持等保障合作企业的权益。在法律框架下明确合作者的行为并采用合作章程、合同等形式将其物化,有助于保障校企合作的顺利实施,也有助于理顺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有约束才有规范,才有校企合作的健康发展。校企合作不是一方对另一方的施舍、帮助和支持,而是双方共同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为此,双方必须受到法律和制度的约束,实现校企合作的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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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5
湖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重点项目(2015ZK2015)
刘望(1966-),男,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博士,研究方向:职业教育和经济学研究;童孟良(1971-),男,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教授,硕士,研究方向:化工工艺教学和化工新材料研究。